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处理林彪及四人帮案审判详细内幕(2)

    对于认清林、江反革命集团是否属于反革命的性质的问题,这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是很难看清楚的。如果只是局部地、片面地看一些现象,也是不容易的看清楚的。但是,从他们活动的最后一段和结果着手,沿着历史发展的顺序,回过头来再看,即从“文化大革命”的全过程对他们进行系统的考察研究,就较易看清问题的实质了。彭真认为:“只看林彪等阴谋杀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这件事,就可以看透他们的反革命原形。”林、江反革命集团是两个反革命集团的联盟。根据预审、检察的结果和特别监察厅起诉书所列的大量材料,“这两个反革命集团一案起诉、分庭审理、一案判处,比较容易审理。因为在林彪等阴谋用‘和平过渡的办法’篡党篡国失败,随之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阴谋杀害毛主席以前,林、江两个反革命集团在‘文化大革命’的头几年,是互相勾结、狼狈为奸、阴谋篡党篡国、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一个反革命联盟。不把两案合在一起审理,就很难搞清他们整个的反革命阴谋和罪行。”

    对于分开反革命罪行同工作、政治错误,彭真指出:“从起诉书看,谋杀毛主席,策动武装叛乱,阴谋分裂国家,怎么同错误分不开?林、江一伙刑讯逼供,制造伪证,诬陷、迫害那么多党政军领导骨干和干部、群众,这么大量确凿的罪行怎么同错误分不开?首先,制造伪证、诬陷迫害同偏听轻信、错误判断是有着本质不同的。从时间看,早在一九六六年八月,林彪、叶群就施展阴谋手段,指使人制造伪证,进行诬陷,江青为了把刘少奇同志打成‘叛徒’、‘特务’、‘反革命’,早在一九六七年五月至十月,就非法决定逮捕关押河北省副省长杨一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承祚等十一人,并指使刑讯逼供,制造伪证,杨承祚等二人因此被迫害致死。”从起诉书列举的事实和大量的证据看,很清楚,制造伪证、诬陷迫害的是林、江反革命集团。透过“文化大革命”的全过程,透过现象看本质,哪些是好人犯错误,哪些是反革命罪行,是可以划分清楚的。

    彭真指出:“林、江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两面派,‘文化大革命’中,他们凭借其地位和权力,采取合法的和非法的、公开的和秘密的、文的和武的各种手段,进行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反革命活动。反革命,是讲他们的本质、原形;合法、非法,是讲他们采用的手段、方法,他们的活动形式。他们是反革命两面派,是搞阴谋的,为了达到反革命目的,是不择手段的。”不注意研究林、江反革命集团的两面派特点,很多问题就搞不清楚,就要上当。因此,“不注意研究林、江反革命集团的两面派特点,很多问题就搞不清楚,就要上当。‘文化大革命’中,为什么那么多人上当受骗,甚至盲目追随,说了错话,做了错事或坏事?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当时对林、江一伙的反革命两面派伎俩认识不清,缺乏警惕。这个经验教训是深刻的。”

    “两案”审判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实践证明,“两案”审判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它伸张了正义,惩治了邪恶,标志着新中国民主法治逐渐走向健全。这与彭真扎实的工作密不可分。在“两案”审判工作中,彭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分析问题,坚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区分好人犯错与坏人犯罪的问题,区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为“两案”审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领导“两案”审判的工作中,彭真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积极向中央汇报,对“两案”审判作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