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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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


佔毕随录之五
(首发)
单育辰
吉林大学
“上博四“《昭王毁室》经过学者数年的研究,已大体可读,不过尚有一些难点,下面先按我们的意见把释文抄录于下,再对这些疑难字做进一步的讨论,其中爲大家公认的释读可参看梁静先生的学位论文《上博(四)〈采风曲目〉等六篇集释》,[1] 这裏就从略了:
昭王为室于死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之浒,室既成,将落之。王诫邦大夫以饮酒,既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落?)之,王入,将落。有一君子,丧服、曼(絻),廷(径)将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闺。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人止之,曰:【1】“君王始入室,君之服不可以进。”不止,曰:“小人之告A,将断于今日。尔必止小人,小人将召寇。”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人弗敢止。至【2】闺,卜命尹陈眚为视日,告:“僕之母(毋)辱君王,不幸僕之父之骨在于此室之阶下,僕将埮(掩)[2]亡老,□□□【3】以僕之不得幷僕之父母之骨,私自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祔)。”卜命尹不为之告。“君不为僕告,僕将召寇。”卜命尹为之告。王【4】曰:“吾不知其尓墓。尓姑须,既落,焉从事。 ”王徙处于平澫(濑),卒以大夫饮酒于平澫(濑),因命至(致)俑(庸)毁室。【5】
先说简1的“丧服、曼(絻),廷(径)将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闺。”学者多把它读爲“丧服曼廷,将跖闺。”其中的“曼”整理者陈佩芬先生读爲“蹒”;邱德修先生读爲 “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陈伟武先生读爲 “迈”;刘洪涛先生读爲“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3]然而它们于古书语法、文例都不甚合。我们把“曼”读爲“絻”,“絻”是丧冠的意思(《左传·哀公二年》“使大子絻”陆德明释文;《左传·哀公十二年》“季氏不絻”杜预注;又《左传·僖公十五年》:“使以免、服、衰、绖逆”,孔颖达疏:“初死则有免、服,成则衰、绖,皆爲遭丧之服”,“免”、“絻” 二字通),与丧服正好相配。[4]楚简“曼”声和“ 免”声字多通用,如“郭店”《老子》乙本简12“大器曼成”,今本《老子》“曼” 作“晚”;上博四《曹沫之陈》简10“曼哉” 应读爲“晚哉” ,故“曼”可读爲“絻” 。[5]
“廷”,这裏读爲 “径”,“廷”定母耕部,“径”,见母耕部,二字古音可通。“径”,《礼记·祭义》“是故道而不径”郑玄注:“步邪趋疾也”。“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字楚简常见,学者多读爲“跖”,然“跖”经籍罕用,实有可疑,我们姑且认爲“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可能与 “适”、“之”之类的字有关,是“往、去、到”的意思。
接下再看简2的A与简4的“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此两字学者释读不一。其实,董珊先生很早就指出:与《昭王毁室》情节类似者,有《礼记•檀弓上》、《晏子春秋•内篇谏下》“ 景公路寝台成逢于何愿合葬晏子谏而许”章、《晏子春秋•外篇上》“景公台成盆成适愿合葬其母晏子谏而许”章。[6]而与此篇尤类者,则爲《晏子春秋•外篇上》“景公台成盆成适愿合葬其母晏子谏而许”章。我们把它引于下:
景公宿于路寝之宫,夜分,闻西方有男子哭者,公悲之。明日朝,问于晏子曰:“寡人夜者闻西方有男子哭者,声甚哀,气甚悲,是奚为者也?寡人哀之。”晏子对曰:“西郭徒居布衣之士盆成适也。父之孝子,兄之顺弟也。又尝为孔子门人。今其母不幸而死,柩未葬,家 贫、身老、子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恐力不能合祔,是以悲也。”公曰:“子为寡人弔之,因问其偏柎 何所在?”晏子奉命往弔,而问之所在。盆成适再拜,稽首而不起,曰:“偏柎 寄于路寝,得为地下之臣,拥札掺笔,给事宫殿中右陛之下,愿以某日,未得君之意也。穷困无以图之,布唇枯舌,焦心热中,今君不辱而临之,愿君图之。”晏子曰:“然。此人之甚重者也,而恐君不许也。”盆成适蹷然曰:“凡在君耳!且臣闻之,越王好勇,其民轻死;楚灵王好细腰,其朝多饿死人;子胥忠其君,故天下皆愿得以为子。今为人子臣,而离散其亲戚,孝乎哉?足以为臣乎?若此而得,是生臣而安死母也;若此而不得,则臣请輓尸车而寄之于国门外宇溜之下,身不敢饮食,拥辕执辂,木乾鸟栖,袒肉暴骸,以望君愍之。贱臣虽愚,窃意明君哀而不忍也。 ”晏子入,复乎公,公忿然作色而怒曰:“子何必患若言而教寡人乎?”晏子对曰:“婴闻之,忠不避危,爱无恶言。且婴固以难之矣。今君营处为游观,既夺人有,又禁其葬,非仁也;肆心傲听,不恤民忧,非义也。若何勿听?”因道盆成适之辞。公喟然太息曰:“悲乎哉!子勿复言。”迺使男子袒,女子髮笄者以百数,为开凶门,以迎盆成适。适脱衰绖,冠条缨,墨缘,以见乎公。公曰:“吾闻之,五子不满隅,一子可满朝,非迺子耶!”盆成适于是临事不敢哭,奉事以礼,毕,出门,然后举声焉。[7]
从以上引文可以看出,其中的“愿以某日送”与《昭王毁室》“小人之告A,将断于今日”句义颇类。由此出发,我们讨论一下A的含义。A做下形: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整理者陈佩芬先生读爲“敷”、袁国华先生疑读爲“赴”、张崇礼先生读爲“甫”。[9] 其实,与上引《晏子春秋》中的“祔柩未葬”、“恐力不能合祔 ”、“偏柎寄于路寝”相比,“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无疑应读爲“祔” 。“付”声的字一般属帮母侯部,“尃”声的字一般属帮母鱼部,鱼、侯二部旁转,关係极爲密切。典籍中“尃”声系与“付”声系相通的例子甚多,如“付”与“傅”、“拊”与“博”、“附”与“ 傅”等,可参看《古字通假会典》相关条目,[10]此处就不一一列举了。故“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可通“祔”,“祔 ”是“合葬、附葬”的意思。梁静先生曾言“‘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读爲‘敷’,似更符合文意。指施行合葬‘父母之骨’的行爲。”但并未破读“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爲“祔”,可谓失之眉睫。[11]
虽然《昭王毁室》还有几处难点尚待解决(比如“既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人”是典籍中的“寺人”或“阍人”还是其他),但经过以上释读,整篇文义要更爲明晰了。



[1] 梁静:《上博(四)〈采风曲目〉等六篇集释》,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6月,第37-47页,指导教师:李天虹。
[2] 此从刘乐贤先生言,参看刘乐贤:《读上博(四)劄记》,“简帛研究”网,2005年2月15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list.asp?id=1318。
[3] 陈佩芬:《〈昭王毁室·昭王与龚之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闺。”(单按,“
单育辰:佔毕随录之五”字原漏印,今补)其释“曼”爲一种冠则与本文相同。参看史杰鹏:《昭王毁室》,《中华文化画报》,2006年第3期,第70页。
[5] 参看陈剑:《上博竹书〈曹沫之陈〉新编释文(稿)》,“简帛研究”网,2005年2月12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chenjian001.htm。
[6] 董珊:《读〈上博藏战国楚竹书(四)〉杂记》, “简帛研究”网,2005年2月20日,
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dongshan001.htm。又,其中《晏子春秋•内篇谏下》“景公路寝台成逢于何愿合葬晏子谏而许”章可与《昭王毁室》相对照,刘乐贤先生已先指出,见注2。
[7] 传世本或有讹脱之处,可参看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中华书局,1962年1月,第457-463页。
[8] 参看董珊:《读〈上博藏战国楚竹书(四)〉杂记》,“简帛研究”网,2005年2月20日,
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dongshan001.htm;杨泽生:《读〈上博四〉劄记》,“简帛研究”网,2005年3月24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yangzesheng001.htm;又,杨泽生:《读〈上博四〉劄记》,《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辑,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336-337页;李佳兴:《〈昭王毁室〉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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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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