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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康有为与戊戌变法”学术研讨会综述
在纪念戊戌变法100周年之际,由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省社科联、南海市政府、中山大学近代中国研究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康梁研究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康有为与戊戌变法”学术研讨会,于1998年9月15日至17日在康有为的故乡——广东省南海市丹灶镇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地区)的学者及其他有关人士共10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围绕康有为和戊戌变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兹综述如下。一、戊戌变法的历史定位与展望
学者们一致认为,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史上重要的政治变革和思想启蒙运动,对我国近现代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建国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后,我国史学界对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张磊在开幕词中说,戊戌变法不愧为近代中国的首次启蒙运动,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成为近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步骤。尽管百年来中国和世界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关于戊戌变法的研究仍然兼具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方志钦指出,维新运动是政治运动,又是启蒙运动,两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建国近半个世纪以来,对此课题研究总的趋势是不断进步、不断求真和创新的。无论是对维新运动的派别、人物、事件的研究或是史料的发掘、整理、考辨,都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
王晓秋认为,应把戊戌变法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改造系统工程来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剖析研究。变法改革关系到各阶级、阶层、集团的权力、利益的再分配。改革措施能否为社会承受,除了直接利益利害关系外,还涉及到文化传统、思维方式、心理定势等因素。戊戌维新遭到巨大阻力,一方面反映中国守旧势力与传统影响之强大,另方面也表现出晚清中国社会各阶层对改革的承受能力较脆弱,心理适应性较差。维新派政策策略的失误,也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有必要对维新派和光绪皇帝的政策策略失误和个人素质因素进行深入探讨,总结其经验教训,获得对现实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沈谓滨则强调了戊戌维新时期民权与专制的冲突。他认为,体制改革有实质性与非实质性之分,维新派要的是给民以权的政体改革,而清政府体制的核心是专制愚民,搞所谓“新政”乃至“预备立宪”,形式在变,专制的实质不变。李锦全认为,戊戌维新有些改革如废科举、某些法律、章程的制订和实施,在晚清新政中是可以保留或是超过当年作出补充的。但戊戌变法最终目的是实行君主立宪,这是民选议会和内阁负实责的虚君制,慈禧的“垂帘听政”能这样拱手让出政权吗?这才是问题要害所在。“新政”是虚伪的。刘义章也认为,革命最终成为推动政治改革的领导力量,是因为清政府并不珍惜历史所赋予它的任务,没有全心全意推动改革,最终败亡是咎由自取。
相当一部分学者主张在戊戌变法研究中改变思维定势,扩大视野。郭汉民认为,戊戌变法作为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实际上是一种政府行为。必须很好地研究戊戌变法过程中的政府决策及其贯彻情况。维新派大都是在野士绅和下层官僚,政治影响有限,他们的政治要求和宣传鼓动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政府决策是值得研究的。若把他们视为戊戌变法的领导者,把他们的思想主张和社会活动等同于改革本身,恐与历史事实相去甚远。汪叔子也提出,甲午战后短短数年,便把“维新”推高到“国是”地位,诚然有《时务报》等宣传之功,但最坚实最重要的力量,是否还应在维新改革的实践成效,尤其像三湘新政那样成功的实践榜样所发挥的强大号召力与不争的说服力呢?李喜所则提出“可否多一点逆向思维”。认为将改革派和守旧派的斗争夸大,或者仅以斗争的思维方式去研究戊戌变法是不全面的。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和谐、团结更是推进社会进步的力量。以往较多地讲维新派的进步性,较少去肯定一些开明官吏乃至光绪帝的关键作用等,都需要重新思考。赵春晨提出坚持实践第一,重在社会效果的评价标准,而对于社会效果的考察,也应当着重在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具体发展变化上,而不是笼统、抽象地谈论所谓的“斗争精神”。宋德华也认为,评价改良的是非功过只能根据其本身社会实践的综合性的结果,而并起或后起的革命都不能成为评价的标准。他还指出,近20年来,戊戌维新研究受到改革开放大潮的有力推动,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郭世佑则从另外一个角度指出,近10余年来,戊戌维新运动史的研究很有起色,这在较大程度上不能不归功于部分学者对某些重要文献的真伪与有关历史真相作了行之有效的考订。史料的挖掘与厘清仍属当务之急。
二、对康有为的研究与评价
对康有为的学术思想、变法思想和政治活动,学者们从多个方面作深入探讨。郭汉民、吴志柳认为,康有为著《实理公法全书》,突破了以古圣先贤之论为评价尺度的经注思维方式,而以“必然之实”和“永远之实”出现的自然法则为评价一切是非的最高标准;《康子内外篇》打破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信条,实现了自身思维方式的近代变迁。思维方式的变更促使康有为以近代精神发见今文经学的实用价值,借经述以文饰其政论,著《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为变法维新提供理论基础。黄明同指出,康有为的道德思想,既继承了传统的先验道德观,又受到董仲舒的影响,强调道德的后天性,还吸收了西方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提出“人人皆可以平等自立”的新的道德准则。吴义雄指出,所谓“刘歆作伪”的观点早已有之,康有为在见到廖平之前对此已有了解,没有充足的理由认为康从廖的著作受到启发,故《新学伪经考》并非因袭《辟刘篇》。但廖平关于“孔子改制”的观点则与传统的“孔子改制论”有所不同,《孔子改制考》和《知圣篇》是有联系的。袁进指出,康有为是中国博物馆事业最早的热心倡导者和早期博物馆学理论家之一。
宋德华认为,康有为的变法指导思想可略分为必变大变速度论、君权变法论、变于下论和兴民权论,它们回答了要不要变法、按照什么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变法、变法的最终目的如何等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沈茂骏指出,康有为1879年已接触西学,但直到1888年上清帝第一书,他虽已形成变法思想,却基本没有触及学习西方的问题。1891年康创办万木草堂,“科举之学”是主要教学内容“夷务”也是七项“日课”之一。这时他形成了“中体西用”的变法思想。甲午战争期间,他已摆脱“中体西用”的羁绊,形成较全面学习西方的思想。赵春晨则指出,1897年11月德国侵占胶州湾,对康有为是一次大的震动和刺激,他的变法思想有了一个新的飞跃。对康有为在新加坡和澳门的政治活动,段云章《庚辛间康有为在新加坡活动述评》和陈树荣《康有为与澳门》分别作了详述,其中有一些过去鲜为人知的史实,如郑观应在戊戌政变后写信给澳门《知新报》创办人何穗田,转达对康有为及其家人的慰问;康有为1900年至新加坡时,总督邀其入居督署,待为上宾,但到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英国殖民当局就对康怠慢冷淡。龚云认为,“共同富裕”是康有为超越西方现代化范型、设计中国现代化发展道路的终极目的之一。
三、对与戊戌变法有关的事件、人物研究
戊戌维新与近代教育、文化变革密切相关,学者们就此各抒己见。李华兴指出,戊戌变法中,中央政府第一次以国家法令形式,在全国范围自上而下推行的学校制度和教育体制的改革,成了中国教育由传统转向近代的分水岭,由封闭走向开放的里程碑。李志刚对维新时期康有为与李提摩太对教育改革主张作比较研究,指出两人对于教育改革极为重视,且各有成效。但康有为主张开孔教会,保国、保种、保教;李提摩太则重于基督教“广学会”事业之推广,在这方面又大相径庭。肖承罡认为,甲午前后,西方传教士通过编译、出版书刊等途径,把西方的新知识介绍到中国来,对维新派的西学传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也不可避免地带来负面影响。吴雁南认为,戊戌维新开启了救亡图存、改造中国、振兴中华为主导的顺应历史潮流的近代中国精英文化的大潮。
对与戊戌变法有关的史实,有学者作了过细、严谨的考证。汪叔子《京师强学书局考》指出,康有为所欲立,乃“京师强学会”,而不谐于众,“会”遂无成,而康被挤出京。故所谓“京师强学会”实从未成立。康既去,京师议立团体之筹办转而顺利。团体确立,名为“京师强学书局”,而康被摈弃于“局”外。戊戌政变是否起于袁世凯告密,自50年代以来,海峡两岸学者反复论争,而迄无定论。骆宝善引用了邓之诚《骨董琐记全编》和夏孙桐《史馀记闻》(稿本)中的第一手资料,证明八月初三日杨崇伊上请训政密折后,西太后即已决定回宫,使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丁旭光则指出,康、梁在寻找救亡图存方案、探求政治改革方案过程中,打出“地方自治”的招牌,把传统的立官制和他们从西方了解到的地方议会制揉合成新的地方政治改革方案,提出了新的地方政治制度的粗浅设想。
以维新派人士为研究对象的论文在研讨会上也占相当的比重。马以君在麦孟华后人藏稿中发现了梁启超《谨拟中国改革财政私案呈请代奏折》,并加以考订和注释,对研究梁启超的财政思想颇有价值。郭世佑认为,在世纪之交谋求救国之方的激进志士群中,梁启超对自由、民权等近代政治革命基本范畴的理解与阐释达到了当时的最高水平;梁氏所称“名为保皇,实则革命”等语在当时并非纯属骗人的谎言;梁氏在檀香山之行中基本上没有背着孙中山搞小动作。至于梁孙合作未果,与檀香山兴中会会员纷纷转向梁启超,则事出有因。
林家有、赵立彬指出,在维新志士致力于制度改革之时,严复敏锐地意识到了文化深层的变革和国民程度的提高等问题,提出了“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的“三民思想”,这些恰恰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在领导共和革命时所忽略的问题,对于康梁、孙黄奋斗过程中的一些缺陷是一种有益的弥补,是对救国道路的另一种探索。陈华新指出,严复传播西学,宣告经学时代的终结。他系统地介绍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理论和学术思想,成为思想界学习西方的先导。
李细珠认为,谭嗣同属于传统士人向现代知识分子转化的过渡型人物,他的死具有双重意义:既有为维新变法理想献身的近代爱国精神,也有为报答光绪皇帝知遇“圣恩”的传统忠君意识。李吉奎指出,黄遵宪戊戌政变后放归故里,不能展其长才,是个人的不幸和国家的损失。但他乡居七年,写了大量诗歌;办新式教育,促成梅州近代教育发达;提倡文化公益事业;与梁启超、陈三立等通函论政论学,超越维新思想窠臼,在不幸中亦有所得。张求会纠正了以“陈六舟”为陈宝箴别名的误记,并认为,宋恕家书中谈及陈宝箴之死的内容存在两大疑点,但也并非毫无参考价值。蔡惠尧对梁铁君的生平及与康有为、保皇会的关系作了记述和研究。
钟卓安的专著《近代改革的先驱者康有为》吸收了近20年来的新研究成果,因而较以往同类著作更接近于历史的真实。方志钦主编的资料专集《康梁与保皇会》,共收录谭张孝后人所藏资料126件。康有为函牍和诗文最多,共44件,梁启超函牍11件,还有徐勤、王觉任、邝寿民、梁启田、冯镜泉、欧榘甲、谭张孝等康门弟子兼保皇会骨干的文牍。多为前所未见或知之不多,且不少涉及保皇会内部机密,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总之,本次研讨会在研究路向和史料挖掘方面都有所创新和突破,存真求实,不事空谈,对戊戌变法研究的深入当能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文章来源:《广东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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