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与分封制的区别

郡县制与分封制的区别

分封制即分邦建国,盛行于奴隶社会,主要在周朝和西汉初年时实行。它建立在宗法制的基础之上,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郡县制是建立在国家大一统的基础之上,按地域划分,彼此之间毫无血缘关系,盛行于封建社会。

分封制

分封制

分封制中最高统治者将土地分给自己的亲属或者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臣子,每一块封地就是一个诸侯国,也就是国家的土地不是完全属于王室的。诸侯王在自己的封地里拥有的绝对地位,诸侯王位可以世袭,并且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诸侯王只天子不能随意插手诸侯国内的事务。而在郡县制下只有一个国家,最高统治者称为皇帝,是中央集权的高度集中者,中央和地方的官员都由皇帝任命和调动,官员职位不得世袭,官员也没有土地。地方不能私设军队,任何事务都要向皇帝负责。分封制下,诸侯需向王室缴纳贡赋,定期向天子朝觐述职;而在郡县制的体系下,是皇帝向官吏发放俸禄,官吏不用向国家缴纳贡赋。

由于分封制产生了很多的诸侯小国,王朝初期天子与其兄弟和功臣之间的关系密切,会有利于王朝的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侯王与天子的关系逐渐变得陌生,就会发展成诸侯国的势力超过王室,造成地方割据势力。郡县制的官员因为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手上没有实质的权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

秦始皇郡县制

郡县制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盛行于秦汉时期,在出现郡县制之前都是实行分封制,在古代中央给皇亲贵族,功臣子弟或者前朝移民分封领土和统治权,相当于是各自为王的封建制度。这种分封制到最后就出现了一个弊端,那就是间接壮大诸侯称霸的机会。秦始皇上台后,废除了分封制,建立了郡县制。什么是郡县制呢?

秦始皇郡县制模型图

秦始皇郡县制模型图

郡县制就是以郡统治县,设立郡县这两个行政区域来管理的一种制度,郡县制的出现和盛行消除了分封割据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中央集权,皇帝的权利更大了,能直接控制各个地方的行政制度。

郡县制的推行与盛行对于秦始皇开创的高度集权国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郡县制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渗透并起着一定的作用。郡县制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被提出,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就毫不犹豫的采取了这项举措,将这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运用在这个封建王朝上,当郡县制一提出受到了各方的反对,他们对于此有着不同的意见,但是秦始皇没有受他们的影响,他依然坚定着自己的原则,毅然执行,也是有着这一份决心与毅力,终于让郡县制在历史上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也宣告着世人,秦始皇成功了。

郡县制的推行告诉各诸侯不能在世袭了,郡守,县长等职位都要由皇帝亲自任命,这种制度有效的加强了中央集权,不仅让政治稳定更让经济快速发展。

郡县制的特点

郡县制取消了西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分邦建国的分封制,实行由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国家的所有政务都要交由皇帝处理,所有的权利都集中于皇帝手里,是皇帝拥有绝对生杀大权的开端。

郡县制

郡县制

郡县制是“家天下”的皇帝继承制的保障,由它开始,中国开始进入一家之姓的时代,帝王之姓之名在民间是不允许被使用的,因此在古文上就出现了许多的通假字与借义字,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的发展。整个国家都归属于帝姓,皇帝是世代沿袭的,在国家中拥有最高的统治权,极易造成某些帝姓子弟不学无术以权压人。在这样的朝代里,一个人的出身就显得尤为重要,等级差异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