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捐银”—— 康熙年间临汾“阖省大小各官捐银与在城贫民盖房” 古代抗震救灾款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央财政,二是地方政府出资。此外,民间和个人“捐银”,也是重要的资金来源。 所谓“捐银”,是明清时期较流行的说法,即现代慈善行为所说的捐款。康熙三十四年四月初六(公元1695年5月18日),山西临汾地区发生地震。在灾后重建中,山西官方发动全省的公职人员捐款赈灾,救助灾民生活。康熙《临汾县志·祥异志》上记载了此事,“阖省大小各官,捐银与在城贫民盖房。” 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北京特大地震发生后,不少缙绅富户都能慷慨解囊,为灾区出钱出力。据张仪《张学士文集》,当时有位在天津经商的张孺人,“倾箧付典质,钱积门中,雇人掘被压者,所活数十百人。” 古代朝廷也会积极引导民间抗震救灾力量。康熙十八年七月的特大地震,导致京城房屋严重倒塌,康熙皇帝除要求户部、工部等政府机构积极组织施救外,特地下诏,动员有钱的官绅富户捐银,给灾民修建房屋,对积极捐款的“大款”,朝廷会提出表扬和奖励。 在灾难面前,邻里抱团,共渡难关,这种“众志成城”也是古代所提倡的。康熙十八年七月北京地震后,康熙皇帝便号召和要求灾区老百姓互相帮助,“两邻十家户,有互相存恤之义,可协助修理”,以尽快恢复家园。 当然,古代地震救灾的措施和手段很多,并不局限于上述几种。此外,在古代,军人也是抗震救灾的主力。如宋神宗熙宁元年七月(公元1068年8月),河北路(治所在大名府)发生地震,“城壁皆压,发卒数十万治之”。 △清季元瀛《地震记》内页(记述嘉庆二十年九月二十一日山西平陆大地震。 北京史上最大地震、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地震波及地区示意图。 山西洪洞义旺中镇庙碑刻“地震”题记拓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