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间魏蜀吴三国官制制度历史介绍

三国为一过渡时代,亦东汉之残局,而其同时建国称帝之时间极为短促。在战乱中,各国间有因时制宜之措施,但变革不多,在原则上一切承袭东汉制度,而略有改变,兹以曹魏为例,略述如下:  
 
 
  1、上公:汉之上仅置太傅,魏别於太傅外偶置太保(郑冲曾为太保,钟繇、司马懿、司马孚等皆曾为太傅) 
 
  2、丞相、相国、与三公:汉末曹操专权,为丞相、相国时,曾罢三公官(司徒、司马、司空)当时丞相府之级织特别庞大,俨然一小型朝廷,并增置徵事、校事、与刺奸、军谋、军议等曹掾(蜀诸葛亮为丞相开府治事时组织亦庞大)。当魏文帝建国之初,复改相国为司徒,御史大夫为司空,至太尉共为三公,恢复东汉之旧。後东相国又与三公并置。(如司马昭为相国晋王时,何会为司徙,王祥为太尉,荀凯为司空)魏之三公,列位而巳,多无实权。
 
  3、大司马大将军:大司马最初在汉朝时用以冠於大将军或骠骑将军、车骑将军之上,以代太尉之职,故恒与太尉迭置不并立。魏时恢复三公太尉之职,同时仍置大司马,於是大司马与太尉时并置。又魏时大司马大将军有时为一人之头衔,有时分别为两职,则与太尉鼎立为三矣。(吴国於大将军之上,一度以陆逊为上六将军)虽同为军事首长,而权常在大将军。(司马师、司马昭兄弟为大将军时,将军府之组织庞大,共有十曹之多;及昭晋位相国,拨事又移於相府矣)
 
  4、大将军以下诸将军:在汉朝时位仅次於大将军者,有骠骑、车骑、卫将军。曹魏时,在卫将军下又有抚军将军、领军将军、镇军将军,还有四征(即征南、征北、征东、征西,位最高)、四镇(即镇南、镇北、镇东、镇西,位其次)、四安(即安南、安北、安东、安西位又次)、四平(即平南、平北、平东、平西,位最下)将军,皆位从三公,并开府治事,所谓开府仪同三司。(最早为汉邓骘为车骑将军开府,继之魏黄权以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之名始此。)
 
  5、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在汉时属於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不过是皇帝的侍从。到曹魏时地位特别提高,并能比三公诸将军开府,有光禄大夫、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号为三光禄,成为朝廷显职。又凡告老之重臣,还乡退休後,朝廷常赐以光禄大夫之名,以为荣宠。光禄大夫皆银印青绶,更有加赐金章紫绶者,则称金紫光禄大夫。
 
  6、九卿:三国均袭汉制,於中央谖九卿。九卿为太常卿、光禄勋、卫尉卿、太仆卿、廷尉卿(蜀称大理)、大鸿胪卿、宗正卿、大司农卿与少府卿。属於太常之五经博士,魏增为十九人。太史令丞之下增设中郎、待诏 与灵台丞。其他列卿如执金吾,将作大匠等,皆与汉同。
 
  7、侍中、常侍与给事黄门侍郎:侍中、常侍、与黄门侍郎,汉时属少府,均为侍从微职,从汉末到曹魏地位乃逐渐提高。原无固定员额,到曹魏时皆定为四晨并置祭酒一人率领之。魏黄初时始置散骑合於中常侍而称为散骑常侍,出从车骑,入侍左右。侍中、常侍、与黄门侍郎,皆出入禁中,近侍帷幄,并得与尚书共平奏事。因其亲近天子,最能影响政事。
 
  8、御史台:魏承东汉之制,仍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督司百僚,有违法宪者,皆得纠弹。御史中丞下设有治书侍御史(掌律令)、 给书执法御史、侍御史(掌奏劾)殿中侍御史(执法殿中),又辖有五都侍御史,分驻在洛阳、长安、谯城、许昌与邺城。 
 
  9、尚书台:尚书台长为尚书令,其副贰有尚书仆射或一人或二人,二人则为左右仆射。其下尚书分为吏部、左民、客曹、五兵(领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度支 、五曹。五曹尚书,与一尚书令、两仆射,共称八座。尚书台在东汉时已扩大组织,成一单独机构,但名义上仍属少府,至魏则完全独立与少府无关矣。
 
  10、中书省:汉朝一度置中书令,旋即罢除。到了魏文帝时正式增置中书令与中书监,谓之中书省,与尚书台并列。朝廷之机要秘密文书诏令常由中书省直下地方而不由尚书。於是中书之实权,又大过尚书。中书令监之下,有中书侍郎、中书通事舍人。又有著作郎掌修国史,或为兼官而隶於中书省。(以上尚书省、中书省、与侍中之官,逐渐发展而为後来之三省)
 
  11、秘书监:魏武帝曹操初置秘书令丞,至文帝建国,改为秘书监,专掌艺文图书,有左右丞,下属有秘书郎与校书郎。
 
  12、封爵:魏仿汉制仍保存封建之名,而无封建之实,封爵所以优待宗室功臣。怀之封爵为王侯两等爵,魏制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等,其下又有县侯、乡侯、亭侯、与关内侯,则共为九等爵,皆食禄而不治事。
 
  13、品位:汉之官阶,仅称若干石,以秩禄多寡分高低。至魏始定品位,从第一品至第九品,共为九等(如三公大将军开府者为一品官,金紫光禄大夫为二品,九卿为三品,御史中丞为四品,黄门侍郎五品,尚书郎六品,中书通事舍人七品,主书令史八品)魏创立九品中正选举制度亦与官品之制相配合。官品之制从此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