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是中国第一部史书,可以指代历史。“春秋大义”其实就是“历史大义”。按照中国的传统,历史上有大义,而正义必须依赖于历史。没有“正义”的历史是没有意义的。同时,“大义”也不能单独存在,而必须由历史事件来承载。
《春秋》的经文与甲骨文和金文的写法相同,没有补充和解释,无法准确理解。《春秋》的补充和解释有三个版本,即所谓的春秋三传——《公羊传》、《谷梁传》、《左传》。
儒家讲的是以德治国,依靠领导者高标准人格的影响来扭转社会的道德风气,而法家讲的是依法治国,是胡萝卜加大棒的规则,而不是道德和人情。其实前面的例子也提到了,儒家并不反对依法治国,但应该是以德治为主,法治为辅,而“德”的内容在千千万万,所以需要仔细挖掘儒家经典,并在现实中灵活运用,这就是典籍的实际作用。“以德治国”在历代帝王中往往被列为第一纲领。古人讲立德,立功、立言。在帝王方面,立德无疑是首当其冲的。不管他是明君还是昏君,不管他是“以德报怨,反之亦然”,这种“美德”将永远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