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可以避免而不去避免的历史错误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秦始皇-可以避免而不去避免的历史错误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可以避免而不去避免的历史错误
历史是人创造的,同时人的思想行为又受历史发展水平的制约,人们并不可以随心所欲地雕 塑历史,而只能在前人已经创造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历史的再创造,所以,对历史人物是非功 过的评价必须紧密结合当时的历史发展状况。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功大过亦大的典型人物,它的错误和过失促使大秦王朝迅速灭亡。指出 这些错误和过失是必要的,但远远不够,还要分析产生这些错误和过失的原因,特别是要分 析和区别这些错误和过失中哪些属于受历史条件的制约,是难以避免的,因而也就是可以原 谅的;哪些是可以避免的,即历史已经提供的经验教训足以借鉴和防止错误和过失的再犯, 这种是难以原谅的。
在秦始皇所犯重大错误和过失中,有些是属于前者,如实行郡县制中的问题、不重视农民反 抗的问题等。郡县制虽然产生于先秦,但是秦始皇将之推广到全国,并二千年不变地传袭下去。从理论上讲,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比地方分权的分封制更有行政效率,特别是当天下有事 时,更便于集中力量防范和镇压叛乱和反抗,但秦的郡县制没有发挥这种作用,中央与郡县 的联系平时就不紧密,秦末大乱后中央对地方完全失控,任凭郡县守令或战、或降、或逃、 或被斩,这无疑加快了秦朝瓦解的速度[1]。在这个问题上秦始皇是有责任 的,他也许应该也可以做得更好,但我们并不如此要求他、苛责他,而是认为此时郡县制处 于发展的早期阶段,不系统不完备是自然的,这种错误和过失是难免的。不注意防止农民造 反的问题也相类,在这方面历史对他也有极大的限制。统一之后,秦始皇也感到天下形势不 安,但他把防范的对象锁在六国贵族及北方匈奴的身上,丝毫没有把农民放在心上。因为在 秦以前,夏、商、周三代王朝均亡于隶属于自己的诸侯之手,没有亡于匹夫的先例,三代 兴亡史就是秦始皇的“资治通鉴”,所以他任意驱使农民,甚至不顾其死活,引起陈胜揭竿 。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也是他最大的错误和过失。
与以上缺乏历史鉴戒、难以避免之过不同,秦始皇又犯了一些本可避免却不去避免的错误, 这其中最典型,并引起极严重后果的,莫过于不预立太子问题。沙丘之变是导致秦朝速亡的 直接原因,这一事变主要是由秦始皇不预立太子造成。本文重点是想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点分 析讨论。
说不预立太子之过错是可以避免的,主要是因为在秦始皇之前,中国已有了一千多年家天下 的历史,积累了大量关于王位世袭传承中的经验教训,形成了防止争权的君主生前预立太子 的传统,足以令秦始皇警惕、借鉴、吸取。据《韩诗外传》记载说:“五帝官天下,三王家 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故自唐虞以上,经传无太子称号,夏殷之王,虽则传嗣,其文 略矣,至周始见文王世子之制。”[2]其实《韩诗外传》的说法还是比较保 守的,据其他史料显示,在殷商之时,就已有了颇为严格的嫡庶之制,确立了嫡子世袭之制 。据《史记·秦本纪》载,“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 为嗣。”司马贞《索隐》曰:“此以启与纣异母,而郑玄称为同母,依《吕氏春秋》,言母 当生启时犹未正立,及生纣时始正为妃,故启大而庶,纣小而嫡。”所以说,至迟到商代后 期,殷人已有了嫡庶继承之制。周人在文王时已建“世子之制”,后来更形成系统完备的“ 嫡长子继承父位,庶子分封”的宗法制度。在君位世袭的长期历史发展中,人们还总结了一 系列防止争权夺位,稳固统治的行之有效、明了易行的经典原则及做法,所谓“主器者莫若 长子”[3]“立长则顺”[4]“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 不长”[5]“早建太子,所以重宗庙社稷”[6]“太子天下 本,本一摇天下震动”[7]“杀太子与杀君同罪”[8]等等 ,均是这种经验教训的总结及制度化的体现。
秦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实行的也是以传嫡传长为主的世袭制,认为秦人主要实现的是如《公羊传》所说的“择勇武者立之”的继承制是片面的。秦人自襄公建国到秦始皇即立,共 传了31位君主,其中子嗣父位者25人(包括虽为太子而初不得立的秦献公),兄弟相传仅有5 人,其中秦武王是因无母而传异母弟的,只有武公、宣公、成公三人明确为有子不立而传位 于弟。有的学者认为在秦国的历史上有五代君主连续是兄终弟及的,这恐怕不准确,其实最 多只连续传了两代。另外从《秦本纪》中有关襄公、静公、宁公、武公、康公、昭子、献公 、惠文王等的记载中,可见秦人早就存在预立太子的制度,君位继承基本是父子相传,但是 否主要是立嫡立长,我们尚难断言。应该指出,司马迁有关秦人世系的记载,有一个明显而 严重的遗憾,即除了个别、特殊情况载明了一些君主是长子还是次子,是嫡出还是庶出外, 大多数君主基本上没有说明,特别是没有说明嫡庶的问题。对于有些学者依据个别的史料记 载,而认定秦人一直没有实行嫡长继承制,在君位继承上主要是“择勇猛者立之”,笔者认 为是不太妥当的,缺乏严谨、有分量的史料依据。总之,不论是三代,还是秦人本身的历史 均为秦始皇提供了王位世袭中的经验与教训,告诉了他预立太子的重要性,而秦始皇的出身 、经历、地位使他对这些有认识和了解的可能性,也有在实践中引为鉴戒的必要性。
秦始皇最终而没有预立太子,仅仅是在弥留之际,给长子扶苏留下了“以兵属蒙恬,与丧咸 阳而葬”[9]的遗诏。对于这道遗诏的解释,许多学者都认为是命令扶苏回 咸阳参加葬礼,笔者认为这样的解释并不准确,而是同意陈戌国先生的看法,“与、举字通 ,始皇命公子扶苏‘与丧’,当然不是仅仅要他参与而已,实际上是命他为丧主(包括发丧 、殓、虞以迄会葬的全过程)。依古礼,丧主必为死者的继承人……”[10]这样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秦始皇才勉强决定将皇位传与扶苏,但为时已晚,历史性 大错已经酿成。这个失误不是偶然的,有既深刻又具体的原因。本文以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 原因:其一,秦始皇是一个极端的君主集权主义者,对权力极其贪恋,要求权力绝对集中于 自己一人之手,而被称为“君之贰”[11]的太子的设立,明显有防于 他权力独霸的政治理想,故迟迟不立太子;其二,秦始皇对前途、生命处于矛盾和迷幻中, 修骊山墓,是对死亡的准备,但他又相信和追求不死,如果真可以长生的话,他要实行的不 是二世、三世的世袭,而是由自己做“始终”皇帝,那就无须太子,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料到 自己会50岁就死,没想到要安排后事;其三,一般来说,君主们总希望思想、才能、作为都 像自己的儿子继承君位,估计秦始皇也是如此,但审视诸子,类己者无,使其难以下决心传 位何子,当死亡实实在在走到他的面前时,才决定传位长子扶苏,这既是比较权衡后的选择 ,也是勉强不得已之举。据史书记载,公子扶苏“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12],颇具政治和军事才华,但秦始皇在世时,他并不得宠,原因是秦始皇、扶苏 父子二人在政治思想、治国方略方面有很大的差距。秦始皇崇尚的是韩非极端的法家思想, 专制集权,严刑峻法;而公子扶苏的思想倾向,我们虽不能断言是属于儒家,但他的言行确 实表现了一些儒家思想的特色,对儒生们也比较同情。父子二人思想上的这种差异,在焚书 坑儒 事件中有明显的反映,甚至以冲突的形式出现,这被历史学家记载下来。扶苏不赞成秦始皇 搞焚书坑儒,并不顾父皇的盛怒劝谏说:“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 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13]秦始皇不但没有接受扶苏的劝 谏 ,反而于盛怒之下命令扶苏离开咸阳,到北方边郡上郡蒙恬的军中,虽说是担任监军,但具 有贬谪发配之意。所以说,扶苏绝不是秦始皇理想的太子。既然如此,秦始皇为什么最终又 决定将帝位传给他?关于这一点,史书无论,分析起来,有几种可能性:第一种,扶苏是长 子,由他继承帝位,符合中国历史上传统的嫡长子继承父位的宗法制原则,顺理自然。第二 种,扶苏年龄大,阅历多,相对来说,政治上比较成熟。第三种,扶苏为人孝悌、仁义、宽 厚,有长者风范,做皇帝后,能较好地处理兄弟、君臣、君民各种关系。第四种,扶苏做事 比较客观实际,不极端,不苛暴,不荒淫,具备守成君主的素质。第五种,扶苏与大将军蒙 恬 的关系较好,秦王朝几十万大军握于蒙恬之手,扶苏继承大统,蒙氏会像忠于秦始皇一样效 忠扶苏,天下会安定,不会有变。另外,笔者也曾多次从西汉武帝晚年改过、轮台罪己,而 假设秦始皇遗诏扶苏嗣位有易行改过之意。这虽无更多的史料依据,但是否也是一种蛛丝马 迹,笔者尚犹疑不定。古往今来,许多人假设扶苏继承了皇位会如何如何,我们认为,他会 异于胡亥、优于胡亥,会“缟素而正先帝之过”[14],以仁爱之心对 天 下,会得到天下人的谅解、支持,秦王朝也不会踵始皇而亡。这并非凭空想象,可以从《史 记》中陈涉所言“百姓多闻其贤”“以吾众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倡,宜多应者” [15],得到证实,秦朝的历史会是另一个样子。但同时我们又预言, 从 后来扶苏面对赵高、李斯等的假诏,轻易地悲泣而死看,他在政治上又是多么幼稚仁弱,缺 少创业之主的气魄,他似汉之刘盈而绝不像唐之李世民,他如即位,虽然肯定不会像胡亥那 样荒淫、愚蠢、暴虐,但却会给历史留下别种遗憾。
我们认为秦始皇不预立太子,是犯了可以避免却不去避免的历史错误,并不是认为秦始皇应 该如古代宗法传统所要求的要传嫡传长,要严格遵行嫡长子继承的宗法制。事实上没有哪一 个朝代是完全传嫡传长的,即使是圣贤之主也不会全然如此。故《孔丛子》曰:“文王舍嫡 而立次,微子舍孙而立其弟。”[16]因为嫡长子继承制本身就有明显 的 局限和弊病,嫡子未必贤,长子未必圣,故赵简子“乃黜伯鲁而立无恤”[17] 。废嫡立庶、废长立幼,历史上不胜枚举,并不都因此而招致政乱国亡,关键在于 继承者的具体情况,在于如何进行统治。说到继承者,还是让我们回到秦始皇的继承者身上 。人们常把秦皇汉武相提并论,二者确有太多的类似之处,其他勿论,由于好大喜功、奢靡 酷法所造成的统治危机极为相似,所谓汉武帝“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18]。但秦始皇死后秦朝接踵而亡,汉武帝逝后汉朝又存了近百年,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他们 的继承者那里可以找到直接的答案。作为秦始皇少子的胡亥,除了较受父亲的娇宠之外,不 论是才德,还是声望,都远不如扶苏。胡亥之君临天下,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偶然。秦始皇 的大略雄才一点也没能遗传给他,倒是品性中的“恶”被他变本加厉地发泄殆尽。他奢靡无 度,暴戾肆虐,喜谀拒谏。《韩非子》说:“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而“桀为天子,能 制天下”。确实,桀能制天下,也能乱天下。而秦二世就是夏桀一样的昏君。也正是由于这 个轻易便被欺瞒的糊涂虫身居君位,他才成了秦朝速亡的加速剂。汉武帝晚年,围绕继嗣问 题也发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和斗争,直到临终才立了8岁的少子刘弗陵为太 子,并选择霍光辅政。汉昭帝刘弗陵虽然年幼,但聪颖仁德,在霍光等人的辅佐下,渐改武 帝对外频于征伐,对内与民争利的种种弊政,“轻摇薄赋,与民休息”[19] ,使汉王朝走上了稳定发展、百姓充实的道路,出现了“昭宣中兴”。于此可见,秦 皇不幸在于被宠臣(赵高、李斯)所欺,想传位扶苏不成,而亡国之君胡亥诈立;汉武之幸在 于顾托得人(霍光),中兴之主汉昭嗣立,故虽“有亡秦之失而无亡秦之祸”[20] 。
汉人叔孙通是“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典型,他的这一特点有多方面的表现,他对秦朝速亡的 看法,也可谓是一矢中的,他说:“秦以不早定扶苏,胡亥诈立,自使灭祀。” [21]这是秦始皇可以避免而不去避免的历史错误。
[1]详见拙文《秦行郡县与二世速亡》,载于《秦文化论丛》第5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 年6月版。
[2]《太平御览》卷一四六“皇亲部”十二“太子”一。
[3]《太平御览》卷一四六“皇亲部”十二“太子”一引《易经》。
[4]《太平御览》卷一四六“皇亲部”十二“太子”一引《左传》。
[5][8]《太平御览》卷一四六“皇亲部”十二“太子”一引《记》曰。
[6]《汉书·文帝纪》。
[7][21]《汉书·叔孙通传》。
[9][12]《史记·李斯列传》。
[10]《秦汉礼制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11]《太平御览》卷146“皇亲部”十二“太子”一引《谷梁传》。
[13][14]《史记·秦始皇本纪》。
[16]《史记·陈涉世家》。
[16]《太平御览》卷146“皇亲部”十二“太子”一引《孔丛子》。
[17]《太平御览》卷146“皇亲部”十二“太子”一引《韩诗外传》曰:“赵简子太 子名伯鲁,小子名无恤,简子自为二书牍,亲自表之,书曰:‘节用听聪,敬贤勿慢,使能 勿贱。’与二子,使诵之。居三年,简子坐清台之上,问二书所在,伯鲁忘其书,令诵不能 得,无恤出其书于袖,令诵习焉。乃黜伯鲁而立无恤。”
[18][20]《资治通鉴》卷22《汉纪》14,武帝后元二年。
[19]《汉书·昭帝纪》。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9/527719.html
以上是关于秦始皇-可以避免而不去避免的历史错误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