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会:《清华(贰)》讨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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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读书会:《清华(贰)》讨论记录


《清华(贰)》讨论记录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读书会
2011年12月19日下午,《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成果发布暨学术座谈会在清华大学召开。[1]19日白天,我们在拿到资料后,随即在中心资料室召开读书会加以研读,晚上又在QQ羣上续有讨论。按惯例,大家的意见最后将由中心研究生写成文发表在我中心网站。但讨论结束后,我们感到有意思的可靠新见不多,似无必要敷衍成文,遂搁置。现应部分同好的要求,将略作整理的讨论记录公布(不计后已有人讲过与否),供大家参考。
陈剑(QQ12196:27:57发言):
释文除去从“巳”之“起”皆隶定作“己”、“【辵-石】”括注“适”恐误之类不必计较的问题外,可称“错误”者校出两处:
简46“我既得郑之门管巳(已)”,“巳(已)”误释爲了“也”;
简102“泗(伊)、洛”,“泗”误释爲了“𣲫”;同样的伊洛之伊作“泗”《容成氏》简37已两见。
另103用爲“弱”之所谓“仢”应隶定作“㢩”,形、义皆合,此可算半处。
陈剑(QQ12196:38:22发言):
词语问题较明显的如:
几个“䢒”字以及简43之“交”字皆应读爲义爲“遮拦、截击、阻截、拦击”一类意义之“邀/徼”;“䢒”就可看作此类义之本字、异构;
简15“是秦先=”当读爲“是秦之先”而非“是秦先人”;
简33-34“我句(后)果内(入)……”当改读爲“我句(苟)果内(入)……”(12月22日晚整理记录补注:“果”字是“成就”、“实现”一类义,非假设连词);
简31“婢妾”当读爲“嬖妾”;
简14所谓“屎伐”显即我曾讲过的“践奄”之“践”,与古书、金文用字习惯若合符节(12月22日晚整理记录补注:参看陈剑《甲骨金文考释论集》101-102页、103-104页);
陈剑(QQ12196:51:55发言):
注释中之明显问题如,简54、55从“㬎”声与“堇”成音近异文者(犹“难”之与“艰”),说其声爲“疑母缉部”,显与“隰/𨻋/湿/溼”一类误混;
简115等古书作“斯”之字,原作“畀”形,是否因其上是“囟”因而致异(“囟/思”与“斯”通多见)还可考虑;但原逕释爲西周金文、《说文》等之“𢍉”、以“其”声爲说;按“廾”形在楚文字中不可能写作“大”,“𢍉”上之与“弁/妻/贵”诸字头部相同者也不会写作“囟”。
邬可晶(读书会1219日上午发言):
简15“是秦之先,世作周”下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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