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元年(1628年)七月至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张献忠等部农民军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游击流动作战到运动流动作战,南征北战,不断壮大,几十万大军所向披靡,终于推翻了政治腐败、经济崩溃、摇摇欲坠的明王朝。后因负责镇守山海关的明将吴三桂与清军勾结引其入关,李自成不得不领兵退出北京,转战河南、陕西、湖北等地,最后不知所终。
后人对于李自成死于何地、何年,以及怎样死的,早有结论但又一直有争议。围绕这一问题,形成了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李自成兵败后在湖北通山遇害,简称为“通山遇害”说;另一种观点认为李自成率领大军顺利转移至湖南,后来禅隐石门夹山寺,秘密指挥大顺军联明抗清20年,简称为夹山“禅隐’’说。
清硕英亲王阿济格的奏疏是清政府关于李自成死于顺治二年的最早记载,也是清军前线最高指挥官的战报,其来源于农民军中被俘或投降的将士的口供,是可信的史料之一。阿济格奏疏称“贼兵力穷,窜入九宫山”,李自成“为村民所困,不能脱,遂自缢死”。南明总督湖广川贵广东广西五省军务兵部尚书何腾蛟的奏疏中也有关于李自成在九宫山被杀于乱刃之下的奏报,其内容来源于原农民军将领刘体仁、郝摇旗、袁宗第、蔺养臣、王进才、牛有勇等的“众口同辞”,而且还有目击李自成“被乡兵杀死马下”的刘伴当。
从南明与清政府两个敌对政权几乎同时发布的消息看,排除了它们互通消息的可能。顺治三年五月,清摄政王多尔衮亲自审批的一份文件用更明确的语言指出:“加以英王谋勇兼济,立剪渠魁,李自成授首于兴国(当时通山县隶属兴国州)八公山,无噍类矣。”这一珍贵档案说明,清政府确信李自成已死。
著名学者王夫之在他所著的《永历实录》中有两处记载李自成之死。在卷七中写道:“李自成渡江,如无人之境,由蒲圻走死九宫山。”在卷十三又写道:“五月,自成至九宫山,食绝,自率轻骑野掠,为土人所杀。”以上所列材料仅仅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资料,它们在细节上很不一致,如有自杀、他杀之说,死的地点有九宫山、八公山、罗公山,死的时间有顺治二年四月底、五月、秋九月,顺治三年,顺治五年等。从清初30年的文字记载来看,尽管说法不一,但李自成兵败遇害却是一致的。
另有一说是说李自成在夹山寺隐居。
乾隆十五年(1750年)《澧州志林》中说夹山灵泉禅院(俗称夹山寺)旁有石塔,“塔面大书‘奉天玉和尚’;前立一碑,乃其徒野拂所撰,文载‘和尚不知何氏子.于是产生了一个很大的疑问:“夫‘奉天’岂和尚所称?”走遍全寺,发现该寺藏有奉天玉画像,比照《明史’流贼传》中描绘的李自成状貌,认为两者相同,于是形成了李自成“禅隐”夹山寺的说法。《书李自成传后》-文收入在《澧州志林》卷二十三((艺文志·辩))中,此文成为夹山“禅隐”说的主要依据。
“禅隐”说的一个重要根据是,“奉天”不能为和尚所称。其把地名“奉天”当成法号,有人联想到李自成曾自称“奉天倡义大元帅”,于是石门夹山寺的奉天和尚便被当然地认为是李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