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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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中山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文物》2006年第11期发表的《安徽天长西汉墓发掘简报》,公布了安徽省天长市安乐镇纪庄村19号汉墓出土的34方木牍中10方木牍的图版与释文。从随葬木牍文书的内容看,该墓主姓谢名孟,为汉代临淮郡东阳县的官吏。已公布的木牍内容包括户口名簿、算簿、书信、药方等,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和学术研究价值。
我们要讨论的是其中两方书信木牍,整理者分别编号为M19:40—15,M19:40—12,两面均有文字。整理者在发掘简报中已做了很好的释文,随后何有祖、王贵元二位先生又先后作了进一步的考证,解决了不少问题,但在某些疑难字词的释读方面,诸位学者却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有鑒于此,本文打算在学习诸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这两方书信木牍再作一补释,不当之处诚祈方家赐正。
为了讨论方便,先列出本文所引述的三种主要文献。
1、天长市文物管理所、天长市博物馆《安徽天长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06年第11期,页4-21。(简称“简报”)
2、何有祖《安徽天长西汉墓所见西汉木牍管窥》,简帛网2006年12月19日;后刊于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简帛》第三辑,页261-268,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简称“何文”)
3、王贵元《安徽天长汉墓木牍初探》,张光裕、黄德宽主编《古文字学论稿》页465-471,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年。(简称“王文”)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体)不便,前日幸爲书属宋掾使横请,东阳丞莞横,宜身至牀下,敀(迫)不给,谨请司空伏非(罪)奉谒,伏地再拜谢,因伏地再拜请病,囗马囗足下。(A面,图二八)
进谢卿。(B面,图二九)
1、“卿”,何文认为似即书信二(图版二六)所言“长史卿”,并将B面文字断为“进谢。卿。”王文断作“进,谢卿。”
按:从原牍文“进”与“谢卿”分列以及汉代书牍的惯例来看,“卿”与“谢卿”均当指收信人“谢孟”。“卿”在此当是一种尊称,陈梦家先生指出汉代自中央丞相史、御史以下,曹吏、府吏,候长及令史、尉史等俱得以卿为其尊称。[1]出土名谒及文献中均有类似的用例,如:
《尹湾汉墓简牍》YM6D15:进东海太守功曹师卿,沛郡太守长憙谨遣吏奉谒再拜。(正面)问君兄起居,南阳谢长平。(反面)[2]
《汉书·儒林传·孟喜》:“父号孟卿,善爲《礼》、《春秋》,授后苍、疏广。”颜师古注:“时人以卿呼之,若言‘公’矣。”
《后汉书·李固传》:卿曹何等腐生,公犯诏书,干试有司乎?
2、“牀”,原形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简报及何文均缺释,王文释作“牀”。
按:汉简中另有“牀”字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3],由此可知,释“牀”可从。简文云“宜身至牀下”,意思是说“我本应该亲自到牀边探病 。
3、“敀(迫)不给”,“敀”字原形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简报及王文均释作“敢”。何文释“敀”,并读作“迫”。
按:汉简中“敢”字多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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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等形[4],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字左旁当为“白”,因此释“敀(迫)”至确。“给”可训为“足”,引申亦有“暇”义,如:
《韩非子·有度》:则日不足,力不给。
《汉书·王莽传》:“郡县力事上官,应寒诘对,共酒食,具资用,以救断斩,不给复忧盗贼治官事。”颜师古注:“给,暇也。”
《汉书·礼乐志》:“汉兴,拨乱反正,日不暇给。”颜师古注:“给,足也。言事务殷多,日日修造,尚不能足,故无暇也。”
“迫不给”大意是说“迫于其他事情而没有时间去探望”,与此相类的套语亦多见于汉代书信及汉印,如:
《居延汉简甲乙编》72.4:临治迫职,不得至前,叩头叩头。
《居延汉简甲乙编》495.4A:初岁宜当奔走至前,迫有行塞者未敢去署,叩头请覆。
《敦煌汉简》MC.163:迫不得奉,逾想而已,新岁更庆,愿为羽觞永享礼。
《汉印文字徵》第二‧9:三畏私记,宜身至前,迫事不闲,愿君自发封完印信。
《汉印文字徵》第八‧12:李安私记,宜身至前,迫事毋闲,唯君监发印信封完。
《汉印文字徵》第十二‧1:左诩之印,宜身至前,迫事毋闲,愿君自发封完印信。
4、“奉谒”,诸家均释作“幸谒”,其中“奉”字原形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从始笔运笔情况来看,我们怀疑当释作“奉”。同墓所出12号木牍A面有“奉”字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与此颇相类,而同方木牍中的“幸”字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与之稍有差异。“奉谒”一语文献中较为多见,“幸谒”则较少见。如:
《后汉书·文苑传下·赵壹》:陟明旦大从车骑奉谒造壹。
《居延新简》E.P.T53:21A:长史史奉谒伏地再拜。
《居延汉简甲乙编》74.2B:平谨使奉谒。
《居延汉简甲乙编》308.42A:□奉谒伏地再拜请史奉谒。

孟脾不安善,少谕(愈),被宜身数(速)至状(牀)视病,不宵(肖)伏病,幸毋重罪,幸甚幸甚。贱弟方被宜身至前,不宵(肖)伏病,谨使使者奉书,伏地再拜请,孟马足下,寒时少进酒食,近衣、炭慎,病自愈以还,被幸甚幸甚。(A面,图三五)
米一石,鸡一只。贱弟方被谨使使者伏地再拜。进孟外厨 野物幸勿逆,被幸甚幸甚。(B面,图三六)
1、“脾”,原形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简报释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何文释“瘦”,并进一步解释说:“瘦并不是一种病态,但是若是‘瘦不安善’则是生病了。相近的表述,图版二八作‘体不便’,大概是说话人的隐讳之词。”王文认为:“此字原形与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脾’写法同,在此用同‘髀’,大腿。《集韵·荠韵》:‘髀,股也。或作脾。’”
按:同批公布的15号木牍A面即有“体”字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比较可知此字确非“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其左旁为“肉”,亦非“疒”,因此释“瘦”也难成立,况且释作“瘦”置之文中亦不易解。马王堆一号汉墓遣册第52号简有“脾”字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可见释“脾”可从。马王堆帛书《十问》:“五至勿星,尻脾(髀)能方。”即用“脾”为“髀”,因此王文释作“髀”亦可取。[5]
2、“数”,原形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简报释“被”,何文释“数”,王文从何文释,并训为“迅速”。
按:马王堆帛书中“被”字常见,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6]释作“被”与字形不合。“数”字在马王堆帛书《五行》218行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7],银雀山汉简《孙子兵法》简62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8]。比较可知,何文释“数”至确,文献中“数”、“速”多可相通,如:
银雀山汉简《晏子》604:公喜,令数(速)为之。
《礼记·曾子问》:“不知其已之迟数,则岂如行哉!”郑玄注:“数读爲速。”
因此,王文训作“迅速”当可从。
3、“状”,原形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简报释作“疕”,何文释“北”,并解释说:“‘北’当是就说话人与‘孟’之间所对应的方位而言,此处指方被本应北上探视‘孟’的病情,致恭敬之意。”王文释“状”,读作“牀”。
按:整理者释作“疕”,从字形来看不无道理,但置于文中不易讲通。何文释作“北”,居延简中“北”字常见,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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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9]与此字形差别较为明显。从运笔来看,此字左旁当即“爿”,其右部虽然比较像“匕”,但该牍中“伏”字凡三字,均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形,其右部犬旁皆变作“匕”形,因此,王文释作“状”很可能是正确的。“状”与“牀”均从“爿”得声,文献中也多可相通,如:
《周礼·考工记·栗氏》:“凡铸金之状。”郑玄注:“故书状作壮。”
《周易·夬·初九》:“壮于趾。”马王堆帛书本“壮”作“牀”。
同墓所出15号书牍A面云:“卿体不便,前日幸爲书属宋椽使横请,东阳丞莞横,宜身至牀下。”此处“宜身至牀下”与“宜身数(速)至状(牀)视病”恰相类。
4、“伏病”。何文认为:“指长时间患病,方被在此述说无法亲自探视病情的理由,想来自身患重病应该是比较充分的理由。”王文以“患病”训之。
按:“伏”即躺卧之义,《诗·陈风·泽陂》:“寤寐无爲,辗转伏枕。”“伏病”义同“卧病”,文献中“卧病”习见,如:
《论衡·答侫》:屈而用之,其心不满,不则卧病。
《后汉书·宦者列传》:尚书郭镇时卧病,闻之,即率直宿羽林出南止车门。
由此看来,“伏病”还是释作“患病”为宜。
5、“寒时少进酒食,近衣、炭慎,病自愈以还,被幸甚幸甚。”“慎”、“还”二字简报原未释,此处皆从何文。何文解释此句说:“‘寒时少进酒食,近衣、炭慎’指天气很冷的时候可以稍微进一些酒食,但是在穿衣以及烤炭火取暖方面要慎重一些。‘病自愈’指病自然会痊愈。方被当是向‘孟’推荐了一种‘饮食疗法’。‘以还被’[10],‘还’字原牍不从辵,此处通作‘还’,方被希望‘孟’病情好转之后回到工作岗位。”
按:此句中“慎”、“还”、“被”诸字,何文所释均可据。我们想补充的是对于“近衣”一语的解释。汉代书信简中多见“近衣”一语,也有作“谨衣”[11]、“调衣”、“慎衣”、“足衣”者,如:
《居延汉简甲乙编》乙附51:寒时,信愿次君君平,近衣,强酒食,察事毋自易,信幸甚。
《敦煌汉简》MC.174:叩头嘱使君为寒近衣裘,强饭食。
《居延汉简甲乙编》185.4B:始春不和,愿子游谨衣……。
《居延汉简甲乙编》34.7B:愿调衣、进酒。
《敦煌汉简》MC.779 :唯丈人,慎衣、数进酒食。
《居延汉简甲乙编》10.16A: 愿幼孙少妇足衣,强食,慎塞上。
由此可见,“近衣”是当时书信中的习用语,意思是希望收信人天寒时注意添加衣服,而并非写信人“方被”专给“谢孟”推荐的一种“饮食疗法”。
6、“进孟外厨 野物幸勿逆,被幸甚幸甚。”何文将此句断作“进孟北厨野物,辛卯,廷被,幸甚幸甚。”王文断句作:“进孟外厨 野物,辛卯逆,被幸甚幸甚。”“野物”均断在上句。
按:“外”字原形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从上文所引汉简中诸“北”字来看,何文释“北”与形欠合。马王堆帛书残片中有两例“外”与此形相近,如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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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12]可见简报释为“外”是正确的。“外厨”意指所送之“米”和“鸡”皆入谢孟家厨房外面,当为书信中一种客气说法,与常见的“门下”、“侍前”等套语相类似。
“幸勿”二字,诸家皆释为“辛卯”。“幸”原形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汉代简牍中的“辛”字多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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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13]比较可知此字确实与“辛”形相近,但从起笔来看,该字起笔并非点画,所以我们认为当释为“幸”。该方木牍中另有三例“幸”字,字形分别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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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相比可知,释“幸”与字形较合。“勿”字原形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汉代简牍文字中“卯”字多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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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14]可见此字并非“卯”。汉简中“勿”字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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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等形[15],我们释作“勿”与字形密合。
“逆”字,原形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简报及何文均释为“廷”,何文认为“廷被”当连文,“廷”应当是写信人方被的官职。王文改释为“逆”,并进一步解释说:“‘逆’为下奉上,这裏义为进献。《周礼·天官·宰夫》:‘宰夫之职……叙群吏之治,以待宾客之令、诸臣之复、万民之逆。’郑玄注:‘于朝廷奏事,自下而上曰逆,逆谓上书。’”
按:马王堆帛书中“逆”、“廷”二字分别作: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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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16],比较可知,释“逆”可从,但训为“进献”置于文中并不易解。我们认为此处的“逆”当训为“拒绝”。
《鹖冠子·天则》:圣王者,有听微决疑之道,能屏谗权实,逆淫辞,絶流语。
《新书·淮难》:皇太后之餽赐,逆拒而不受。
曹植《当欲游南山行》:五岳虽高大,不逆垢与尘。
据此我们可以将此句重新断句并释作“进孟外厨 野物幸勿逆,被幸甚幸甚。”大意是说“(米和鸡)送到谢孟您的外厨。所送均为粗质之物,希望您不要拒绝,我方被殷切希望如此。”
附 录
(图二八)木牍(M19:40—15A面)(图二九)木牍(M19:40—15B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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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五)木牍(M19:40—12A面)(图三六)木牍(M19:40—12B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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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参见陈梦家《汉简缀述》页119,中华书局1980年。
[2]连云港市博物馆、东海县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中心编《尹湾汉墓简牍》页133,中华书局1997年。此墓所出10方名谒,其中大部分是别人送给墓主人师饶的,但是他人遣吏拜谒师饶时,名谒上只出现师饶的姓、尊称“卿”与字,而没有他的“名”,投谒者则要具名。参见蔡万进《尹湾名谒木牍研究》,氏着《尹湾汉墓简牍论考》页145-168,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
[3]陆锡兴编着《汉代简牍草字编》页110,上海书画出版社1989年。
[4]陆锡兴编着《汉代简牍草字编》页74、75,上海书画出版社1989年。
[5]当然,此字亦可能是“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
文化-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书牍考释拾遗”之误。
[6]陈松长编着《马王堆简帛文字编》页349,文物出版社2001年。
[7]陈松长编着《马王堆简帛文字编》页129,文物出版社2001年。
[8]骈宇骞编着《银雀山汉简文字编》页113,文物出版社2001年。
[9]陆锡兴编着《汉代简牍草字编》页166,上海书画出版社1989年。
[10]何有祖先生文在“简帛网”首发时此句中“被”字断在下句,但在《简帛》第三辑正式发表时则改断在上句。我们认为“被”即写信人“方被”,当从下读。王贵元先生文亦将“被”字断在下句。
[11]“近”、“谨”音近义通,《上博五·季庚子问于孔子》简6-7:“夫义者,以斤(谨)君子之行也。”参见李天虹《读〈季康子问于孔子〉劄记》,简帛网,2006年2月24日。
[12]陈松长编着《马王堆简帛文字编》页283,文物出版社2001年。
[13]陆锡兴编着《汉代简牍草字编》页279,上海书画出版社1989年。
[14]陆锡兴编着《汉代简牍草字编》页282,上海书画出版社1989年。
[15]陆锡兴编着《汉代简牍草字编》页191,上海书画出版社1989年。
[16]陈松长编着《马王堆简帛文字编》页63、78,文物出版社2001年。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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