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关于日本割占台湾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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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日本割占台湾的几个问题

日本割占中国台湾及澎湖列岛是近代远东国际关系中影响巨大的事件,牵涉面很广。中日两国是此事件直接当事者,西方列强也插手其中,局面错综复杂。日本割占台湾是其长期既定的方针,而非临时决定。西方列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日本割台的举动持旁观的态度,或坐观其成,或不情愿而最终放弃介入,没有一个是真正同情和支持中国的。中国朝野在割台问题上曾寄希望于外援交涉,但依然不能改变台湾及澎湖列岛被割占之命运。 发生于一百一十年前的日本割占中国台湾,是近代远东国际关系中影响巨大的事件。它涉及的方面很广,不但中、日两国是此事件的直接当事者,而且西方的主要列强也都插手其中,以致形成十分复杂的局面。正由于此,长期以来,论者见仁见智,迄无成说,如何正确解读这段历史,便成为当今研究者所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笔者不揣简陋,拟就以下三个问题略陈管见,以就正于方家。
一、乙未割台是战争后期日本临时决定,还是其既定方针?
日本是从何时起要谋吞中国台湾的?有一种观点认为,日本发动甲午侵华战争的目的不是要“割取台湾,或是战争发动之初日本即已经有割取台湾之野心。日本之能够在战后的和约中割取台湾,其实是在战争开始后,由于战场上的战事发展,才逐渐发展成形的”。其理由有三:(一)“在战争开始之际,日本可以说是战战兢兢地在打一场不能掉以轻心的、毫无胜利把握的战争,根本没有信心也没有余裕去想象战争将如何善后。”(二)日本虽于1894年10月开始检讨包括“割地”在内的讲和条件,但“战场既成事实完全不足以使割取台湾成为讲和条件。因为战事并未扩大到台湾来,遑论在台湾已得到胜利的既成事实”。(三)只有“在1895年3月下旬(日军)登陆澎湖,使台湾地区实际上成为日本占有优势的战区后,日军才在‘自然’的状态下于讲和谈判中提出割取台湾的要求”①。此说颇难令人信服。因其仅着眼于对日本割台过程表象的描述,从而掩盖了问题的实质所在,也就使人们完全无法看到日本蓄谋已久侵吞台湾的野心了。
战争开始之际日本未提出割台方案,并不能证明当时日本没有侵吞台湾的野心和图谋。1894年 12月间,日本舆论广泛讨论中国割地的问题时,其建议之一就是“将台湾永久割让给日本”。英国驻日公使楚恩迟(P. de poer Trench)认为:“日方将坚持这一点,这似乎无可怀疑。”②此时割台已成为日本朝野的共识。当时,有一位在台湾的英国商人朗佛德(Long ford)对此有所分析:
日本觊觎台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地理上看,台湾是日本以琉球群岛为终点的岛链上继续延伸的一部分,健全这条岛链对组成日本帝国十分必要。从感情上说,370多年前,日本已试图在台湾岛上培植一块殖民地。……从经济上说,台湾岛对日本将来的潜在价值几乎是不可估量的。再就战略而言,日本不用多少年就能够在岛上建成军事基地。万一将来中国恢复了足够的国力,并试图为目前遭受屈辱而对日本进行报复时,该基地不仅对包括汕头、厦门、福州等重要而富裕的城市在内的整个中国南海岸构成真正的威胁,而且将使经过台湾海峡的中国南北口岸之间的海岸贸易线可能随时被切断。这样,日本南有不亚于旅顺的海军基地的台湾岛,北有派驻精兵把守的辽东半岛,就再也不用担心中国东山再起。无论其未来的命运如何,日本都可以高枕无忧了。③这位“日本通”的分析既全面又鞭辟入里,说明日本之割取台湾,并非是战争后期出自其当政者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有着长久的思想渊源的。
早在幕府末期,海外扩张论就在日本盛极一时。当时,曾经提出了多种入侵中国的方案。如吉田松阴的“北割满洲南取台湾”④主张就颇具代表性。 1868年,明治天皇睦仁登基伊始,便发布“宸翰”,宣称:“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⑤。实际上是表明要以海外扩张为基本国策。此后,在日本明治政府内部,征台之声不绝于耳。1870年,佐田白茅提出着名的“建白书”,在大讲“征韩”之必要性的同时,指出“征韩”的重要意义在于:“不惟一举屠朝鲜,大练我兵制,又大辉皇威于海外”,“台湾可唾手而得矣”⑥。此建议颇为当局所重视。1872年初,又有陆军少将桐野利秋等建议政府“征伐台湾”,时任外务卿的副岛种臣告以暂待时机,必“取得此地以为我有,永镇皇国之南门”。是年秋,副岛向支持日本侵华的美国驻日公使德朗(C. E. Delong)透露,“台湾也是我国的渴望之地”⑦,便和盘托出了日本欲吞台湾的图谋。
果然,到了1873年,日本期待的“征台”时机终于来到。是年3月,副岛种臣访华,名为换约,实为谋划侵台。随副岛来华的郑永邦称:“惟因筹划征伐 (台湾)生蕃而有此行。”⑧外务省的大原重实在一份内部报告亦谓:“卿(副岛)之意图,认为此番机会乃日本张威于亚细亚之良机。其原因乃台湾可谓亚细亚咽喉之地,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欧洲垂涎于此岛之国家不少。若我不能得此地而为彼所得,其利害之分,自不待言。故实施此举。”⑨皆可证明“征台”在此时已成为明治政府的决策。翌年,日本正式组成3600余人的所谓“台湾生蕃探险队”入侵台湾,终将侵吞台湾的野心付诸行动了。
还应该看到,日本之侵吞台湾,并非只有一种整体割取的鲸吞方式,也还有另一种易被忽视的部分掠取或窃取的蚕食方式。起初,日本对台湾就是采取的后一种侵吞方式。1874年2月,日本政府制定了一份《台湾蕃地征伐要略》,其第一条便开宗明义地提出:“台湾土蕃部落,为清国政府政权所不及之地”,“故视之为无主之地”⑩。这里面暗含着什么意思呢?李鸿章的解读是,其意“为日本永踞台蕃境地张本”(11)。他的理解是对的。当时,日本《每日先驱报》于4月17日报道“征台”事,即指出:“日本的目的,欲在台湾岛东部开辟居留地,永久占领。”(12)这并非捕风捉影的无稽之谈。确实,在日本政府内部,居于主流的意见是:“希望迅速着手处理台湾并把台湾蕃地变成日本的领土。”(13)当时,日本先期所派往潜入台湾的间谍桦山资纪等人,即曾计划趁日军尚未在南部登陆前,伺机掠取东海岸 莱平原“生蕃”之地,以作为从事开垦事业的“属地”。但为当地原住民所识破,不得不逃离险地(14)。这次日本发兵攻台以“永踞台蕃境地”的计划没有成功,最后讹诈了50万两白银而退兵。
日本之窃取钓鱼岛列屿,是其蚕食台湾的又一例证。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的钓鱼岛,是中国最早发现和命名的。最迟到15世纪初叶,钓鱼岛便正式地划入中国版图,并成为舟师经常巡逻的海上防区。(15)据考察,从18世纪初期到19世纪70年代,日本史地学家和军方所绘制的多种琉球地图,都不认为钓鱼岛属于琉球,而属于中国,也很能说明其主权归属问题。(16)但日本吞并琉球后,即开始谋吞钓鱼岛了。 1885年,时任内务卿的山县有朋主张将钓鱼岛纳入日本版图,并商诸内务卿井上馨采取何种办法。不料事机泄露,上海报纸刊出“警信”:“近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钓鱼岛)上,大有占踞之势。”(17)为避免引起中日冲突,井上在复信中提出了一个伺机窃取的方案:
窃以为目下可暂使其实地勘察,细报港湾之形状及有无开发之地、物产之望,建立国标、开发诸事可留待他日。……此次勘察之事,不宜见诸官报及报端为上,万望以之为念。(18)从此时起,日本政府便确定了伺机窃取钓鱼岛的方针。
1894年,日本发动了大规模的甲午侵华战争,它给它提供了侵吞台湾的大好机会。是年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考虑到“今昔情况已殊”(19),拟将钓鱼岛“建立国标”案交付阁议。他先征询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的意见,陆奥于1895年1月11日答复说:“本省对此别无异议,应依贵省主见从事。”(20) 14日,内阁举行会议,便通过了内务省的提案。
由此可知,所谓日本发动甲午战争之初,乃至 1894年10月日本政府“开始检讨包括‘割地’在内的讲和条件”时,仍然没有“割取台湾的野心”,而直到1895年3月下旬日军登陆澎湖,“使台湾地区实际上成为日本占有优势的战区后,日本才在‘自然’的状态下于讲和谈判中提出割取台湾的要求”的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难道1874年日军出兵台湾并企图掠取“蕃地”踞之以为“属地”,1885年日本内阁通过对台湾附属岛屿之钓鱼岛采取窃取的方针,不都表明日本有谋吞台湾的野心吗?历史事实充分说明:日本明治政府至迟从1874年起就表现出其谋吞台湾的野心,并不是到马关议和期间才突然想起要割取台湾了。连当时日本宣扬“日本主义”的月刊《太阳》都供称:“自明治七年(1874年)以来,我对其垂涎达二十年,今始完全领有台湾,实大胜后所获物中之最有价值者。”(21)可见,日本之乙未割台,乃是贯彻明治政府既定方针的必然结果。论者置割台前日本侵台的历史于不顾,从而否认日本早有侵吞台湾的野心,显然是没有道理的。
二、列强对日本割台究持何种态度?
从日本挑起甲午战争到最后割台的过程中,西方列强的态度如何?对此,中外学者多有论列,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中,有一种观点颇为流行,认为当时主要列强都较为对中国同情,甚至偏向中国。如称:英国“大体上都同情中国,对日本缺乏好感”(22),“它一直带头帮助中国”(23);俄国则采取“友好地劝告中日双方政策”(24),但“准备在外交上支持中国”(25)。还有论者认为,不但如此,列强还用实际行动支援阻割台湾。如称:德国准备阻日割台,曾“提醒唐景崧向德国求援”;法国则“拟在台湾驻兵,保护台湾”(26)。这就不能不令人产生这样的疑问:既然西方主要列强都同情、甚至用实际行动帮助中国,为什么仍然未能阻止日本割台?显而易见,问题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先看俄国。俄国是“准备在外交上支持中国”吗?答案只能是否定的。笔者曾撰文指出,俄国声称它对中日冲突的“基本政策是要维持远东现状”,但这“主要是针对日本和其他国家说的,而对它自己来说,则准备反其道而行之,处心积虑地要改变远东现状,或者是在朝鲜占领重要岛屿和港口,或者是把国境线南移,将中国东北的一部分划归俄国版图”(27)。所以,在俄国所谓“维持远东现状”的漂亮言辞后面,是隐藏着巨大的领土野心的。日本借朝鲜问题挑起中日纠纷后,李鸿章曾通过俄国驻华公使喀西尼(Aruthur P. Cassini)请求俄国政府进行调停,俄国外交大臣吉尔斯(N. K. de Giers)则答复说:“正如李鸿章所明知的,赞同维持现状就是等于偏袒中国。……而且由于我方非正式的调解,我们可能一反我们的本意,很容易站在中国和狡猾的直隶总督的一边,而与日本公开为敌。”并明示喀西尼:“我们与皇帝陛下的指示一致,必须认清在朝鲜可能加于我们身上的任务是在于事件来日的发展,却不在于中国或日本对俄国的友善程度。”(28)这就很清楚,沙皇俄国所最关心的不是维护与邻国的友谊,而是将来中日战争结束后如何伺机攫取果实。
当然,对于日本要求中国“割地”的问题,俄国是有所不满的,甚至表示了反对的态度。俄国新任外交大臣罗拔诺夫(Aleksei B. Lobanov-Rostovsky)宣称:“俄国反对日本拟议中的领土获得,当然会尽力加以阻止。……可以预见,一旦日本在大陆得到一块立足地,它便会得寸进尺,直至形成与俄国接壤之势。这自然是俄国所不愿看到的。”(29)俄国反对日本占领辽东半岛是真的,但这决不是为了帮助中国,而是为了满足一己之私。因为在俄国看来,“日本之占领南满,直接威胁俄国,因为此一地区会成为日本进攻俄国阿穆尔边区的基地。占领南满以后,日人将逼近俄国边界,在我们有必要重划阿穆尔疆界时,将使我们非常困难”。而这样做的好处是:“我们就成为中国的救星,中国会尊重我们的效劳,因而会同意用和平方式修改我国的国界。”(30)真是机关算尽!
如果说俄国反对日本割取辽东半岛的话,那么,它对日本割占台湾的态度就完全不同了。日本驻俄公使西德二郎从俄国外交部探悉,“俄国政府对台湾之让与必不持异议”,所以建议政府索取台湾。认为:“如俄国不予抗拒,恐英国亦必不强争之。”(31)为了证实西德二郎提供的情报,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亲自会见俄国驻日公使希特罗渥(Mikhail Hitrovo),告以割地为讲和条件之一,希特罗渥则明确地答称:“俄国对合并台湾并不表示异议。”(32)俄国是否真的“在外交上支持中国”,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再看德国和法国。德国在甲午战争中虽声明局外中立,实际上暗中支持和鼓励日本。当日军突破清军之鸭绿江防线后的第四天(10月29日)晚间,德皇威廉二世偕皇后在柏林皇家剧院观剧,发现中国公使许景澄没有出席,便秘密召见日本公使青木周藏,“以满腔之喜悦吐露,祝日本海陆军之大捷”。事后,青木即向国内报告:“德国坚决站在我方。”(33)德国对台、澎未来的基本态度是,既不希望日本割取,也反对其他国家染指,因为这都会影响到德国在远东的利益。法国对日本割台的态度前后是有变化的。起初是反对日本占领台、澎。其驻日公使哈尔曼(J.Harmand)称:“日本若作为媾和条件要求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法国就会抗议侵犯了其利益。”(34)但是后来态度又稍有变化,通过其驻英大使柯赛(Baron de Courcel)表示:“法国将不反对把台湾割让给日本,却坚决反对割让澎湖列岛。”(35)这时,德国外交大臣马沙尔(Baron Marshall)获悉法国正联络西班牙等国共同行动,他竟帮日本出谋划策,以抵制法国。他对青木周藏说:“如法兰西或西班牙致送照会,可以明确答复,日本将决心占领台湾及澎湖岛。”(36)由于欧洲列强间的利益难以调和,最后法国只好放弃原先的打算,与俄、德两国协商,要求日本政府宣布:“承认台湾海峡为公共航路,并不归日本管辖,亦非日本所得独自利用,且不将台湾及澎湖列岛让与他国。”(37)法国虽想染指台、澎,无奈力不从心,只得退而求其次。可见,其外交原则是为本国尽可能捞取好处,并不是要帮助中国阻日割取台澎。
那么,英国是否真的同情和帮助中国?对此,也不能作出肯定的回答。虽然在战争爆发之前和战争初期,英国为了维护其在远东的既得利益,不愿意破坏远东国际关系的现有格局,因而在一段时间内很想阻止日本挑起和扩大对中国的战争。因此,“在中日英的三角关系中,中英之间与日英之间起初似乎是接近于等距离的”(38)。但是,随着战局的发展越来越有利于日本,英国的外交重点也就逐步移向日本,最后终于完全移到了日本一边。平壤战役之后,英国舆论表现了对日本一边倒的倾向。伦敦《泰晤士报》刊文称:“日本的军功不愧享受战胜的荣誉,吾人今后不能不承认日本为东方一方兴未艾的势力,英国人对于这个彼此利害大体相同,而且早晚要密切相交的新兴岛国人民,不可有丝毫妒忌之意。”此时,许多英国上层人士连“局外中立”这块掩饰物也丢掉了,纷纷向日本驻英公使内田康哉致以“战胜的贺词”(39)。
到了战争后期,英国政府不仅表现出“对日本有更加亲密之意”,而且还暗示“对由清国割让土地一事,并无非常之异议”(40)。此后,清政府为对抗日本的割地要求,多次努力争取英援,而英国始终不肯施以援手。当李鸿章赴日议和前,为应付日本割地煞费周章,曾亲访英国公使欧格讷(Nicholas R. O' Conor),问:“中国抵制割地要求,是否能得到英国的某种支持?”欧格讷则认为,中国应满足日本的割地要求,“以免出现北京被占领的结局”。并强调说:“为了和平,中国值得作出巨大的牺牲。”其后,李鸿章又电令驻英公使龚照瑗拜访英国外交大臣金伯利 (John W. Kimberley),得到的竟是相同的答复:“李鸿章应得到就所有问题,包括割地问题,进行谈判的全权。中国的处境非常危险,所以有可能签订和约显然是有利的。”(41)
事实上,此时英国已完全站在日本一边,俨然以盟国视之。事后,金伯利对日本驻英公使加藤高明说:“英日两国,其利害关系颇为相同。今后日本必将加强其兵力,特别要努力加强海上之力量。……极希望今后两国交往益加亲密,经常保持友谊。果真如此,一朝有事之际,亦可互为帮助。”(42)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可能在抵制割地问题上帮助中国呢?
由上述可知,西方列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日本要求割台或抱着旁观的态度,或坐观其成,或虽不情愿而最终放弃介入,并没有一个是像有些论者所说那样真正同情和支持中国的。
三、中国外援保台交涉缘何失败?
有论者认为,当时在割台问题上争取外援进行抵制是可能的。如称:“日本割取台湾,得逞与否的关键在于英国和法国”,“要他们援助中国使台湾免于割让,虽有困难,却非绝对不可能”。那么,中国的外援保台交涉又缘何失败?其答案是:在于中国配合日本要求,迅速批准《马关条约》,致使台湾割让尘埃落地(43)。就是说,中国并没有作出尽可能的外交努力。此说未免有失公允,也是值得商榷的。
应当看到,当时清政府为免于割让土地,曾作出许多外交努力,求助于英、法最殷,其中尤以英国为交涉的重点。为达到不割地的目的,甚至准备作出重大的民族牺牲。早在李鸿章赴日议和之前,他即曾密访英国公使欧格讷,告以中国对议和所持的基本立场:“承认朝鲜独立和战争赔款不会有太大困难,惟要求割地则成为缔结和约之严重障碍。”并提出:“特别希望英国出来帮助中国,我国将会以德报德,准备让出最有价值的重要权利。”(44)
所谓“重要权利”指的是什么?后来从英国外交部解密文件中发现的一份《中英同盟密约草稿》,就是当时李鸿章交给欧格讷的开列中国让出“重要权利”的密件。其中包括四项条款,按照欧格讷的概括,其主要内容是:
英国政府应代表中国政府同日本交涉,即由英国出面结束战争,挽救中国,使之不丧失任何领土。中国政府为报答这一援助,将实际上在若干年内将整个国家的管理权交给英国,并由英国独揽改组和控制陆海军、修筑铁路、开采矿山的权利,而且还为英国通商增开几个新的口岸。但是,对于清政府所开出的诱人条件,英国政府却无动于衷,反而劝说李鸿章迅速登程赴日,最重要的是要考虑日本提出什么条件。欧格讷极其郑重地声称:“我只能最真诚地提醒中堂,不失时机地开始和谈是极为适宜而重要的。和谈的基础,也只能以日本可能接受为准。”(45)不仅拒绝了清政府提出的订立“同盟”的请求,而且还帮着日本说话,催促中国完全接受日本割地的要求。
即使在《马关条约》签订之后,清政府也并未放弃争取外援保台的努力。就在4月17日,即《马关条约》签订的当天,道员姚文栋往见英国驻淡水代理领事金璋(Lionel C. Hopkins),对其进行游说。姚说他是奉署理两江总督张之洞和台湾巡抚唐景崧的委托来拜访领事的,告以台湾军民“强烈反对割让”,并指出,“这一变化对其他国家损害极大,特别是对英国及其殖民地香港,它不仅会影响香港的贸易,而且会使该殖民地的安全受到危胁。与其让日本得到上述利益,不如让英国这样的友好国家得到”(46),微露要以特别利益请英国护台之意。当时金璋的体会是,所谓“特别利益”,“似乎是把该岛实际上转交给大不列颠,由大不列颠负责该岛的保卫”(47)。
4月20日,即条约签订后的第三天,唐景崧又约见英国驻淡水代理领事金璋,并向他介绍一个由 15人组成的台湾绅民代表团。他们向金璋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其主要内容是:“台湾全体民众不愿归顺日本。他们希望请求英国保护台湾疆土及居民。金、煤、硫、樟脑及茶制品税金由英国征收。人口、土地税、疆土及管辖权仍为中国所有。”(48)唐景崧则敦请金璋从速将此建议电告欧格讷。
这个以押台换保台的计划,其实是得到朝廷的默许和支持的。4月27日,庆亲王奕劻偕徐用仪、孙毓汶两位总理衙门大臣往访欧格讷,一见面就谈台湾的形势,问是否收到台湾绅民提出的建议,即“不列颠对某些土产征税,作为回报,自然应承担控制该岛的责任。用此办法,中国可以保持对该岛的主权”。但又解释道:“这个建议是台湾绅民自发提出来的,并不是中国政府方面提出的正式建议。”欧格讷则回答:“将该岛割让给日本,在任何方面来看,肯定都是英国所不能同意的。……(但)在目前的时候,我看不到任何采取直接干涉的实际可行的办法。”(49)含蓄地暗示此建议是不可行的。
作为《马关条约》签订者的李鸿章,其实并不甘心将台湾割让给日本,认为以押台换保台未尝不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此时也加入到游说英国的行列中来。5月2日,李鸿章趁英国驻天津领事宝士德 (Henry B. Bristow)来探望伤情之机,首先揭露英国“希望扶助日本变得强大,从而成为其与俄国抗衡的得力盟友”,断定英日之间“显然已达成默契”。宝土德则极力否认和辩解。于是,李鸿章重提以押台换保台的建议,请宝士德转告欧格讷。宝士德问:“这是不是要我们兼并台湾?”李鸿章答道:“不是这样。根据士绅们的建议,你们只接管所有矿井、樟脑和煤油井等等。这只是一种保护关系,领土仍归中国所有。”同时他还请宝士德函邀欧格讷到天津来,并保证说:“欧格讷先生同我在这里会很快达成协议。”此时,欧格讷已经接到外交部的机密电训:“上峰已经作出允许日本占领台湾的暗示。”(50)这样,李鸿章的游说也同样未能取得成功。
基于以上所述,可知从李鸿章赴日谈判之前迄于《马关条约》换约,中国方面为阻日割台曾多次向英国求援,而没有一次得到积极的回应。因此,将中国外援保台交涉失败的责任,归咎于迅速批准《马关条约》,致使台湾割让尘埃落地,是完全与历史事实不符的。
其实,英国从本国的利益出发,是有着自己的如意算盘的。先是在马关议和期间,欧洲国家已经出现了反对日本割占台湾的呼声。除俄国之外,法国和德国都发出了类似的呼吁,并对英国的对日政策不满。德国外交大臣马沙尔对英国驻德大使马来特 (Edward Malet)警告说:“从长远看,日本据有澎湖列岛、台湾和旅顺港,对欧洲在东方的商业利益构成真正的威胁。现在正是列强应该发出一致呼声之际,如果丧失了这一时机,恐怕此后欧洲会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但是,英国对此却有着另一种解读,认为日本割占台湾等处将使英国受益:“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和盛京省的一部分,会给日本在这些地区带来管理上的好处,但日本的贸易本身并不很大,而且即使在它占领后有所增长,也不会具有直接的重要意义。据《泰晤士报》的电讯,长江和广州河流将对所有国家开放,这倒大有文章可做。看来,在条约的所有条款中,这一条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将按最惠国条款得到好处。”(51)就是说,日本割占台湾等处,对英国而言无足轻重,最重要的是对条约的所有条款进行分析,显示英国才是最大的收益者。
另外,也是最重要的,英国之所以支持日本割占台湾等处,主要是基于对远东战略的考虑。英国的远东外交方针,当时是把防俄放在第一位,其他问题都是次要的,都要服从于防俄的需要。这样,在甲午战前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从英国的防俄战略看,和中国有着广泛一致的利益,是把中国的存在看作它防俄战略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甲午战争爆发之后,随着清军在战场上的节节失利,英国的远东政策也在调整,其“支持日本的意识是在不断地强化,终于成为英国远东政策的指导思想”(52)。到战争后期,英国也确实看到中国根本无力抵御俄国的东进和南下,为了防俄的战略需要,转而将日本视为准军事同盟,从而用牺牲中国的办法来满足日本的侵略欲望,也就很自然了。认为要列强援助中国“使台湾免于割让,虽有困难,却非绝对不可行”的观点,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构想和主观臆断,在当时是没有实现的可能的。
总之,在阻止日本割占台湾的问题上,中国朝野不是争取外援交涉努力不够,而恰恰相反,是太过于依靠外援,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当时担任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Robert Hart)讲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外交把中国骗苦了!”这颇值得后人深思。他还指出:“日本在这场新战争中,料将勇猛进攻,它有成功的可能。中国方面……只要它能经得住失败,就可以慢慢利用其持久的力量和人数上的优势转移局面,取得最后胜利。”(53)对此,英国海军情报处持有同见:“在现有条件下,中日如果交战,只能有一种结果。……中国要想取胜日本,只能通过大幅度拖延时间,比如说两年或者三年。”(54)德国的军事评论家也认为,由于“倭饷内绌”,战争中必“悉锐速战”,中国则宜“以持久困之”(55)。事实上,到战争后期,日本国内已出现严重的危机。据西方国家获得的情报称:“(日本)看到了长期占领敌国大片领土的危险性和不利因素,意识到持久战将在资源方面给本国造成严重负担。……如果中国不迅速接受条件,则完全可以预言,日本将在本年底陷入严重的财政困难。”(56)又谓:“日本提出苛刻条件,自在意中,但中国只要肯坚决战斗,局势并非绝对不可挽救。……日本国内的政治局势危机四伏,对于日本国家和当政的人们,不要说战败了,即使战事拖长下来,也是十分危险的。”(57)所以,对当时的中国来说,最重要的问题不在于进一步加大争取外援的外交努力,而是要做到以我为主,不断发挥自身的有利因素和潜在力量,与敌人“抵死相持,百战不屈,百败不挠,决之以坚,持之以久”(58),必能最终扭转战局,庶可真正避免落得割地赔款的悲惨下场。
注释:
①吴密察:《乙未台湾史事探析》,见台湾师范大学编印《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538-540页,1995。
②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el Print, Part I, Series E, Vo1. 5, Sino-Japanese War and Triple Intervention, 1894-1895, Bethesda,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 1989, p. 37.
③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el Print, Part I, Series E, Vol. 5, p.34.
④⑦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2册,第7、36-3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⑤⑨(13)信夫清三郎:《日本政治史》,卷2,第157、351、428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
⑥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卷1,第117-11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
⑧(12)戚其章:《国际法视角下的甲午战争》,第1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⑩东亚同文会编:《对华回忆录》,第38-3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 1959。
(11)宝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8,第14页,故宫博物院,1929-1930年影印本。
(14)桦山资纪:《台湾日记》,第3册,转见戚其章《甲午日谍秘史》,第 14页,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
(15)戚其章:《国际法视角下的甲午战争》,第394页。
(16)郑海麟:《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第126-128页,香港,明报出版社,1998。
(17)参见《申报》,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1885年9月6日)。
(18)(20)井上清:《尖阁列岛一钓鱼诸岛の史的说明》,第108、116页,东京第三书馆,1996。
(19)吴天颖:《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第114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
(21)参见《太阳》第6号,第175页,1895-06-05。
(22)东亚同文会编:《对华回忆录》,第203页。
(23)(25)菲利浦·约瑟夫:《列强对华外交(1894-1900)》,第126、4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24)马洛泽莫夫:《俄国的远东政策》,第6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 1977。
(26)叶振辉:《台湾割让前的荚援法援交涉》,见台湾师范大学编印《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491、493页。
(27)戚其章:《甲午中日战争与远东国际关系》,见《中华文史论丛》,第54辑,第13-1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28)(30)(37)邵循正等编:《中日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7册,第281、314-316、39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
(29)(34)(35)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el Print, Part I, Series E, Vol. 5, pp.209-210、252、143.
(31)(33)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第9册,第459-460、449、46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9-1996。
(32)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第10册,第60页。
(36)日本外务省编纂:《日本外交文书》,卷28,第100-101页,东京,日本国际连合协会,昭和二十八年(1953)。
(38)戚其章:《论日本发动甲午侵华战争的外交策略》,见《第二届近百年中日关系史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第18页,北京,中华书局, 1995。
(39)陆奥宗光:《蹇蹇录》,第8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40)日本外务省编纂:《日本外交文书》,卷27,第483页。
(41)(44)(45)(46)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el Print, Part I, Series E, Vol 5,pp.92-93、234、234-235、353-354.
(42)日本外务省编纂:《日本外交文书》,卷28,第162页。
(43)叶振辉:《台湾割让前的英援法援交涉》,第494-496页。
(47)(49)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第6册,第685、694页。
(48)(50)(51)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el Print, Part I, Series E, Vol.5, pp. 356、404-406、142-145、179.
(52)戚其章:《甲午中日战争与远东国际关系》,见《中华文史论丛》,第54辑,第23页。
(53)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委会主编:《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第59、4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54)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el Print, Part I, Series E, Vol. 4, Sino-Japanese War, 1894, pp.54-56.
(55)邵循正等编:《中日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6册,第 149页。
(56)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el Print, Part I, Series E, Vol.5, pp.7-8、54-55.
(57)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委会主编:《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第79页。
(58)邵循正等编:《中日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3册,第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