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著名冤案 岳飞竟然不是最冤(2)


  范蠡的非凡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成功,它的更高人之处在于他成功之后所说的一段话。越国灭了吴国,范蠡随即离开了越国,并给文种写了一封信说:“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执迷不悟的文种不肯离开越国。越王赐文种一剑,说:“你教我灭吴七种方法,我用了其中三种就灭了吴国,你那里还有四种,把他带到先王那里去吧。”文种只好自杀。

  第三案,名为“车裂案”

  中国历史上曾有过许多次“变法革新”,最成功的要数“商鞅变法”。“戊戍变法”是失败了,他使我们中国失去了一次最好的富国强兵的历史机遇。究其失败的原因,是保守派的势力过于强大。

  在这个保守的国度,要变更祖宗之法,谈何容易。但商鞅却成功了。商鞅成功,因为它不仅有超人的胆略,还有超人的政治智慧。

  一开始,他就作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悬赏五金,募一人将一根木头从国都南门搬到北门,“民怪之,莫敢徙”。于是将赏金提高到五十金,有人做到了,立刻兑付了赏金。“民怪之”,是因为政府缺乏公信力。

  


  商鞅用这样一个小故事确立了他“言必信,行必果”的形象。于是推行新政。在各种政令中有一条颇有意思,“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就是说不准吃“大锅饭”。这一条出自于对人的本性的认识。可惜的是我们今天一些地方仍在吃大锅饭,难道我们今天的智慧比不上两千年前的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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