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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变法和科举考试的异同
- 禅让制是习制分封制分别是哪一朝代以及相关知识点
- 科举制度来历
- 隋唐前选官授爵制度
这俩风马牛不相及,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秦国富国强兵的改革,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多个方面,最终使秦国有了灭六国的实力。
而科举制是隋朝开始的选官制度,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举人才为官,是平民老百姓也有了做官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古代较为公平的选官制度。
二者综合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不同和三个方面的相同。
首先说三个不同点:
前者是制度整体深刻的变革,后者只是皇权制度下的一个小变革。
商鞅变法是在战国时期,商鞅建议下,秦孝公强力推行的一次制度大变革,其基本铲除了旧贵族的势力,提升了了秦国的综合国力。
而科举制是隋炀帝为了解决门阀制度一手遮天的局面,也是为了加强皇权,一手开创出来的制度,不过这是一个皇权制度下的小变革。
第二个不同是前者是让社会上大量出现了新的阶级,而后者没有。
商鞅变法是对制度的深刻变革,在强力推行下,此后秦国大量出现了新的阶级,即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而科举制并没有促使新的阶级产生。
第三个不同是前者是壮大了综合国力,后者只是壮大了政治舞台上的庶族的力量。
商鞅变法,在各个方面壮大了国力,经济,政治,军事,农业等,科举制只是壮大了庶族在政治舞台上的力量,促成为了一支可以跟门阀贵族扳手腕的力量。
再说相同点:
第一,二者都影响深远。
商鞅变法,顺应社会潮流的发展,促成了秦帝国的统一;而科举制则有力地维护了地主阶级的统治。
第二,二者都是制度上的变革。
商鞅变法改变了秦国逐渐落后的制度,顺应时代的发展,科举制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政治制度,让社会上的各个阶级可以通过考试进行转换,在某个角度上促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
第三,二者都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商鞅变法,对于生产,犯罪,械斗,军功等有着明确的责任规范和条文规定,整个社会风气焕然一新。
科举制让更多的人期盼自己可以“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读书学习当中,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大大减少了。
以上就是商鞅变法与科举制三个不同点和三个相同点。
禅让制是习制分封制分别是哪一朝代以及相关知识点禅让制是部落联盟时期的一种制度。禅让制是分封制的前一阶段,是部落联盟制度的政治制度。而分封制则是西周时期实行的一种分封诸侯的制度。
唐尧是帝喾以后的著名部落联盟首领。他把自己的首领位置传给了舜。尧舜时期开始实行禅让制度。舜将自己的位置禅让给了禹。
禅让制的传说反映了原始社会氏族成员平等首领,由部落大会选举的制度禅让制的基本原则,就是选贤举能。
奴隶制是在秦朝以前,奴隶制的核心就是以奴隶为商品,生产力以奴隶数量为衡量。
世袭制是在大禹将王位传给启之后。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血缘关系为准则,把王位(或像日本那样,世袭职业)代代相传给同一血缘的人。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就是以嫡亲为先,长幼为辅的选择原则。
禅让制是在上古时期。统治者把首领之位让给别人。尧是黄帝以后比较著名部落联盟首领,尧去世后,尧把部落联盟首领位置让于舜,推舜为帝。这种让位,历史上称为“禅让”。唐尧传位给虞舜,同时传了允执厥中四个字;虞舜传位给大禹,同时传了尧舜十六字心传(简称中华心法),成为五千年治国的国家哲学。
分封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分封制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根据史记记载,黄帝时代,“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五帝三代时期不断发展,到周朝时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达到顶峰。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即从尧、舜经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奴隶制度。
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前朝遗民分封领地和相当的治权,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紧密结合,在家庭范围内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内为分封制
科举制度来历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制度,起源于隋朝,完善于唐朝,并被后来的朝代沿用。科举制度的诞生背景与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有关,当时官员的选拔主要由门阀贵族掌控,导致了社会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隋朝统一全国后,将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科举制度的特点是开科取士、自由报考,以成绩优劣来决定取舍人才。
通过科举考试,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同时,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科举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秦朝时期,当时的皇帝为了选拔人才,将全国分为36个郡,每郡出一个“刺史”,负责管理地方事务。在当时这种制度下,每个郡县都设有专门的官员负责地方事务,他们称之为“令史”。到了东汉末年,曹操掌握了朝政大权后,为了选拔人才,他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开始选举人才。后来“九品中正制”被沿用到西晋时期的时候被废除。在隋唐时期的时候又开始恢复“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度在我国实行了一千多年,它通过考试的形式选拔人才,推动了封建社会的发展。由于科举制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限制性,因此它对封建统治阶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也具有一些消极影响,如权力过度集中、考试内容僵化、考场作弊等。在对科举制进行改革的同时,也要吸取它的消极影响。
隋唐前选官授爵制度1、夏、商、周时代:“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
2、秦国: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3、两汉: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有察举制和征辟制。
4、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中正官的设置,既保留了汉代乡闾评议的传统,又改变了汉末名士请议左右乡议和地方大族操纵选举的局面,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