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坟盗墓这行当,在中国的历朝历代中都是见不得光的。上至皇帝老儿下至贫民老百姓对这种事儿都是深恶痛绝的。为了防止这种恶劣的行为,这古代的皇帝们也没少费心思,不管是从陵墓的防盗系统上动手脚还是在立法条例上下功夫,反正是没闲着。
在汉、唐的律令中有关于惩罚盗墓的详细规定,汉朝是“窃盗者刑”、“发墓者诛”;唐朝中更是规定:“若无故登山陵,亦同入太庙室坐罪。”也就是说,一般人进帝王陵附近都是被禁止的,如果你一不小心走错了路误进了陵区那可是要坐大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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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算各朝中的代表了,在保护皇陵上的制度那真叫一个“完美”!凡盗墓者一经发现那处罚是相当的残酷滴。咱们先不说这主谋的下场,听听这共谋者的处置估计就够吓尿的。(毕竟这盗墓可不是他一两个人能干的事儿)一经抓住,这共谋者要被当众一片片的把肉给割下,但凡这种死法的人真是恨不得来一刀痛快的,也就是咱们现在所说的“凌迟”。当然你一个人死是不行的,还要全家人一起陪葬,什么父兄啊、妻儿啊、堂兄弟啊等。几个别运气好的,也就发配到千里之外,去什么荒凉的边疆服苦役。永生永世不得回原籍。想想上千万里的路,别说车马伺候,能活着走过去都算是福大命大!别觉得这些个处罚够苛刻了,这只是一般官员和贫民百姓就可以享受到的待遇。至于什么帝王皇陵,你别盗墓啦,就偷个祭品,也是个死!
当然,在孔老夫子的儒家思想的影响下,这厚葬学说的影响自春秋时期往后,那可是不惜人物、财力的大搞特搞。地底下的金银珠宝多啦,即便是高风险,也是有人挂念滴。这古有来之的贼子在盗墓界儿干的“出类拔萃”能够拔尖儿的“人才”可不多,今天咱们就讲四个极具代表性的老行家儿,让大伙开开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