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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五零释二则
(首发)
1.邦四益,是谓方华,虽盈必虚。宫室过度,皇天所恶,虽成弗居。衣服过制,失于美[1],是谓违章,上帝弗就[2]。【三德8】
“方”后一字原释“芋”,颇不辞,疑当改释为“华”,形近而误[3]。《诗·小雅·采薇》:“昔我往矣,黍稷方华。今我来思,雨雪载涂。”“邦四益,是谓方华”大意指迅速开疆拓土,国势就象花儿刚开一样生机旺盛。“虽盈必虛”指较快充起来的盛势,如花儿凋谢一样,会变成虚无。
2.昔者仲尼
国学-上博五零释二则(箴)徒三人,弟(悌)徒五人,芫(玩)
国学-上博五零释二则(嬉)之徒【君子为礼10】
原释文“
国学-上博五零释二则徒”,考释引《孔子家语·辩政》:“曰:‘不齐所父事者三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事者十一人。’孔子曰:‘父事三人,可以教孝矣;兄事五人,可以教悌矣;友事十一人,可以举善矣。’”又《韩诗外传》卷八:“对曰:‘所父事者三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事者十有二人,所师者一人。’孔子曰:‘所父事者三人,[足以教孝矣]。所兄事者五人,足以教弟矣。所友事者十有二人,足以祛壅蔽矣。……’”
苏建洲先生认为与“
国学-上博五零释二则”字形相近。[4]
现在看来苏建洲先生对字形的分析是可取的。考释所引文献中提及“父事者三人”、“兄事者五人”、“友事者十一人(或十二人)”,是据主体角度的差异(父子、兄弟、朋友)来对孔子学生作分类。而简文当从师徒所受教益的角度来描述。其中“三人”、“五人”之数字与顺序可与简文对应。“兄事者五人”意近乎简文“弟徒五人”,兄事“可以教悌”,“弟”疑可读作“悌”。“
国学-上博五零释二则徒三人”可与“父事三人”意思相对应。字疑读作“箴”。《晏子春秋·外篇重而异者》“景公问后世孰将践有齐者晏子对以田氏”章:“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子孝而箴”,杜预注:“箴,谏也。”事父母之道,除了《大戴礼记·曾子大孝》所言“养”、“敬”,“谏”亦是比较重要的一方面。《大戴礼记·曾子立孝》:“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谏”,又“君子之孝也……微谏不倦,听从而不怠,欢欣忠信,咎故不生,可谓孝矣。”《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单居离问于曾子曰:‘事父母有道乎?’曾子曰:‘有。爱而敬。父母之行,若中道而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从而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所谓父事者,并非真为其父,故不需“养”,然而还需“敬”,此外还有“谏”,即简文所言“箴”的因素。
原释文“芫
国学-上博五零释二则之徒”。今按“芫”疑读为“玩”。《易·系辞上》:“所乐而玩者”陆德明释文:“玩,研玩也。”《楚辞·哀时命》:“谁可与玩此遗芳”王逸注:“玩,习也。”《列子·黄帝》:“玩其文也久矣”殷敬顺释文:“玩,习也。”此当指师徒间研玩学问。“
国学-上博五零释二则”当与“釐”声符同。而“釐”字,典籍亦作“僖”,《左传》庄公八年:“有宠于僖公。”《史记·齐太公世家》僖公作釐公。[5]“
国学-上博五零释二则”疑读作“嬉”。《大戴禮記·誥志》“惟民是嬉”王聘珍解詁:“嬉,亦樂也。”“玩嬉之徒”,此当指有徒学于孔子,师徒间亦师亦友,常玩味学问。据文例可补为“玩嬉之徒[X人]”(X表示数量,据文献或为十一,或十二,此不确定。)
“箴徒”、“悌徒”、“玩嬉之徒”当分别是“父事者”、“兄事者”、“友事者”换样表述。
《弟子问》18号简据文意似当列在其后,[6]即表示孔子学生中多人才,但是中间肯定有缺简,因为从《弟子问》18号简现有文字看是不能紧接在本简之后的。
[1]字或可读作“媚”。
[2]原释“京(諒)”,此从陈老师释。陈伟《上博五〈三德〉初读》简帛网2006年2月19日。
[3]郭店《語叢二》46號簡“哗”作
国学-上博五零释二则,可资参考。
[4]苏建洲:《初读〈上博五〉浅说》,简帛网2006年2月18日。
[5]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7月,第388页。
[6]参见陈剑:《谈谈〈上博(五)〉的竹简分篇、拼合与编联问题》,简帛网2006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5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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