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隆庆四年,官复原职,潘季驯坐船沿着新开的河道勘察,遭给事中弹劾被免职。
第三次开始于万历五年的冬季,黄河再次决口,使当地的大片农田惨遭淹没。次年在张居正的支持下,担任右都御使兼工部左侍郎,对黄河进行了一次规模比较大的整治,此次整治持续到万历八年,才终于堵塞住了决堤之口。后加至刑部尚书,因张居正被抄家,潘季驯为其求情而遭弹劾被再次革职。
第四次潘季驯的再次复职,也是因为河水的暴涨,负责总督河道的治理。
潘季驯提倡“河道紧缩说”,他认为河道宽,才导致水流流速慢,泥沙沉积才越来越多,河床变高。于是他把附近的水流都引流至黄河,来加大流速,使河道自浚。在此基础上他主张“束水攻沙”,筑堤以束水,再以水来攻沙。这些都是在他前后共持续27年的治水工作中,结合前人经验和自身阅历得出的。他不仅是理论方案的提出者,也是实践者。四次治河的成功以及“束水攻沙”等理论的提出,皆对后世的治水工作有着深远的影响,他做出的贡献得到了许多水利相关工作者和世人的称赞和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