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结构-“词”和“字”的理论问题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汉字结构-“词”和“字”的理论问题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词”和“字”的理论问题
1.“词”和“字”的理论问题是新出现的老问题
20世纪末期中国语言学领域的一些人头脑中出现两种比较悲观的认识:第一,汉字改革失败了;第二,确认汉语的词失败了。下面专门针对与第二认识相关的“词”和“字”的理论问题进行讨论。
一方面,词以及跟词有关的词性等问题在20世纪已经引起高度重视,[2]而且相应引起对词和语素(在汉语中一般用一个字记录一个语素)的明确区分的重视。[1]另一方面混淆词和字的人还不少。黄河清等写的一本书在中国内地出版用了术语“词、词典、词组、词义”等,可是在中国台湾重新出版的时候,出版者却违背作者的原意,把这些术语“翻译”成了“字、字典、字组、字义”等,语素“词”全部强行改换成“字”。[3]李赋宁说“以上借字大多数是名词”。[5]不仅语言实践中出现混淆词和字的现象,在语言理论中也出现这种现象。20世纪和21世纪交界时期新出版了两本语言学概论教材。第一本是徐通锵着作的《基础语言学教程》[12](以下简称《教程》)。第二本是胡明扬主编的《语言学概论》[3](以下简称《概论》)。《教程》是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教材系列中的教材,作者是北京大学教授。《概论》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主编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它们都将对21世纪的语言理论的普及产生重要作用。
然而,它们在解决“词”和“字”这个语言理论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教程》作者完全抛弃自己与叶蜚声合作的《语言学纲要》[13]的有关观点,“冒险”超越公认的研究成果(《教程》序言第3页),否定汉语的基本单位是“词”的结论,而认为汉语的基本单位是“字”。
《概论》比较好地继承了“词是语言的基本单位”这个语言的普遍理论。但是,对于什么是“字”,以及“字”和“字母”、“词”到底是什么关系仍然没有清楚地进行论述。
“词”和“字”这个20世纪已经基本解决的语言问题,又被带到了21世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为“词”和“字”从表面上只是一个术语的区别,“实际上涉及到语言理论和研究方法”(《教程》第35页),甚至影响语言的发展。其中关于“字母”和“字”的问题是普通文字学中“最基本的问题”[10]。我们希望跟字和词有关的问题能够进一步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形成学术讨论的活跃气氛。正确认识它们,对语言及其文字的研究和应用也非常有意义。
2.《教程》中的“词”和“字”
《教程》认为英语那样的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是“词”和“句子”,而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这是对汉语认识的一种倒退。
《教程》一方面认为英语的“word”翻译成汉语叫做“词”(《教程》第29页),另一方面又把英语的“I,sway,why,bye-bye”跟汉语的“爱,岁,外,拜拜”都当做由相近音素的构成的“字”(《教程》第29页)。这不是明显地把“词”换成了“字”的说法吗?
为了证明“字”在汉语中的基本地位,《教程》提出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的3个特点:现成性,离散性或者封闭性,心理现实性。这3个特点除了离散性或者封闭性,都是在强调“语言社团直觉的回答一般都是正确的”(《教程》第33页)这个“直觉”性质的观点。而且从“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说”、“字正腔圆”、“你敢说一个‘不’字”等说法中,确认“字”是汉语的基本单位。(《教程》第33页)可是,我们也可以说“革命人民的字典中没有‘屈服’这个字”[15]。“屈服”明明是两个字,怎么是一个字?这不是又从直觉上否认了《教程》确认的“字”的存在?
其实直觉往往与科学可能产生矛盾。例如,直觉告诉我们:太阳跟着地球转动;火车窗户外面的风景在运动而火车没有运动。可是,这些都是跟事实相反的错误感觉。周有光用事实驳斥了语言类型决定文字类型的错误直觉,说明宗教等文化的传播决定语言选择文字类型。[16]这说明直觉不可靠。
《教程》认为英语的基本结构单位有“词”和“句子”两种,句子是“最大的语法结构单位”,是“最小”的“表述单位”(《教程》第22页)。其实,句子不一定比词大,词不一定比语素大,例如“Home?”是一个句子,用一个词、一个语素充当。可见,句子、词、语素是性质不同,不是大小不同的语言结构单位。只有句组、词组、语素组才能分别与句子、词、语素构成必然的大小关系。
《教程》认为英语的句子虽然是临时组织的,但是句子中由主语和谓语两根柱子支撑的框架是现成的、封闭的。所以英语句子也是基本的结构单位。这会带来两个矛盾的问题:第一,汉语的句子为什么不是这样?第二,英语的词组为什么不是这样?
《教程》说英语的“语素,直到20世纪初期才引起语言学家的关注,至于一般的人只知道有词,而不知道有语素。”(《教程》第28页)其实,汉语中的“词”也是这个时期得到关注的。1907年章士钊《中等国文典》第1页说“一字可为一词,而一词不必为一字。”如果使用汉语的一般人不知道有词,就像《教程》第31页说的:“老百姓怎能有办法把词找出来!”,因而否认汉语存在词;那么使用英语的一般人不知道有语素,是否要否认英语存在语素呢?
强调英语的“词”是现成的,汉语的“字”是现成的。这正好说明两种语言在书写习惯上的不同。因为英语等语言普遍把词作为书写单位,不仅有字之间的排列距离,而且有更大的词的排列距离,而汉语的书写中只有字的排列距离。熟悉书面语的人各自习惯地加强了自己对“词”和“字”的注意,从而忽视了对其他单位的注意。
其实,无论是英语还是汉语,对于那些不懂得书面语,我们叫做文盲的人来说,他们恐怕既不知道什么是“词”,也不知道什么是“字”,他们只知道自己说的和听的话语。如果都按照一般人的直觉去认识语言,那还有什么语言科学呢?况且科学的普及可以改变一般人的直觉。我们不能让错误的直觉来改变科学。
《教程》拿“游泳”这样的特殊的离合词来否定汉语的“词”的存在。可是“什么”、“桌子”、“国家”等等,是不能够否定的。即使在英语中,“词”也是一个习惯认识问题,有些从词组变化来的词,首先在中间用短线条连接,然后才逐渐取消连接的线条。有些意义上是一个整体的熟语,因为是明显不同的词固定组合的,仍然分开成不同的词书写。
《教程》中说的“字”其实是文字单位“字”记录的语言单位,是汉语的书面语素。因为汉字是语素文字,汉字的“字”基本上记录语素的。可是,《教程》又否定自己认定的“字”是“语素”,说“字相当于印欧系语言的词,而不是语素”;因为语素不是声音和意义关联的基础,“无法与概念相联系”(《教程》第34页)。其实语素分成词语素和不成词语素。只有不成词语素才不跟概念发生直接联系。然而在现代汉语中的“字”记录的对象,在许多情况下属于这种不能能够单独做词用的语素。
可是,汉语的“字”不是有很多都是这样的不成词语素吗?例如“金子”这个词中的字“金”和“子”不是分别与概念发生联系的,为什么不叫做语素,而叫做与英语“词”相当的“字”?《教程》说“‘文字’这个字组有两个意思”(《教程》第370页)。那么“文字”中的“文”和“字”是合作表达一个概念,还是分工表示两个概念?
因此,《教程》认为汉语形成“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的“结构格局”(《教程》第33页),这个结论不可靠,也不明白。第一,一个字记录的语言单位不一定对应一个概念。对应一个概念的字,只是适合汉语中的单音节单语素的词。单音节单语素的词在古代汉语中比较多,所以《教程》说“五言诗、七言诗、万言书中的‘言’说的都是字”(《教程》第33页)。第二,一个字记录的语言单位也不一定对应一个音节。例如“花儿”是两个字记录一个音节,“氵里”是一个字对应两个音节。第三,在没有文字以前的汉语中,没有字,也就没有“1个字”跟“1个音节·1个概念”的口语单位形成“结构格局”,除非一定把“语素”叫做“字”。第四,在“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的“结构格局”中“字”,不知道到底是“文字”单位,还是“语言”单位。
《教程》一方面说汉语的“字”与英语的“词”相当,一方面在谈文字的时候又把英语的书面词形叫做“字”,说英语的“book”是“通过字母的拼合书写出来的字”,“英语的字属于文字范畴,语言学可以不研究”,汉语的字既是文字范畴单位,又是语言范畴的单位。(《教程》第372页)为什么要把不同性质的单位都叫做“字”?为什么不能把汉语的文字范畴的“字”和语言范畴的“字”用不同术语区分开来?好像都是为了照顾老百姓的直觉说法。
至于《教程》认为“浅”是形旁“水”和声旁“戋(小)”的意义交叉的结果(《教程》第105页),把字的结构当作词的结构的错误,我们在另外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分析。
3.《概论》中的“词”和“字”
《概论》跟《教程》有方向上的不同。但是,我们在肯定《概论》的方向的同时,也想指出它在字和词的关系上存在的一些不明确的地方,以便能够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彻底的认识。
《概论》虽然用了“字”这个术语,但是始终没有解释什么是“字”。而且《概论》试图回避用“字”这个术语,采用“字符”的术语来代替。于是,又陷入了“字符”一个术语涉及“字”和“部件”、“字组”3个概念的混淆中。
《概论》首先用“字符”表示文字中的最小又自由的基本单位“字”这个概念。它意识到汉语“字”和英语“字母”的相同性质。例如,“无论哪种语言,字(外语是字母,汉语中是汉字)是文字单位”。(《概论》第108页)即使采用“字符”术语,还是意识到了。例如“‘字符’也就是文字符号,是文字的最基本的单位”,例如“汉字的‘字’和拼音文字的字母”。(《概论》第242页)
用“文字符号”或者“字符”表示“字”的概念,可以避免对“字”的一些传统误解,但是又会带来几个问题:第一,为什么没有把语音中的音节叫做“语音符号”?符号属于语言,是形式和内容结合的实体单位。音乐上的音符也是形式和内容结合的视觉符号。而“文字”应该是书面语言符号的形式,如同口语符号的形式是“语音”,因为“书面语是用文字书写下来的语言”(《概论》第148页)。因此这里的“文字符号”实际上指“书面语言符号”。第二,“字符”虽然统一了“字”和“字母”的术语分离的现状,但是,与下面的“部件”、“字组”的含义又发生矛盾。
《概论》又用“字符”表示形体结构复杂的字内部的“部件”这个概念。它把“字符”跟语言单位的声音和意义的不同的直接联系分为“意符”、“音符”、“记号”。(《概论》第242页)这里的“字符”实际上是指不同的“部件”。然而,“部件”对于“字”,就像“声母、韵母”对于“音节”的关系。“部件”可以单独构成单纯的“字”,可以合作构成复合的“字”,如同语素可以构成单纯词和复合词。
《概论》把“单纯字”和“复合字”分别叫做“单纯字符”和“复合字符”,说“复合字符是由单纯字符组合而成的字符”(《概论》第244页)。这就好比说“复合词是由单纯词组合的词”。所以,“字符”有时指“部件”,有时指“字”。其实,应该说“复合字是由多于一个的部件构成的字”。
《概论》又用“字符”表示为了记录一定语言单位的需要用字组合起来的文字单位“字组”。它把英语的“sh”、德语的“sch”当做一个“复合字符”(《概论》第244页)。“sh”、“sch”应该是用“字组”记录一个音素,如同汉语用“花儿”一个字组记录一个音节,用“sky”一个字组记录英语的一个词。这跟前面说的“字母”和“字”的相同地位又造成矛盾,而且跟教材说的有人错误地把表音字中记录一个词的“字组”和表意字中记录一个语素的“字”等同起来(《概论》第248页),也发生矛盾。
语素文字不一定每个语素都用一个字记录,音素文字也不一定每个音素都用一个字记录,虽然它们在理论上在主体事实上分别是这样记录,但是不排除为了经济原则和特殊需要出现记录功能的例外。判断一个文字单位是不是独立的字,主要看书写中是否最小又自由[9],而不需要看是否一定单独对应一个语言单位。我们为什么不会把“花儿”当做一个“复合字符”?因为用来书写这个音节的视觉形式是明显的两个自由的文字单位。同样“sch”也是3个自由的视觉单位合作书写一个音素。
《概论》虽然在上面论述中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语言单位和文字单位。但是,它对于混淆文字和语言等关系的一些错误观点进行了明确的批评,是语言学概论教材中的一个巨大进步。例如,有人看到古代汉字一个字基本记录一个词,就以为现代汉字也是词文字;有人看到汉字记录的语素在语音形式上是一个音节,就说汉字也是音节文字;有人把通过语音表达意义的文字跟直接表达意义的图画等同起来,说汉字是怎么神奇[14]有人把记录英语词的“字母组合”,跟汉语的“字”等同,把英语文字的“字母”跟汉语文字的“部件”或者“笔画”等同;有人把文字的篇幅长短当做判断语言的繁琐和精练的标准;有人把汉语的“字”当做“词”,说汉语词汇贫乏;有人把汉语的“字”当做“语素”,说“字”构造“词”。这些观点,《概论》都进行了有力的批评(《概论》第246页,第249页)。
但是,《概论》说到,把现代汉语的词语跟书写它们的字等同起来,使人错误地觉得“汉语就那么三四千个单词。其实,《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一共有3500个字,不等于3500个词。这就跟有人误认为西方语言只有26个‘字’一样荒唐。”(《概论》第249页)这就有些矛盾了。前面认为汉语的“字”跟英语的“字母”都是“字符”,可是这里又不把英语的26个字母当做26个“字”。如果既不能把字母当做笔画、部件,又不能把字母当做字,那么字母还有什么身份可以选择呢?
4.“词”和“字”的语言地位
汉语中有没有“词”?英语有没有“字”?人类语言中有没有普遍存在的“词”和“字”?有!20世纪以来的中国语言学者不仅进行了许多零散的理论探讨,而且产生《现代汉语词典》那样的实践性成果,把词意识引进了汉语教学,特别是对外汉语教学。彭泽润[6][7]、司玉英[10]等还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探讨。
有个人的名字用了一个由“王”和“敖”两个部件左右结构的罕见字,在报纸上可以临时创造这个字,在电子报纸上只能用两个字加引号写成“王敖”的方式来表示,到了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就无法在电脑中找到这个字。[11]
《概论》第244页说“……是分音节书写,还是分词书写,这些就是字符的书写规则”。《概论》这样把文字的书写规则分为“分音节书写”和“分词书写”两种方式,也是普通文字理论的巨大进步。这说明语言学概论教材已经开始更多地注意到:英语按照词书写口语的特点,跟汉语的书写不同。这是非常可喜的事情。尽管《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1985年公布10多年了,尽管英语一直按照词书写,然而,由于有些人把英语的书面“词”跟汉语的“字”错误地等同起来,所以一直对这种区别视而不见。
但是“分音节书写”正如把汉字当做音节文字是错误的一样,它没有从文字本身看问题,应该是“分字书写”。例如“花儿”是一个音节,分成两个字写,不能说是“分音节书写”。
任何文字必须首先分字书写,然后进一步决定是否分词书写。这样根据文字单位的书写距离可以分为“字距”和“词距”,从而形成人类文字书写语言的两种基本方式:“字式书写”(分字书写)和“词式书写”[8](分词书写)。像现代多数语言的书写一样,英语书写既有“字距”又有“词距”。汉语用拼音书写也是这样,国家因此制定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但是汉语用汉字书写到目前为止,除了标题、广告等特殊处理的需要,一般只有单纯的“字距”。把英语的词距错误地理解成汉语的字距,从而把英语的字组记录的书面词和汉语的字记录的书面语素错误地等同起来。这就是人们经常把英语的“字组”或者“书面词”,跟汉语的“字”或者“书面语素”等同起来的原因。
我们应该明确:“词”是最小又自由的形式和内容结合的静态备用的语言实体单位;“字”是最小又自由的视觉形式的备用的语言形式单位;“音节”是最小又自由的听觉形式的备用的语言形式单位。可以通过下面的语言结构图形更加系统的看到它们的相同特点和不同特点。平面之间有内容和形式上的区别,“字”属于视觉形式平面,词属于形式结合内容的实体平面。不同层次之间不是数量上的大小区别,而是在同一平面中性质不同的单位,“字”和“词”在层次关系上都是“最小又自由”的静态层次。“单位”是可以从形式上切分的,“特征”一从对比中发现的。因此,不能把“语义特征”当做最小的语义单位,正如不能把“语音特征”当做最小的语音单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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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671.
[16]周有光.《语言类型和文字类型》[J].香港:《语言建设通讯》,200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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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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