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平之治指的是在北宋宋真宗咸平年间出现的一段和平黄金时期,皇帝任用清正廉洁的大臣着力改善国家经济状况。咸平之治的措施体现在政治上就是知人善任,宋真宗一上位就提拔了吕蒙正和李康等担任宰相,后来事实证明,这些人大多数都能够做到尽忠职守,所以在这一段时期宋朝的政治有了较大发展。
咸平之治的措施体现在法律上就是规范了法度,宋真宗是中国历史上少见的仁慈君主,他非常厌恶严刑峻法,所以提倡谨慎用刑,又下诏废除了一些非常残忍的刑法,也严厉打击官员私人滥用刑法,宋真宗也不允许使用酷刑搞刑讯逼供。
咸平之治的措施体现在制度上就是实行官员改制,宋真宗亲自执行了三课法,所有的地方官任期一年都要经历一次考核,经过3次考核方能够上升一级,特别是司法官员也要规定明确的考核升级年限,而且宋代官员还有试用期,试用期内,如果犯一丁点儿错误也不能够转正。
宋真宗在这个时期还对科举考试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宋朝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允许在职官员参加科举考试的,但是宋真宗同时规定如果有犯罪贪污的前科,就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这个规定是终身的,也就是说如果人一旦犯了一点小错,这辈子就和仕途无缘了,由于这些举措宋真宗在位时期宋朝经历了一个比较繁荣的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