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魏文享:察商道观世变:朱英与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市民社会-魏文享:察商道观世变:朱英与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魏文享:察商道观世变:朱英与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
在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领域,朱英具有广泛影响,其研究论著宏丰,主题集中,自成体系。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朱英在早期资产阶级、经济政策、商人文化、商会、商团、商民协会、同业公会、自由职业者群体等诸多领域均有专深研究,受到海内外学界广泛关注。梳理其学术脉络,商道为研究主干,世变为论说土壤,由阶级、团体及至于社会,由商人群体扩散至自由职群,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寻求商人世界的原生态,整体、精细历史观的特征极为明显。朱英的学术道路,在“50后”学人中颇具代表性。
朱英;商道;世变;经济史
朱英初以商会史研究扬名,继以“商人与世变”之大历史视角,讨论商人社团、商人心理、商人政策、市民社会、社会群体等研究主题,锦篇绣帙,遂成大观。在朱英的社会经济史研究主题中,最为核心者即为“商”,商人、商会与商政,是其讨论的关键旨趣所在,亦为其观察近代社会的重要基点。然见微知著,由专而博,关于阶级、团体、群体之讨论及至于国家与社会的宏观议题,均由此生发,且相互联结。故笔者以“察商道,观世变”为题,试图概括朱英的主要学术观点。“商道”即为商人之所思所行,经济上之盈亏,政治上之进退,近代商人均有不同于传统商人的表现与标准。然因果之间,转换之机,则在“世变”。世变,即指近代社会之实态。商人身处时境之中,既谋变求存,参与社会,也因缘识势,为时代所形塑。因此,察商道,观世变,既是整体史视野下的学术关照,也是尊重历史运动逻辑的理性选择。
商会作为“资产阶级团体”和“商人团体”的学术意义之所以被发现,其实是在打破了“阶级史观”的观念之后。20世纪80年代初期,关于资产阶级研究已形成教条化的框架,关于阶级形成及革命性质等问题的讨论或纠结于概念标准,或陷入正反例证的困境,究竟“资产阶级”自身是如何认知、如何组织、如何参与,则尚缺乏具有说服力的实证研究。章开沅是率先提出改进资产阶级研究方法的学者之一。1983年,章开沅先生在上海复旦大学举行的“近代中国资产阶级讨论会”上提出强调社会集团的研究,后又撰文阐发其主张(1)。由阶级而深入至团体、群体、阶层进行研究,不仅意味着可以脱离僵化的阶级论观点,也可以发现历史之中更为丰富的内容。史学研究的思路及主题因此转换,论述空间豁然开朗。
此时朱英正师从章开沅等攻读硕士,得以恭逢其事。自1980年始,具有远见卓识的章开沅先生就和苏州档案馆洽谈合作进行苏州商会档案整理事宜。1982年,朱英、马敏正式参加苏州商会档案的整理。二人置苏州美丽的湖光山色于不顾,埋首于卷帙浩繁的商会档案之中,由此正式迈入学术之路,并展开日后赖以成名的商会史研究(2)。
作为“资产阶级”最具组织和系统性的团体代言者,商会是透视近代工商业资本家及从业者政治、经济乃至社会活动的重要着力点。朱英在参与商会档案整理的过程之中,即重视从商会来重新审视关于资产阶级的已有成果,并从自己研究之心得来对这一主流问题进行回应。在朱英的早期著作《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概论》一书中,他对资产阶级的形成、资产阶级的特点、资产阶级与革命派、资产阶级与立宪派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学术梳理,并根据对商会的考察,赋旧题以新解。
对资产阶级形成的时间问题,学界有多种意见,既有19世纪70—80年代说、维新变法时期资产阶级上层形成说,也有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之说,但均以研究者设定标准为据,资产阶级自身究竟如何确认,则未得知。朱英提出,阶级之形成需以组织程度及阶级意识作为重要依据。他以为,“1904年以后各地资本家社团组织———商会的建立,可以作为中国资产阶级初步形成为一支独立阶级队伍的重要标志”(3)。与传统公所、会馆相比,商会是跨行业的全国性的系统组织,也是“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活动之中名符其实的集体代言者,而非依赖于政治精英作为“阶级代表”。在商会组织之集体行为之中,也鲜明体现了近代资产阶级的民族意识、国民观念、团体意识、阶级使命。1912年全国商会联合会成立标志着资产阶级完整形态的最后形成。马敏、虞和平等主要商会史研究者也赞同以商会组织为阶级整合的基础,从而推动商会的标准成为中国资产阶级形成学说中的重要观点。
基于商会史料中获知的大量关于资本家及中小工商业者的个体及群体信息,朱英以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具有独特的发展道路、持续过渡性特征、较强的依赖性、内部结构失调等特点。就观点而言,与阶级分析论下之结论颇为相近,但其论述显然更具说服力。此类特征在企业、行业、资本家个体至商会之中,都有明显体现。在资产阶级研究之中,阶级与阶级代表者之关系是中心议题之一,但其中存在的重要疑问是这种“代表”机制究竟如何生成,二者之间如何互动。在过往研究之中,往往以个别领导人物或马列经典论述加以讨论,在史实层面探讨不足。朱英从革命派、立宪派与商人团体之关系出发,系统分析了资产阶级与革命派、立宪派之关系,重新考察“代表”与“被代表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他认为,早期革命派与资产阶级并未建立组织化的联系,但在辛亥革命之中,商会及商团在推动革命进程、维护革命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商会着眼于社会秩序及财产权利的考虑,在孙、袁南北之争中的立场也影响到历史的选择。在立宪派方面,其主张因合乎工商业发展之需要,得到商会的支持,预备立宪公会与商会之间联系紧密。资产阶级对宪政的向往使之积极参与到请愿运动之中。朱英认为,立宪派在相当程度上代表着资产阶级的诉求,其观点对传统阶级论之合理之处加强了史料的论证,而据之于实情的考察,对过往许多观点有所修正。
由商人社团而推动资产阶级研究固然是此时之学术旨趣之一,但商人社团本身包含着更为丰富宏阔的学术内容可俟发掘。在《辛亥革命时期的新式商人社团研究》中,朱英讨论了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的兴起要因、组织特征及社会影响,并就商会、商团、地方自治社团、学会团体、商船公会、农会团体、文化教育类团体、风俗改良类团体进行了专题讨论(4)。从“资产阶级团体”向“商人社团”的拓展不仅意味着研究立场更趋客观,也表明研究问题和范式的转移,阶级性质不再是考察的核心,而商人社团与社会变革方是主旨所在。通常以为晚清民初为近代中国重要转型期,而社会主体及社会结构之转变为其重要内容。基于工商都市、科举改制、西学东渐、政治改革等种种原因,传统之四民社会正在分化重组之中,商人阶层的兴起既是商战救国、富国强民之重要政策成就,也与传统工商、近代买办、士绅与知识阶层的转化相关。从朱英的研究来看,在商会成立之后,商人更以组织化的姿态参与组建文化团体与地方自治,投身地方公益及城市建设,甚至为维护市场与社会秩序,在国家力量不及之时组建商团,武力自卫,蔚为当时一大特殊景象。如此种种说明,商人社团之职能绝非仅限于经济,而是体现了商人对于社会的普遍参与。
积十年之功,朱英、马敏合著的《传统与近代的二重变奏》在1993年问世。此书是第一本关于近代中国商会研究的专著,是在编选长达120余万字的《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1辑)的基础之上完成的。作者对于苏州商会的创设、组织系统、社会职能、政治活动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显示,苏州商会形成了本体系统和从属系统,在地方社会的权力体系之中有着重要影响。商会在促进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受理商事纠纷、沟通官商关系、地方社会治理等方面有重要纽带作用。在清末的反帝爱国运动、抗捐抗税活动、辛亥革命之中,苏州商会都有着积极的参与。在商会性质问题上,清末商会究竟是官办机构,还是半官方机构,或是商办民间社团,学界存在争议。马敏、朱英提出,分析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考察商会的实践活动,而不能拘泥于商部或商会规章。二人认为,商会在组织上须受政府监督,但在运作中主要依商界意旨行事,是具有一定官督色彩的商办社团,其实质是资产阶级社团(5)。
朱英在商会档案之中,发现晚清政府的经济政策及其改革措施在商人层面还是引起很多积极的回应,而学界过于强调清政府改革政策的“衰朽反动”的一面,忽视其实际存在的变化,并不符合实情。他认为,近代中国社会诸多领域的近代转型,其动力既有民间社会的变化与响应,但清政府顺应时势所推行的改革效力也不容忽视。基于此,朱英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对晚清政府的经济政策内容及效力进行了重估。在此基础上,其于1996年出版了《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一书。该书在总体上论述了甲午之后清政府经济政策变化的原因及其影响,并且对财政金融、农业、贸易、矿务、铁路、地方自治等政策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揭示,
晚清政府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之下,已经在经济方面实施全面的变革。政府的经济政策顺应民间对于工商业发展的强烈需求,也进一步激励与保护了工商业者的创业动力。在发展实业的措施方面,朱英对当时学界关注较少的商务局、劝业会、经济法规进行了探讨,显示清政府在机构设置、劝业博览和法规建制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因此,如果单纯从清政府维护统治之角度来认识政策的复杂影响,并以其目的性来否定其实践性,显然并不符合历史实情。作者也没有陷入“逆向”研究的陷阱,无论优弊是非,均以实证考察作为基础。清政府在当时之情势之下,虽为被迫反应,但在经济政策方面仍有系统之规划,且有诸多创见。所可惜者,为时已晚,时不予之。清政府之改革虽然未能挽救自身之危机,但于中国社会而言,却正在此政府与社会的复杂互动之中走向前行。
改革为应对危机,但本身也潜伏着更大的危机,改革者的素质如何,能否胜任领导一场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可谓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就清政府而言,统治者显然并不具备全面领导改革的能力。同时,统治者也未能预料到改革加速了自己的灭亡,“由于改革培养了新兴的社会力量,使原有统治基础逐步解体,一旦新兴社会力量并未成为自己新的统治基础,而是成为自己的对立面,政府就会陷入孤立”(6)。朱英不仅分析了这一改革悖论,且结合中西之不同特征,提出了晚清市民社会雏形的观点。他认为,“近代中国虽然没有产生如同西方那样的市民阶层,但由于形成了资产阶级,就有可能形成类似于市民社会这样的社会生活领域”(7)。在中国市民社会之要素并不周备的情况下,资产阶级的经济地位、社会意识及其政治参与,使之在事实上成为中国市民社会雏型的重要表征。晚清时期,虽然仍是中央集权,但社会控制和管理的方式已经发生变化,工商兴起,社团发展,地方自治,使社会之自主性及独立性有所增强。因此,朱英认为,基于晚清经济改革而兴起的商人社团已经初具了市民社会的基本特征(8)。如从这一角度去反观清末新政,以阶级自救成败去评说改革之得失的观点无疑太过短视。就当时之时代而言,经济改革与政治变动相互激荡所引起的社会综合反应才是后来人更应关注的。
循此路线,朱英将关注视野移到民国初年及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在对政府经济政策的评价之中,存在与晚清经济相似的状况。
因对于政府性质之判定,兼带否定其经济政策之中所包含之积极意义。朱英在与石柏林合著的《近代中国经济政策演变史稿》中,试图对自晚清及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经济政策进行全面的考察,形成对于近代政府经济政策研究的纵向认识。朱英对南京临时政府、北京政府的经济政策进行了讨论,肯定其在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也批评政府很多时候专注于财政需求,对工商界的意见重视不够,发展实业与掠夺榨取同在(9)。
在政策层面之外,作为具有悠久传统的社会群体,商人文化与商人心理在近代也与时俱变。在重本抑末的封建社会,“士农工商”的四民定位不仅抑制了这一群体的发展壮大,也扭曲了商人群体的自我意识与社会形象。时至晚清,随着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与发展,真正意义上的近代新式商人群体崛起,商人在经营方式、组织形式以及思想意识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而商人社会心理的转变也直接影响到其集体行为。大致从1992年至2002年间,朱英先后撰写了十余篇论文来讨论商人心理与文化的变化,相关论文后来汇集在《近代中国商人与社会》一书之中。除第一篇讨论近代新式商人群体崛起之原因及其表征,可视为总
论外,是书其余二十篇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二篇至第十二篇主要讨论晚清商人的思想观念变化,包括新历史条件下商人的民族主义思想、尚武思想、群体意识、教育思想,此外还将商人诚信观、义利观、消费观等经济伦理问题也纳入其内,在此基础上讨论了近代商业文化的演进问题。第十三篇到第二十一篇则从社会入手,探讨商人群体在地方自治、辛亥革命、反帝爱国运动、慈善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活动与作用。全书以商人群体的思想观念及社会活动为两大重点内容,以期展示近代商人群体在思想观念上的转化以及对商人集体性行为的影响(10)。
从商人群体的立场来看,商人对国家命运、社会剧变及自身出路都有着切实的思考,绝非以往学界所认同的完全处于“被代表”或“资本家”的角色。在新式商人群体之中,民族思想、尚武思想、团体思想、义利观念、国家观念渐次增长,且互相作用。近代民族危机、生计危机和落后落伍等各种危机感的交相煎迫形成一股强大的推动力,促使商人萌生出强烈的民族主义思想。在民族主义推动下,商人群体产生具有近代意识的国家观念和国民观念,视“国家为人民之集合体”并摆脱四民之末的传统观念,形成强烈的时代责任感。民族主义思想又是与尚武思想紧密相联的。商人尚武之风也逐渐盛行,并出现了由商人组成的体育会和商团等相关社团,以为自卫救国。在群体意识方面,近代商人逐步摆脱了地域或血缘为纽带的群体观念以及行会帮派意识,面临外力压迫及工商业发展的内外困境,工商业者认识到自身涣散不群的弱点及由此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由此呼吁商界联合。商会以及同业公会的成立使整个商人群体逐步成为统一而独立的社会组织性力量。而诸如商团及地方自治组织等各式新式商人社团均成为民间社会的新兴力量。近代商人群体的思想观念变化直接影响到其社会实践。其中最为突出的,莫过于商人群体逐步摆脱了在商言商的旧观念及“四民之末”的自卑感,积极投身于地方及社会政治公益活动,而商会、商团抑或同业公会等组织则成为商人群体的代言者。商人群体多借助于抵制外货、罢行罢市等活动来对外国侵略势力实施经济打击,这些活动亦为近代民族主义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人对于政治的诉求不单通过其“政治代表”来付诸行动,出于责任感、利益观,商人也极参与政治活动及社会事业(11)。
基于群体心理作用于集体行动的逻辑,从商人心理之变化来寻求其政治社会行为的取向,显然更凸显商人作为普通历史主体的特性。这反映出商人既有趋利重安的一面,也有识时取信的一面。面临接踵而来的政治大潮,商人内部也存在着利益的冲突与抉择的矛盾。以朱英的研究为基础,可以发现商人之社会心理变化,此正是解读其集体行为复杂性的重要锁钥。
与资产阶级、现代化史的问题域相比,市民社会(CivilSociety)所涵括的问题取向极不相同。这一由西方学界所提出的政治社会概念主要是着眼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维度来探究社会的结构形态。从西方古典时期到进入现代社会以后,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其实一直存在变化。即使在现代政治概念范畴下,学者对这一概念的定义及其所代表的社会结构形态也存在争议。争论的焦点均在市民社会的制度边界及其政治依托。所共同者,大都强调市民社会是相对于国家的一种社会存在,社会之基本单元可以国家机构及权力范围内相对分离,以自治方式维护其自由存在及利益价值,而自由、民主、市场、法治等现代政治要素是其存在的重要基础(12)。正因为市民社会之边界难以划分,不少学者将脱离国家直接控制、拥有自治权及民主规则的民间组织,视为考察市民社会的重要指标。
在这一学术背景下,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海外汉学家如罗威廉、杜赞奇、孔飞力、魏斐德、黄宗智等对近代中国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进行了激烈讨论,论证多以地方自治及民间社团为视点,但同样存在分歧。朱英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之上,形成关于这一问题的系统认识,其代表性成果就是《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主体的历史透视》一书。他认为,“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日趋频繁的今天,当外国学者十分热烈地讨论近代中国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等有关问题时,中国学者却置之不理,这并不是正常现象”(13)。在他看来,这种学术的回应之所以必要,其意义所涉并非在于“证有”或“证无”,而在于循此路径,可以发现为现实局限或意识形态烟遮云埋的历史时空。恰恰在西方学者之研究中,对于商会较少注意或有误读。
据此,朱英认为蕴含于丰富档案之中且与近代社会具有紧密组织关联性的商会为解读近代国家与社会关系提供了支撑,而由这一视角来研究商会也可以超越组织史的研究框架。在这里,朱英注意到,“近代中国社会在许多方面确有其不同于西方的发展特点,因而在近代中国寻求与西方完全相同的市民社会,不啻是削足适履,难免失之机械或片面”(14)。他首先分析了清末以前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在清末以前的中国是强国家弱社会特征,封建国家对乡村基层社会和城市基层社会都有严密控驭。在乡村宗族和城市行会之中,虽存有某种程度自治权,但并非现代之市民社会特性。但到晚清新政时期,清政府不断呈现趋新变革的面貌,对于资本主义色彩的政治经济改革措施表示认同,由此不仅政权层面发生变化,独立的经济与社会活动空间产生,新型商办民间社团应时而生。
即使旧的政治体制尚未完全崩溃,新的政治体制尚在酝酿,但伴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及政治参与观念的加强,商会的经济自治、组织民主、契约规则已使之具有明显的市民社会特征。商会不仅在联络工商、调查商情、兴办商学等经济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体现出极强的社会公共意识与政治参与热情,在抵制外货、参与宪政及革命、商事诉讼与公断、商事立法、商会报刊等诸多事务上均有着全面参与。商会在此类活动中与其他商团组织、地方自治组织、实业团体互相响应,成为与国家政权相应的民间社会力量的重要代表。但是,由于近代中国始终未能实现国家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根本变革,无法对社会的发展提供真正的制度性保障,使在中央集权危机之中成长起来的社会力量面临诸多变量,市民社会之发展始终不充分。与近代欧洲的市民社会相较而言,近代中国的市民社会受制于国家集权力量的消长。基于市民社会与经济、政治民主之间的内在联系,市民社会发育的不充分也影响着中国现代化的成败。
以商会研究为基础对市民社会问题的回应具有极其充分的说服力,既由商会变动勾勒了转型时期国家与社会的复杂关系,也提供了透视中国现代化及民主进程遭受挫折的内在原因。著名学者冯天瑜在审读报告中肯定此书对商会史研究中的“某些不确之论给予修正,多角度、多层次考察近代商会,使其历史成因和文化品格在娓娓陈述中得以彰显”。其价值还在于,“提示了近代中国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关系,对昔日研究一味侧重于国家而忽略社会的偏颇有所救正,并在方法上弥补了以往注重经验分析而忽视实证研究的缺陷”(15)。此评堪称准确。此后,以社团主义理论、市民社会理论讨论商会史者颇多,且由晚清民初向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延伸,而此书始终是这一领域的重要代表作(16)。
商会史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可谓是大爆发时期,新史料不断发现,新论著层出不穷,但在阶级研究、组织研究、功能研究、市民社会问题研究之后,以近代上海商会、天津商会、苏州商会为核心的商会史讨论基本完成了史实性构建和理论性解释的框架,后虽在时空方面有所延展,但推陈出新,诚为难事。不少早期从事商会史研究者之学术兴趣因此移转。朱英则一直兴趣未减,以纵观与横视的心力,在商团、商民协会、同业公会研究方面引领潮流,从而使商人团体之立体形象更加清晰,也使自己关于商人的研究体系渐臻完备。
其一为商团研究。拥有独立武装的商人组织———商团,是晚清民初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一贯以在商言商自守的商人为何在商言政,且自建武装,一直受到学界关注(17)。但是,由于资料发掘方面的原因,除广州商团有较深入讨论外,关于商团的研究还缺乏系统性。朱英因长期关注苏州商会研究,深知苏州商团其实留存有丰富的档案资料,1986年,他曾发表《辛亥革命时期的苏州商团》一文,对苏州商团在辛亥革命时期的作用进行研究(18)。2001年,朱英发表《近代中国商团研究综述》一文,对商团研究的现状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在资料发掘、视野拓展与方法创新方面应加以努力,以推进商团研究的深入。这是关于商团研究方面最为完整的总结。由朱英主持与苏州档案馆合作进行的苏州商团档案整理编辑工作也在2006年初正式完成。2008年,由章开沅与朱英主持合编的《苏州商团档案汇编》被纳入到国家清史编纂工程文献丛刊系列中出版。全书合共约180万字,按商团组织沿革、商团选举及官佐任免、商团训练给凭及奖惩、商团的主要活动、商团与各方面的关系、商团城区支部、商团乡镇支部、商团军备械弹、商团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虎丘纪念碑林、商团经费来源及收支、附录等部分构成,是迄今为止关于近代商团最为集中的资料汇集,是促进商团史研究的重要基础(19)。
朱英曾撰文对汇编进行介绍,并总结苏州商团之特点。他以为苏州商团的特点是与商会的关系十分密切,组织比较细密,规章也比较完备,是统一的一元化组织,而且发展的历史较长,虽在政治上没有突出影响,但在维护地方治安和保护商人利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到1927年,国民政府对苏州商团进行改编,但遭到抵制。后商团虽百般拖延,然时势已变,不得已自行解散(21)。由此,苏州商团的组织演变及其社会职能已基本清晰。从更广泛的角度而言,民间武器的泛滥及自立武装的发展也反映了民国初年武化的社会特征。朱英对苏州商团的组织发展、准军事化特征的研究充分弥补了学术界研究的不足。随着商团资料的进一步发掘整理,其研究势必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
其二为商民协会与商民运动研究。
1924年国民党改组之后,为联合和动员各界民众参加国民革命,推行与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并列之商民运动。学界对此虽有研究,但其中尚有很多问题可以讨论。在广泛收集商民协会档案、报章文论的基础上,朱英撰写多篇文章对国民党与商民运动的兴起、湖南商民运动、广东商民运动、商民运动的转向等问题进行考察。在关于商民协会兴起的原因方面,他认同国民党的组织作用,但他提出商民运动相对整个民众运动其实相对滞后,其原因并不在于商人,而在于国民党自身对商人阶层之革命作用缺乏足够认知,甚至存有偏见。而其转换的原因,是在于发现“民众”的力量(22)。在广东商民运动研究方面,朱英认为广东之所以为商民运动发端之地,在于国民党较为有效的组织动员。创办商民宣传刊物,筹办商民运动讲习所,筹建商民协会,推动政治参与,使干部、媒介、商民建立较为直接的联系,是动员较成功的重要因素。广东全省商民协会大会的召开则有利地推动了商民协会的事务安排及组织合一(23)。湖南商民协会则具有不同的特点,对待商会态度与策略方面与中央决议有差异,此外共产党人在其中发挥较为明显的作用(24)。国民党试图以商民协会取代商会,但商会抗击十分顽强。在取代无望之下,国民党后来对商会进行了改组整顿。这一政治变动揭示出,政党及政府力量对商会组织及商人群体的分化整合有着明显的影响力,但是,仍不能脱离商会存在之实情。
其三为行会和同业公会研究。朱英是近代行会和同业公会研究的重要推动者。行业组织的历史远较商会悠久,且是中国本土传统之经济组织。由明清时期的会馆、公所,民国时期的工商同业公会,行业组织其实有着自身的演进路径。但在商会史兴盛之后,行会、同业公会多被视为商会基层组织进行研究,是判断商会传统特色及其组织整合能力的重要标杆。朱英除在商会史研究中对行业组织进行关照外,还对行会、同业公会进行了专题讨论。2003年,他全面总结了行会史研究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他认为,行会研究在理论运用、方法创新、问题意识、资料整理等方面,都需加以改进(25)。朱英还就行会史研究中的主要分歧及近代演化问题进行了讨论(26)。
朱英充分认识到同业公会的学术价值。在2004年,他发文指出,方兴未艾的同业公会研究是近现代社会经济史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有必要予以充分讨论(27)。朱英关注到不仅商会组织新中带旧,在同业公会中也保留着某些旧式行会的特色,如公会继续采取与行会类似的维护同业垄断利益的非常举措,对官府也同样存在着较强的依赖性,常常借助官府的权威达到保护本业和限制他业发展的目的(28)。这说明,商会虽系效法西方而设立,但中国本土商业传统仍具有很强的传承性,民间的商业习惯与政府的经济法规交错影响。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所的经济史研究团队为主,由朱英、彭南生、郑成林、魏文享合著的《中国近代同业公会与当代行业协会》是行业组织史研究的重要成果(29)。该书对自近代同业公会及至当代行业协会的演进历程、组织结构、功能运作及行业协会的经济变革、政治参与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行了全面分析,是第一本系统讨论近百年来行业组织历史的著作。该书出版后,不仅受到学界关注,也引起政府、工商联及各地行业协会的重视。
在近代中国,以会计师、律师、医师、建筑师、记者等为代表的新兴自由职业者的兴起与发展可以说是社会阶层变动最为直接的表征。但不论是阶级研究、精英研究,还是工农民众、下层社会研究,恰将这一现代性职业群体置之度外(30)。朱英认为,对近代自由职业者群体的研究太过薄弱,这与这一主题的学术价值极不相称。他极为看重自由职业群体研究的综合学术效应。首先,对这一主题的研究将弥补以往有关近代自由职业群体研究的空白点或者是薄弱环节,使整个近代中国社会群体的研究更加完整和更加完善,从而得以从总体上较为全面地了解近代各类社会群体的形成、发展、功能、作用等重要问题;其次,将促进对近代一些新兴行业的探讨;再次,对自由职业群体的研究也必将促进社会团体的整体考察(31)。
关于自由职业者群体研究的整体设想,朱英也进行了细致考虑。他认为,以会计师、律师、医师为代表的自由职业者群体是近代社会转型的重要表征与成果,也是近代中国社会中间层的典型代表,其兴起与近代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变迁紧密相关。虽然关于律师职业制度、会计师制度、西医东传问题等有相关成果涉及,但真正能够结合宏观研究与专题研究的还极其缺乏。要在现有基础上推动近代自由职业者群体向纵深发展,除了在挖掘相关原始资料上苦下功夫,需要对近代自由职业者群体的兴起原因及其初步发展,对其职业观念、职制建构、职业活动、社会活动、政治参与、生活样态、相互关系进行深入发掘,并进一步讨论作为整体性的自由职业者群体在近代中国社会的阶层变化、国家———社会关系演进历程中的地位与作用(32)。
朱英主持组建了“近代自由职业者”研究团队,并成功申报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民国时期自由职业者群体研究———以医师、律师、会计师为中心的考察”。经过数年努力,已经发表可观的阶段性成果。其中,最有代表性者是由朱英、魏文享合作主编的《近代中国自由职业者群体与社会变迁》一书(33)。该书分别就律师群体、会计师群体、医师群体、建筑师群体进行专题论述,内容涉及近代职业制度的建构、职业群体兴起、职业团体的运作、职业观念的转变、专业知识的引进等诸多方面的问题。由此对近代四大最为主要的自由职业者群体的概貌及其特征进行了全面勾勒,可以说代表了学界对这一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这一成果在朱英统筹下,研究团队成员耗时费力,在各地档案馆及近代专业期刊之中广泛搜集原始文献,很多资料均是首次采用。研究主题既涉及到政治及社会生活的命题,还揭示了近代司法制度、簿记变革、医疗卫生、建筑革命等重大民生领域问题,而这些正是现代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内容。由此,考察的学术问题其实已经超越一般性的社会团体及群体研究,呈现出社团史、社群史与知识史、职业史相互交叉的学术景象。
历史中的人与其所处的时代本不可两分,但在学者的研究之中,能融会两者实为难事。在朱英以商人为中心的研究体系之中,商道为其主干,世变为其土壤。由商人、商会扩展到社团、社群,及至于国家与社会,于商人世界的内外会通之中,寻求历史联系的合纵连横之道,正是其推陈求新的重要法门。
作为现代史学工作者,身处资讯发达及学术理性时代,凡研究选题及方法,无不深思熟虑。但要在具体研究之中有意识地贯彻何种史观、何种方法,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如论研究的风格,朱英一向以实证而深入的专题研究见长,无论商会,商团,商民协会,均为极专门的题目。但如深究其意,可发现他于每一阶段均有相对集中的主题,也于每一阶段均有新的发现,在经二十余年积累之后,每一阶段之研究却相互联系,互相补充,共同构成其对于近代商人的研究体系。所以说,选题之专,考查之祥,史料之深,问题之新,可见精细;发现联系,重视时境,见微知著,互补互证,方见整体。
在专题的研究之中,朱英多从原始史料及学术归纳出发,寻求问题的发现。在苏州商会档案整理之中,由商会之组织到功能,由内部到外联,发现商会在地方经济及权力结构中之作用,因而提出“在野市政网络”的观点;后又结合对于市民社会理论的理解,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探讨商会与国家社会关系。在此过程中,又发现政府经济政策对于商人层面的影响,故讨论近代农业、贸易、矿业及奖励实业诸方面政策,肯定经济改革的社会效应。与此同时,又寻求商人群体的社会心理变化,对商人的义利观念、国家观念、国民观念、政治参与、宗族文化、慈善观念、团体观念进行讨论,对商人社会心态及心理研究作出重要贡献。在商会组织史研究中,在早期研究基础上,又从史料中发现选举事务之内在价值,对商会领导层及选举事件进行讨论,发现商会内部的权力博弈。在商会的横向及纵向组织联系中,发现商团、商民协会、同业公会的研究价值,并组织学术团队对此进行集中研究,促进相关领域的研究深入。关于专业群体的研究则由社团、社群的路线发现,运用大量原始档案史料,对各子群体进行研讨,成果受到学界关注。如此种种,均见精细而敏锐的学术眼光。
整体史的关怀则见于问题论述之中。在商人社团背后,朱英就极重视其宏观的学术意义。他认为,由商人社团之研究,可以从新的视角探究近代中国社会结构的特点。在此基础之上,可以进一步“促进中国社会史、商人文化史等新兴学科分支的发展”,包括推进近代中国经济史的研究(34)。他认为,“辛亥革命时期的新式商人社团本身是一个开放性的整体网络,活动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乃至军事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研究方法上应该多样化,研究视角上应多角度。同时,“应将剖析晚清新式商人社团与探讨近代中国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紧密结合起来,避免孤立地就事论事,罗列史实”;在研究之中,“应密切联系近代中国的阶级结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以及社会心理结构,对商人社团所处的社会环境作比较切实的考察与剖析,努力从理论高度提示制约辛亥革命时期商人社团运行轨迹与特点的社会动因”(35)。在商民协会研究中,他强调其对国共两党政治及民众运动史研究的重要作用。在同业公会研究中,意识到行业组织与行业经济、同业公会与本土商业传统间的内在联系,并将视野延至当代行业协会,进行了长时段的考察。在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之中,他从商会与国家形态间的联系出发,讨论了商会与市民社会形成的内在逻辑。
学术的精进之路,各人均有门径。从资料整理到问题掘进,踏地实行与慧心领悟,同样重要。惊世巨著或难求,积沙成塔犹可法。不论是“殊途同归”,还是“同途殊归”,见仁见智,均显示出历史面相的复杂性及研究者的能动性。在朱英的研究脉络中,可见其学术贡献之所在,亦可见其研究方法之所执。以笔者所见,在于“50后”学人之中,朱英的学术之路颇有代表性,从“知青”到“学者”,从“商会”到“社会”,在改革开放的滚滚“钱潮”中伴随故纸青灯,也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史学浪潮中舞帆弄影。
本文刊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9期,感谢华中师范大学近代史所研究生云嘉南同学提供稿件。
1、章开沅:《关于改进研究中国资产阶级方法的若干意见》,《历史研究》1983年第5期;章开沅:《传统与近代中国的二重变奏———晚清苏州商会个案研究序》,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
2、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所与苏州档案馆合作编辑《苏州商会档案汇编》第1辑,此后因种种原因停顿较长时间,至后相继出版了第2—4辑,也成为学术机构与档案机构合作的典范。苏州商会档案、上海商会档案、天津商会档案,是进行近代商会史研究三个最为重要的基础,此后均有商会档案史料汇编、组织史料出版,其中天津商会的资料出版最为完整。
3、朱英:《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概论》,
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7页。
4、朱英:《辛亥革命时期的新式商人社团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
5、马敏、朱英:《传统与近代的二重变奏———晚清苏州商会个案研究》,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第259页。
6、7、8、朱英:《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92页,第244页,第256页。
9、朱英、石柏林:《近代中国经济政策演变史稿》,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
10、朱英:《近代中国商人与社会》,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11、此处仅介绍该书主要内容,详细评价请参见魏文享:《转型时期的新式商人群像———评朱英著〈近代中国商人与社会〉》,《江汉论坛》2005年第3期。
12、邓正来、亚历山大主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
13、14、15、朱英:《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主体的历史透视》,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7页,第11页,第626页。
16、朱英后来对这一问题保持继续关注,并相继发表《试论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的产生模式———兼论中国近代市民社会雏形的生成特点》,《开放时代》1998年第3期;《市民社会的作用及中国早期现代化的成败》,《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2期;《近代中国的社会与国家:研究回顾与思考》,《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17、关于近代商团的研究综述请参见朱英:《近代中国商团研究评述》,《近代史学刊》2001年第1辑。
18、朱英:《辛亥革命时期的苏州商团》,《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5期。
19、章开沅、朱英、祖苏、叶万忠主编:《苏州商团档案汇编》(上、下),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
20、朱英:《从〈苏州商团档案汇编〉看近代苏州商团》,《史学月刊》2006年第2期;《苏州商团:近代商人的独特军事武装》,《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
21、朱英:《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苏州商团的改组与消亡》,《历史研究》2008年第5期。
22朱英:《国民党推行商民运动的方略》,《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国民党与商民运动的兴起》,《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北伐之前的国民党与民众运动》,《江苏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23、朱英:《论广东第一次全省商民协会代表大会》,《江汉论坛》2008年第11期;《北伐之前商民运动在广东的兴起》,《学术研究》2009年第5期。
24、朱英:《国民革命时期湖南商民运动的兴起与发展》,《湘潭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25、朱英:《中国行会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历史研究》2003年第2期。
26、朱英:《中国传统行会在近代的演变》,《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中国行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10期。
27、朱英:《同业公会———中国近现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领域》,《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28、朱英:《近代同业公会的传统特色》,《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29、朱英、彭南生等:《中国近代同业公会与当代行业协会》,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30、所谓自由职业者,在民国时期主要是指需要通过专门的考试,取得资格后得以从事专门职业的人,范围包括律师、医师、会计师、工程师、审计师、教师、记者等。参见尹倩:《近代自由职业者群体研究述评》,《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6期。
31、朱英:《自由职业者:近代中国社会群体研究的新领域》,《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32、朱英:《近代中国自由职业者群体研究的几个问题———侧重于律师、医师、会计师的论述》,《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33、朱英、魏文享主编:《近代中国自由职业者群体与社会变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34、35、朱英:《辛亥革命时期的新式商人社团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4-17页,第17-18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10/533698.html
以上是关于市民社会-魏文享:察商道观世变:朱英与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