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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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

《肩水金关汉简(壹)》发布以后,黄浩波先生首先对其中所见的地名进行了辑录考释,不过遗漏了一些地名[1],晏昌贵先生对《肩水金关汉简(壹)》中的县名与里名也进行了汇释,由于晏文为后出之作,所以相较于黄文而言,遗漏较少,然而在使用张俊民先生的释文[2]时却出现了十多处的错误[3]。笔者拟对黄文、晏文中出现的错误进行梳理校正,并对其中可待商榷的地方提出质疑,故不揣浅陋,拟在二位先生研究的基础上对《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的地名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补充。
由于晏文採用“凡周文[4]已列入者,不再收录”的体例,故所收《肩水金关汉简(壹)》中的地名只是举其一例而已,对于重複出现的里名没有一一稽考。鑒于本文之目的为对《肩水金关汉简(壹)》中出现的地名进行订补,因而当求全责备,笔者此处拟採用黄文的文体,即对其中的里名全部予以辑录。对于晏文已经收录而黄文不见者,一一注明,不再详辨;至于晏文中出现的错误,随文指出,并着重于二者俱缺失的地名的考释。由于黄浩波与晏昌贵先生在释文上皆以张俊民先生的释文为据,故本文亦从之。本文所叙地名顺序依从《汉书·地理志》的记载。
1.五凤二年五月壬子朔乙亥南乡啬夫武佐宗敢言之北阳曲里男子《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谨案弘年廿二毋官狱徵事当得取传里父老丁禹谒言廷移过所□《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六月庚寅长安守右丞汤移过所县邑如律令 掾充令史宗《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9:92A
由此条简文可知,长安县辖有南乡北曲阳里,黄文没有辑录南乡,晏文缺失此地名,查周振鹤《新旧汉简所见县名与里名》居延县,并没有收录北曲阳里,故当增补长安县南乡北曲阳里。
2.京兆尹长安长彦里公乘蔡福年卅《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9:258
张俊民先生改释“产”为“彦”, 晏文引用张俊民先生的修订释文时,出现错误,当更正。
3.京兆尹杜陵丰满里公乘□□□年廿三长七尺三寸□《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6:94
张俊民先生改释“年”为“满”,晏文引用张俊民先生的修订释文时,出现错误,当更正。
4.居延司马妻右扶风郿朝《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9:156
黄文辑录时缺失“朝”字,此处“朝”字应为里名或里名的一部分,晏文已经完整辑录。
5.茂陵脩穫里宋殷年卅 73EJT8:84
张俊民先生改释“礼”为“穫”, 晏文引用张俊民先生的修订释文时,出现错误,当更正。
6.茂陵西始乐里《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9:150
黄文辑录为茂陵始乐里,缺少“西”字,晏文已经完整辑录。
7.戍卒上党郡长《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4:155
张俊民先生改释“壶”为“长”,晏文引用张俊民先生的修订释文时,出现错误,反而辑录为上党郡壶[关]县,误。《汉书·地理志》上党郡辖有长子县,依例应当释读为上党郡长[子],黄文没有辑录此条,应增补之。
8.上党郡泫氏市□《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4:120
黄文辑录时缺失“市”字,此处“市”字应为里名或里名的一部分,晏文已经完整辑录。
9.河内西平里不更王安《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1:114
黄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晏文指出此处河内应为河内郡怀县,王莽改为河内县,甚确。
10.章曰共丞印 73EJT10:527B
“共丞”应为县级单位,查共县《汉书·地理志》属河内郡,黄文、晏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故应增补之。
11.河内郡温北□里□山《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9:74
张俊民先生改释“久”为“□”, 晏文引用张俊民先生的修订释文时,出现错误,当更正。
12.河内西平里不更王安《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1:114
黄文、晏文在河内郡野王县下皆辑录此条简文,查张俊民先生释文明确无误,不知何据,存疑。
13.河南郡雒阳宜茂里王富 73EJT1:6
晏文辑录此条简文时,改释“茂”为“岁”,然而查原简及张俊民先生修订后的释文,此处“茂”未尝改变,不知晏文所改何据,存疑。
14.河南郡平阴乡佐市阴里公乘《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8:32
黄浩波、晏昌贵释读此条简文为河南郡平阴县市阴里。平阴县《汉书·地理志》属河南郡,此条简文似无疑义,然而笔者以为此条简文或可别作解读。按《汉书·地理志》河南郡辖有平县,此条简文可从“平阴”中间断句,如此,则为河南郡平县阴乡市阴里。下面我们把肩水金关汉简中完整记载有县乡里的简文抄录如下:
①.东郡博平都乡左麦里公乘李安世廿四长七尺四寸黑《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6:28
②.《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河南县西乡大谢里公《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14:15
③.南阳阴乡啬夫曲阳里大夫冯均年廿四大奴田兵二轺车一乘骍騩牝马一匹 73EJT23:53
①、③两条简文的构成与河南郡平阴乡佐市阴里基本一致,尤其是①简文,所以笔者以为河南郡平阴乡佐市阴里释读为河南郡平县阴乡市阴里可以备作一解。
15.《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河南安乐里徐捐之年廿长七尺二寸黑色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73EJT9:137
河南宜成里王葆年卅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73EJT10:157
以上两条简文明晰无误,分别为河南县安乐里及河南县宜成里,然而黄文却把这两条简文归之于河南郡平县下,晏文则同时归之于河南县与平县下,不知何据,存疑。
16.□新成邑右尉□《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4:208
新成,《汉书·地理志》属河南郡。据《后汉书·百官志》应劭汉官曰:“大县丞左右尉,所谓明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5]可知此处新成为一县名无疑,黄文、晏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应增补河南郡新成邑。
17.东乡田卒清大里公乘《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10:333
此条简文为正常的户口登记,公乘以后断折,清县《汉书·地理志》属东郡,则 “清大里”应释读为清县大里,黄文、晏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故应增补东郡清县大里。
18.东郡野王长里孙□□《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8:58
由此条简文可知,东郡野王县长里当为完整的地名,黄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晏文收录,并认为“东”字不清楚,或属河内郡。查《中国历史地图集(秦西汉东汉)》可知,秦汉时代野王县一直位于河内郡治所怀县以西[6],历史上未曾发生迁徙,河内郡虽与东郡相邻,但是野王县与东郡则相隔较远,中间有较多县邑,此处的释读或许有误,姑且存疑。
19.戍卒颖川郡颖阴邑西时里郑未央年卅四长七尺二寸 73EJT8:33A
张俊民先生改释“城”为“时”, 晏文引用张俊民先生的修订释文时,出现错误,当更正。
20.甘露四年二月己酉朔丙辰南乡啬夫有秩过佐赖敢告尉史宛当利里公乘陈贺年卌二自=言为家私市 73EJT10:121A
由此条简文可知,宛县辖有南乡当利里,黄文在辑录时缺失乡名,当增补之。
21.戍卒南阳郡舞阴辜里李《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8:41
张俊民先生改释“奉”为“辜”, 晏文引用张俊民先生的修订释文时,出现错误,当更正。
22.戍卒南阳郡冠军邑长里谢婴年卅八73EJT10:298
晏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查周振鹤《新旧汉简所见县名与里名》冠军县,没有收录长里,此为晏文疏漏。
23.甘露四年正月庚辰朔乙酉南乡啬夫胡敢告尉史临利里大夫陈同自言为家私市张掖居=延界中谨案同毋
官狱徵事当得传可期言廷正月乙酉尉史赣敢言之谨案同年爵如书毋官狱徵
事当得传移过所县侯国毋苛留敢言之正月乙酉西鄂守丞乐成侯国尉如昌移过所如律=令 / 掾干将令史章 73EJT10:120A
由此条简文可知,西鄂县辖有南乡临利里,黄文在辑录时缺失乡名,当增补之。
乐成侯国《汉书·地理志》属南阳郡。黄文、晏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故应增补南阳郡乐成侯国。
24.戍卒南阳郡博士度里公乘张舜年卌 长七尺二寸 73EJT10:103
张俊民先生改释“亡”为“士”,黄文辑录为博亡县度里,晏文引用张俊民先生的修订释文时,出现错误,所以其辑录时认为“博亡”当读为博望,则里名应为度里。笔者以为黄文、晏文皆误,此处“博”字后或脱“望”字,而其里名应为士度里,故应据之更正。
25.故安道侯奴材取不审县里男子字游为丽戎   73EJT1:2
《汉书》中所见安道侯有二,分别为长沙定王子侯恢,封于武帝元朔五年,国除于元鼎五年[7];功臣侯揭阳定,封于武帝元鼎六年,国除于武帝征和四年[8]。此简文所称安道侯者,当为揭阳定。由于西汉侯国为县级的行政单位,故应增补南阳郡安道侯国。
26.魏郡魏右尉公乘杜陵富成里张赣年卌八长八尺□《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6:94
此条简文中“魏右尉”与“新成邑右尉(73EJT4:208)”相类,则魏右尉应为魏县之右尉也,黄文、晏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应增补魏郡魏县。
27.戍卒魏郡梁期来赵里王相年《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1:157
张俊民先生改释“趋”为“赵”, 晏文引用张俊民先生的修订释文时,出现错误,当更正。
28.《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魏郡叶国鄃园 73EJT9:262
《史记·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载,叶康侯,长沙定王子,汉武帝元朔四年,元鼎五年坐酎金失侯[9],黄浩波先生认为简文中的叶侯或为此,并进而认为“叶侯为国,则‘鄃’难以确定县邑名”。 晏文释读“鄃园”为魏郡鄃县园□里,然而“鄃园”前有叶国二字,如此解释,文意不通。笔者以为黄文、晏文的解释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都没有完整释读出此简中地名的确切含义,此处“叶国鄃”当别作解释。《居延新简:甲渠候与第四燧》记载有类似的简文: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郡富平侯元城邑安昌里王青《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EPT51::53[10]
马孟龙认为“郡”字前残缺当为“魏”字[11],《湖北荆州纪南松柏汉墓》35号木牍记载有襄平侯中庐[12],通过对史书记载以及这两条简文的分析,马孟龙认为侯国别邑应当也可以作为汉代“邑”的一种[13]。我们再来观察此条简文中“魏郡叶国鄃”的构成,可以看出此条简文与上述两条简文极其相似,应当属于同一种性质,叶国当如黄文所释应为侯国,鄃应当为叶侯国的别邑,“园”应当为里名或里名的一部分,这样此条简文可以释读为魏郡叶侯国鄃邑园□里。
29.从者魏郡北里耶道年廿二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73EJT9:88
汉代等级人口信息一般为郡县乡里,其中郡名和乡名或有省略,但是县名很少见有省略者,魏郡北里”中的“北”字不可能为县,否则“里”名则消失了。因而笔者怀疑,此处记载的信息应当不全面,这样的记载在肩水金关汉简中还有三处较为类似:淮阳寿阳里董方年卅字子侯73EJT4:17;淮阳西猛里公乘73EJT10:190;田卒淮阳上雍里许钧年卅七73EJT22:93。这三条简文所记载的信息也十分难以理解,《汉书·地理志》记载有淮阳郡(国),然而并没有淮阳县的存在,因而简文中的淮阳只能为郡级行政单位,结合这三条简文的信息,“寿”在汉代不曾为县;“西”虽为县,但是隶属陇西郡,与淮阳郡亦相隔甚远,淮阳郡不可能辖有陇西郡的西县,笔者推测“西”字后面或脱“华”字,可别作一解;这里的“上”必须为县才能够使得此条简文信息完整,但是汉代不曾有“上”县存在,因而这样的推论不能成立。汉中郡虽辖有上雍县,然而淮阳郡与汉中郡相隔悬远,不可能辖有汉中郡上雍县,即便如此,“上庸”若为县级行政单位,后免的“里”名则消失了。所以笔者以为这几处的信息记载皆是“郡名+里名”的形式,可能是当时登记信息时失误所致。
30.戍卒钜鹿郡曲周孝《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功师卷 73EJT1:130
黄文辑录时缺失“孝”字,此处“孝”字应为里名或里名的一部分,晏文已经完整辑录。
31.齐郡临菑满羊里公乘薛弘年《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9:20
张俊民先生改释“幸”为“羊”, 晏文引用张俊民先生的修订释文时,出现错误,当更正。
32.齐郡临菑吉辛里簪弱王光年廿三 长七尺三寸黄色疾 73EJT9:3
晏文辑录此条简文时,改释“辛”为“羊”,查原简及张俊民先生修订后的释文,此处“辛”未尝改变,不知晏文所改何据,存疑。
33.会稽郡鄞□里谇幸 73EJT10:301
张俊民先生改释“陈”为“□”, 黄文、晏文俱依原简作陈里,然而黄文、晏文中所见其他各处均依据张俊民先生改定后的释文,不知此处为何因而不改。
34.《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令居义阳里姚翁忠年卌五黑色《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4:191A
令居,《汉书·地理志》属金城郡。此简文的记载符合汉代等级人口信息时所使用的“名县爵里”惯例,《肩水金关(壹)》中出现甚多此类的例证,不再一一枚举。黄文、晏文没有辑录此条,故应增补金城郡令居县义阳里。
35.觻得成汉里薛□□ 73EJT8:106A
黄浩波先生辑录觻得成汉里共有四条简文,无收录此条简文,当增补之,因为周振鹤《新旧汉简所见县名与里名》觻得县已经收录成汉里,故晏文或因此没有收录。
36.葆觻得安国里大夫韩禹年廿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73EJT10:288
黄浩波先生收录为觻得定国里,误,此条简文明晰可见,应为觻得安国里,因为周振鹤《新旧汉简所见县名与里名》觻得县已经收录安国里,故晏文或因此没有收录。
37.《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酒泉觻得福主章……卅二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73EJT9:201
由于此条简文残缺不全,故释读较为困难,但是酒泉觻得可以肯定应为酒泉郡觻得县,其后的“福主”或应为里名,黄文、晏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
.就家氐池承明里赵子平年《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7:39
黄文于觻得县与氐池县下皆收录此条简文,由此条简文可知觻得县承明里有误。
38.日勒骑士□昌里鲁客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73EJT1:240
张俊民先生改释“德”为“客”,然而简文中“昌”字并没有改动,晏文此处里面释为“□昌里”,或是笔下之误。
39.《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和宜便里年卅三岁姓吴氏故骊靬苑斗食啬夫廼神爵二年三月庚寅以功次迁为73EJT4:98A
晏文释读此条简文为番和县宜便里,然而此简“和”字前断折,张俊民先生改订的释文亦不见有变化,所以此处释读应误。
40.北部候长番和阳《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7:95
番和县《汉书·地理志》属张掖郡,“阳”字应为里名或里名之一部分,黄文、晏文皆未收录,当增补之。
41.居延卅井《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10:392
黄文居延县下收录有卅井里简文,然而却没有注意到此条简文,显然此条简文应释读为居延县卅井里,故应增补之。
42.《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甘露四年四月戊寅朔丁酉佐亲敢言之卅井里男子王谭自□《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10:237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书到出入毋留 73EJT10:238
黄文辑录居延县卅井里时,辑录有73EJT10:238条简文,然而此简文中并没有卅井里,73EJT10:237条简文即便有卅井里,但是也难以判定此处的卅井里属于居延县,故此处辑录有误。
43.富里马章《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7:103
文辑录居延县富里时,辑录有此条简文,然而此里名并无上属县,故判定其为居延县富里略显牵强,当更正。
44.《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熹田隧居延杂《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9:185
黄文与晏文于居延县皆收录有杂里,此处居延应为县名,其后“杂”应为里名,黄文、晏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故应增补之。
45.居延安国《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7:199
此条简文应释读为居延县安国里,黄文、晏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故应增补之。
46.《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子男禄福利众《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7:213
此条简文应释读为禄福县利众里,故应增补之。
47.襄国泛里《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1:165
晏文辑录此条简文时,改释“泛”为“汜”,查原简及张俊民先生修订后的释文,此处“泛”未尝改变,不知晏文所改何据,存疑。
48.田卒赵国襄国恩《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2:59
黄文、晏文所辑录赵国襄国里面没有辑录此条,由于此简断折,“恩”当为里名或里名的一部分,故应增补之。
49.戍卒淮阳郡傿信《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7:96
此条简文与“田卒赵国襄国恩《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73EJT2:59)”相类,可知“信”当为淮阳郡傿县下之一里名,或里名之一分部,黄文、晏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故应增补之。
50.淮阳新郪阳安里蔔免 73EJT2:71
黄文辑录为新郪安里,缺少“阳”字,晏文已经完整辑录。
51.淮阳新郪亲□里陈横 73EJT2:73
张俊民先生改释“祖”为“亲”, 晏文引用张俊民先生的修订释文时,出现错误;黄文则辑录其里名为“亲里”,亦有误,此处里名应为亲□里,黄文、晏文皆有错误,应当更正。
52.戍卒淮阳郡西釜田里不更蔡乐年廿三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73EJT9:45
黄文在辑录此条简文为淮阳郡西华县西釜田里,直接增补“西华”二字;晏文则认为此处“西”字后脱“华”字,故辑录为淮阳郡西华县釜田里,笔者以为晏文解释较为合理。
53.淮阳西猛里公乘 73EJT10:190
黄文辑录此条简文为淮阳郡西华县西猛里,晏文则归之于河南郡雒阳县,翻查原简及张俊民先生的改释之文,此简均无任何变动。笔者以为此简释读或可参照73EJT9:45的做法,“西”字后当脱“华”字,则此简完整的地名应为淮阳郡西华县猛里。
54.淮阳寿阳里董方年卅字子侯 73EJT4:17
黄文没有辑录,晏文归之于河南郡雒阳县,翻查原简及张俊民先生的改释之文,此简均无任何变动。
55.戍卒梁国虞甾亭陵上造陈充年廿四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73EJT9:39
此条简文原释文无“虞”字,张俊民先生补释。虞县《汉书·地理志》属梁国,甾亭陵应为里名,则梁国菑县应辖有甾亭陵里,黄文、晏文没有辑录此条简文,故应增补之。
56.戍卒梁睢阳宜□《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肩水金关汉简(壹)》地名订补 73EJT1:161
黄文、晏文俱无。按此处“宜□”应为里名,应增补之。“据居延汉简(肩水金关汉简属居延汉简範畴)文例,记载郡国时,‘郡’字可省,而‘国’字不可省。”[14]所以此处“梁”应当指代梁郡,而梁国在西汉一代基本为诸侯王国,只是在平帝时期国除一次。据《汉书·文三王传》载,“元始中,立坐与平帝外家中山卫氏交通,新都侯王莽奏废立为庶人,徙汉中。”[15]《汉书·平帝纪》载,元始四年“梁王立有罪,自杀。”“(元始五年)闰月,立梁孝王玄孙之耳孙为王。”[16]如此梁国国除仅一年而已,若是,则此简文所反映的时间应为平帝元始四年至元始五年之间。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4年8月23日00:20。)
[1]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郡国县邑乡里》,简帛网,2011年12月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86。以下凡征引此文者,简称为黄文,不再一一注出。
[2]张俊民:《<肩水金关汉简(壹)>释文》,简帛网,2011年9月23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55。张俊民指出释文中出现的红字是原来的释文,绿字是现在的释文。然而晏昌贵先生在引用此文时,出现了十多处的颠倒错误,即红字与绿字在使用时正好相反,可能为笔误所致。
[3]晏昌贵:《增补汉简所见县名与里名》,《历史地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6辑,第249-255页。需要指出的是,此文中还包括有敦煌悬泉汉简、居延新简、额济纳汉简中的地名。以下凡征引此文者,简称为晏文,不再一一注出。
[4]此处“周文”指代为周振鹤《新旧汉简所见县名与里名》一文;参《历史地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辑,第151-165页。
[5]司马彪:《后汉书》志第二十八《百官志五》,中华书局,1965年,第3623页。
[6]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秦西汉东汉)》,中国地理出版社,1982年,第9-10,15-16,42-43页。
[7]班固:《汉书》卷十五上《王子侯表上》,中华书局,1962年,第468页。按《王子侯表》中记载安道侯恢为中山靖王子,据梁玉绳考释应为长沙定王子,马孟龙从梁说,并认为安道侯应始封于桂阳郡,后迁徙至南阳郡。参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77页。
[8]班固:《汉书》卷十七《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中华书局,1962年,第655页。
[9]司马迁:《史记》卷二十一《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中华书局,1959年,第1097页。班固:《汉书》卷十五上《王子侯表上》,中华书局,1962年,第460页。
[10]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居延新简:甲渠候与第四燧》,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214页。
[11]马孟龙:《松柏汉墓35号木牍侯国问题初探》,《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
[12]荆州博物馆:《湖北荆州纪南松柏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第4期。
[13]马孟龙:《松柏汉墓35号木牍侯国问题初探》,《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
[14]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淮阳简》,《历史地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7辑,第276-277页。
[15]班固:《汉书》卷四十七《文三王传·梁怀王刘揖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219页。
[16]班固:《汉书》卷十二《平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357、360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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