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零-论“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李零-论“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论“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
(香港)
郭店简《尊德义》第20-23简有这样的简文:「尊仁、亲忠、敬庄、归礼、行矣而无违,养心于子谅(慈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桀不谓其民必乱,而民有为乱矣。受不若也,可从也而不可及也。」
所谓「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乃指治民者对人民是可让他们把道理看作正确的道路行下去做下去,却不可使民就只知顺着为政者的道去做。这前一句当是紧扣上文的:「尊仁、亲忠、敬庄、归礼,行矣而无违,养心于子谅(慈良),忠信日益而不自知也」以为说。[1]故文中又有谓:「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第6简)这是指民之尊圣依从圣道的德义思想走下去,必能形成善道美德(故《尊德义》开篇即云:「尊德义,明乎民伦,可以为君」)。而修身君子若知所体顺圣道之善走下去,久之(《中庸》第26章:「久则徵」)便自能「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中庸》第24章)。是以篇中于「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下又接着说:「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人道为近,是以君子,人道之取先。」(第6-8简)意就都指人宜顺着所知的善道发展下去及发扬开去。
至于「而不可使知之」句,则要在提醒当权者不可强夺民智,专制役民。故句下即跟着说:「民可道也,不可强也。桀不谓其民必乱,而民有为乱矣。受不若也,[2]可从也而不可及也。」(第22-23简)这里,对于强夺民智的暴君,作者是举了桀来做说例。何以桀不认为他的民必生叛乱呢?文中及于此的有两点:「非礼而民悦哉(戴),[3]此小人也。非伦(谓不合乎民伦)而民服,世此乱矣。」(第24-25简)这话当与民性失去善导,民心失教有关。今为了方便入说分析,下先拟设一非无可能的事例。设若有等刁民,对那个操控极权,残民以逞的桀,产生出一种迷乱的心态:人只要取得成功,便能满足欲望。故为达目的,何妨不择手段。这种可怕的「改伦」(第5简:「学非改伦也」),也就同于郭店简《语丛二》第13简所说的:「贪生于欲,负(李零谓『背弃』)生于贪」(《校读》第169页及174页)。这遂使得人性中阴暗卑劣的一面,竟因此而契入成为所谓:「教之以权谋,则民淫昏,远礼无亲仁。」(第16简)而处此蛊惑环境下的民,久之也难保不有变得自为妄于心;不单易放纵生出暴戾、忌恨、顽强好胜等或恶或怒或妒或怨,或甚至会造成贼害的心性,[4]使人与人之间屡起冲突纷争,而积怨也只会愈来愈深。这就正如郭店简《六德》所云:「亲民易,使民相亲也难。」(49号简)(这样的民,篇中给出的联想是:「民五之方格,十之方争,百之而后服。」故施爱必须屡行不辍。「如果只有五次、十次,民仍相雠,陷于争斗。祇有上百次的努力,他们才会懂得服从」。[5])而且民心还会滋长私智以谋私利。刁者更是奸狡计算,贪婪无厌,寡廉鲜耻,不问是非。「害智」至此乃成刁民的看家本领。而小人既当道,沆瀣一气,也就是所谓:「非礼而民悦哉(戴),此小人矣。」故文中又有谓:「上好是物也,下必有甚焉者。(案:桀所一手造致的,自是『而民有为乱矣』这充满危害性的坏影响)……有是施,小有利(『小』指一小撮人,例如桀及其党羽),转而有大害者,有之。」(第37-38简)而这「大祸害」之演发成,若用《语丛二》第10-12简言人放纵欲望形成谋虑私智,倾轧相争,必致恶劣后果的话来形容,就是:「欲生于性,虑生于欲,倍生于虑(李零谓排斥生于谋虑),争生于倍,党生于争(李零谓朋党生于斗争)。」(《校读》第169及174页)即此亦知上引之文句:「桀不谓其民必乱,而民有为乱矣」,在中的「为乱」,当非从上一「乱」字指叛变作乱言;而是谓民的自为妄于心,适足製造更多的乱端乱事。若再变本加厉下去,无疑就会出现「非伦而民服,世此乱矣」这种可怖成「大害」的社会乱象。而这归根究柢,完全因为民所受的「人道」有不同,正所谓:「受不若也。」这话乃指:「禹以人道治其民,桀以人道乱其民。」(第5简)至于「可从也而不可及也」,就当谓:桀的道虽可使民听命服从(案:故「桀不谓其民必乱」),但这又怎及得上那些已晓得「尊仁、亲忠、敬庄、归礼」,既不会自为于乱,又能知所自主地去顺事君王的民。(《论语‧宪问》:「上好礼,则民易使也。」)因君王善以身教教民,令他的民有正确的道理可从,正如所谓:「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命,而从其所行。」(第36简)可见桀倒行逆施的暴政对百姓荼毒之深。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5年11月3日16:32。)[1]廖名春重视文句语境的分析,早已指出此一结构关係,有云:「可以让老百姓沿着『尊仁、亲忠、敬壮、归礼』之道走去。」(见丁原植主编,廖名春着:《新出楚简试论》第一篇第一章〈郭店楚墓竹简与先秦儒学〉之(八),书第32页。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又:本文所引有关〈尊德义〉文本,乃以李零先生的《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下简称《校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及陈伟先生的〈郭店简书《尊德义》校释〉(载《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3期),作为一主一辅。这里试举两例为说。上引文句中有「敬庄」一词。「庄」原作「壮」,李零破读为「庄」(《校读》第144页),是也。《语丛三》简9-10就有云:「与庄者处,益。」陈伟则进而指出「敬庄」犹古书所见之「庄敬」。又引文另有「慈良」一词,《郭店楚墓竹简》(裘锡圭整理,文物出版社,1998)的原释是作「子俍」,裘锡圭先生在按语中读为「子谅」(书第175页),李零依之。今则从陈伟先生引朱熹说,易为「慈良」。
[2]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第142页有云:「『受』,原释『爰』,括注问号。此字疑是『受』字之误,在文中读为『桀纣』之『纣』(上文讲『桀』)。」今案:「受」不必再解读为「纣」。笔者的句释已详内文。
[3]李零《校读》作「哉」,但陈伟认为「哉」字「似当读为『戴』,拥戴义」,并引《左传.文公十一年》及《国语.周语上》的话作证。笔者认为这说法较胜,因更切合有关文义。(见陈伟:〈郭店简书《尊德义》校释〉,载《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3期,书第115页)
[4]此处是套用了第1简「去忿戾,改惎胜」的「忿戾」、「惎胜」两词,并参考了《语丛二》第25-27简的:「恶生于性,怒生于恶,胜生于怒,惎生于胜,贼生于惎」而为说。「戾」字乃依李零读法,意为「暴戾」;「惎」字亦取李零读法,「惎胜」就是「忌恨」和「好胜」之义。(《校读》第141页)而「好胜」既配「忌恨」,这样的性子,自是好逞强,而胜不来便又生忌恨的那种。
[5]参见李零《校读》〈余论〉之(八),书第144页。而引句的读法本于裘锡圭之释读。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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