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隨桃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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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隨桃侯”考


(東華大學人文學院)
2000年3月湖北隨州北郊孔家坡八號漢墓出土《日書》、《二年曆日》(曆譜)竹簡500余支及《告地書》木牘4枚(《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文物出版社2006年)。《告地書》是當時地上政府向冥府轉移墓主戶籍(含奴婢、車馬)的文書,其稱“二年正月壬子,朔甲辰,都鄉燕佐戎敢言之:庫嗇夫辟……桃侯國丞萬移地下丞”。據此知墓主是“桃侯國” 都鄉(治所)的“庫嗇夫辟”,又據曆譜中的朔日及冬至干支等進行曆法的氣朔斷代,可確定其年代爲漢景帝后元二年(前142)。于是出現一個十分有趣的問題:文獻記載自先秦隨國都城,至秦漢以後隨縣城址“歷代不改”(《元和志》語);但考古發現漢景帝時此地却隸屬“桃侯國”!那麽隨縣和桃侯國的關係如何?典籍中是否保留有隨州桃侯的蛛絲馬迹?本文以一得之愚,試爲之論。
《漢書》載高祖劉邦封功臣、外戚、王子爲侯者“凡百五十三人”,其中有一桃侯,系項羽枝屬,“以客從”,賜姓劉,即桃安侯劉襄,傳四世至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坐酎金免”。元帝初元元年(前48)複封廣川王之子劉良爲桃侯。此桃侯國屬巨鹿郡,漢以後爲冀州桃縣,地在今河北衡水之冀縣、深州間,爲了與新發現的隨州桃侯相區別,我們姑且稱之爲冀州桃侯。劉邦不大可能同時封兩個桃侯,隨州桃侯很可能爲景帝所封。
漢景帝時爲了利用匈奴內部矛盾分化瓦解之,封匈奴降者爲侯,丞相周亞夫竟以“高祖之約,非功臣不侯”爲由反對,景帝“黜其議”。中元三年(前147)九月,周亞夫被免相,項氏降將劉襄之子桃侯劉舍被任命爲丞相,同年十一、十二月,匈奴降王于軍、徐盧等七人被封侯,中元五年(前145) ,又有一匈奴東胡王降,封侯。據《漢書·功臣表》記載,終景帝之世,功臣封侯者十八人,其中降侯就有八人。今據孔家坡漢牘《告地書》文,至少有一“桃侯國”被《史》《漢》漏載,很可能就是景帝時的匈奴降侯,此桃侯傳國不久因故被除,武帝改封南越降者趙光,稱“隨桃侯”。這樣改封降侯的例子如《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載:武帝元鼎四年(前113) ,匈奴歸義王次公降,封膫侯;五年“次公坐酎金,國除”;六年改封南越降將畢取爲膫侯。有趣的是在漢景帝時,當朝宰相是冀州桃侯(劉舍居相四年),同時在南方却存在一個隨州桃侯,也許是爲了與前者相區別,後者在文獻中被稱爲“隨桃侯”。
《漢書·西南夷兩越朝鮮傳》:“蒼梧王趙光與越王同姓,聞漢兵至,降,爲隨桃侯。及越揭陽令史定降漢,爲安道侯。越將畢取以軍降,爲膫侯。越桂林監居翁諭告甌駱四十余萬口降,爲湘城侯。”《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最早列出南越四降侯,《索隱》在其隨桃、安道、膫三欄中注明“(漢書)表在南陽”, 然今《漢書•功臣表》中的“膫侯畢取”“安道侯揭陽定” 欄中注明“南陽”,而在“隨桃頃侯趙光”欄中却脫落“南陽”二字。《史記·南越列傳》亦載四降侯事迹,《索隱》案:“韋昭雲:湘城屬堵陽。隨桃、安道、膫三縣皆屬南陽。膫音遼也”。至此,至少有《漢書》作者東漢班固、三國吳韋昭及《史記索隱》作者劉宋裴駰等三家認爲隨桃侯國屬西漢南陽郡。
爲加强國家根本,漢武帝采取兩大措施削弱諸侯國勢力,一是行“推恩令”,二是以酎金削國免侯。後者起因據《史記·平准書》載爲元鼎五年(前112) 齊相蔔式上書自請擊南越,願爲國家拼死效力,武帝激賞之,“賜爵關內侯,金六十斤,田十頃”。于是“布告天下,天下莫應。列侯以百數,皆莫求從軍擊羌、越。”武帝很生氣,“至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集解》謂此舉藉口諸侯獻給朝廷助祭的酎金的斤兩、成色不够,“王削縣,侯免國”。《索隱》謂諸侯“坐酎金失侯者一百六人。”可知絕大部分諸侯在此事件中被削國免侯。孔家坡漢牘記載中的“桃侯國”也可能在此事件中免國。次年南越戰爭大獲全勝,武帝論功行賞,其中包括把因不願擊南越而免國的降侯故地,封賞給南越降將,于是“隨桃侯”、“ 膫侯”等複國。據《漢書·功臣表》載隨桃侯趙光以元鼎六年(前111)四月受封,食三千戶,旋薨,其子趙昌樂嗣封;宣帝本始元年(前73)趙昌樂薨,其子有罪,不得代立;至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趙光玄孫趙放紹封桃侯,食千戶。
關于“隨桃侯”的另一次重要記載是霍光廢昌邑王事件,據《漢書·霍光傳》載,霍光糾集36位朝臣向皇太后上書,以“行淫亂”之罪名請求廢除新即帝位的昌邑王劉賀,其中就有“隨桃侯臣昌樂”,排名第10位。可見當時隨桃侯趙昌樂在朝中的地位。與此相比,孔家坡牘文中的隨桃侯却默默無聞,以至史書失載。筆者推斷孔家坡牘文中的“桃侯國”應是趙氏隨桃侯國的前身,可能是景帝所立的匈奴降侯,至武帝時以酎金失國,前後存在約30年左右。隨桃侯國與隨縣同屬西漢南陽郡,就是桃侯國在隨縣的一個有力證明。
《漢書·地理志》載南陽郡屬縣三十六,王先謙《補注》:“見《王子侯表》者有路陵,見《功臣表》者有特轅、隨桃、涉都,見《外戚表》者褒新、廣陰,共六縣無考。”實則加上南越降侯安道、膫侯等,南陽郡共有八縣(國)無考。今在西漢南陽郡隨縣故地發現“桃侯國”,可知同屬南陽郡的“隨桃侯”當由隨縣分出。按《漢志》南陽郡屬縣平均戶口約一萬戶,“隨桃侯”食三千戶,大約從隨縣的三分之一分出。
困難在于隨縣與“桃侯國”同時存在,則桃侯國的“都鄉”(治所)不可能與隨縣治所在同一地。石泉先生曾撰《古代曾國—隨國地望初探》,反駁隨縣城址“歷代不改”的說法,指出隨國都城及秦漢隨縣城在今隨縣西北約四十裏的安居鎮,至西晋以後始遷今治(見《石泉文集》)。准此論,則西漢時期隨縣與桃侯國在隨國故地可以長期幷存。
今在隨州市區及其以東地區發現與古“桃水”有關的地名,是此地曾屬“桃侯國”的又一證明。如淅河鎮大堰坡鄉有一“桃水河”村,位于浪水下游岸邊,表明浪水古又稱“桃水”。此外淅河鎮有“桃園寨”村,浪水往南的洛陽鎮有“桃園河”等。隨州城東有“白桃”村,北郊沿河大道北端有“北桃水”村,往東有“桃園路”隔漢丹鐵路與孔家坡相望。這些帶“桃”字的地名,有一部分很可能就是“桃侯國”留下的蛛絲馬迹。
《後漢書·侯霸傳》載侯霸于新莽末年任隨縣宰,“縣界曠遠,濱帶江湖”,以此知隨縣與桃侯國之間當以河川爲界,應在今新街至均川一綫,因爲浪河(桃水)以西可以稱作界河的只有均水可以相當。西漢時期,均水將隨國故地均分爲二:西爲隨縣,東爲桃侯國,後者就是文獻記載中的“隨桃侯”。

(《中國文物報》2007年8月31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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