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而又迟滞,早熟而又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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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发展而又迟滞,早熟而又未成熟


目前,在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变革的社会现实的激励下,关于中国现代化问题的研究正方兴未艾。为了加深对正在展开的这一现代化运动的性质的理解,为了使这一现代化运动朝着可以预期的理性的方向前进,社会科学各个门类的学者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在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方面都做了大量探索工作,取得了丰富的成果。现在,我们对于由前现代社会迈向现代化的各种条件、现代化的各种模式、后发型现代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等重要问题的认识,就比以前深入系统得多了。在现代化问题的研究中,历史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因为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在过去诸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展开的长期的历史过程。对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认识,也离不开对其历史基础的考察,这样“才能弄清中国在与现代化国家接触之前那种稳定的前现代状态和变化模式”(1)。本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特别是在1949年以后,中国史学界曾围绕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和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和讨论,这两个论题的中心内容,用今天的话来说,实际上就是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启动及其障碍问题。
在关注此种问题的众多学者中,傅衣凌先生是较有代表性的一位。为了探究上述两个问题,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他投入了几乎全部的学术精力,对明清社会经济史进行了持久、全面、深入的研究,形成了一套富有创建性的认识,大大加深了学术界对前现代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独特性的认识。傅先生的资料搜集方式、研究方法和学术观点不仅影响着国内许多从事明清社会经济研究的学者,对海外有关学术领域也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日本着名学者滨岛敦俊先生曾指出,日本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观点和方法受到两个方面的重大影响,一是傅衣凌先生的影响,二是日本国内近世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影响(2)。可以说,傅先生巨大的学术贡献,在学术界已是有口皆碑的事实,实在勿庸多言。本文的目的,就是试图对傅先生的主要学术观点进行简单的介绍和评论。不妥之处,尚祈教正。

傅先生研究明清社会经济史的基本框架,是从新与旧、发展与迟滞、成熟与未成熟两种因素的矛盾变化来把握社会经济变迁的特点与实质。他指出:“对于后期封建经济的分析,必须把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和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迟滞的现象一起研究,两者缺一不可。对前者主要是看它新生的、发展的因素,而对后者主要看它迟滞的、落后的一面。”(3)他综合考察的结论,就是明清社会经济是“倾斜型的”,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道路是“倾斜式的前进”。“倾斜”一词的含义有些模糊,从傅先生的论述看,所谓倾斜就是指未能沿着正常健康的道路顺利发展,“倾斜式的前进”是说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沿着萌芽夭折继承与发展的道路向前发展的。
明清社会经济领域出现的新发展、新变化,是傅先生一生着力研究的问题。在大量占有材料的基础上,他坚信“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明清两代是出现有不少新东西,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到意识形态等都有许多新东西、新因素”(4)。在他看来,到明清时代,中国资本主义生产萌芽的产生条件已然具备,他特别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明清时代的生产中心尽管依然是农业,但“这时的农业生产不仅在于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有一部分系为满足工业生产原料和市场的需要而生产的”(《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18页。以下凡引此书,只在文内标明页码,不另出注),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是农业生产发生变化的集中表现。手工业生产也呈现出新的面貌,“明中叶以后社会分工的发达,把手工业逐渐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手工业的生产,已开始出现逐渐脱离农家副业的趋向”(121页)。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增多,再加上货币和交通运输等条件的进步与改善,必然会促进交换的发达,是以“自明中叶始,传统的封建经济结构有了明显的改变,无论是城市或是农村商品经济的成分正在日益渗透加强”(160页)。
其次,是人口剧增和流动的推动作用。在明代初期休养生息政策的刺激下,明代人口急剧增长,促进了人口的大流动,而“人口的增长和流动,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生产的集约化和细分化,能够克服生产工具和技术的不足,促进生产量的增加,而且还因大量劳动力涌入山区,开发了山区”,“促进了山区商品经济的发达、经济作物种植的扩大,使得个别山区生产出现了新因素的成长”(162、163页)。
再次,是农民战争的推动作用。“中国史上农民战争曾多次推翻了封建王朝,打击封建生产关系,部分地解放生产力”。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明清时代,“农民战争十分频繁并且极具复杂,其中不仅有声势浩大波及数省以至大半个中国的大规模的农民战争”,“而且还有此起彼伏永无间息的佃农斗争,以及那些与商品经济较为密切的棚民、‘矿盗’、‘海盗’的斗争,此外,还有城市市民的反封建斗争和奴变运动等等”。“这些农民斗争,都在不同程度上打击了封建的统治,冲击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无疑为推动明清社会的前进,起了一定的作用”(163页)。
傅先生认为,在上述因素的促动下,明清时代已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据他判断,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始自明代中叶,以嘉靖朝(1522-1566)为一转折点,一直到鸦片战争以前,也就是从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中叶,大约有三百多年的时间,这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5)。关于“萌芽”这一概念的含义及其适用性问题,中国许多研究者是不予讨论的,尽管相互之间的理解也许差异很大。傅先生在这方面也没有多着笔墨,他只是指出,“作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标志,应该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和变化来进行考察”(6)。从他大量的论着中,可以看出,他基本上是把受商业资本控制的、使用身份自由的雇工为劳动力的手工工场的出现,视为手工业部门中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标志。据他考察,“商业资本固有的商业利润之外,而和那时的产业经济有密切的联系”,“已开始出现有‘商人直接变为资本家’的最初形态”(7),纺织、制烟、制糖、矿冶、榨油等部门中都出现了手工工场的雏型,“它们是种为满足商品经济的需要、一方出资本、一方出劳力所建立的手工业”(8)。农业方面,“在一些经济作物种植中,已出现有地主、租地农和佣工三种人,他们采取集约经营,使用经济肥料,并交付货币地租,这种生产形态和自足自给的封建农村是截然不同的”(9)。上述现象表明,“明清时代,无论是手工业或是农业,无论是平原或是山区,都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174页)。值得强调的是,傅先生特别看重山区在资本主义萌芽过程中的作用。他指出,山区的手工业表现出如下特点:其一,投资者大多是商人,商业资本与工业资本之间建立起了密切不可分割的联系;其二,其内部结构是在一个资本家指挥下,集合多数的劳动人口从事种种不同的作业;其三,劳动分工非常细密,其工作的每一部门都有专人司之(167-168页)。因而,他断言,山区的手工业形态比平原地区的手工业也更接近于手工工场的阶段。他还指出,山区的农业经营形态也比平原发达,中国农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的发展规律是从山区发展到平原,从经济作物发展到稻田生产(10),这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过程不同于欧洲国家的显着特点之一。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偏僻的山区是封建政治统治比较薄弱的环节,新的生产关系易于萌发。
尽管傅先生充分肯定了明清时代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存在,但他对这种新的趋向的发展前景并不表示乐观。在他看来,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不能迅速成长起来,经常发生夭折与中断的现象”(174页),正是其不同于欧洲国家的另一个显着特点。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呢?傅先生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在一些论文中,他反复论证了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政体和乡族势力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干涉是导致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特别强固的关键原因,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阻碍明清社会前进的绊脚石”(11)。在《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中,他特别强调了以下因素阻碍着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
第一,明清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包括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及城乡之间的不平衡(表现为个别地区或城镇发展较快,绝大部分地区仍是非常闭锁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生产发展与交通条件的不平衡(特别表现在与商品生产有着较密切联系的山区经济中,相对于生产来说交通运输极为落后),人口增长与生产发展的不平衡(表现在相对于生产率的提高来说人口增长速度过快以及地区分布不均衡)、消费与积累的不平衡(表现为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较少,而用于追求奢侈生活的费用极大)等,影响了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破坏了商品生产的顺利开展。
第二,中国的小农经济,在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中都滋生有一种反对集中、平均普遍发展的思想,导致了经济分散主义,不利于地域分工及专业化生产的平均主义的分散经营在经济作物种植和手工业生产中均有体现,这对于大生产的发展也是很不利的;就是在流通领域也难以形成集中,市集遍布全国,妨碍了大城市的出现,无法大量集中资金,从中形成国内市场,商人经营的行业和商品也少有集中的倾向,他们相互之间不仅在国内市场从事争夺,还纷纷染指对外贸易,在国外市场进行竞争,以致资本集中困难,削弱了同与外国商人的竞争力,妨碍了资本的原始积累。
第三,中国封建社会是早熟而又未成熟的,虽然在经济上出现了一点资本主义萌芽状态,但相应的政治、社会诸条件却并不完全具备,资本主义萌芽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中,自然也就冲不破封建制度的压制而夭折下去。
在上述种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使这种早熟而又未成熟的中国社会处于又发展又迟滞的状态中,也影响到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在其发展的道路上,经常出现夭折和中断的现象,而处于长期缓慢的发展状态”(182页)。
“早熟而又未成熟”在傅先生的理论框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认为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重大特征,也是中国社会长期迟滞的根本原因。傅先生指出,从全世界的整个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不但奴隶社会是早熟的,封建社会也是早熟的,其表现是:在欧洲封建后期出现的预兆着封建社会将要开始崩溃的事物,如大统一国家的形成,土地买卖的盛行,农民相对的离土自由的获得等,在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就出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技术也是很进步的,如作为工业革命先决条件的煤的使用在英国是十六、七世纪才开始的,而中国早在北宋时期已广泛用煤作为动力;商品生产早就出现,对于商业、高利贷的禁律在中国古代人的道德观念中已不复存在;货币的铸造和使用历史悠久,且是世界上首先行使纸币的国家,白银流通很广泛,劳役、实物、货币三种地租形态同时并存;大城市在面积和人口集聚程度上都要高于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但是,中国历史的早熟却未能促成它的成熟,因为早熟,某些进步的生产力,往往和其他社会、政治诸条件,特别是和交易、货币、市场之间的关系不相配合,于是这种高水平,会使经济发展失调,在有些方面,却是有害的,它使人们迷恋于现有的成就,夜郎自大,天朝天下第一,拒绝新的思想和社会变革,这沉重的历史包袱,带来落后的停滞因素,很容易妨碍了从这种结构转变为另一种生产方式的努力,或走上其他的道路。并且许多早熟的因素,是为着适应封建统治的,这更增添了它的保守性格,而难于趋臻成熟”(7页)。
正是由于中国历史发展“是既早熟而又不成熟,它的社会变革过程,从氏族制到奴隶制,从奴隶制到封建制都不是十分彻底的”(9页),中国封建社会保留有较多的奴隶制和村社制的残余,“它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曲折地渗透于社会生活之中,甚至也影响到政治方面,补充了封建制度下所不足的地方,使中国封建社会持有不易瓦解的特异的强韧性”(20页)。所谓奴隶制残余,是指官私奴婢长期存在于封建社会,“在中国封建经济里,无论官私产业,都使用有一定数量的奴隶”(22页);所谓村社制残余,是指乡族关系在封建社会里依然具有支配一切的权力,成为封建政权的补充工具,“乡族集团在农村中不仅是个社会集团,同时,又是一个组织相当牢固的经济集团”(34页)。在傅先生的心目中,奴隶制和村社制残余并不仅仅是过去时代的遗留物,由于被地主阶级充分地加以利用,它们在封建社会里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发挥着重大作用。他断言:“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能够那么坚韧有力,富有回旋余地,没有达到崩溃的边缘,又能抵住无数次强大的农民起义的袭击,而立于不败之地,尽管某一个封建王朝倒塌下去,然代之而兴的作为封建的社会结构却照样不变,封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依然如故,其原因之一,在于中国的封建地主阶级能善于吸收、扶植、利用村社制、奴隶制这些前社会的残余物进行伪装和改造,延缓了阶级矛盾和阶级分化,并且使这两者的残余互相揉合、交织在一起,组成一个十分牢固的封建经济结构。”(46页)

傅先生对于明清社会经济变迁的研究和论述,提出了许多精辟的见解和富有启发性的问题,学术贡献十分巨大。但在资本主义萌芽的前提和表现、中国自发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动力等重大理论问题上,他的论述似乎还不够清晰有力,某些看法值得进一步推敲。在这里,我愿把自己在阅读傅先生论着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疑惑和感想提出来,以就教于方家。
1、由于资本主义的形成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现象,我国学者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论述的理解也不尽一致,围绕中国资本主义的前提条件问题,学术界有过不少争论,正如一位西方学者评论的那样,“人们在讨论有关中国16至18世纪是否出现和如何明显地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方面用了许多笔墨,但对更基本的问题‘资本主义’本身究竟需要什么条件,却根本没有取得一致意见”(12)。傅先生也没有作出关于资本主义产生的前提条件的一般论述,只是列举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农民战争的频繁激烈作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三项条件。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资本主义产生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条件,这是马克思多次论述过的,在学术界没有异议。但是,也应注意,尽管没有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但正如马克思所说,商品生产和流通是许多种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有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并不就必然会产生资本主义。法国史学家布罗代尔认为,“任何一种资本主义的存在都有一些前提条件,决定性的条件是流通,而且几乎可以说,仅仅是流通”(13),但他又特别注意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分开,强调指出“这种充当基础的市场经济是形成资本主义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唯一条件。……中国的情形充分表明,在一个活跃的市场经济及其包含的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并没有自动建立起来”(14)。布罗代尔的分析是很有启发性的,它提醒我们要仔细考虑商品经济发展与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之间的中介环节。诚然,商品经济发展会促进生产关系发生一些变化,但这种变化并非一定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人口因素对经济运行有着重大影响,明清时代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便是人口的激增。傅先生指出,“在研究明清社会经济史时,有值得注意的新事物,即人口的急剧增长与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118页)。傅先生认为,“一定的区域内,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可运用的生产资料总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到清代,由于人口骤增,“把工农业生产所积累下来的很多财富消费掉了,使社会无法进行扩大再生产”,这“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很不利的”(176页),但在明代前期,人口增加对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是起着推动作用的,如促进了生产的集约化和细分化,促进了商品粮与经济作物的普及等。但是,从他的论述中,我们却很难弄清他把人口增长列为资本主义萌芽的前提条件的理由。因为第一,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在于国民平均生产是否能够增加,人口增长尽管可以促进生产的集约化和细分化,但不一定会提高国民平均生产水平;第二,人口增长固然有助于商品性农业的发展,但这只能说是有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作用,而在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之间是不能划等号的。顺便指出,把清代视为过剩人口大量存在、生存水准极度低下的社会,并把这一点当作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此种看法是否恰当,也是应当进一步研究的,李伯重就曾论证说,清代中国的人口问题和生活贫困问题并不比西欧国家严重,甚至还可能好一些(15)。傅先生认为“阶级、阶级关系、阶级斗争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核心”(47页),对明清时代的土地占有、阶级构成以及阶级斗争状况进行了细致、深刻的分析,但他将农民战争列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条件之一,却未能对此提供充分的论证,只是笼统地断言它冲击了封建统治和封建土地关系。也许,傅先生自己对这种在中国历史上周期性发生的现象是否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也信心不足,所以他更多地论述了包括农民战争在内的各类战争的破坏性和消极作用。在分析明清社会阶级问题时,傅先生多次强调“阶级结构十分复杂,阶级分化是非常困难的,阶级意识也表现得不够明显”(50页),但这种阶级状况何以会导致越来越激烈、频繁的农民战争,傅先生论述得似乎也不够。
2、在判断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程度时,包括傅先生在内的大多数学者都把“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雇佣劳动”的出现视为最重要的一项指标。在傅先生看来,尽管“在中国封建史上雇佣劳动者的出现,是很早的,他们并在农村和城市中,都有相当的数量”,“惟是把这雇佣劳动者赋予以新的性质,并提高其在社会劳动里的比重,无论如何,都不能不说只有在明代以后才开始出现的”(16)。但是,即使我们将“何为资本主义”这样的在西方仍然众说纷纭的问题姑置不论,我们仍需思考这样的问题:把雇佣劳动作为资本主义萌芽的标识在多大程度上是有效的?在讨论雇佣劳动问题时,学者们常常引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论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是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定的已经存在的杠杆即商业资本、手工业、雇佣劳动直接联系着的。”“包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的雇佣劳动是很古老的;它个别地和分散地同奴隶制度并存了几百年。但是只有在历史前提已经具备时,这一萌芽才能发展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17)从恩格斯的论述中,我们似乎只能看出雇佣劳动与商业资本一样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前提,而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因此,且不说在专制极权的中国社会中是否能够产生西方那样的“自由雇佣劳动”,就是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自由雇佣劳动,它是不是就一定属于资本主义的性质,还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18),也许我们把资本主义仅仅视为一种经济现象,或者说,仅仅用经济方面的指标去判断有无资本主义萌芽,本身就不够科学。只要我们抛弃单线进化论的模式,就应承认,从理论上说,尽管资本主义时期是经济大发展的时期,但经济发展的道路绝不是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条,导致经济发展的诸因素也没有理由都归入资本主义名下。我们或许应把资本主义看作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法权体系。什洛莫·阿维内里指出,“出现于中世纪晚期并最终导致资产阶级世界与工业化兴起的,是一种活动范围的缓慢分化,从此不再受到封建制度在伦理上、宗教上和政治上种种约束的阻碍”,马克思把这一领域称作“市民社会”,“在马克思看来,并不是这样一种都市化,而是具有个人主义伦理观的自主、自治群体的创立,才是出现‘市民社会’与随之而来的现代化所必要的条件。因此,即使是在其他方面都非常有利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这样的城市市民文化,现代化也是要失败的”(19)。由此可见,单纯地用雇佣劳动之类的指标去衡量资本主义萌芽之有无,是很片面的。
3、傅先生以“发展”与“迟滞”作为观照明清社会经济史的双面镜,试图把两者整合成一个有机的理论模式,但他并没有完全达到目的。在他的最终结论与他研究的出发点之间,是存有矛盾的,也就是说,他研究的目的本来是要证明“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但他的分析却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明。他再三强调,“中国社会发展始终迟滞缓慢,一直没有超过自然经济的界线,处于落后状态中”(20页),农民经济虽有新变化,“却又处于长期迟滞的状态中,而不能向前跃进一步”(113页),商业资本虽很活跃,但因“隶属于封建势力之下”,“却长期地维持了封建制度下的乡村公社的家族组织的残余,更丰富了地主经济的内容,使得中国的经济组织、小农制度等,具有绝大的坚韧性”(20)。当然,傅先生对中国社会停滞论是非常反感的,他踏入史学门槛之时,正值关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大论战轰轰烈烈地展开,当时他就“对于中外学者提出的中国社会长期落后的理论有所反感,不同意人们所提出的外铄论”(21),这可以说是他长期探索明清社会经济变化情况的一个动力。他多次指出,中国的“历史发展有其独特的道路,既没有背离一般的共同发展规律,也不象有些人所说的,中国是一个长期沉睡的社会”(3页),“绝不是有些人所说的中国是一个长期沉睡的社会,它是既发展而又迟滞的社会”(189页),但从他所描述的极为强韧、极具弹性的中国封建社会中,我们实在难以找到发生质变的动因。甚至可以说,我们不大容易看出傅先生的观点与他所批评的“停滞论”有什么实质差别,因为“停滞论”也不是说中国社会毫无变化,而是说中国社会的变化是有限度的,没有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质性突破的可能性。如某些西方学者认为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长期处于“传统均衡”(traditionalequilibrium)状态,“可能会出现一些较小的增长、创新和技术变迁,但它们不足以打破传统社会和经济制度框架的僵硬束缚”(22)。为了论证中国社会不是停滞的,傅先生研究了鸦片战争后中国资本家的谱系,发现许多资本家是“从鸦片战争前发展过来的”(182页),“一部分的资本主义企业就是继承了明清时代带有资本主义萌芽的手工业”(189页)他还从一些百年老店的变迁史中,认识到“有些生产部门,特别是中国社会基本核心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曾强力的抵制住外货的大宗输入,并按着自己的历史行程而前进,逐步的从雇佣劳动、分工协作的手工作坊,发展到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方式”,“很能说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会走向一条合理的历史道路”(187-188页)。我认为,傅先生这种论证方式是有问题的。部分近代资本家和企业的系谱可以追溯到鸦片战争以前,这种现象只能说明鸦片战争以前出现的某些业主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新变化而得以存在和发展,而不能反证即使社会经济没有在西方因素的影响下发生鸦片战争以后那样的巨大变化,这些业主也会出现类似的变化。

上述问题不少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研究中长期争论的问题,多年来,也有一些学者陆续对傅先生的某些观点提出商榷。对于这些问题,傅先生是有着清醒认识的,并孜孜不倦地加以思索和探讨。最终,他意识到,教条式地运用经典理论,在经典理论与历史事实之间绕来绕地进行缝缀弥合和循环论证,无益于问题的解决。他这方面的理论成果,集中体现于他去世后刊出的论文《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之中。这篇万字左右的遗作,体现了这位斐声国内外的学者终生不渝的探索精神和永往直前的创新精神,具有巨大的理论价值,而且这种理论价值迄今还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值得特别加以介绍。
在这篇论文中,傅先生给我们描绘出一幅多元化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图像。第一,生产方式的多元化。“由于自然生态、生产条件、种族迁徙、农村公社原有组织形态等等因素的差别,在原始社会漫长的瓦解过程之后,中国社会形态的演变进程错综复杂,社会结构新、旧交替,融为一体,出现了多种生产方式长期并存的局面”,奴隶制因素、地主制因素、自耕农经济成份和其它多种经济因素长期并存,地主阶级通过租佃制主要以实物地租形态剥削佃农的同时,劳役地租和货币地租也长期作为其附属和补充,而不表现为一种时间先后的替代。
第二,社会控制体系的多元化。由于“建立在这样一种多元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官僚专制主义的国家政权”,两者之间处于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运动状态,中国传统社会的控制系统分为“公”和“私”两个部分,“一方面,凌架于整个社会之上的是组织严密、拥有众多官僚、胥役、家人和幕友的国家系统,这一系统利用从国家直至县和次于县的政权体系,依靠军队、法律等政治力量和经济的、习惯的等方面的力量实现其控制权”,“另一方面,实际对基层社会进行控制的,却是乡族的势力。乡族保留了亚细亚公社的残余,但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已多次改变其组织形态,既可以是血缘的,也可以是地缘的,是一种多层次的、多元的、错综复杂的网络系统,而且具有很强的适应性”。
第三,财产权的多元化。“与多元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控制体系相适应的,是财产所有形态和财产法权观念的多元化。国有经济、乡族共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长期共存,是中国传统社会财产所有形态的一大特色”。中国“从未出现过西欧那种独立的、非人格化的绝对的财产法权”。司法权也是多元的,在国家的司法系统之外,还有“私”的司法权的存在。
第四,思想文化的多元化。“中国传统社会既有代表地主阶级的思想,也有反映农民平均主义、‘劫富济贫’的社会观念;既有理性主义倾向比较明显的上层士大夫的精英文化,也有比较非理性的下层大众文化”。“儒教、佛教和道教在中国社会的作用,也是多元的”,如“儒教长期被作为中央专制集权政治的理论基础,但其中也不乏‘民为重,君为轻’的民主思想”,等等。
此外,这种传统社会结构的多元化还是“出现在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辽阔国土之上的”,“这种情况使多元化社会结构更为复杂”。正是由于上述各种多元化现象和地域不平衡性的存在,“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许多西欧社会发展模式所难以理解的现象”,“用西欧模式看起来互相矛盾的各种现象,在中国这个多元的社会结构中奇妙地统一着,相安无事,甚至相得益彰。这种既早熟又不成熟的弹性特征,使中国传统社会具有其它社会所无法比拟的适应性,不管是内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还是外部环境的变化,这个多元的结构总是能以不变应万变,在深层结构不变的前提下迅速改变自己的表层结构以适应这些变化”。当然,从16世纪开始,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以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关系变化为背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关系也有了一些质变的萌芽”,但由于中国传统社会“这个弹性的、内部多矛盾统一、有广泛适应性的结构对新因素的冲击有很强的化解能力”,以致于“这些与西欧封建社会解体时期有相似之处的新的因素,并未能导致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在中国建立”。
傅先生这篇在对自己一生的学术研究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写成的论文,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探索中国历史的独特性的一个有益的理论框架,更重要的是,它对方法论问题进行了新的思考。作为一位研究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影响广泛的代表性人物,他的这种思考无疑不仅仅是个人性的,而应视为对这一学术领域的思维方式、学术观点和价值观念的整体性反思。
长期以来,中国学者把由原始社会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终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这样一条历史序列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道路,尽管马克思曾特别告诫人们不要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23),但中国学者开展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研究的重要目的,实际上却一直就是要证明马克思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是普遍规律,是可以应用于其他社会的“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刘大年先生曾把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研究的意义概括为三条:一是有助于用中国的实际材料具体阐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观点,说明封建制度必然发展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一般规律;二是可以揭示出中国历史的全貌和特点,因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规律表现在不同的国度里会各有特色;三是驳斥没有外国资本主义“开发”中国社会就要永远停滞下去的谬论(24)。根据这一认识形成的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经典看法,就是毛泽东1939年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所说的“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25)这一着名论断。与绝大多数研究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学者一样,傅先生是自觉把毛泽东的论断作为自己的研究指南的,他力求用自己对明清社会经济史的实证研究证明这一论断的科学性,刘大年先生所说的三条,都在他的研究中鲜明地体现出来。当然,作为一个严肃的学者,傅先生是反对把中国历史的事实与经典作家的理论简单地加以比附的,因而在他的研究中始终存在着对探索中国历史发展特殊性的强烈兴趣,但在既存的先验模式的规范下,他无法完全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的影响。比如,他提出“倾斜式的前进”作为概括明清经济发展的一个中心概念,虽意在突出中西之别,但这一提法的底蕴却是把西方的历史发展视为完全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因而是正常的、健康的,而中国的历史发展虽在总体上说来没有脱出普遍规律,但却存在着大量扭曲现象,因而是畸形的、病态的。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傅先生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五阶段论”与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之间有许多窒碍难通之处。长时期的穷思冥索,最终导致了他思想的飞跃,在晚年,他对建立在单线进化论基础上的历史发展理论产生了怀疑。他指出:“过去,由于经典物理学的影响,纯然因果决定论在科学认识中占主导地位,人们把五种生产方式线性发展的模式机械地套用各国复杂的社会形态演变过程,是可以理解的。本世纪二十年代以来,由于量子力学的诞生和概率论在科学研究中的广泛运用,或然的因果决定论和选择论成为科学领域最重要的思维方式,科学研究更为注重事物发展的或然性、多元性、相对性和模糊性,强调共时态的结构性分析。”基于这种认识,他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研究所形成的经典看法提出了质疑:“长期以来,人们坚信不疑: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中国也将和西欧一样,自发地依靠自身的力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立论是从马克思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引伸而来的,但不一定符合马克思本人的观点。……所以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讨论,必须从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出发。”在对中国历史发展进程进行深刻思索之后,傅先生认为“从原始社会末期开始,中国多元的社会结构已经形成,很难用一套适用于欧洲社会的模式来进行规范”。由此推论下去,很容易得出这样的认识:基于西方历史经验提出的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和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实际上是无的放矢的伪问题。为了避免在比较研究中出现理论和概念的混淆,傅先生特地使用“中国传统社会”一词指称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社会,而不再运用中国奴隶社会、中国封建社会这样一些中国史学界惯用的概念。毫无疑问,在他的心目中,这些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把中西社会经济发展简单加以比附的产物,很难与中国的历史实际相吻合,滥用这些概念,很可能造成对中国历史的歪曲性认识。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傅先生试图彻底地从中国历史出发探索中国历史的特质和发展道路问题,《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这篇遗作,就是一个极富创建性的尝试,也是傅先生留给后学的一份宝贵遗产。
注释:
(1)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页。
(2)千里:《滨岛敦俊谈日本的明代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第2期。
(3)傅衣凌:《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经济发展的若干问题的考察》,载《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4)(9)傅衣凌:《论明清社会的发展与迟滞》,载《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
(5)(6)(8)傅衣凌:《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几个问题》,《江海学刊》1964年第1期。
(7)(20)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其商业资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9-30、38页。
(10)(21)傅衣凌:《我是怎样研究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的》,《文史知识》1984年第3期。
(11)傅衣凌:《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若干问题的商榷》,《论明清社会的发展与迟滞》,载《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几个问题》,《江海学刊》1964年第1期。
(12)罗威廉:《晚清“市民社会”问题》,载《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7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13)(14)费尔南·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二卷,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467、668页。
(15)李伯重:《“最低生存水准”与“人口压力”质疑》,《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1期。
(16)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7页。(17)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第267、268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93页。
(19)什洛莫·阿维内里:《马克思与现代化》,载罗荣渠主编:《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
(22)JohnK.Fairbank,AlexanderEckstein,L.S.Yang,“EconomicChangeinEarlyModernChina:AnAnalyticFramework”,载于宗先主编:《中国经济发展史论文选集》上册,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版。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130页。
(24)刘大年:《关于尚钺同志为“明清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一书所写的“序言”》,载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编:《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续编》,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310-311页。
(25)《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6页。


(资料来源:原载《亚细亚文化研究》第二辑,韩国暻园大学1997年)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0726.html

以上是关于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而又迟滞,早熟而又未成熟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