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丁入亩与火耗归公
通过对大清帝国的相关史实的了解,我们得知在这一时期对前朝的税制进行了两项重大的改革,一是摊丁入亩;二是火耗归公;对于这两次的税制改革来说,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次赋税制度的改革。下面我们分别来了解一下关于“摊丁入亩”与“火耗归公”这两项改革。
摊丁入亩的提出者
首先是“摊丁入亩”。它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纳入到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它主要是来源于康熙、雍正、乾隆年间,其主要的内容是:废除人头税,也正是因为这样,在此之后中国人口得到了迅速的增长,客观上放松了统治者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当然这一改革,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
关于“火耗归公”制度来说,首先火耗指的是在明代一条鞭法后,赋税普遍征银,百姓所缴的银子由于纳税量不太多,所以是以小块的碎银为主,每当各州县衙府汇总上缴国库时,再将这些收缴上来的碎银熔炼成比较大块的银子。此外,在熔炼的过程中会发生一定的损耗,对于这一缺陷,州县官吏就会要求百姓补足,于是在之前缴过的税银之外,纳税人还需要多缴一些,而这些这多缴的部分则被称之为“火耗”,主要是用来补偿熔炼碎银损耗和运输费用。对于这一赋税制度,他不仅加强了中央集权,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地方财政,遏制了地方上的私自征收税费的风气。
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
纵观历史的长河中,曾有过三次重大的赋役制度改革,它们分别是:唐朝的“两税法”改革、明代的“一条鞭法”改革、清代的“摊丁人亩”改革。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关于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这两种制度改革。
“一条鞭法”改革
首先关于明代的“一条鞭法”改革,它是明代嘉靖时期所确立的一种赋税及徭役制度。在1581年的时候就推广到全国,关于此次的改革,它将各地方上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的杂征归结为一条,用合并的方式来征收银两,其中按亩折算缴纳的方式,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的过程,同时也使地方上的官员难于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