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娼妓为何上大受欢迎并非仅因为美貌时尚

  日前报纸报道台湾公娼馆生意萧条的程度,已经到了日落西山的地步,只差没歇业走进历史了。过去,“性工作者”也曾抗议游行。

  


  要争取工作权,要求政府不要禁公娼。看着照片中破落的娼馆,徐娘半老的娼妓……忽然觉得,她们当初抗议时一定没有想过:比政令更严酷的其实是市场。

  翻开《金瓶梅》,妓女似乎是无所不在的。西门庆和朋友喝酒玩乐在妓院、过生日在妓院、谈生意也在妓院。喜庆时妓女也被请到家里来弹唱助兴。

  


  事实上,明朝中叶,经过明初的休养生息之后,民间开始变得富裕,而妓女的增加,也就是其中的一个相随而生的现象。谢肇在《五杂俎》里,曾描写:

  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而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

  


  不但如此,嘉靖到崇桢年间,甚至有人举办各种“莲台仙会”之类的妓女选美大会,品评名妓,订定“花榜”,分列次第:女状元、榜眼、探花……热闹的情况一点也不逊于今日的选美或选秀。

  同样是“性工作者”,明代的妓女为什么如此受到欢迎?在《金瓶梅》第五十八回写到西门庆过生日,叫来了妓院新秀“郑爱月”,众妻妾们好奇地对她的评头论足时,透露了一些有趣的讯息,我们且看:

  


  潘金莲且揭起他裙子,撮弄他(郑爱月)的脚看,说道:“你们这里边(妓院)的样子,只是恁直尖了,不像俺外边的样子翘。俺外边尖底停匀(比例合适),你里边的后跟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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