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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末新政时期的禁烟运动
清朝末年,由于国际和国内环境的变化,清廷被迫顺应历史潮流,推行不同程度和形式的社会改革,借以挽救其衰落的命运,史称清末新政。由于种种原因,新政措施大多成效甚微,或半途而废。不过,也有几项新政措施在不触动封建专制政治制度的情况下搞得很有声色,禁烟运动就是一例。一 清政府的鸦片政策与弥漫全国的烟毒
1858年,由于炮舰的威胁和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清朝政府与英国代表在上海签订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1]。从此,鸦片在清朝官方文书中正式易名为“洋药”,成为合法的进口商品。鸦片贸易合法化之后,英国政府更加肆无忌惮地推行鸦片政策,一方面在印度劝诱和胁迫农民扩大罂粟种植面积,一方面在中国各通商口岸极力兜售毒品,因此,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急剧增加。从1870年到1890年的20年间,大致说来,每年输入中国的鸦片都在90000担以上,相当于鸦片战争前夕走私量的3倍左右;洋药价值每年平均3000-4000万两,相当于鸦片战争前夕的2至3倍。1890年以后,由于中国土产鸦片数量急剧增加,对于外来鸦片多少起了一定的抵制作用,进口的印度鸦片有所减少,但平均每年仍在50000-60000担左右,价值仍在3000-4000万两之间[2]。大量进口的外来鸦片,不仅掠夺了数以千万计的白银,而且严重摧残着中国人民的身心健康。
与进口鸦片增加的同时,国内种植鸦片的情形也日趋严重。1859年,清廷重新颁布的有关鸦片的章程条例,除了保留禁止官兵、太监等吸食条目外,其它内容一概删去。同年4月28日,为了筹集镇压太平军的经费,惠亲王绵愉奏请洋药土药一并抽厘,立即得到批准。土药既然公开抽收税厘,农民自然认为种植罂粟得到了官方的许可。而种植罂粟的收益相当于种植粮食作物的几倍,因而许多地方的农民纷纷将种植粮食的耕地改种罂粟。咸丰中后期,云南、贵州、四川的罂粟已经连畦接畛。同治年间,四川之涪陵、甘肃之兰州、山西之交城、江苏之徐州都成为全国闻名的鸦片产区。清廷对于是否禁止种植罂粟一度犹豫不决。1865年下令禁种罂粟,1868年又颁布了禁种章程。对于这些命令和章程,各级地方官吏很少认真执行,因为他们看到清廷对于禁种罂粟意见很不一致。醇亲王认为,如果洋药来源不断绝,那末就没有必要禁止土产鸦片,主张俟外洋鸦片不来,再严中国罂粟之禁。李鸿章对此也完全赞同,并对传教士在华鼓励禁烟的意图表示怀疑。他说:“英国明知害人之物,而不欲禁洋商贩运,并欲禁中国内地自种,用意殊极狡猾。……既不能禁英商之不贩洋烟,即不能禁华民之不食洋烟。惟有暂行弛禁罂粟,不但夺洋商利权,并可加增税项,将来计穷事迫,难保不出于此”[3]。对于英国强行向中国输入鸦片,总理衙门采取“阴相抵制”的消极态度,美其名曰“夺洋商利权”,实际目的是“加增税项”,挽救财政危机。这种以毒攻毒、饮鸩止渴的愚蠢方案,是以牺牲无数中国人的生命为代价,与英国殖民强盗争夺社会财富。此后几十年的事实证明,广泛种植罂粟对洋药大量入侵虽有一些抵制作用,然而要达到使洋药无厚利“自不进口”的设想则是荒谬的。广泛种植罂粟的结果是鸦片烟毒弥漫全国。
针对这种情况,清廷曾在光绪初年实行禁烟,但是很快就失败了。1876年,华北出现特大旱灾,粮食严重歉收。次年,山西、河南等省旱情进一步加重,饿殍遍地。山西巡抚曾国荃因此总结教训说,华北成千上万的人饿死,除了旱情特别严重外,主要是山西大面积栽种罂粟,民间粮食储存减少造成的,奏请清廷下令禁种罂粟。[4]
与此同时,英国人民反对鸦片贸易的斗争亦出现了一次高潮。在华的英国传教士目睹鸦片烟毒对中国人的伤害,出于人道主义,归国之后呼吁英国政府停止罪恶的毒品贸易。英国的一些工业资本家和商人亦认为,鸦片贸易妨碍了中国人对西方工业品的吸收,反对本国政府的鸦片政策。归国的英国传教士和工商资本家在伦敦联合成立了反对鸦片贸易的戒烟公会,利用报刊和小册子宣传鸦片在中国的毒害,批评当局的鸦片政策。
适值1876年郭嵩焘和刘锡鸿作为正副公使前往伦敦为马嘉理案向英国政府“道歉”,以议员马克斯、求尔德和著名传教士里格、丹拿等为首的50余名戒烟公会会员前往郭嵩焘下榻的宾馆,呼吁中国禁烟,以配合英国人民正在展开的反对鸦片贸易运动。经过多次会商,郭嵩焘确信英国士绅要求禁烟“发于至诚”[5],奏报国内,希望朝廷借此机会清除鸦片烟毒。清廷得悉郭嵩焘的奏报,鉴于广种罂粟在山西造成的危害,谕令各省“一体严行查禁”[6]。
光绪初年清廷发布的几道查禁罂粟的命令,除在陕、甘、晋得到左宗棠、谭钟麟、曾国荃的响应,取得了一定成效外,其它各省均未认真执行。这次禁烟失败,除了由于国际环境不利外,还由于清廷缺乏禁绝鸦片的信心。本来清廷下令禁烟是将英国方面主动停止鸦片贸易作为前提条件的,后来发现伦敦戒烟公会并无制止鸦片贸易的力量,而英国政府并未改变其鸦片政策。清廷认为既然不能制止外国鸦片输入,那么,查禁罂粟种植就没有了实际意义。总理衙门主张以种植罂粟抵制外来的鸦片减少白银外流的观点重新占了上风。
顺便指出,这种观点不仅在清廷中比较流行,就连郑观应、薛福成等人也持类似的看法。他们认为,土药日多,洋药日少,英国人将不得不与中国会商禁烟[7]。
种植罂粟,抵制洋药入侵的行为,不仅得到清廷的鼓励,而且得到了一般社会舆论的认可。各级地方官员当然不再考虑如何限制种植,而是千方百计鼓励农民扩大种植面积,加强征收土药税厘手段,增加财政税收,从而导致罂粟种植面积越来越大,鸦片产量越来越高。
1882年,有人估计:“中国四川、云南、贵州三省共出烟土265000担”[8]。1897年,总税务司赫德估计全国土产鸦片约有“334000担”[9]。1900年,莫尔斯估计中国生产的鸦片有376000担[10]。1906年,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估计当年中国所产土药有“33万担” [11];国际鸦片委员会经过调查,认为中国生产的鸦片是584800担[12],相当于当年进口鸦片的11倍。1905年,清廷户部也对全国的鸦片生产情况进行估计,数字大得更加惊人,“内地种烟之地约计五六十万顷,产土近四百万石”[13]。以上这些估计尽管有较大出入,但都一致反映出土产鸦片数量十分巨大。这里以国际鸦片委员会估计的数字为根据,按亩产50两鸦片进行粗略推算,全国种植面积约有18713600亩。而户部的估计,比这个数字还要高许多倍。
随着进口鸦片和土产鸦片数量的迅速增加,烟毒弥漫全国,最明显的标志是城乡各处烟馆林立,“无论山乡僻壤,甚至不成聚落之地,操此业者必有数家,入其室横陈其间者曾无虚榻”[14]。据《申报》载,1872年的上海就有烟馆1700余家,还有数以千计的烟膏店布满大街小巷。上海附近的宝山县,烟馆多时“竟至百余处” [15]。去上海数十里的青浦县,“虽小小村镇必有烟室”。1906年重庆有烟馆860家,成都有500余家,吸食鸦片风气不很盛行的长沙也有554家烟馆[16]。吸食鸦片的人数越来越多,遍及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盛产鸦片的省区,不仅成年男子大多数染上了烟疾,就连妇女儿童也不能幸免。例如,山西巡抚报告说,“(晋省)病在自种自吸,无地不种,驯至无人不吸,取携甚便,祸延妇孺,穷苦力作之民传染殆遍”[17]。一位欧洲人游历云南,“所见男妇童孺,类多吸烟”[18]。四川吸食鸦片人数约占总人口的27%。1910年的一项官方统计说,全国戒吸鸦片的官员近10000人,这尽管不是官员吸食鸦片的实有人数,也足可以说明官场吸食鸦片的严重程度。军队吸食鸦片的现象也很普遍。驻福州的八旗官兵“嗜好者几于十之六七”[19],驻在成都的清军“沾染殆遍”[20],驻在宁夏的八旗兵丁吸食者“不仅十分之五六”[21]。每年中国有多少人经常吸食鸦片?由于没有系统统计,恐怕很难说清。但可以进行粗略的推算。一种说法是一位经常吸食鸦片者每年消费的鸦片有3斤(即4磅)⑨,另一种估计是“每人岁食6斤”[22]。1906年,国际鸦片委员会估计土产鸦片有584800担,当年进口的鸦片有54225担,两项总计639025担。以6斤推算,经常吸食鸦片者有10650416人,以3斤推算则为21300832人,分别相当于全国总人口的2.5%或5%。考虑到偶然吸食等因素,实际吸食鸦片的人数可能还要更多一些。
二 禁烟运动的起因
清政府对于鸦片流毒的严重情形是十分清楚的,并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905年,户部上奏说:“窃自洋药之毒已深,土药之禁已弛,始图抵制,终至泛滥,内而年增数千百万无形之惰废,外而年铄数千百万立罄之脂膏,国计民生两受其害,故中西智士咸谓中国欲为自强计,为致富计,均非禁烟不可,然一禁烟则百难毕集”[23]。清廷当时面临的主要难题有二:一是无法禁止外国鸦片的输入,二是很难筹措大宗款项抵补鸦片税厘。19世纪末20世纪初,鉴于甲午战争失败,一些官员认识到鸦片的危害,呼吁禁烟,但提不出切实有效的禁烟办法。
到20世纪初年,禁烟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士关心。首先是中国知识分子又一次开始呼吁禁烟。他们认为:“凡吸烟之人不耐劳苦,筋力减也;不能振作,精神颓也;不思久远,心术坏也。图片刻之安不问来日,贪一身之适不顾全家,安能任以天下事哉!以至朝廷无刚断而宫弱,胶庠无气节而士弱。举天下群趋于萎靡而无勇往直前之慨,皆鸦片阶之厉也。……不先禁烟,即开矿亦无用也,矿之所出不敌烟之所耗,相安糜费储积仍无由基,是灌漏卮也。即练兵亦无裨也。持戟之士即属吸烟之徒,一遇惊慌遁逃惟恐不速,是张空弮也。”[24]在他们看来,中国之前途存亡,实以鸦片烟之能否驱除为断;鸦片是全体中国人的公贼,应当急起驱除;救中国之亡不能不驱除鸦片,不驱除鸦片不能救中国之亡。一些知识分子采用各种通俗的方式宣传禁烟和批评清政府的鸦片政策[25]。在新政时期,知识界一些人再三建议政府禁烟,“比年以来,政府怵于外祸,始悟独王之国弱而不强,乃稍稍致意于教育,余于西来医术与妇女缠足恶习之宜急祛,凡所以为强植族类之事咸稍致意。……独于吸烟之人,……袖手旁观而不为法以救正,此诚失职不道之尤。”[26]把扫除鸦片烟毒看成是国家转弱为强的根本转机之一,这样的社会舆论对于禁烟运动的兴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光绪初年禁烟失败后,在华的外国传教士继续努力宣传鸦片造成的社会危害。《万国公报》基于人道主义考虑,一贯反对毒品贸易。该报有大量关于鸦片的论文和消息报导,尽管有些内容不免对英国政府的罪责有所开脱,但没有一篇文章公开支持鸦片贸易。在这个时期,西方传教士反对鸦片贸易的真诚是毋庸怀疑的。
为了使英国人了解鸦片的的毒害和中国人对于鸦片贸易的憎恨,有的传教士将有关论述编印成书,在英国散发。其中《关于吸食鸦片的真相》(The Truth about Opium Smoking)一书有这样一段话:“我们亏负中国太多,我们伤害她土地上的百姓太深。已经造成的祸害我们不能除去,正在形成的祸害我们也无法阻止。由于我们供应鸦片使中国百姓受到诱惑,使他们的政府被迫准许进口。他们已经养成吸食鸦片的习惯,这样的习惯将摧毁他们的家庭和他们自己。作为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我们已使罪恶成为行动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又非我们现在所能控制。我们对中国和中国人负有责任。如果由于使用鸦片在中国造成摧残与死亡,是由于英国的一些个人的行为所造成的,那也就够糟了;但如果是由于英国政府的行动所造成的,那么造成罪恶的责任便落在我们全体人身上,我们每个人都对中国负有责任”[27]。这大致可以反映英国传教士的基本观点,可以说明传教士反对鸦片的理由,可以代表除了鸦片利益集团以外的英国公众的一般看法。
当时,由于鸦片对人类的毒害已为大多数国家的人民所认识,引起了各国政府的警惕,鸦片贸易在全球声名狼藉。传教士认识到必须同这种罪恶勾当划清界限。另一方面,由于强行输入鸦片激起了中国人的仇恨,从而增加了中国人对于外来传教活动的怀疑。为了博得中国人对西方宗教文化的好感,传教士认为必须反对鸦片贸易。1890年,外国传教士集会于上海,讨论在华传教问题,一致认为鸦片贸易是人类的一种罪恶,是传播西方宗教的一种障碍。大会一致通过了6项决议案,号召发动新的戒烟运动,“申述继续对鸦片贸易持反对态度”,“建议中国基督教徒尽力唤起公众舆论,反对鸦片毒害之传布,设法使之灭除”[28]。他们成立了中国禁烟会,指导禁烟运动。上海基督教大会之后,各地传教士举办了各种戒烟所。到1907年,属于内地会的传教士设立的戒烟所在成都就有101处,太原有71处。其它各教派在中国各城市设立的戒烟所数以千计。1906年5月,担任外国传教士禁烟委员会会长的杜布斯医生与两江总督周馥晤谈时,再次请求中国政府禁止鸦片。周馥答应愿意将传教士的一份联合请愿书代递清廷。杜布斯立即起草了一份禁烟请愿书,寄给各地传教士,结果有1333人签名,足以证实在华传教士对于鸦片的一致反对态度。杜布斯收到各地复信后,于8月19日将请愿书和签名信件装订成册,送交两江总督衙门[29]。这次外国传教士的联合请愿,对于清廷决策禁烟起了一定促进作用。
正当在华外国传教士发起联合请愿时,英国下议院针对鸦片贸易进行了一场新的辩论。1906年5月30日,下议院议员得雷发表演说。他认为,1858年中英条约关于鸦片弛禁的规定,是英国政府强加给中国的;鸦片的毒害已为世界所公认,而英国继续维持这种毒品贸易是可耻的;必须尽快停止这项贸易,废止关于鸦片的条约。针对类似的见解,印度部大臣约翰·莫莱(Morely John)辩解说,鸦片贸易之所以不能停止,是中国人利其重税,自身不努力,不是英国人的责任。“华人若欲禁烟,固吾英人之所乐从者。然据美国专员报告,知中国吸烟之风尚炽盛,未尝有欲禁者。果欲禁之,我英当不阻拒。……虽印度财政有损所不惜也。”[30]这些辩解说明,鸦片贸易已经很不得人心,在国际国内舆论压力下,英国政府的鸦片贸易政策开始有所变化。中国禁烟的最大国际障碍正在逐渐消失。
英国下议院关于鸦片辩论的消息第二天就刊登在各家报刊上,新闻界纷纷对此发表评论。中国驻英公使汪大燮得知这个消息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思考,为肃清鸦片烟毒专门具折上奏清廷。他分析了以土药抵制洋药的失败,认为:“设我果有禁意,英必投袂而起以表同情,可断言也。纵观前事,历历如绘。积贫在此,积弱在此,贻笑在此,受侮亦在此。禁之一说,何待再计。”对于国内“以征为禁”的鸦片政策,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不过是徒托禁烟之美名,“但利税收,无意除害”;“有损于国家之声名,而大欲终不可偿,大效终不可收”。他提出了一整套包括稽查、限种、专卖和戒烟在内的禁烟方案,建议清廷尽快实施。认为“涤恶名,振国势”,在此一举[31]。
英国印度部大臣在下议院的发言,刊登在5月31日的《泰晤士报》上。这份报纸最迟在8月初邮寄到中国。该报驻北京记者莫理循立即将这份报纸送交清廷外务部侍郎唐绍仪。这个发言很快被译成中文,“为中国人所熟知”。清廷当时对此似乎表示怀疑,没有任何积极的反应,以致莫理循认为,清廷“目前无意限制他们的鸦片税收”[32]。汪大燮的奏折寄达清廷之后,这一问题才引起清廷的重视。这时,清廷受到国际国内两种压力,国际方面的压力来自世界各国对鸦片流毒的一致谴责。英国政府在议会辩论中已经把可耻的鸦片贸易责任推卸给中国政府,清廷不得不做出积极的反应。国内方面的压力来自社会各界对于清廷鸦片政策的一致谴责,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公开批评。清政府不得不承认种植罂粟抵制外来鸦片和“以征为禁”政策的失败,不得不认真对待鸦片流毒造成的种种社会危害,承认必须禁绝鸦片。但是,若要禁烟,清廷还必须解决两道难题。一是鸦片税厘已经成为清政府财政收入的大宗款项,适值清末库款支绌之时,在没有其它大宗入款可以替补情况下,势难立即禁断;二是英国方面有无诚意停止鸦片贸易,会不会阻扰和破坏。如果英方不能给予配合,禁烟不能实力推行,可能成为新的国际笑柄,影响清政府的国际声誉。对于第一道难题,清廷的解决方案是:一方面命令度支部筹集新的款项抵补鸦片税厘,一方面采用逐渐禁止的方法,以10年为期,每年递减十分之一,同时加强征收手段,保证鸦片税项不致因为禁烟突然中断,以免加剧财政困难。这种设想应当说是切合实际的。对于第二道难题,在讨论时,有的大臣对于英国政府的诚意表示怀疑,拿不定主意。最后军机大臣瞿鸿禨认为汪大燮驻伦敦,主张禁烟必有把握,议遂决。[33]
9月20日,清廷谕令政务处妥议禁烟章程:“自鸦片烟弛禁以来,流毒几遍中国,吸食之人废时失业,病身败家,数十年来,日形贫弱实由于此,言之可为痛恨。今朝廷锐意图强,亟应早儆国人,咸知振拔,裨去沉痼而蹈康和。著定限十年以内,将洋土药之害一律革除净尽。其应如何分别严禁吸食,并禁种罂粟之处,著政务处妥议章程具奏”[34]。清末焚烟运动就此拉开了序幕。
三 禁烟运动的主要经过
自1906年9月20日发布禁烟上谕,到1911年10月辛亥革命起义爆发为止,清末禁烟运动持续了五年多时间。在此期间,清廷一面积极与英国交涉,努力寻求国际的同情和支持;一面制订和颁布了一系列章程,并认真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禁烟运动因而卓有成效,现将主要经过略述如下:
(一)1906年11月30日颁布禁烟章程。政务处接到禁烟上谕后,根据“遏绝来源,限制销路,先劝导而后惩儆,宽既往而严将来”的精神[35],拟定了禁烟章程,于11月30日奏请颁布施行。这一章程共有十款,大致内容是:通令各州县调查罂粟种植面积,造册逐级上报,由官府发给统一牌照,令其递年减种九分之一,9年减尽;凡吸烟成瘾者,必须到附近衙署注册登记,领取牌照,60岁以上者发给甲牌,以下者给乙牌,没有牌照不许购烟;持甲号牌者稍宽其禁,持乙号牌者限几年内一律戒断烟瘾,逾限不戒,注名烟籍以示不齿于齐民之列;勒令各城镇乡村的烟馆于半年内一律停歇;烟膏店必须注册登记,每年停歇一批,十年内禁绝;提倡各地绅士成立戒烟会,劝导人们戒烟;严禁官吏吸食鸦片,逾期不戒一律参革;商请各国禁止贩卖吗啡、鸦片[36]。这个章程就其内容来说是全面的,包括了禁吸、禁种与禁卖,比以往的任何禁止鸦片章程都详细和具体。但禁烟的关键是如何对待外国鸦片,如果不能对外来鸦片实行限制和禁运,其它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这个章程颁布之后,各省督抚将军虽立即下令封闭烟馆,而于禁种、禁吸很少采取行动,他们对于中英鸦片交涉均持观望态度。
(二)中英禁烟交涉。11月30日,即政务处所拟禁烟章程颁布的当天,外务部向英国驻华使馆递交了一份照会。次年1月25日,驻英公使汪大燮接到外务部通知后,又向英国外交部递交了一份备忘录。照会内容共有六条:1.中国政府现已下令十年内禁绝土药,印度鸦片应当同时限制禁止。请以1901—1905年进口数量的平均数,自1907年开始逐年递减十分之一;2.中国派一官员常住加尔各答检查鸦片的装运;3.中国土药税已由每担60两增至115两,请将印度鸦片进口税提高到220两;4.请香港总督限制输入中国的烟膏;若继续输入,必重征其税;5.请禁止各租界的烟馆、酒馆、茶楼和旅店以鸦片供客,以便中国实施禁烟新章;6.根据1902年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第十一款禁止吗啡任便来华的规定,俟其它国家允诺,即应按约章实施[37]。
英国外交部接到照会后,立即转呈印度部,然后移交印度政府。1907年5月30日,英国外交部收到印度政府关于鸦片问题的说略。《说略》共有11条,主要答复中国照会的前三条,略谓:印度同意中国政府禁止鸦片的方案,主张印度自己限制出口,而不赞成中国限制进口;同意中国派代表到加尔各答调查鸦片装运事项,而拒绝中国提高关税[38]。根据印度政府的这些意见,英国外交部又加上对中国照会后三条的意见,训令驻华公使朱尔典复照中国外务部。1907年8月12日,中国外务部接到复照,对于英国政府愿意协助禁烟表示感谢,对于英国的答复意见,除了对入口鸦片总数提出异议外,表示基本同意。又经过一番交涉,中国代表让步,于1908年3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节,印度洋药以运往各国全数为限制,以印度出口五万一千箱之数为定额,按年递减五千一百箱,自1908年为实行之始,十年减尽。第二节,派员前往印度之加尔古达监视打包,申明该员只查发运洋药实数,并不干预他权;第三节,洋药税厘征收加倍,以土药统捐及土药价值非一时所能调查明确,所有加征税厘之议稍缓续商。第四节,香港所熬之烟膏禁止运入中国境内,两国各行设法自防在本境私入之弊,声明港膏禁止出口入华,并禁止烟膏由华入港之贸易。第五节,各口岸租界禁止烟馆及吸烟处,并不得售卖烟具。如华官在各项租界外实行照办,各该处工部局不俟华官之请,自行设法办理。第六节,禁止任便运入吗啡针,一俟有约各国全允,即应照行”[39]。
同时英国还声明,禁烟限制进口先试办三年,届期若中国禁种、禁吸没有明显成效,英国有单方面废止这个条约的权力。
(三)禁烟运动加紧进行。清廷对于中英达成上述协议,感到相当满意。1908年3月22日的上谕说:“鸦片烟盛行以来,流毒异常惨烈,……近来官绅士庶多知悔悟,争相结社劝戒。……各国善士尚多倡设公会,劝禁栽买,广施药方,每以中国鸦片不除引为深憾。……现经英国政府允许分年减运,各友国亦多乐为协助,文明之举,嘉慰良深。英国现已实行递减,相约试行三年,视中国栽种吸食实行减少,限满再为推减。我若不如期禁查,转瞬三年,何以答友邦政府之美意,何以慰各国善士之苦心。此机一失,时不再来。若永远困于沉痼,势必无以为国。我君臣上下一念及此,能无愧悚难安,引为疚责”[40]。这道长篇上谕,除了对传教士(即善士)数十年来在华努力禁烟的活动和英国政府愿意“协助”,表示公开感谢外,主要是动员各级官员切实禁烟。烟毒原本肇始于英国政府的侵略政策,到不得不同意中国禁烟时,英国政府仍然提出试行三年,意存观望。清政府对此称为“美意”,确实缺乏独立自强意识,称为奴才相,似乎也不为过。不过从此以后,禁烟章程逐道下达,禁烟诏令一次比一次严厉,禁烟运动由此掀起高潮。
1908年3月,民政部与度支部拟定了《稽核禁烟章程》,共分9章23条,主要针对政务处原订章程的各种措施,把期限、检查、考核和奖惩方法加以明确规定。根据1906年11月政务处禁烟章程第9条规定,各级官员(除60岁以上者外)限六个月一律戒断。到1908年3月,清廷发现官员中仍有许多人继续吸食鸦片,或陈明戒断而未尽祛除,或表面巧为掩饰私下仍旧吸食,或明目张胆吸食如故。清廷认为若不专派重臣负责查验各级官员的吸食问题,担心禁烟法令首先在官员中失去效力。为表示禁烟的诚意和决心,先将睿亲王魁斌、庄亲王载功等王公大臣暂行开缺,以示惩罚,然后派恭亲王溥伟、协办大学士鹿传霖等为禁烟大臣,设立戒烟所,轮番调验地方监司、京师堂官以上的大员。溥伟等人于4月21日在京师设立戒烟所,于6月8日拟定查验章程十条,奏请批准执行。并令各省成立戒烟分所,检查各级官吏有无烟瘾。这一章程对于各级官员起了警戒、督促作用。同年8月,吏部又拟订了《禁烟考成议叙议处章程》,这项章程对于官员认真执行禁令,积极设法查禁鸦片烟毒,起了激励官吏克尽职责的督促作用。
(四)近代世界史上的第一次禁毒大会——上海万国禁烟会。1906年,清廷发动禁烟运动时,对于自己的主权信心不足。禁烟本属于中国的内政问题,清廷却认为必须得到列强的应允,致信各国寻求同情和支持[41]。由于美国及其属地菲律宾鸦片流毒正在蔓延,美国历届政府都表示反对鸦片贸易,是最早主动同中国签订禁止鸦片贸易条约的国家之一[42]。美国总统罗斯福得悉中国呼吁禁烟,同时又收到在菲律宾的美国主教勃兰特(Bishop Brent)提请注意毒品问题的信件,立即决定发起在远东地区召开禁止鸦片会议的倡议。1906年10月17日,美国驻英公使黎德谒见英国外交大臣葛雷时,转达美国政府意见说,美国政府很重视鸦片问题,希望美、英、中、法、荷、德、日等主要国家组成一个联合委员会,调查远东地区的鸦片问题,讨论是否应当禁止鸦片。希望英国政府给予满意的答复,或提出有关建议。英国外交大臣当时回答说,禁止鸦片有损于印度财政收入,“果然使吸烟积习得以扫除,则英国政府亦允将此问题加以研究,而亦不计及饷源。比闻华人欲定办法限禁吸烟,诚若是也,我等自宜勉力扶助”。一个月后,英国政府正式答复美国公使,愿意派员调查鸦片问题。又经过一年多的国际公文来往,各国意见渐趋一致,定于1909年元旦在上海召开国际禁烟讨论会。
上海万国禁烟会因故推迟了一个月,于2月1日正式开幕,参加会议的有中、美、法、德、英、日、荷、葡、巴、俄、意、奥和暹罗等13个国家,共41名代表,会场设于汇中旅馆,大会主席是美国主教勃兰特。经过26天的发言讨论,最后以每个国家代表一票的方法,通过了九条议案[43]。主要内容是:肯定中国禁止鸦片的真诚努力,建议各国政府推行吸食鸦片禁令;建议各国互相禁止药用以外的鸦片或鸦片质的提制品贸易;建议各国限制使用吗啡,并防止吗啡流毒蔓延;建议各国关闭在远东地区居留地、租借地内的鸦片烟馆,禁止贩卖含有鸦片烟质的戒烟丸药。由于这次大会属于讨论性质,所通过的各项议案对于任何国家都没有直接约束力。尽管如此,这次国际会议首次把鸦片贸易作为不道德的行为来看待,形成了一致的国际压力,使英国政府及其鸦片利益集团惮于国际舆论,不便向中国横加压力破坏和阻扰禁烟运动。这次大会对于中国的禁烟运动表示了道义上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禁烟运动的开展,造成了一个有利于中国禁烟的国际大背景。中国人民的正义斗争由此获得了广泛的国际同情和支持。
(五)中英禁烟缩短限期谈判。上海万国禁烟大会之后,各省督抚认为国际环境有利于中国禁烟,同时认为分期限种难于稽查,不如一律禁种行之有效,纷纷奏请缩限禁种,表示可在一二年内完成,以便提前扫除鸦片烟毒。这些要求陆续得到清廷批准。到1910年,只剩下贵州、四川、陕西和甘肃四省为限种罂粟区,其它各省一律禁种。总的来说,各省督抚对于禁种是比较认真的,不仅每年派出许多官吏到各地巡视督查,而且还出动大批军队下乡弹压查拔,成效十分显著。清廷考虑到三年试禁期限将满,担心英国横生枝节,通令各省不得松懈,要禁种、禁吸一齐抓,以免功败垂成,又陆续颁布了《续拟禁烟调验章程》和《购烟护照及管理售卖膏土章程》等,督促各地切实施禁。
1911年元月,中英约定三年试验禁烟期届满,中国禁烟成绩得到了举世公认,“英国难于有效地阻止中国,逃避履行条约中仍然生效的有关鸦片的规定”[44]。然而,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又横生枝节,以广东地方政府提高鸦片税和波斯鸦片进口有所增加为借口,向清政府提出抗议照会,扬言美国、德国商人取道波斯,暗将洋药输入,“为数颇巨。据去年计算进口,重量逾十万磅。英国遵照约章,按年递减进口一成,俟十年后全行减尽,现仍切实守约。乃中国政府漫然蔑视,任外商狼狈为奸,而独于英国强加制限,增抽捐税,殊不合理,若不照约严禁外商进运,则我英亦不能拘守约章,甘受巨耗。应请速筹外商办法。否则,英国只有以约作废”[45]。清廷外务部复照驳斥说,中国各省已将土药缩限于一二年内全行禁止,禁种已获很大进展,土药已减种七成,由于鸦片价格顿涨数倍,英国商人所运鸦片箱数虽减,而获利大增,出而抗议,未免不合情理。同时答应对于其它国家进口的鸦片严格限制。英国公使向中国外务部索取“已禁七成”的证据,外务部将各省报告禁种鸦片清册展示,并请英方派员调查。英国派往中国各省的调查员,经过周历乡村实地踏勘确认禁种“成效卓著”,应允续订禁烟办法。双方于1911年5月8日签订了新的《中英禁烟条件》,内容共有10条[46],主要是:英国在未满七年期限内逐年继续限制出口,到1917年禁止向中国输入;并应允如不到七年,有确实凭据能够证实土药绝种,则印度向中国进口的鸦片同时停止;如某省先行禁种,该省亦可停运印度鸦片;同意将进口鸦片税每担由110两提高到350两。总的来讲,英国在又被迫作了一些让步,但并没有根本改变其强行向中国输入鸦片的立场,仍然垄断着臭名远扬的毒品贸易。而清廷却对此十分满意,表示感激,再次下诏督促各省于禁烟一事严加整顿,“无负友邦赞成之美意”[47]!腐败无能的清政府,习惯于仰人鼻息,不懂得禁烟是中国内政,限制各国输入毒品是自己的主权,根本无须看洋人的脸色行事。到辛亥革命前夕,即将倾覆的清政府,除了派遣代表团赴海牙参加新的国际禁烟大会之外,因忙于镇压革命而将禁烟活动丢在一边。腐败的清王朝终于没有能够在灭亡前洗掉鸦片给它带来的七十年耻辱。
四 禁烟运动的成效
清末各地鸦片流毒程度不同,种植情况亦不同,各地禁烟侧重点自然有所不同,有的侧重禁吸,有的侧重禁种,有的禁吸与禁种并重。因此各省的查禁方法、步骤亦不同,统计方法也有所不同,故很难以某项统计数字显示其禁烟成效。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不能分省叙述,这里只能作一综合的简略介绍。
大致来说,在禁烟令下达之后,各省在1907年迅速关闭了各城镇数以万计的鸦片烟馆。同时开始限制吸食,到1911年时,京师戒吸的人数有21000人,山东有85000人,河南有100000人,陕西有560000人,湖南有20000人,湖北戒吸者117000人,浙江有221000人,福建有55000人,云南收缴的烟枪有46000枝,贵州戒吸鸦片人数无确切统计,有人估计戒食者“十之四五”,其它各省虽无确切统计,据情类推,戒吸人数肯定不少。各省禁种自1908年开始加紧进行,到1910年秋季,各省禁种罂粟的亩数当以数十万计。经民政部派人下乡实地踏勘,调查结果显示,直隶与山东两省禁种净尽;奉天、山西、湖北、广东四省仅有零星种植;黑龙江、江苏、安徽、广西、福建各有几个州县尚未禁绝;河南、浙江、江西、湖南四省虽宣布禁绝,仍在个别地方发现较多种植;云南、吉林和新疆三省虽有较多私种,但大面积种植的局面已经改变;陕西、甘肃、贵州和四川为缩期禁种省区,其中四川基本禁种,其它三省计划于1911年彻底禁种[48]。由以上简略叙述,可以看出禁烟成绩是巨大的。国内舆论认为:“综观各省禁烟之成绩,欲作违心之论,谓非良好而不可得”[49]。英国政府承认:“中国于禁种一事立意诚笃,且成效卓著”[50]。驻在北京的英国《泰晤士报》记者莫理循对于禁烟运动的成就感到惊奇。美国的《拿呼美报》发表评论,称赞中国禁烟成效显著[51]。清末禁烟运动获得的重大的成就是举世公认的。笔者认为,禁烟运动获得成效的基本原因是:
第一,清除鸦片烟毒得到了人民的理解和支持。禁烟谕令和章程颁布之后,首先得到社会舆论界的积极响应。如《中外日报》称鸦片之毒为中国振古未有之奇祸,禁烟之举亦为振古未有之大事,中国之前途荣辱系于禁烟一举。《云南杂志》认为:“中国存亡之关系,即以能否驱除阿片之问题为解决”;“扫除世界之瘴烟,吸收文明之清气,柔脆萎靡之病夫,变为雄武伟大之国民,此四万万人所鼓掌而欢迎者”[52]。各城市的市民纷纷组织禁烟会、去毒会和各种拒毒会。一些开明人士到各地发表演说,宣传鸦片危害,解说禁烟的伟大意义。一些青年学生更以新的方式走到街头向民众宣传,给禁烟运动带来了生机。
1910年,随着国内反对清朝统治的政治情绪日渐高昂,反对鸦片贸易,要求尽快清除烟毒的呼声亦越来越高。人们对清政府把禁烟期限定为10年强烈不满,希望缩限禁绝,强烈抗议英国政府尽力延长鸦片贸易的侵略政策。有位外国人这样描写上海的群众禁烟活动说:“最早禁止种植罂粟的法令颁布于1906年9月,接着是官员、绅士,最后是并非微不足道的新近出现的学生们,都积极地进行了活动。上述这些人对于努力促使舆论赞成帝国法令的劲头极大”[53]。人民群众在禁烟运动中焕发出来的极大爱国热情,反映了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精神。在这次禁烟运动中,只有个别靠贩卖和种植鸦片获取暴利的人略有反抗。一般种植者和贩运者,对于自己的行为也表示忏悔,遵守禁令。那些已经染上烟瘾的人往往深自痛悔,大多表示要同这种不良习惯一刀两断,甚至有人为戒断烟瘾,宁可丢掉生命[54]。至于极个别地方发生抗拔烟苗事件,主要是地方官吏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办理不善造成的,并不是民众不愿禁烟。
其二,清朝各级政府重视禁烟并制定了比较完整的禁烟章程。清廷在决定禁烟初期一度信心不足,禁烟令下达后,各省督抚由于禁烟尚未取得英国同意,对于能否成功表示怀疑,多数持观望态度,除令各城镇关闭烟馆外,很少采取其它积极行动。1908年3月,中英禁烟条约的签订解除了清廷对英国的疑虑和恐惧。英国声明前三年为试验期后,为了在限期内取得实在成绩,清廷对于禁烟高度重视,颁布了一系列严厉的诏令,制定了一整套禁烟章程。为便于检查和执行,颁布了《稽核禁烟章程》;为督促各级官吏克尽职守努力禁烟,颁布了《禁烟议叙议处章程》;为清除官吏吸食鸦片的恶习,专门制订了《禁烟查验章程》和《续禁烟查验章程》,并派员专门负责查验高级官员的烟癖;将睿亲王、庄亲王等开缺,以示惩罚;为表示禁烟的诚意,它公开表示不惜丢掉巨额鸦片税厘。这种决心和措施收到了相当的效果。到1910年,京师经查验陈明戒断鸦片烟瘾的官员有3229名,各省戒断鸦片烟瘾的官员有5399名,有27人因继续吸食被参革,因戒吸鸦片而病故的官员有136名[55]。清廷的这种态度与光绪初年的禁烟行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光绪初年,清廷决策人物对是否禁烟拿不定主意,尽管在部分大臣的要求下,重申了以前种植罂粟的禁令,并下令推广山西禁烟章程,但并没有决心和诚意,既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禁烟章程,也不督促地方督抚禁烟,实际是倾向李鸿章主张的种植罂粟以抵制外来鸦片的观点,光绪初年的禁烟因此归于失败。就各省地方官员而言,到清末禁烟时,除了河南、贵州和陕西等省的巡抚初期禁烟不够认真,办事拖沓外,其它各省督抚于禁烟一事态度都比较积极认真,特别是中英禁烟条约签订后,山东、直隶、山西、云南、四川等省的督抚对于禁烟更加雷厉风行,成效十分明显,这与光绪初年各省督抚的禁烟态度也形成对比。光绪初年,除了西北三省督抚对禁种持比较积极的态度外,其它大多数省区都采取了观望态度,几乎没有实际行动,西北各省取得的暂时的禁种成绩自然难以保持。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也观察到,清末禁烟,各级政府极为认真办理,“非如曩日之泄沓也”[56]。
其三,有利于禁烟的国际环境。20世纪初年,鸦片烟毒对人体的毒害已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公认,鸦片烟毒在远东地区,特别是在中国的严重泛滥引起了各国政府关注。各国舆论一致谴责这种不道德的贸易,呼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鸦片流毒向其它地方蔓延,形成了一种国际压力。英国因继续维持这种不道德的贸易,处境十分难堪。由于在华传教士不懈的努力,中国遭受鸦片毒害的情况不断被介绍给英国人民,越来越多的英国人民对于本国政府的鸦片政策表示强烈不满,鸦片问题在议院引起激烈的辩论。英国政府面对日益增加的反对意见,不能不对以往的鸦片政策有所改变。英国政府以及鸦片利益集团惮于国际舆论的压力,对于中国的禁烟行动不便横加阻挠。禁烟运动得以较为顺利地进行。
(文章原刊:《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
注释:
[1] 规定鸦片每百斤纳税银三十两。王铁崖编《中外旧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17页。
[2]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2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958页;第3册,第1602页;《统计周刊》第16期,第3页。
[3] 《谨将总理衙门原奏紧要应办事宜逐条切实办法拟议折》,《李文忠公全集》,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版,奏稿,卷24,第20-21页。
[4] 《曾忠襄公(国荃)奏议》卷8,第16页。
[5] 《郭嵩焘奏稿》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367页。
[6]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1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光绪四年二月,第536页。
[7] 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02页;薛福成:《答友人论禁洋烟书》,庸庵文外编》卷3。
[8] 益闻录》第145号,光绪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9]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光绪二十三年五月,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3963页。
[10] 瓦格勒著,王建新译:《中国农书》下册,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第442页。
[11] 《外交报汇编》第29册,第51页。
[12] Report of the Internation Opium Commission Vol.II.P.57.
[13] 《户部奏洋药土药害人耗财拟严定分年禁烟折》,《东方杂志》第1年第2期。
[14] 《论中国社会之现象及其振兴要旨》,《东方杂志》第1年第12期。
[15] 《宝山县志》卷14,《风俗》。
[16] 《盘龙镇志》,《风俗》。
[17] 《山西巡抚丁宝铨奏晋省禁烟办理情形为难折》,《政治官报》第1176号。
[18] 《论中国禁烟》,《外交报》第167期。
[19] 《福州将军奏闽省驻防禁烟情形折》,《政治官报》第321号。
[20]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2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862页。
[21] 《宁夏将军奏禁烟办法折》,《政治官报》第412号。
[22] 郑观应:《鸦片》,《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87页。
[23] 《户部奏洋药土药害人耗财拟严定分年禁法划一办法折》,《东方杂志》第2年第2期。
[24] 《皇朝经世文四编》,台湾文海出版社版,卷24,第451-452页。
[25] 晚清有许多诗歌、散文和小说,批评清廷的鸦片政策。著名的小说有观我斋主人的《罂粟花》,吴中梦华居士的《芙蓉外史》和我佛山人的《黑藉冤魂》等。
[26] 《禁烟私议》,《东方杂志》第3年第4期。
[27] 《关于吸食鸦片的真相》,第16页。
[28] 《基督教外国大会记录》(1890年)卷首,第51页,转引自于恩德:《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台湾文海出版社出版,第119页。。
[29] 《教会年鉴》(The China Mission Year Book,1910),第64页。案:《周馥全集》中没有这项活动记录,也许是周馥没有代转情愿书,也许是代转后,被清廷留中不报。继任者端方的奏稿也未显示。存疑待考
[30] 《鸦片贸易问答》,《外交报》第152期。
[31] 沈桐生编《光绪政要》第5册,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版,卷32,第33页。
[32] [澳]骆惠敏编,刘桂良等译《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知识出版社1986年,第464页。
[33] 《中国近时外交史》,太平洋印刷公司1921年版,第506页。
[34]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光绪三十二年八月,第5570页。
[35] 《光绪丙午年交涉要览》上篇,第1183页。
[36]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光绪三十二年十月,第5594页。
[37]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驻华英使朱尔典致英外交大臣葛雷公文附件》,载《外交报》第223期,戊申九月十五日。
[38]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驻华英使朱尔典致中国外部照会》,《外交报》第225期,戊申十月初五。
[39] 《英国蓝皮书·中英禁烟条件》,《外交报》第236期,己酉二月初五日。
[40]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光绪三十四年二月,第5868页。
[41] “中国人真正在使他们自己变得难以言喻的荒谬可笑,到处寻求忠告,竭力寻找威胁他们主权的某些动机,屈从美国政府提出能与调查的要求。换句话说,他们不知道做些什么事才能使他们取得同列强平等的待遇”。[澳]骆惠敏编,刘桂良等译《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第511-512页。
[42] 《李文忠公(鸿章)全集》译署函稿11,第40-42页;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380页。《英国蓝皮书·英国外部大臣致驻美英使达兰文》,载《外交报》第223期。
[43] 详见《万国禁烟会决议案》,《宣统朝已酉大政记》,台湾文海出版社版,第十册,卷七。
[44] [澳]骆惠敏编,刘桂良等译《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第704页。
[45] 《中英最近鸦片之交涉》,载《外交报》第282期。
[46] 《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2,台湾文海出版社版影印本,第21-23页。
[47] 《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2,第23页。
[48] 以上资料主要来自《政治官报》第1051号的《各省禁种土药情形单》及《国风报》第1年第18号《各省禁烟成绩调查记》。
[49] 《各省禁烟成绩调查记》,《国风报》第1年第237号。
[50] 《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2,第25页。
[51] 1909年1月《拿呼美报·论中国禁烟》,《外交报》第237期转载。
[52] 《云南杂志选辑》,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1页。
[53] 徐雪筠译《上海近代社会经济发展概况》,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40-141页。
[54] 例如浙江提督马玉崑即因戒烟而死。参见《中西教会报》第195册,1908年11月
[55] 刘锦藻编《清续文献通考》,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卷55,征榷27,总8102页。
[56] 《英国蓝皮书·第二次鸦片问题说贴》,载《外交报》第232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11/543716.html
以上是关于清朝-清末新政时期的禁烟运动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