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姑成家父》简3的“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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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说《姑成家父》简3的“取免”


(首发)
《上博(五)·姑成家父》簡3:
…於君,幸則晉邦之社稷可得而事也,不幸則说《姑成家父》简3的“取免”
说《姑成家父》简3的“取免”免而出。[1]
原整理者李朝遠先生將“说《姑成家父》简3的“取免”
说《姑成家父》简3的“取免””字釋為“得”。何有祖先生認爲“字當釋為‘取’。”[2]沈培先生說:“古書似不見‘取免’之說,簡文大概是爲了避免與上面‘得’重複而改說義近的‘取’。下面簡4仍說‘得免而出’。”[3]陳偉先生也從何釋,認爲“取免,猶獲免。”[4]
簡文這個字寫得十分奇特。《姑成家父》簡8有“取”字,結合簡5的“聞”字、簡8的“聖”字所从的“耳”形看,它們共同的特點是“耳”的上橫與下部緊貼,且這一橫都寫得比較粗。而簡3的這個字的那一小橫與字形離得較遠,而且特別細。我曾經懷疑這個字是“得”字的誤寫。後來向陳劍老師請教這個問題時,陳老師告訴我,這個字釋成“取”確實在字形上有難以講通的地方,但從文義上講,“取免”的講法完全可以成立,且和下文“得免”並非一個意思。“取免”是郤奇從最壞的角度作的設想,因爲三郤家厚,即使造反不能成功,也足以主動免難,所以用了“取”字。而苦成家父並不願意作亂,在説到造反的結果時自然不會用“取免”,而只說“得免”了。所以他認爲這個字還是應該釋為“取”。
《睡虎地秦墓竹簡·為吏之道》五一壹:
臨難見死,不取句(苟)免。
註釋者說:“《禮記·曲禮上》:‘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與簡文相似。”[5]可知古人確有“取免”的説法。郤奇在計劃造反時,為三郤設想的最後退路恰與《為吏之道》所說的原則相悖,就是逃命政策。陳劍老師認爲“取”有表示三郤能夠佔據主動的含義是正確的。
反過來看,苦成家父倒是真正踐行了“臨難見死,不取苟免”、“正行脩身,禍去福存”(《為吏之道》五貳)的爲人臣準則。儘管最後他自己並未“禍去福存”。
把“取”字的釋讀肯定下來了後,我們怎麽解釋這個字奇特的寫法呢?《姑成家父》一篇的書手水平不高。有的字有明顯的改動痕跡。如簡1“君”字圈形的上半一筆,在該轉彎的地方沒有轉,而是徑直往下拖,錯成了一竪筆,造成橫穿圈形一橫折的折筆的位置,已被錯寫的那一長竪佔去,但抄寫者還是老老實實地把這一筆寫在了原來的位置上,從圖版看,這一折最後的頓筆在錯寫的一竪之外還是很清楚的。有的字寫得很容易跟其他字混淆甚至有可能就是寫了錯字。如簡6“爲此世也從事”的“此”就跟簡4“得免而出”的“出”字根本沒有什麽區別。所以我們認爲,這個“取”字應該也是錯寫之後補救的結果(右上方的那一橫應該就是後加),它跟簡8“取”字有明顯差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2006年4月19日
(编者按:[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版,圖版第71頁,釋文與考釋第242頁。
[2]何有祖《〈季康子問於孔子〉與〈姑成家父〉試讀》,簡帛網首發,2006年2月19日。
[3]沈培《上博簡〈姑成家父〉一個編聯組位置的調整》(修改稿)註15,簡帛網首發,2006年2月22日。
[4]陳偉《〈苦成家父〉通釋》註18,簡帛網首發,2006年2月26日。
[5]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圖版第85頁,釋文注釋第168頁。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5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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