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仪-台湾光复初期的贪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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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台湾光复初期的贪污问题


台湾光复初期的贪污问题
谈到二二八事件,人们总会提及官逼民反,是国民党的腐败统治导致台湾人民反抗,并且举出大陆籍公务员贪污受贿的事例。因各派政治力量从来都是用二二八事件为现实政治服务,无暇顾及事实。为此,笔者草成这篇短文,试图还原二二八事件的一点真像。 一、大陆籍公务员行政效能低下
《开罗宣言》发表后,1944年4月,蒋介石成立台湾资源调查委员会,作为研究收复台湾的职能机构,任命日本通、台湾通陈仪为主任委员。台调会的主要职能是编译台湾资料、培训人才、拟订接管计划。 日本在台湾推行歧视教育,台籍青年的出路是学医,或读师范学校,台湾总督府的高级官员为日本人垄断。台胞操日语或闽南话,不懂国语,从事低级职业,一旦40万日本侨民、20万日军撤退,台调会准备的接管人员不过1000余人,谈何填补这个巨大的权力真空? 中国仍处于农业社会阶段,缺乏现代化的人才。陈仪受日本教育多年,习惯于行政命令,集权统治,对民国社会的乱象有着痛入骨髓的感受,亦试图改变之。仅靠他个人的力量只能是挡车的堂诘诃德。大陆的日本通到处都是,台湾问题的专才却很少,国民政府无力培训几万名优异人才赴台。一旦接管台湾,必然出现权力真空。陈仪洞悉台湾接收与重建的实质,却不能解决这个关系台湾兴亡的根本问题。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接收台湾需要大量人员。陈仪有自己的班底,仍感抓襟见肘,单靠几个处长、120名训练班学员及台湾警察干部训练部培养的932名学员根本不够。
日本在台湾推行殖民统治,战前剥削农村经济,繁荣都市,使社会经济畸形发展。战时大量榨取农村经济,充作战争资本。投降时,地方残破,生产脱节,经济崩溃,通货膨胀,人民穷困。庆祝光复的火焰逐渐熄灭,冷酷的现实暴露了残缺的一面。
陈仪治台,起用了沈仲九等主闽时期的班底,台干班培养的中下级干部,及台调会的几个半山,乃一时之选,却无法保证中下层公务员廉洁高效。接收人员对台湾环境陌生,各种管理、程序及手续沿用大陆那套,适用与否,未加深究,不了解日人的成规,无法革新汰旧,行政效率低下。一些人乱占乱收,化公为私。行之于大陆,人民习以为常。受了日本50年统治的台胞,上下习于法制,怨不如昔。
1946年1月,闽台监察使杨亮功抵台,访晤党政当局,视察各机关及台湾大学,发现民众对地方政府不满,原因有:“(1)米粮统制配给致酿成米荒,现已取消配给办法;(2)贸易统制剥夺民营事业;(3)台省人民能力较低,被任为政府高级公务员者甚少。其外,如台币每元折合法币三十元,驻军暨中央驻省机关咸感困难,接收工厂大半陷于停顿,失业人数增加,影响地方治安,目前海上交通未恢复,对外贸易悉多隔绝,陈长官虽极勤廉,然以人才缺乏,对各项事业不免有难乎力主感。” [1]还有“物价高涨,盗案迭起,军纪欠佳,抢劫走私,办不胜办,影响民心,致为可虑。”[2] 他致电监察院于右任院长,反映台湾民情。
美国驻台记者牛顿(William Newton)目睹台湾乱象,对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痛加抨击:“(一)台湾之中国行政当局充满腐败散漫气象,毫无从政之能力。(二)重庆政府委派前往台湾之大小官员均竭尽其吸收贪图能力,现台湾全岛之血液几一滴无余。例如米食价格竟较战时高至十倍,其原因不外官方以二元之值向耕农强迫征购,而后以十八元之价售出。煤炭以二百元强迫购买,而以一千元售出,糖类及其他亦然。(三)劫掠恫吓没收及其他不顾人民权利之事件层出不穷,例如抢劫行人手表宝饰之行为。(四)岛上时常发现打倒主席(按台湾主席)之口号及标语。(五)台民台记者称美国对待日本较台湾为仁慈,何以对日本仅使用原子弹,对台湾竟使用华军也。” [3]
闽台通讯社编的《台湾政治现状报告书》,称接收5个月,台湾十分混乱,“三民主义”变成了“三眼主义”,甚至有人在旧总督府大门前挂起一幅大漫画,后面有一只丧家之犬垂头丧气出去,前面有一只无能愚蠢之猪摇摇摆摆进来,以讽刺政府的无能。台湾又有“五天五地”的流行语:“日本投降前因为盟军的轰炸,所以‘惊天动地’;日本投降后听到台湾的光复,所以‘欢天喜地’;接收人员到台湾以后原性不改,所以‘花天酒地’;重用日官轻视台胞政治混乱,所以‘黑天暗地’;工厂关门交通阻塞物价飞涨,所以‘呼天唤地’。”[4]这些感性的描述,从一个侧面勾勒出台湾的乱象。台湾复兴困难是日本发动侵略战争带来的,即使大陆不派一人赴台,战后台湾的接收与重建也是异常困难,把责任推给来自大陆的军公教人员,完全是颠倒是非。
台湾人厌恶日本人的歧视待遇,骂日本人为“狗仔”,战后,他们发现所欢迎的一些内地人,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称来自大陆的外省人为“猪仔”。“狗去猪来”表达了他们内心的失望与不满。比较起来,“狗”变得可爱起来,一些台湾人开始怀念起日本人。 二、清查贪污
一些大陆主管层层汲引私人,乘机舞弊,为台胞所不满,这笔账记到陈仪头上。高雄市长连谋是陈仪所赏识的,因官声不好,立即予以免职。台训班两个学员因接管时有不法行为,先后被送交法院。警宪特横行不法,激起台湾人的反感。夏涛声在福建时期是陈仪的随从秘书,担任长官公署宣传委员会主委后,呼朋引类,企图垄断舆论,与各处未能协调一致,尤以配给纸张时任意限制,为台胞痛恨。 风闻民间的指责,1946年6月,陈仪劝诫公务员:“现在还不时听到人民骂官吏贪污,我们是否尚有贪污存在?是一二坏人的劣迹,还是普遍存在的恶行?最近听说有些机关职员购办物品取回扣,这种取回扣的贪污行为,是种可怕的传染病,希望各单位主管彻底查一查,是否僚属有这种弊病,如果还有,则人民骂我们贪污,我们怎能辩护?我对政治唯一的希望是肃清贪污,无论机关、工厂、学校、公营事业机关等,都不容有贪污份子存在,这是修明政治的唯一条件。”[5]
台北市警察局司法科长李乾麟吞没脏款,及第二分局局长王欣鑫非法勒罚人民,经台北市警察局长陈松坚数日来亲自查究,予撤职查办,送法院审理。[6]
行政长官公署的专卖局、贸易局为肥缺,也是贪污腐败的温床。7月16日,台北《民报》打出“渎职贪污不知耻,专卖局百鬼横行”的大标题。[7]专卖局职员的渎职贪污经《民报》揭发后,引起各界人士关注。因专卖局黑幕重重,受害人敢怒不敢言,任其敲榨。一般民众阅报后,纷纷聚首讨论回收各人损失办法,陆续访问《民报》社,谈其遭到勒索情形,提出证据,转请当局究办。[8]
国民党台湾省党部关心民瘼。7月21日,在省党部举行的国父纪念周上,主委李翼中报告台湾省政治现状,分析官民隔阂的症结,勉励同志,应协助政府肃清贪污,共同建设新台湾。[9]
8月初,闽台区接收处理工作清查团刘文岛团长抵台,表示听取报告,无论何人均可密告,密告人姓名守秘密。[10]8月15日,李翼中发表谈话,呼吁省民协助清查团,踊跃密告检举贪官污吏:“余极盼众台湾同志同胞,共秉除恶务尽之义,竭各人之所知,摒绝一切感情作用,切实搜集证据,向该团密告或检举或将被贪官污吏隐匿盗卖之敌伪产物,其隐匿盗卖之数量人名地点时间具体向该团密告。”[11]
清查团赴各地视察,经新竹、台中、日月潭、嘉义、新营、台南、高雄、左营等地,视察大小工厂十余处,召开各界民众座谈会,听取意见。8月25日,清查团抵高雄,次日与高雄市参议员等举行座谈会,刘文岛说:“本人在台北时,林茂生先生对本人讲了这样谈话,台湾譬如……祖国的小姐,被日本掠了五十余年,胜利后,由祖国来一班兄弟,到台湾寻出被他人掠去的妹妹,是当然之事也,但是这班兄弟,不能寻出了自己小妹妹,反而争夺宝岛之金银财宝,夺去后不顾自己小妹。本人想,这种人,不是夺了宝岛的金银财宝,不如夺了自己妹妹的金银财宝,这回父亲的蒋主席,命令我们到台湾,慰安受五十余年痛苦的妹妹,或是搜出夺去妹妹金银财宝的可恶兄弟,加以处置,希望大家不要客气,积极协力所提问题。(一)要提纲挈领。(二)要指出具体事实。(三)理由可不必说。”[12] 前高雄市长连谋与前台澎海军要塞司令李世甲胡作非为,刘文岛表示接到控告件数,大多就是连谋与李世甲。[13]
8月6日至9月12日,清查团共收文384件,其中舞弊案64件,对专卖局长任维钧、贸易局长于百溪,请长官予以行政处分,移交法院处理。[14]陈仪对贪污受贿案绝不手软,立即复函刘文岛,关于台湾省两局案件,接受该团的建议。刘文岛对陈仪办事公正,表示敬意。[15]长官公署停止任维钧、于百溪的职务,派工矿处主任秘书陈鹤声代理专卖局长,于瑞熹代理贸易局长,两局舞弊案送至高等法院检察处,18日转送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16]
据《民报》披露,贸易局专员张钊、马凤岐、伊允稷、方瑞瑶等贪污案,舞弊总额达台币8000万元。专卖局舞弊案总额约3000万元。[17]9月17日,贸易局专员张钊、马凤岐、伊允稷、方瑞瑶等贪污案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18]
监察委员刘文岛属国民党CC系,他赴台查缉贪污案,外传为打击政学系。返回南京,10月13日,刘文岛接受《中央日报》的采访:“因为台湾这个地方不比其它的收复区,它是一个沦陷了已经五十一年而被敌人苦心积虑不惜以全付精力建设成一个规模毕具的地方,所以为了政府的威信以及使地方官员充分发挥才能,我们不能不把那些贪污份子予以肃清。如果有贪污,我们就必须依法严办,而且要赶紧严办。陈长官对此不但完全同意,而且根据了我们的提议,特地指派了他的会计长和专员与我们共同彻查。现在外面对于台湾就有这样一个不清楚的认识,以为我们清查团在台湾清查出的贪污案件,完全是与陈长官为难,这真是彻底的错误。……陈长官并未贪污呵!”刘文岛举出了二个清查贪污的例子,一个是专卖局长任维钧盐专卖的帐目不清,前后相差达3万至5万吨,接收后的日本公卖鸦片也少了84公斤。第二是贸易局长于百溪拿不出各种接收原始清册。[19]
三、被夸大的贪污
台湾的报刊杂志经常揭露大陆籍官僚的丑恶行径,报载的重大贪污案件有:省专卖局长任维钧贪污500万元台币案;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任台湾省纸业印刷公司总经理时,把几部大机器(当时值千万元台币)廉值标卖,暗中自己以40万元台币买下来;轰动全国的台北县长陆桂祥贪污5亿元台币案,等等。[20]这些指控,有的确有其事,有的捕风捉影,有的夸大失实。于百溪、任维钧贪污案查无实据,不了了之。台北县长陆桂祥贪污案完全是人身攻击。 1946年8月27日,上海一家小报《前线日报》在第五版载台湾通讯“台北县长陆桂祥贪污竟达四万万”:“渠到任不久,即盗卖台北县政府之配给布达二万七千万元,尽入私囊。侵吞日籍教职员二三两个月薪津七千八百万元左右;克扣台北县五千教职员三个月薪津九千万元,走私经商牟利。”[21]其它报纸转载。这个缺乏常识的消息很快传到台湾岛内,台湾几家报纸亦转载,打上一个?号,将信将疑。 9月10日,在台北县政府会议室举行记者会,陆桂祥回答记者的提问:“本府会计账目簿册齐全,随时由省会计处派员检查,又本府公库制度,早经成立,任何人不能动用款项,非法收支也。”此次上海《联合晚报》等刊登的记事,系原基隆区署长裘某所为,他曾有舞弊70万元,由县长揭发。陆桂祥解释:“探悉裘区长有舞弊后,即派人调查,其后判明舞弊七十万元,从调查结果报告长官公署,省公署,对于裘区长先撤办,等候查办。”[22] 12月,台北县政府发生一次火灾。后来,个别政治人物便称此举是陆桂祥要销毁罪证,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遗憾的是,至今“陆桂祥贪污台币5亿”仍载在一些权威的着作中,来证明大陆籍公务员贪污之大。 在台湾接收与重建过程中,公务员贪污腐化不在少数。杨亮功、何汉文在二二八事件发生后分析:“日人统治台湾时,其公务员之操守能力及军队之纪律,均为台人所称道。光复以后,我国最初开入台湾之国军,其服装配备、精神体魄已予台胞以一不如日军之印象,而在一年中,我各地驻军间有少数军纪欠佳士兵欺台百姓之不良事情发生。在政治方面之公务人员,其出入餐馆等应酬娱乐,台胞视之,已为过去日本公务员不应有之怪事。至贪污渎职,更为旧日所不容之现象。而我来台工作人员,亦不幸有少数害群之马,或行为不检、能力薄弱或贪污渎职,尤以经建及公营事业更不乏藉权渔利之不良现象,予台胞以深切之反感。致渐以往日日人指中国官吏无一不贪污、无一不饭桶之蜚语为正确,循至对于政府官吏有‘中山袋’、‘阿山’等等轻视称呼。”[23] 四、舆论宣传
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对新闻报导严格控制,严禁报刊攻击政府施政。光复后,各地报纸杂志纷纷出版。政府对报业采取“创刊不须许可,言论不受检查”的制度,报纸的言论内容完全自由,不受干涉和约束。
《新生报》属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报纸,社长李万居为青年党。台中《和平日报》为军方所办。台南有《中华日报》。台北的《大明报》为林子畏创办,是民主同盟的喉舌,陈旺成的《民报》,林宗贤的《中外日报》带有地方主义色彩。《台湾评论》为宪政协进会主办,发行人林忠,编辑李纯青,在上海编印。《人民导报》初为宋斐如所办,报导不利于处长范寿康的宣传,为陈仪不满。《人民导报》改组,归王添灯主办。他还办《自由报》。
陈仪在经济上采取统制政策,在政治上较为放松,在舆论上采取放任主义。一年以来,行政当局未能注意应付环境,各方面开罪过多,失政之处亦不少,全台十余家报纸时常批评政府,甚至不依事实任意谩骂。《民报》、《大明报》的火力较猛。带有左翼色彩的《和平日报》、《人民导报》持论较客观。
陈仪主张开放言论,让民众自行取舍,未加管理。至1946年11月,台湾的报纸杂志,正式登记达36家。报纸杂志最能吸引读者兴趣,一定是最会攻击政府的,《新生报》因带有机关报色彩,销量由18万份降至4万余份。台胞初级教育甚为普遍,能阅报者占绝大多数,此等攻击政府的舆论为其从未所见,初则引为怪事,继则信为正确,渐启轻视政府、不信任政府的心理。
“对于本省报纸的观感如何?”陈仪表示:“责备漫骂也可以,但要有建设性,现在我国需要心理建设,不应该使人民怀疑悲观,攻击贪污是对的,但不要使好官灰心,假是美国人如我国人穷,他们的贪污还要来得多。抨击工厂停顿也可以,但也要到出烟的工厂去看看。又现在农村的经济很坏,连衣服都破料不堪,请诸位到农村去看看。政府将努力设法提高农民的收入,又不久将对学生们发放衣服。”[24]
在台湾总督府高压政治下,台湾一切一元化,民众的思想行动受到严厉控制。光复后,内地各派政治力量进入台湾,甲说拥护政府,乙说反对某党,立场不同,但有一个共同攻击目标,无论参议会、党团,一致骂公务员贪污,骂机关腐败,骂政府无能。就算长官公署全是贪官污吏,不过是内地人中的一部分,一般老百姓只要有工做,有饭吃,除非你直接向他敲诈勒索,他不会感到贪官污吏带给他的痛苦。外省人中确有行为不检点者,但台湾百姓觉得外省人全是贪官污吏。
至1947年初,到台湾参加接收与重建的大陆籍工作人员近2万人。他们之中虽有一部分人违法乱纪,但大部分人是真心实意为台胞服务的。台胞将一部分大陆籍官僚的不法行为无意中夸大,以偏概全,视外省人占了他们的位置、抢了他们的饭碗。被误解的外省同胞十分苦闷,“外省来台的公务人员,决不是为了掘金而来的,大都是抱着服务精神,要想在台湾的重建复兴工作上拿出最大的努力,对于台湾同胞被日本帝国主义者50余年的奴役压迫,有十二万分的同情,愿意帮助台胞解除桎梏,认识祖国,认识世界,恢复他们自由国民的地位。……外省人到台湾来,没有得到舒适的生活,待遇是比国内任何地方都不如,工作则比国内任何地方都紧张,他们是无条件在为台湾卖力,替台胞服务。”[25]
五、二二八血案
1947年2月27日,台湾省专卖局职员在台北市圆环查缉私烟,殴打老妇林江迈,误毙路人陈文溪,激起围观民众的不满,要求杀人偿命。次日,群众示威游行,冲击台北市专卖局、台湾省专卖局,并向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请愿。在请愿过程中,群众与士兵发生扭打,遭到枪击,死伤几人。群众更加愤懑,学生全部停课,各机关、团体台籍员工逃走一空。一年半来积压在台胞胸中的苦闷、委屈、辛酸忍无可忍,终于象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一些群众张贴“打死中国人”等标语,号召殴辱外省人。
群众在全市搜寻外省人,疯狂报复,不分老幼、男女及职业,凡是街上穿中山装、西装及说外省话者,或被殴伤,或被击毙。旅舍、公共汽车及各县市驶来台北火车站上的外省人,受害最烈,死伤甚众。个别愤怒的群众毒打妇女,虐杀孕妇儿童,以泄心头之愤。铁路警察署被捣毁,职员多人重伤。
无助的小公务员及其眷属,来台旅行或经商的外省人成了替罪羔羊。这是久受压抑的人们对于现实不满与失望的一种宣泄。闽南人或会说闽南语的外省人只得说闽南语,冒充台人以求幸免。群众随即改以台语盘问,再用日语质问,令其唱日本国歌“君之代”,能以台语却不会日语回答者必系冒充的台人,被打得更惨,甚至被打死。陈仪估算“台北市俭(28)东(1)两日客籍公教人员初步调查被毒打受伤者866人,立毙命者33人,失踪者7人。”[26]
饱受惊恐的大陆籍同胞痛心地说:“他们说是打的只是‘贪官污吏’,可是,那些不幸被打死伤的女人、小孩子、商人、自由职业者和中下级公教人员,那千百个人难道个个是贪污的?他们拿了你们一根草还是一块泥土?他们里面倒有不少是跟吴凤一样,有抱负、有理想,受着伟大的人类爱的感召,远涉重洋,过着刻苦的生活,任劳任怨,为着参加建设新台湾,为着替民众谋福利,要想把这个久被日本侵略者奴役的土地变成中国自由的国土,可是,也跟吴凤一样,却被牺牲于一向所关切的,所爱护的人们手里。”[27]
陈仪要用司法手段解决二二七缉私事件,未能立即浇灭台胞的怒火。他过于自信,缺乏政治警惕性。为减轻台胞的负担,将2万多军队调回大陆,事件发生,几无可用之兵,没法控制局面。台湾广播电台为民众控制,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失去了舆论导向,任由台籍精英操纵煽动,使台北一隅的事件迅速蔓延至全岛。本不想惊动南京,事件发展早已超出陈仪的预料,只得将所有部属连同家眷等尽可能集中于公署大楼,坐视暴动蔓延扩大而无法收拾。由于军备不足,军械仓库多缺足够警卫兵力,原本无武器的群众获夺武器弹药,形成武装对决之势。
二二八事件根源于战后台湾接收与重建的种种矛盾,主要是经济恢复困难,失业率高,行政效能低下,大陆籍军公教人员与台胞因语言、生活习惯等的不同,发生冲突。大陆籍公务员中确有一部分人贪污受贿,欺压台胞,这是不争的事实,但绝不是全部,却因媒体的宣传,不断强化民众的记忆,使许多台胞以为外省人个个都是贪污犯,进而殴打外省人。陈仪是国民党高层官员中少有的清官,其部属中也有许多清廉之士。与内地相比,台湾的贪污现象不算严重,这是当时大陆记者到台湾长期观察后普遍得出的印象。大陆籍公务员的贪污不是二二八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但部分公务员的贪污行为,却使外省人成为攻击的对象。



[1]《杨亮功致于右任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上册),北京,档案出版社1991年,第47页。
[2]《杨亮功致于右任电》,《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上册),第48页。
[3]《美国记者报导台湾接收之后行政腐败混乱情形》,《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上册),第65页。
[4]《台湾政治现状报告书》,闽台通讯社编《二二八事件—台湾人的噩梦》,约1988年,第2页。
[5]《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第二十九次政务会议纪录》,薛月顺编《台湾省政府档案史料汇编: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时期(三)》,台北,“国史馆”1999年,第516—517页。
[6]台北《民报(晚刊)》1946年7月11日第二版。
[7]台北《民报(晨刊)》1946年7月16日第二版。
[8]台北《民报(晨刊)》1946年7月17日第二版。
[9]台北《民报(晚刊)》1946年7月22日第二版。
[10]台北《民报(晨刊)》1946年8月6日第二版。
[11]《李翼中谈话》,台北《民报(晚刊)》1946年8月15日第二版。
[12]《刘文岛说明其使命》,台北《民报(晚刊)》1946年8月29日第二版。
[13]《高雄市民检举连谋、李世甲》,台北《民报(晚刊)》1946年8月29日第二版。
[14]《清查团招待记者会》,台北《民报(晨刊)》1946年9月13日第二版。
[15]《陈长官函覆刘清查团长》,台北《民报(晨刊)》1946年9月14日第二版。
[16]《专贸两局长停职》,台北《民报(晨刊)》1946年9月18日第二版。
[17]《专卖贸易两局舞弊案》,台北《民报(晨刊)》1946年9月15日第二版。
[18]《省贸易局舞弊案》,台北《民报(晨刊)》1946年9月18日第二版。
[19]《刘文岛谈打“老虎”》,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10月14日第四版。
[20]张琴撰:《台湾真相》,上海《文萃丛刊》第二辑,1947年4月,第26—27 页。张琴为胡允恭笔名,其在长官公署宣传委员会任职,陈仪亲信。《文萃丛刊》实为中共所办。
[21]《台北县长陆桂祥贪污竟达四万万》,上海《前线日报》1946年8月27日第五版。
[22]《陆县长桂祥解答沪报所传贪污案》,台北《民报(晨刊)》1946年9月11日第二版。
[23]《台湾二二八事件调查报告及善后办法建议案》,《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上册),第277—27 8页。
[24]《陈仪答记者问》,台北《民报》1946年11月22日第三版。
[25] 黄旭东撰:《二二八事变思痛录》,沈云龙主编《台湾月刊》第6期,台北1947年4月,第18页。
[26]《陈仪报告二二八事件情形致吴鼎昌等电》,《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下册),第796页。
[27]任山撰:《悼新的吴凤们》,沈云龙主编《台湾月刊》1947年4月,第25页。据传,吴凤为清朝时自来大陆来的理蕃官,长期从事原住民的工作。一次原住民暴动,砍下40多颗人头,每年祭用1颗。在40多年中,吴凤的许多德政有助于原住民,但却无法使原住民放弃这一陋习。在那些人头用完之后,为不使原住民自相残杀,吴凤只好让原住民割下自己花白的头胪,以图感化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