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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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


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
(首发)
苏建洲
彰化师大国文系
《六德》21-23「子也者,会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读为「陆」,姓氏。[9]《说文》分析「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为从屮六声(一下一)。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声(三上二十)。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声(十三下七)。
以上诸字《说文》的分析若可信,则「△1」释为「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的「坴」或「陆」,多出现在西周金文及春秋战国秦文字,[12]此亦可证明「△1」释为「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得声。根据古文字的音近声符通用规律,「犊」可以用「卖」或古文「睦」作声符,也可以用「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作声符。因此,《缁衣》该字左部的上「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下「牛」,完全可以看作「犊」的异写。[13]
谨按:刘先生的说法有几点可商:首先,「△2」左上并不从「六」,若按照《说文》的说法,「△2」左上无由释为「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其次,赵平安先生已经指出,秦汉篆隶中从「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形的写法在古文字中实际上从未见到过。[14]陈剑先生也指出:《说文》对「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旁的分析实不可信。其以「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爲「古文睦」,跟《火部》分析「尞」字上半的「昚」形爲古文「慎」(昚)、《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部》分析「者」字上半爲从「古文旅字」,其误相同。并认为「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字所从的「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形实来源于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旁目前有两种写法,一种是承西周金文而来作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旁),均与「△2」左旁字形不似,所以释为「犊」尚有疑义。裘锡圭先生认为「△2」左旁不成字,是个误摹之形,还是有道理的。[16]另外,《郭店‧缁衣》12「诗云:『有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字所从之黑圆点同意,表示一抽象之物。疑此字即「匊(今作掬)」的表意字。《说文·勹部》:「匊,在手曰匊。」段注:「《唐风》『椒聊之实,蕃衍盈匊』,《小雅》『终朝采绿,不盈一匊』,毛皆云『两手曰匊』。此云『在手』,恐传写之误。」「匊」无疑是两手盛物之义,而此字正象两手盛物之形。按之字音,「匊」、「梏」、「觉」的上古音皆为见母觉部,固可相通假。又《说文·廾部》有「
文化-苏建洲:释《郭店六德》简22“以守社稷”」字可供比对,而将「△1」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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