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改革官制确立了什么 隋文帝统治的内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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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隋文帝改革官制确立了什么
  2. 隋文帝统治的内容、意义
  3. 隋文帝修订法律的原因
  4. 隋文帝法律改革的历史背景
  5. 隋代大索貌阅的背景
隋文帝改革官制确立了什么

简化地方官制,确立了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机构后,又对地方机构进行了改革。南北朝以来,由于郡县设置过繁,形成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局面。

隋初沿北齐、北周制设州、郡、县三级地方机构,开皇三年,杨坚从河南道行台兵尚书杨尚希的建议,废郡,改为州、县二级制。州设刺史,县设县令。

六官制,称谓复杂,职掌不明,办事效率低下。杨坚恢复了汉魏时期的体制,基本上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杨坚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掌握政权的是五省,即内侍省、秘书省、门下省、内史省和尚书省。这是隋文帝的一大历史性贡献。

隋文帝统治的内容、意义

公元581年,北周静帝被迫将帝位禅位给了外公杨坚。杨坚登基称帝,是为隋文帝,定都大兴(后名长安),国号大随(后改‘隋’),改元开皇,大赦天下。接着历经八年的东征西讨,公元589年隋文帝灭掉南陈,结束了自晋以来三百年的分裂局面,同年琉球群岛归降隋朝,统一了中国,此后各朝代基本保持着隋文帝所建立的政治统一。

隋文帝早期卓有才识,厉行改革,隋朝建立后为巩固统一,政治上杨坚厘定了一套新的体制。经济上以富国为首要目标,同时稳定民生。军事上改革了府兵制。文化上提倡文教,广求图书。外交上以抵御为主,征讨为辅。隋文帝开皇时期的一系列措施,对后世中国造成深远的影响。杨坚创造的开皇盛世在历史上的功绩和意义,有着不可磨灭的一笔:

第一,隋文帝即位不久,命高熲等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以来的立法经验,修订新律,贯彻“以轻代重、化死为生”原则。开皇三年,隋文帝阅刑部奏报,发现“年断狱数犹至万条”,认为法律还是太严格,又命苏威、牛弘等更定新律。这两部法律均称《开皇律》,但通常指后者。

第二,对以前不合理的制度,进行废除改革,确立了三省六部制,进一步完善了封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被后世唐宋所继承。

第三,为节约官僚机构开支和政令畅行,改革地方州郡县三级制,实行州,县两级制,州设刺史,县设县令。九品以上官员都由吏部任免并考核,禁止地方官府就地录用幕僚。

第四,为了广泛的选拨人才,废除南北朝以来的“九品中正制”,首开科举制,让不同阶层有能力的人出来做官,为国尽力。科举制度对以后一千多年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

第五,公元590年,隋文帝诏府兵入州县户籍,兵农合一始于此。

第六,杨坚十分重视农业,水利的建设。减轻农民赋税徭役,实行均田制,有力的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经过一系列的改革,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国库也日渐丰盈:。社会景象欣欣向荣。

第七,北周武帝灭佛教以来,佛教元气大伤,隋文帝即位,重兴佛教,被称为佛教的黄金时期。

隋文帝杨坚因年号为开皇,所以历史上称这一时期为”开皇盛世”。而他所创立的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富裕的王朝,即使取代隋朝的唐朝在繁荣时期的总量,也是不能与之相此的!

1、隋文帝在经济上所进行的调整和变革,是同他的政治改革互为补充而相辅相成的。正是隋文帝全方位的、持久的改革,不仅荡涤了长期分裂割据在社会上所沉淀下来的污泥浊水,也扫除了影响社会向前发展的各种障碍,为封建经济注入了富有活力的血液。 2、由于中原地区生产力的发展,文化的繁荣,给予我国国内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的深远的影响。 3、隋文帝在处理国内民族关系上,对周边各民族政权,尽可能使他们臣服,维护国家安定。

隋文帝修订法律的原因

一方面,隋文帝作为雄图大略的政治家,北周既不能统一天下。又迅速走向腐败而亡国,其历史教训需要总结,以为借鉴,从而励精图治,以适应长期分裂的祖国的统一和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另一方面,随着隋朝的建立和巩固,阶级结构、阶级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自为以杨氏为首的汉族关陇士族集团和汉化的鲜卑族士族集团,以及北齐灭亡后降周的(太行)山东士族集团和南朝灭亡后降隋的南方士族集团,虽然失势没落。

毕竟还在各地政治上经济上有着相当大的实力和影响,仍然是新的统治集团营垒中一个不能不依靠的组成部分,在新政权内部需要给他们一个适当的位置;同时,他们还仍然占有很多部曲、奴婢,荫庇着众多的附户、荫户、浮客,严重地影响着政府的赋役财政收入,需要清理和整顿。

此外,一般庶族地主以隋统一后政治形势为契机,经济力量在迅速增长,也要求相应的政治地位。

农民是基本群众,是地主阶级及其地主阶级政权剥削的基本对象。

要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就必须缓和地主阶级与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其中最根本的是既要地主阶级能够接受,又要减轻剥削。

隋文帝出于顺应这种新的形势要求。在政治上、经济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和改革。

首先,他汲取了北周法度无常导致的政治腐败和亡国的教训,深感执政必须宽简刑罚,以常法治国,才能笼络人心,稳定社会。因此,他即位后对法律进行了改革,尤其是摈弃了各种残酷的死刑执行方法。

其次,隋文帝在制定《开皇律》时召集了当时的顶级人物,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又立即进行修订,显示了他对法律建设的重视。初定颁布的《开皇律》条文较多,隋文帝认识到新律仍过于严密,不符合他主张的“除苛惨之法,务在宽平”的指导思想,于是又召集纳言苏威等一众高级官员进行修订。最终,三分之二的条文被删去,保留下来的仅有五百条,真正做到了他想要的“大崇惠政,法令清简”。

总之,隋文帝修订法律的原因包括汲取北周亡国的教训、实现宽简刑罚以稳定社会、以及简化法律以符合“除苛惨之法,务在宽平”的指导思想。

隋文帝法律改革的历史背景

隋文帝改革以削弱地方豪强势力,加强中央集权为目的,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对后世政治制度发展影响巨大的变革运动。

隋文帝在经济上所进行的调整和变革,是同他的政治改革互为补充而相辅相成的。正是隋文帝全方位的、持久的改革,不仅荡涤了长期分裂割据在社会上所沉淀下来的污泥浊水,也扫除了影响社会向前发展的各种障碍,为封建经济注入了富有活力的血液。

致力于巩固国家的统一,南北朝以来,由于中原地区生产力的发展,文化的繁荣,给予我国国内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的深远的影响。隋文帝在处理国内民族关系上,对周边各民族政权,尽可能使他们臣服,维护国家安定。

隋代大索貌阅的背景

大索貌阅

“大索貌阅”是隋朝推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改革中一项用以整顿户籍和赋役的措施。

隋初,农民隐漏户口、诈老诈小的现象极为严重,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对劳动力的控制。 为了查实应纳税和负担徭役的人口,隋文帝于开皇五年(585年)下令州县官吏“大索貌阅”,即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谎报年龄,诈老诈小。如有不实,保长等要办罪。通过检查,大量隐漏户口被查出,增加了政府控制的人口和赋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