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农村的贫富分化是如何造成的(11)

第三个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尤其是税费改革之后,农户从有关土地的法律政策中获得越来越多的利好资源,而税费的免除使得农民可以更容易地摆脱土地的束缚;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廉价劳动力有着内在的需求偏好,由此引发了近年来大规模农民进城务工的现象。伴随着人财物大量外流的城市化进程,农村利益开始重组,尤其明显的是土地流转的加速以及由此形成的新的阶层分化。⑧与税费时代不同的是,当前的农民流动所造成的阶层分化直接地影响农村的治理能力,并且决定了农村未来发展的方向。因此,农村阶层分化不仅仅体现了职业上的分化,而且影响农村的治理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探讨当前农村阶层分化必须回到传统政治经济学,从而才能明确新农村建设可依赖的治理主体。 陈柏峰以户籍在农村的家庭为基础,通过农民的经济状况和就业状况,将农民划分为五个阶层:外出经商阶层、半工半农阶层、小农兼业阶层、举家务工阶层、村庄贫弱阶层。⑨陈柏峰的研究有两点尤其值得关注:一是指出不同阶层之间存在着转化的可能性;二是提出小农兼业阶层属于“村庄中的‘中农’阶层”,“这个阶层以从事农业为主,以在县城和镇上务工为兼业,对农村土地有着高度依赖”,“是村民进行‘面子’竞争和攀比的基本标准,是贫弱农户追求的目标”,“从三个村的统计数据来看,有46.4%的农户属于这个阶层。”但是陈柏峰论证的落脚点在于保护贫弱阶层,对于“中农”阶层作为当前农村治理主体没有给予更多关注。 杨华根据对土地的耕种及家庭收入情况,将农民划分为四大阶层:中上阶层、中间阶层、中下阶层、贫弱底层。⑩他所指的“中间阶层”与陈柏峰的“中农阶层”类似,认为“中间阶层是农村地方性规范的集大成者和道德中心”,“在维持和再生产农村政治社会稳定、活跃农村社会生活上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中间阶层”的形成与土地的自发流转紧密相关,但是政府主导的“大规模土地流转破坏了中间阶层”,从而“破坏了小农村社体制,破坏了农村稳定的基础”。袁明宝等人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11杨华明确地将“中间阶层”作为当前农村治理主体来考察,触及了阶层分化的治理属性,但是没有将阶层分化置于整个农民流动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对于阶层分化的内在机制以及各阶层治理能力缺乏有力的论述。 贺雪峰依据农户与土地的关系将农村阶层划分为脱离土地的农民阶层、半工半农阶层、在乡兼业农民阶层、普通农业经营者阶层、农村贫弱阶层。不同阶层的农民对土地收入的依赖程度、对土地流转的态度、对待乡村秩序的态度不尽相同。12贺雪峰发现,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农民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农村人财物快速流向城市的同时,他们的耕地以极低价格非正规地流转给了仍在农村从事农业的邻里亲友(普通农业经营者阶层),从而形成了一个耕种20亩左右土地的新兴“中农”阶层;而“正是这个新崛起的‘中农’阶层填补了新世纪以来农村人财物外流后的农村社会真空,并成为维护农村秩序的基本力量。”贺雪峰明确地将新兴“中农阶层”作为当前农村治理主体并且对其合理性进行了论证,然而遗憾的是这个新兴阶层并没有体现在作者的阶层划分体系之中,这显然是因为作者以土地主体而不是以治理主体作为阶层划分标准所导致的。 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以江汉平原的曙光村为考察对象,展现当前农民流动与阶层分化的内在关联,从而揭示中国农村在城市化背景下的发展进路及阶层基础。 二、江汉平原的村庄结构 江汉平原是由长江与汉江冲积而成的平原,处于长江中游,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西起枝江,东迄武汉,北至钟祥,南与洞庭湖平原相连,面积3万余平方公里。汉江水量十分丰富,过去曾有“十年九淹”之说。为了抵御洪水灾害,当地官民不断修建堤防,形成了极富特色的“台”、“垸”结构。一个居住区域(自然村落)通过充分参与所在“垸”的垸堤修防、排水安排、经费分担等垸内事务,逐步发展成为地缘性的社会经济组织;在很多清代地方文献中,“垸”往往取代保甲或村,江汉平原从而形成最基层的乡村政治地域单元。13江汉平原的居民多是在明清时期由江西迁入的,虽然因有合作防御洪水的需求而形成了“台”、“垸”结构,但是当地的村落在新中国成立前仍以散居为常态。14由于洪涝灾害频繁,江汉平原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出现了大量的人口流动,这使得当地的村落基本上处于一种发育不成熟的状态。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实行的农业集体化制度,将农民都附着在土地上,大型水利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使得农民可以摆脱洪涝灾害的侵袭而实现基本的温饱。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江汉平原的村落形态主要是在大集体时代形成的。分田到户之后,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加入城市务工的队伍,当地农村再次出现了人口流动的高潮。农民的流动不仅推动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而且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从而引发了中国农村的巨大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