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祖刘邦建汉之初,中央机构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和异姓子弟为王,建立诸侯国。诸侯国后来逐渐成为割据一方的地方势力。
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减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区,导致了以“清君侧”为借口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的弊病,到了汉武帝时期又实行推恩令,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郡国并行制的作用汉初政权推行郡国并行制,扩大地方王国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对地方事务不多加干涉,也是当时“无为而治”的表现形式。其时的郡国并行制,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较大作用。
一、增强了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这时诸侯王国封域大多以历史、地理诸因素形成的地域为界,每一王国成为各具特点的经济区域,故为当地政府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特别是诸侯王在国内有治民和财政自主权,大大加强了各国政权发展本地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史记·吴王濞列传》说:会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其民。就是说,汉初王国、侯国的诸侯、列侯都对本国的老百姓采取优抚政策。其目的就是为了招致天下亡命,安置流亡人户,使人民积极从事生产,以发展王国经济。吴王刘濞居国以铜盐故,百姓无赋。卒贱更,辄与平贾。岁时存问茂材,赏赐闾里。佗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弗予。
如此者四十余年.太史公亦云:吴王能薄赋敛,使其众,以擅山海利.吴王濞就这样通过种种优待国民的办法,调动人民的劳动积极性,因而促进了吴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载淮南厉王长,收聚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与居,为治家室,赐与财物爵禄田宅.说明淮南王为争夺更多的劳动人手,不惜对流民甚至逃犯皆赐予优厚待遇。而胶西于王端因故令吏毋得收租赋①,从而使老百姓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再生产,亦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又据《汉书·淮南王传》:淮南王安……亦欲以行阴德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
刘安及其门客所著《淮南子》一书,其中就有当时关于农业气象和生产经验方面的论述,认为为治之本,在于安民,告诫统治阶级必须节欲、省事,使民足用,勿夺(农)时等等,提出顺应自然、遵循客观规律的发展经济方针。这些都可说明西汉前期诸侯王在恢复发展本地经济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当时人口流散、百业待举的情况下,各国之间甚至中央政府和诸侯王国之间展开了一场争夺生产劳动力的竞争。
其时中央所属郡县的成年男子,要到边地或京师屯戍,而王国所属之人,只在本王国范围内服役,有的诸侯王还给服役者以工钱,卒践更,则予平贾.因此,中央郡县就有许多人户逃亡到诸侯王国去。《汉书·贾谊传》载贾谊上疏曰:今淮南地远者数千里,越两诸侯,而县(悬)属于汉。其吏民徭役往来长安者,自悉而补,中道衣敝,钱用诸费称此,其若属汉,而欲得王至甚,逋逃而归诸侯者已不少矣。其势不可久。当时贾谊就觉察到诸侯王国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已构成对中央政府的威胁。此外,那些分散在郡县的侯国也尽可能地利用自己有限的职权,招徕流亡,增殖户口,奖励开荒,以图增加地税收入。这样,许多侯国的户口迅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