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哈赤七大恨(七大恨的历史意义)

努尔哈赤时期(1616-1626年)

清太祖努尔哈赤,由于祖父被杀,总兵李成梁为了弥补对于努尔哈赤,便让努尔哈赤继承其祖父的官位。对于努尔哈赤来说,官位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目的是在于天下,野心之大,对于七大恨同样也是为了师出有名,达到争夺地盘,反抗明朝统治的理由罢了。

第一恨,就是说明朝无故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和祖父。

明朝总兵为了统治东北这一块,在战役中并非故意杀害努尔哈赤的父亲和祖父,由于战乱被误杀。如果是故意杀害,那么努尔哈赤也不可能继续存活,明朝必然会赶尽杀绝。

第二恨,就是说明朝违背誓言出边境,偏袒叶赫、哈达,欺压建州。

后金未建立之前,东北仍属于明朝国土,对于明朝军队来说,巡视和管理自己的领土,属于正常的军事行为,并不存在出边境之说,显然对于出边一词可以看出努尔哈赤的野心。对于偏袒第叶赫、哈达,欺压建州,稍微知道点历史都知道谁欺负谁。

第三恨,就是说明朝违反双方划定的范围,强令努尔哈赤抵偿所杀越境人命。

这个是明朝存在的过失, 吃亏的也的确是努尔哈赤,这一点支持努尔哈赤。

第四恨,就是说明朝辽东当局派遣守备尚伯芝赴建州,作威作福。

应该是作为一个理由,尚伯芝到达东北后,让建州不要跨境开垦,也不要去攻打叶赫,无非是希望三者之间能够和平相处,结果被努尔哈赤理解成了偏袒两者,欺压建州,牵强。

第五恨,就是说叶赫由于得道明朝的支持,背弃盟誓,将其老女转嫁蒙古。

这个恨能理解,明明就要娶回家的女人,嫁妆都准备好了,突然被丈母娘出嫁给了死对头,这丈母娘的操作就骚气的很,因此生恨可以理解,谁叫满清十二帝都是情种。

第六恨,就是明朝逼迫自己退出已垦种的柴河、三岔、抚安之地,不许收获庄稼。

这个地方原本不属于努尔哈赤管辖,努尔哈赤灭了这几个地方的部落后,归到自己帐下进行耕种,而且也靠近叶赫的地方,明朝为了避免生事端,让其别在这些地方耕种,作为理由来说吧,牵强,毕竟是你抢过来的,再耕种,明朝一开始没管你,你反而上墙了,管一管是为了避免生事端。

第七恨,就是说明朝责令建州退还哈达,恢复其国,褊袒叶赫。

这个理由嘛,从努尔哈赤角度来说,自己打下来的地盘,你一句话让我还回去,的确有点过分了,毕竟我出来混也是要面子的,所以作为理由不过分。从明朝角度来说,给你一家独大了,以后就不好管教了,为了国家统治。所以这个理由不完全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