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候气律名:太族、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黄钟 大吕 。
古人记月份,写文章常不写数字某月,而写律名,如欧阳修《秋声赋》“夷则为七月之律”,中国过去以农立国,十二律表明季节气候变化、农事生产应作何种活动,古代司农与授时官员使用律名比数字月份更普遍。由此可见,使用十二律的古琴与古代人民生产生活无处不紧相联系。除上述制度文化外,古琴还与数千年来文人精神文化血肉相连。“士无故不撤琴瑟”,琴的音乐神圣高雅、坦荡超逸,古人用它抒发情感,寄托理想,琴远远超越了音乐的意义,成为中国文化和理想人格的象征。
儒家以“礼、乐、射、驭、书、数”六艺教育生徒,古琴是一项必修课,孔子自己刻苦认真学琴、弹琴,为后世立下了光辉榜样。孔子的众弟子,以及后世的文人如荀子、公孙尼子、庄子、列子、司马相如、刘向、桓谭、班固、王充、蔡邕、蔡琰、诸葛亮、周瑜、阮藉、阮咸、嵇康、葛洪、谢安、刘琨、刘勰、王维、孟浩然、李白、白居易、范仲淹、欧阳修、苏东坡、周敦颐、沈括、朱熹、陈亮、岳飞、文天祥、汪元量、耶律楚材、刘基、王阳明、李贽、王船山、谭嗣同、蔡锷等圣贤、哲士、英雄、文豪、伟人等都从古琴吸取了精神营养,又都向古琴大川贯注了涟漪清泉,使古琴成为最能代表和最能表现中国传统文化深层底蕴和神髓的载道之器。再说古琴音乐所表现的意境。古琴曲由于其作者的传统文化背境、中国文人的气质、乐器的形制、音色、乐曲题材、内涵、结构等因素,其风格趋向典雅,高尚、含蓄、古朴、静穆、抒情的审美意识。最能表达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的深远意境。
古琴要求创作主体对欣赏主体有“移情”之功(成连引导伯牙到海上感悟移情作水仙操而成天下妙手),移情即是将外在的物象世界置换为琴乐内的精神世界,要求达到古典诗词和元明山水画的写出胸中逸气的空灵意境。具体地说意境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意”,主要指艺术家的主观情感,如刘勰《文心雕龙》所说“神思”、王士祯的“神韵”、袁公安的“性灵”,是意境的主导方面;二是“境”,指外在的天地自然人间世象,即身外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意与境合即“神与物游”、“神用象通”、“心境交融”达到心与物、主与客统一,超越物质层面,“以虚涵实,实中见虚”,任想像力自由驰骋的精神境界。
(古琴之音被称为雅音)
三、雅
古琴之音被称为雅音,“雅之为言正也”,故称古琴之音为华夏正音。正音的标准何在?在合律学的要求。律学是对乐音结构数理关系之理论的研究,是研究音乐中用音的物理性质及其互关系的科学,是音乐理论的基础。我国古代“律吕”的概念是指整个音乐理论而言,如南宋蔡元定《律吕新书》,明朱载育《律吕精义》等。现在世界上最重要的有三种乐律,即三分损益律、纯律、十二平均律。我国古琴因其理论的严密性与完整性,定弦是按三分损益律(即五度相生律),设定十三徵是用纯律,而演奏中用律的特殊性,古琴又可用十二平均律,故可以说:古琴是一琴可为三律准。
三分损益律以黄钟为宫,定其数为81,由宫之数起始,以三分之一更相加减,即得其余四声,此五声相生法可考管子《地员篇》及史记《律书》等书。
宫=81,三分损益得54为徵。
徵=81-81/3=54,三分益一得72为商。
商=54+54/3=72,三分损益得48为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