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赔款:美国退给中国的辛丑赔款有多少?(2)

  《辛丑条约》谈判期间,美国曾主张压缩、控制中国的赔款总额

  近日,舆论场关于美国“庚款兴学”一事,再起争议。持肯定立场者认为,美国此举对中国教育事业帮助甚大。持否定立场者,则认为此举不过是“用中国的钱培养反对中国的势力”,并嘲讽前一立场的持有者“拿着国耻,谢恩典也是少见”、“ 如此优雅的跪舔,也是醉了”。那么,“庚款兴学”,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所谓“庚款”,乃是指《辛丑条约》所规定的中国对列强赔款,共计4.5亿两关平银。所谓“庚款兴学”,乃是指美国将部分赔款退还,用于中国的教育事业。美国近代素有“退还赔款”的传统。1883年曾部分退还日本之“马关赔款”;1885年又曾部分退还中国之“广东洋行赔款”。具体到“庚款”的退还,美国政府的立场可以追溯至《辛丑条约》谈判期间。在列强纷纷狮子大开口时,美国是唯一主张压缩、控制赔款总额的国家。

  1900年12月29日,美国国务卿海约翰(John Hay)曾指示其驻华公使康格(E.H.Conger),应使赔款保持在中国的偿付能力范围之内。1901年1月29日,海约翰再度指示康格,赔款总数应限制在1.5亿美元(约合2.02亿两关平银)之内,其中,美国的损失和支出约为2500万美元。在此后的谈判中,美国政府又主张将赔款总额限制在4000万镑(约合2.6666亿两关平银)之内。

  5月7日,列强提出总数6750万镑(约合4.5亿两关平银)的赔款要求,美国持反对立场,并动员中国有实力的地方督抚出来力争削减。海约翰也指示其谈判代表柔克义(W.W.Rockhill),认为这一总额太高了,为敦促其他国家削减,美国政府愿意将赔款要求折半。清廷几乎未作任何抵制接受了4.5亿两关平银这个赔款总额后,柔克义仍呼吁列强减少赔款,其理由是:虽然中国政府承认了4.5亿两的赔款,但当初我们提出这一要求,只是一个假设性数字。海约翰支持柔克义的立场,指示如有可能,应将赔款问题移交海牙国际法庭来裁决。

  但清廷已“爽快”接受了4.5亿关平银的赔款要求,美国政府的上述倡议遂告破产。至于美国为何独树一帜主张压缩、控制《辛丑条约》的赔款总额,海约翰在给柔克义的指示中是这样解释的:“更多的优惠和行政改革,要比大量的金钱赔偿更合乎需要。”其时,美国已确立对华“门户开放”政策,维持一个稳定、完整、且具备改革能力的中国,被认为最符合美国的长远利益。

  自1909-1946,美国总计退还庚款3493万美元,用于中国文教事业

  削减、压缩赔款总额的倡议失败后,美国政府转而开始考虑退还超额的庚款。1904年12月6日,应海约翰的要求,柔克义起草了一份拟提交国会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指出:经调查,美国公民在义和团时期所遭受的损失以及美国军队的开支,没有最初估计的那么多。鉴于中国目前财政困难,且美国有退还多余赔款的政策传统,建议国会批准退还部分庚款。1905年1月,海约翰将这一想法秘密告知了中国驻美公使梁诚,希望梁能够在保密的前提下,与清廷商议具体、合理的退还方式,以便早日促成此事。

  1905年7月,海约翰病逝,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致电总统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提请其促成此事,作为“对海约翰的纪念”。罗斯福回电承诺解决,但同时表示,因中国正在抵制美货,要让国会同意退还庚款,存在很大困难。稍后,连州教案五名美国传教士被杀,美国国内舆论盛传中国将发生第二次义和团运动,欲让国会同意退还庚款更成为不可能。直至1906年3月清廷颁布“保护外国人命财产”的上谕,事情才再现转机。1907年6月15日,国务卿罗脱(Elihu Root)正式致函清政府,宣布美国拟退还“超出中国应向美国国家和公民赔偿之外的那一部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