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曾(199年—279年1月12日),原名何谏,字颖考,陈国阳夏(今河南太康)人。 西晋开国元勋,曹魏太仆何夔之子。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何曾出身于陈郡何氏,博学好学,事亲至孝。曹魏时期,袭封阳武亭侯,起家平原侯(曹叡)文学掾。魏明帝即位,历任员外散骑侍郎、典农中郎将、黄门郎,主张“为政之本,在于得人”,颇为时人称颂。高平陵政变之后,投靠司马氏集团,颇受重用。废帝曹芳继位,历任司隶校尉、尚书、征北将军,册封朗陵县侯。司马炎成为晋王后,成为晋国丞相兼侍中。西晋建立后,历任太尉、司徒公、太宰兼侍中,进封朗陵县公。朝会之时,剑履上朝,如西汉相国萧何故事。屡以年老辞职,不得朝廷允许。咸宁四年十二月丁未日(279年1月12日),何曾去世,年八十,获赠太傅,谥号为元。
何曾一生奢侈无度,讲究饮食,有“何曾食万”的典故,著有《食疏》。
人物生平
承袭父爵
何曾的父亲何夔,在曹魏官至太仆,封阳武亭侯。何曾少年袭封阳武亭侯爵位,好学博闻,与同郡人袁侃齐名。魏明帝曹叡还是平原侯时,以何曾为文学掾。黄初七年(226年)曹叡即位后,何曾经多次升迁为散骑侍郎、汲郡典农中郎将、给事黄门侍郎。曾向曹叡上疏请求整顿地方官吏,以安百姓。不久,迁为散骑常侍。
景初二年(238年),大将军司马懿将伐辽东,何曾向曹叡上疏请求派遣监军或副将同行,以防意外。曹叡没有接受这个意见。后来,补任河内太守,在任期间素有威严的称誉。后征入朝中,作侍中。母亲去世时,何曾离职守丧。
投靠司马
嘉平年间(249年—254年),何曾担任司隶校尉。抚军校事尹模,倚仗权势,作威作福,巧取豪夺,朝野人士都惧怕他,无人敢言。何曾上奏朝廷,弹劾尹模,受到朝中大臣的称赞。当时曹爽专权,司马懿以病为由不涉朝政,何曾也称病引退。曹爽被杀,他才起来履行公事。魏帝被废黜,何曾也参与了谋划。
当时,步兵校尉阮籍自负有才,行为放荡。为母居丧,不守礼制。何曾在司马昭面前当面质问阮籍说:“卿放纵情欲,违背礼制,是伤风败俗之人。今忠贤之臣执政,对臣僚要根据名实综合考核,像卿这种做法,是不可提倡的。”事后又对司马昭说:“您正以孝治天下,却听凭阮籍守丧期间,在您座旁饮酒吃肉。应该把他放逐到荒远的边疆,不要让他污染华夏。”司马昭说:“此人如此瘦弱多病,君不能看在我面上容忍他吗?”何曾又引经据典,指责阮籍,辞理很严厉。司马昭虽然没有听他的,当时人们颇为敬畏他。
上表求情
正元二年(255年),毌丘俭勤王失败被杀,他的儿子毌丘甸、妻子荀氏应株连处死。荀氏的族兄荀顗、族父荀虞都与司马师有姻亲关系,共同向曹髦上表,乞求饶荀氏性命。曹髦下诏让荀氏离婚。荀氏所生女毋丘芝为颍川太守刘子元妻,也株连判死刑,因怀孕囚于监中。荀氏去信向何曾求情说:“毋丘芝囚在廷尉狱中,命运可知,死亡计日可待。我请求去做官婢,以赎毋丘芝一命。”何曾哀怜他们母女,上递状辞请求复议,朝廷议论都以为何曾的意见正确,于是修改了法律条文。
位列三公
何曾在司隶任职多年后,迁升为尚书。
正元年间(254—256年),何曾出任镇北将军、都督河北诸军事、假节。他将要赴任时,大将军司马昭让儿子司马炎(晋武帝)、司马攸送数十里。何曾为宾客准备了有太牢的丰盛宴席,侍从吏卒无不吃饱喝醉。司马炎从何曾那里出去,又去拜访何曾的儿子何劭。何曾事先训诫儿子说:“客人一定会拜访你,你事先要做好周密准备。”何劭不戴冠不束带,让司马炎留在他住处很久,何曾严加训斥。何曾就是这样受到司马氏的器重。后来迁为征北将军,晋封颍昌乡侯。
咸熙元年(264)三月,何曾受命担任司徒,进封朗陵侯,与太尉王祥、司空荀顗同列三公。按照礼数,三公并无拜见相国之礼。但何曾入见晋王、相国司马昭时下拜,以表示最高敬意;后荀顗入见时效仿他,唯独王祥仅作揖罢了。(《晋书·何曾传》称何曾与高柔、郑冲同为三公而拜晋王司马昭,惟何曾下拜;按司马昭咸熙元年封晋王,而高柔卒于景元四年,即前一年,无法与何曾、郑冲同拜司马昭,且郑冲当时亦非三公之一,故据《三国志》及《晋书·王祥传》校订。
晋室元勋
司马炎继承晋王位后,以何曾为晋国丞相,加侍中。何曾与裴秀、王沈等劝司马炎称帝代魏。咸熙二年十二月(266年2月),司马炎受禅即帝位后,拜何曾为太尉,晋爵为朗陵公,食邑一千八百户。
泰始三年(267年)九月,司马炎下诏,任命何曾为太保。过了很久,又让何曾以太保之职兼任司徒。何曾坚决辞让,司马炎不许,派遣散骑常侍以圣旨告谕,何曾才就职。后又进位太傅。
何曾因为年老,多次请求让位。司马炎下诏不许,并说:“鉴于司徒所掌管的事务繁多,不可久劳老臣,现进升何曾为太宰,侍中如故。朝会时可佩剑、穿薄底鞋、坐轿子上殿,如汉相国萧何、田千秋及曹魏太傅钟繇的旧例。赐钱一百万、绢五百匹、八尺床一张,以及与床相配套的帐、席、褥。府中置长史、掾属、祭酒及员吏,按旧制行事。所供给的亲兵官骑和从前一样。主管此事的人按典制依次配置,务求优厚完备。”以后每次召见,司马炎令其自带平时喜欢的饮食衣服器物,使两个儿子侍从。
咸宁四年(278年),何曾去世,终年八十岁。司马炎在朝堂穿孝服哀悼,赐给棺材一副,朝服一具,衣服一套,钱三十万,布一百匹。将葬时,司马炎让礼官议论何曾的谥号,博士秦秀提议谥为“缪丑”,司马炎不采纳,下策命赐谥为“孝”。
太康末年(289年),经何曾之子何劭上表,朝廷改谥何曾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