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不疑”与“疑人不用”是孟不离焦的,前者的意思是用人就要信任,后者的意思是如果你不能信任某人,就不要用他。但那些有缺陷、历史上犯过错误、甚至可能“有二心”的“可疑之人”,是该疑而不用,还是用而不疑呢?
知人善用——对于管理者来说,这是最重要的素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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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人善用”的第一步是“知人”。知道人才的分量,才能了解如何更好地发挥人才的特长。《尚书皋陶谟》云:“咸若时,惟帝其难之。知人则哲,能官人。”其大意为:完全做到知人善用,连尧帝也会感到困难啊!知人是明智的表现,知人之后才能用人得当。
但人心隔肚皮,知人善用一事说来容易,做来很难。明末的崇祯帝和清代的咸丰帝在知人善用问题上的成与败,能给我们许多启示。
用人多疑不得人心
先谈明朝的崇祯皇帝。崇祯皇帝是个亡国之君。但他很有明君色彩:不好色,私生活不仅检点,而且简朴;但他喜欢杀人,对犯了错误的部下,更是从不轻饶,袁崇焕的下场,三百年之下还让人寒心。
崇祯不仅杀了袁崇焕,对其他能臣也猜忌颇多、非常苛刻。例如“五省总督”陈奇瑜招抚义军失败,把责任推给了几位无辜的官员,崇祯不分青红皂白就把那几个倒霉蛋抓了,还抓了五十多个“共犯”,其中包括陕西的巡抚,被充军到了广西。有人看不下去了,向崇祯揭发了陈奇瑜,他又把陈奇瑜也充军到了边疆。还好,没动刀子。
明末义军攻占了老朱家的老窝凤阳,烧了他家的祖坟,崇祯生气了,后果很严重。他居然杀了远在淮阴的漕运总督。淮阴离凤阳有好几百公里,走水路得好几天呢,凤阳丢了,关他什么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