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盗墓者才是真正的“摸金校尉”(3)

  与董卓焚城掘陵的粗暴行为比起来,讨董一方的曹操则使用了“名正言顺”的方法——设置专司盗墓的军职。在军阀混战,群雄逐鹿的时代,军饷与物资对于军事集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弥补军饷不足,有人在活人身上打主意(掠夺),也有人在死人身上做文章(盗墓),例如《鬼吹灯》与《盗墓笔记》中常提及的“摸金校尉”与“发丘中郎将”就是曹操所设。关于曹操在军中设置盗墓军职的说法最早出于陈琳所作的《为袁绍檄豫州》一文,该檄文中指责曹操“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其中还专门提及曹操发掘梁孝王陵墓之事:“……又梁孝王,先帝母昆,坟陵尊显,桑梓松柏,犹宜恭肃,而(曹)操帅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略取金宝,至令圣朝流涕,士民伤怀。”

  也有人认为,曹操军事集团“发丘摸金”一事出自讨伐檄文,有“污过其虐”之嫌。不过,后来此檄文作者陈琳投靠曹操,曹操曾向他提及此檄文时说:“卿昔为本初移书,但可罪状孤而已,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可见曹操主要指责的是陈琳在檄文中骂了他的父祖,而他说的“罪状孤而已”以及“恶恶止其身”等话,似乎可理解为曹操对檄文中指责其设摸金校尉等职实施盗墓等行为采取了默认态度。有意思的是,曹操作为首位正式设置专司盗墓职位的君王,死后为防止陵墓遭盗掘,设了诸多“疑冢”。民间传说,曹操的“疑冢”有72处之多,这也是一种新的防盗之法。千年之后的明太祖朱元璋去世时也摆了一盘“十三城门同时出棺”的迷魂阵,与曹操的“疑冢”可谓殊途同归。不过曹操的儿子曹丕却是一位坚持要子孙对自己进行薄葬的皇帝,他要求自己的墓地中不建寝殿,不藏金银铜铁。因担心后代不遵从自己的意愿,曹丕甚至发了毒咒,说如果不这样做,自己将被“戮尸地下,戮而又戮,死而重死”。

  汉末三国这段动荡时期里,军事集团对陵墓破坏的事例并非只出现在董卓和曹操的身上,民间墓冢遭军队盗掘、破坏的记载多不胜数,与曹魏、蜀汉三分天下的孙吴政权亦“发长沙王吴芮冢,以其材于临湘为孙坚立庙”,开创了发掘前代陵墓取用建筑材料的史例。

  从“淘沙官”到掘陵“厌胜”

  两宋时期,盗墓行为已为时人深恶痛绝。宋人编著的文言小说《太平广记》中记载了许多关于盗墓的故事,但大多以盗墓者掘陵后遭鬼魂索命而暴死为结局。然而在靖康之难后,宋室南迁,刘豫的伪齐政权却公然设置了专司盗墓的官职“淘沙官”。

  伪齐政权的统治者刘豫原为知济南府,金兵南下时献城投降,于宋绍兴二年(1128年)受封为“大齐皇帝”,实为金人扶持的傀儡政权。刘豫所设的“淘沙官”是中国盗墓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官方盗墓机构”(曹操设的“摸金校尉”属于军方机构)。关于他设此职的动机,《大金国志》中记载是因为“西京士兵卖玉注椀与三路都统,(刘)豫疑非民间物,勘鞠之,知得于山陵中”,于是任命刘从善为“河南淘沙官”,谷俊为“汴京淘沙官”,前者负责“发山陵及金人发不尽棺中水银等物”。后者“发民间埋窖及无主坟墓中物”。可见“淘沙官”的职位名称前虽被冠以地名,但两者实则不以地域为划分,而是以墓葬类别分职,不同等级的陵墓都被作为发掘的对象。

  《宋史》记载,自刘豫设“淘沙官”后,“两京冢墓发掘殆尽”。伪齐政权这种由政府主导,有专门的官员负责的盗墓行为在历史上极为罕见,其性质与东汉时曹操所设的“摸金校尉”相似,主要是为了取财。不过在史上成规模的盗墓事件中,盗墓者的动机除了取财与政治复仇,还有种动机是带有迷信色彩的“厌胜”(用法术诅咒或祈祷以达到制胜所厌恶的人、物或魔怪的目的),这一类盗墓行为在明末农民战争期间表现得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