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历史-日本外务省与1933年中的华北危局——以应对黄郛北上为中心

天津历史-日本外务省与1933年中的华北危局——以应对黄郛北上为中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天津历史-日本外务省与1933年中的华北危局——以应对黄郛北上为中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日本外务省与1933年中的华北危局——以应对黄郛北上为中心

在塘沽协定缔结之前,日本外务省内部对于中日关系应如何发展出现了意见分歧。这些意见,随着黄郛奉国民政府之命北上处理时局而具体显现出来。在与此事务相关的驻华外交官中,有吉明公使主张应透过支持黄郛,来达成与国民政府的和解并进而与其合作。然而一等书记官中山详一等人则大致接受关东军的主张,认为应在华北成立一个实质上脱离国民政府控制的政权。初采模糊立场的内田康哉外相,其立场大致倾向于中山等人。他最终否决了有吉的构想,并试图与国民政府签订一个政治协定。此一过程具体显现了当时外务省内部在对华外交构想上存在着分歧,以及其对华强硬派常占上风的历史事实。
一、前言
1933年5月31日塘沽停战协定的签订, 象征着“九·一八”事变以来国民政府与日本军事冲突的大致结束。其后的中日关系虽然仍是凶险不断,但直至卢沟桥事变爆发为止,国民政府并未与日本发生直接而且重大的军事冲突。
此一情形,除了与国民政府的对日妥协方针有关之外,亦不能忽视日本政府的意愿。若欲了解日本政府的意愿,则负责对华事务的主管机关——外务省的对华方针,自当不能忽略。
事实上,塘沽停战协定缔结之后的外务省对华政策,虽然可以同年9 月广田弘毅接任外务大臣的时点为界,与先前内田康哉外务大臣时期作一分别,但广田较具柔软性的“协和外交”与内田为了“满洲国”不惜彻底牺牲的“焦土外交”,仍是靠着底下同一群外务官僚的策划与推动。而这些外务官僚彼此在对华路线上的竞争与合作,实际上深深地影响着外务省以至日本的对华政策。
就相关的研究成果而言,目前学界的讨论多集中于中日双方接触与酝酿缔结塘沽停战协定的经过。① 对于日本外务省所扮演的角色探讨,则缺乏系统的考察。之所以会如此,当是因视外务省在缔结过程中不占主导地位之缘故。虽然这样的观点基本上符合史实,但是基于此一观点而不做外务省角色的探讨,不但会难以辨别外务省与军部在此一历史过程中的主张异同,更会忽略外务省对于中日军事冲突结束后的时局规划构想,造成难以掌握外务省在战前所发挥之作用的结果。②
因此,本文拟就外务省在塘沽停战协定缔结过程中对于黄郛北上的反应作为探查对象,来研讨当时外务省内部对华方策的路线竞逐与华北局势的关系。由于学界详细剖析塘沽停战协定缔结过程的研究专着颇多,因此在避免重复前人的研究,以及在篇幅限制的考虑之下,本文将尽可能地省略背景事实的探讨,而专注于外务省角色的解析。
在资料的使用上,本文以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所藏档案与已公刊的日方档案为主,并辅以中方的档案来探究此一问题。在切入的角度上,本文除了顾及军部与外务省的互动关系之外,亦将摆脱以往自上而下的观点,着重从现场外交官的角度来加以观察,并且分别看待东京外务省中央与相关联之驻华外交官的态度与策略,以研讨其互动关系及探查外务系统内部的政策轨迹。③
二、黄郛出马与有吉公使的应对
1931年“九·一八”事变的爆发,为往后的中日关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日本政府虽然在事变爆发之初,曾试图阻止事态的扩大,但关东军不但不理会日本政府的意向,反而逐步扩大事端,在1932年3月扶植成立伪满洲国, 造成中日关系的严重恶化。而日本政府的态度也逐步改变,转向追认关东军所造成的既定事实。
关东军扶植伪满洲国成立之后,并未因此停止对中国的军事行动。为了确立这个新建傀儡政权的统治领域,关东军在东北进行了一连串的攻击行动,并且在1933年1月初占领山海关,2月下旬起接连展开热河及长城线的侵略作战。
一连串的事件让国民政府穷于应付,诉诸国际联盟的策略,虽然造成日本宣布退出国际联盟的结果,但实质上仍未能遏止日军的侵略。热河省省会承德不到两周即被攻陷,省主席汤玉麟带着大批财物落荒而逃;长城线关自附近的作战虽然有喜峰口的胜利,但仍不能改变中国军整体的颓势。即便是中央军北上参战,也未能够取得扭转性的成效。当时国民政府的大原则是“攘外必先安内”,所以其优先目标是消灭共产党的势力,且当时国民政府的财政状况也相当吃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蒋中正决定实行对日和解,预备和日本进行直接交涉。他以行政院长汪兆铭负责中央与对日事务,并与汪力拱曾任北洋政府代理内阁总理及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等要职的黄郛负责华北。于是在蒋中正等人的恳请之下,与蒋有结拜兄弟关系的黄郛在4月下旬应允从上海北上。国民政府遂于5月3日公布设立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由黄郛担任委员长一职,承担华北政务和与日方谈判的重要任务。
蒋中正属意黄郛坐镇华北并非临时决定。1932年8 月即因当时主政华北的张学良不符期待,故力邀黄郛北上,以备和日本谈判之需。但此时适逢汪兆铭与张学良交恶,导致中央与华北政局多变,故黄郛终因华北局势混沌不明而予以拒绝。不过,蒋中正此时已建议黄郛可尝试和日方接触,并不时将和驻日公使蒋作宾的往返电文抄送给黄郛参考,因此黄郛此后便在上海和日方有所接触。④
1933年热河之战的耻辱结果,让张学良在3月上旬因舆论的指责而下野。 黄郛的出马,即带有中央欲北上填补华北权力真空的意义。此时国民政府在张学良辞职之后,即已指派何应钦担任代理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会长,以负责华北的军务,但蒋中正为收统筹之效,拟以黄郛负责华北的党务、政务,以及军务。不过,黄郛以自己并非国民党员,且何应钦已负责军务等理由加以推辞,仅接受了负责政务的工作⑤,由此点即可看出蒋中正对黄郛的高度期待。事实上,不单单只是蒋中正,汪兆铭也大力支持黄郛出马。⑥ 因此,黄郛出马的意义,不仅仅是国民政府的对日方策正式转换为直接谈判,亦代表着蒋、汪、黄三人对日缓和路线的形成。这种透过黄郛以对日拖延,并求取华北中央化的目标,事实上也是蒋中正本人的企图。⑦
持续与日方来往的黄郛,在4 月中下旬即多次与公使馆武官辅佐官根本博等人接触,打探关东军等方面的态度。对于这位留日且始终未入国民党、被各方视为亲日派的黄郛,日方认为是个极为诚实的人物,评价普遍不恶⑧,驻华公使有吉明⑨ 对黄郛的出线更是寄予了高度的期望。
有吉明在日本外交官僚当中,是对华稳健派的代表人物。他对中国的民族主义颇有认识,亦相当明了国民政府内部的对日强硬与协调两派的争执。在国民政府于5月3日正式宣布黄郛为政整会委员会长之前,有吉即根据殷汝耕等人的告知,拍发急电给外相内田康哉,报告黄郛即将就任该职一事。有吉在该电中指出,由于黄郛不愿见到日本媒体刊载其出马是因为国民政府对日态度已经缓和、或者是此事为直接交涉的第一步等等类似的相关评论出现,因此他已对在中国的日本媒体发布了新闻统制的命令,并且强烈建议外务省中央也应迅速“严禁”日方新闻的评论。⑩ 此一建议在次日得到了内田的同意。(11)
当时,由于外交部长罗文干在对日问题上极其强硬,不但反对各国使节的调停,也反对中日直接交涉,因此成为蒋、汪等人的一大困扰。在全国舆论普遍对日强硬的情况之下,汪兆铭既无法说服罗,又不能公开反对罗,因此不得已只能绕过外交部进行秘密外交(12),这正是黄郛希望日方新闻评论必须低调的背景。有吉对黄郛的这个希望所呈现出的积极配合,展现了他对于黄郛出马的善意,体现了他促进日本和国民政府和解的意愿。
然而就在当天,关东军也用所谓“华北方面的敌人依然继续挑战的态度”的牵强理由,正式发出关内作战的命令。(13) 关东军第六师团自7日、第八师团自11 日起正式开始了军事行动。日本参谋本部的规划是以战逼和,关东军本身的打算亦是如此。在此期间,除了华北局势的变化之外,黄郛也因为在如何与日方设定停战线的问题上与蒋中正、何应钦等人有着意见上的冲突,加上其他因素,直到15日才动身北上。(14) 但是,黄郛与有吉的联系始终未曾中断。在4日与有吉的面谈中,黄郛提到了他将改善华北的国民党部(15) 及实行稳健的统治,并将成为中日两国的中间人,做好谈判满洲问题的准备,而且表明他将于一周之后北上。(16) 在关东军作战展开后,黄郛又于10日向有吉的使者表明他对于改善中日关系的强烈意愿,说他仍将于近期北上。(17)
面对黄郛所表现出来的善意,有吉毫不犹豫地在13日向内田外相提出了全力支持黄郛的建议。他在内容颇长的电文中,判断黄郛的任务必是得到蒋、汪等人的充分了解,对于黄郛的决心与诚意亦加以认同。有吉表示:黄郛是否能如日方期待的那样实现其抱负,难以骤下预测,但黄郛若是失败将会和他所表明的一般,伴随着北方及西南的反蒋运动的进展,共产党的军队亦将进出长江方面,其结果不单单是造成理解日本的黄郛等人的下台,亦会造成中国全局的动乱,招致时局无法收拾的结果。并且,若是让日本军事行动所造成的华北极度不安的情况继续下去,不但将激起中国方面舍身一战的态度,其混乱的结果更将让日本对外关系的处境变得更为困难。因此,有吉建议应给予黄郛机会,视其结果作为契机来协助改善两国关系方为得策,对于平津地方传言的日军策谋亦应由中央与驻华机关合作来加以防止,而且关内的军事行动除了在确保“满洲国”国境安全上有绝对必要者之外,皆应加以避免。(18)
有吉此处所说的日军策谋,是指当时日本军部意图在华北树立亲日政权的谋略工作。这一工作由天津特务机关长板垣征四郎少将自2月中开始进行, 意图策动宋哲元、石友三乃至吴佩孚等非中央系的要人反对国民政府,以协助关东军的谋略与作战。有吉对于此种策动的反对,显示了他稳健的对华态度。整体而言,有吉的这份电文有两个必须重视的地方。首先是有吉将国民政府视为中国的安定力量,将它定位为日本应该提携合作的对象,认为其存续安定与日本的利益有连带关系,过度压迫中国将导致中日关系的全面破裂,反而对日本不利。其次是有吉把对黄郛的支持视为改善中日关系的一大契机,主张与国民政府内部的对日协调派合作,协助国民政府势力的北进,对于日本军部的行动应加以限制,并且制止树立华北亲日政权的谋略。就这些层面而言,有吉与黄郛、汪兆铭等国民政府对日协调派的各自目标,其实颇有能够互相配合之处。
三、桑岛总领事的悲观与内田外相的暧昧
与黄郛北上问题密切相关的日本驻华外交机构,主要是北平、上海两公使馆,以及天津总领事馆。北平公使馆因有吉常驻上海,而且参事官矢野真又长期不在,所以由一等书记官中山详一负责。至于天津总领事馆,则由对华理念与有吉比较接近的天津总领事桑岛主计(19) 负责。
在青壮层的日本外交官当中,对华态度相对稳健的桑岛,自“九·一八”事变以来便一直相当注意华北的情势发展,并持续监视在华日军的动向,为外务省提供了许多极具价值的情报和建议。(20) 早在3月17日,桑岛即向内田外相分析,快速树立在华日军的华北政权是颇为困难的。他认为在华日军就算能成功地支配华北,也会因为华北当地军民的反弹,而仅得到一时性的效果,因此他建议应静观华北局势的演变,并尝试说服蒋中正改采对日缓和的政策。(21) 然而,对于黄郛的北上,桑岛的态度却倾向于悲观。
就在黄郛透过私人管道,得到东京方面的某种保证而北上的次日(5月16日),桑岛就如何应对黄郛一事请示内田外相。桑岛在该电中指出,当地军方与关东军不问形式如何,绝对不容许国民政府的势力北上,对于必须在平津地方树立政权一事,意见亦大体一致,因此黄郛的北上难以期待有任何成果。(22)
桑岛的悲观并不是没有原因,在同一天的另一份电文中,桑岛根据实际参与特务机关工作的一位重要份子的密报,向内田外相详述了天津特务机关的吴佩孚政权树立计划。(23) 当时,关东军的关内作战自发动后皆相当顺利,第八师团早在13日即攻下了石匣镇,第六师团在16日更占领了遵化等地。天津特务机关为了配合情势,亦积极地策动暴动,并开展树立华北政权的工作,平津方面至此已陷入了一片恐慌。吴佩孚政权树立计划,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积极地被加以推行。
不过,内田17日响应的电文却颇值得注意。对于如何应对黄郛,内田外相表示不论是黄郛或者是其他任何要人,只要有诚意解决华北问题,都可以依情势的轻重缓急给予响应。至于军部欲树立华北政权一事,关东军与天津军应明白,华北方面是以确保“满洲国”国境为主,当没有树立华北政权的打算。外务省根据来自军部的各种情报判定情形为此,要求桑岛和天津军司令官、北平陆军武官等人交换意,见并进行联络。(24)
这封电文显示了内田外相的两个态度。首先,黄郛并不是唯一的支持对象。其次,比起现场外交官根据确实管道所得到的消息,内田宁愿认可从东京军部中央得到的情报。
另一方面,有吉接到桑岛关于树立吴佩孚政权计划的同一封电文后,在17日向内田表明了他的疑问。有吉明白地指出“一直以来都传闻特务机关的此种运动是在中央军部乃至政府的谅解之下进行的”,希望内田能告知日本政府关于应对此种传闻中的军部计划的方针。(25) 如同桑岛和内田的互动所呈现的一样,有吉的这份电文显示了当时外务省驻华机关与外务省中央之间,确实存在着沟通上的问题,而其原因当是出在东京外务省中央身上。
对于有吉的疑惑,内田外相19日的回复简短而且含糊,他指出华北方面以确保“满洲国”国境为第一要务的既定方针并无任何变更,关东军和天津军的态度与17日回复桑岛的电文所述一样。就在华日军的行动而言,“特务机关方面的这种运动虽有着种种的情况,但我方则采取和中央军部密切联络,善加处理以期待不要错失大局”,希望有吉亦能配合。(26) 尽管没有明言,但内田这次并没有否认特务机关谋略的存在。
综合观之,内田外相自1932年7月就职以来即采取追随军部的姿态, 他无视外务省自身长久派驻在现场的外交官的分析与情报,却去信任军部中央与在华日军的说法,而且不但不将特务机关的活动视为问题,反而希望有吉、桑岛等驻华外交官也能接受此一立场。对于特务机关的策动方面,除了和军部中央保持联络以及让驻华外交官与在华日军保持联系之外,就毫无具体对策,对在华日军与特务机关的连带关系亦不带警戒之感。这种对军部几无保留的信任,加上不排斥和黄郛以外的任何华北要人接触的可能性,除了意味着内田外相顺应时局发展的立场之外,也暗示着他对军部行动的结果有所期待。
对于内田外相的态度,在中国的桑岛等人自是难以认同。就在第六师团占领蓟县、第八师团攻入管云的19日当天,桑岛将特务机关原订于18日晚间暗杀河北要人于学忠以及发动暴动、但因中方警戒而一时中止的计划细节电告内田。他指出天津军方面虽然对这个计划亦有所了解,但在不干涉特务机关工作的原则之下,采取了旁观的态度,因此他已要求军方负责人自重并注意租界的警备。(27) 不过就在当天晚上,暴动计划又在天津发动,但是并未成功。桑岛在20日的电文中指出,暴动除了和特务机关、宪兵队有关之外,与一部分天津军亦有关系。而且根据实际参与的重要份子的密报,“特务机关是在关东军方面督促第三势力树立工作下,胡乱地实行此种暴动”。(28) 这里所谓的第三势力树立工作,即是指华北独立政权的扶植工作。25日,桑岛还将关于这次暴动的天津占领计划内容、实际情况以及人员被害程度等,更为详细具体地向外务省提出了报告。(29) 桑岛的报告,相当明确地推翻了内田外相关于军部并无树立华北政权意向的说法。
四、同属对华积极派的两位一等书记官
在日本驻华外交官之中,除了有吉与桑岛等对华稳健派之外,亦存在着对华积极派。例如和黄郛北上问题的处理密切相关的中山详一(30) 以及须磨弥吉郎(31) 两位公使馆一等书记官,其立场即明显地与有吉和桑岛不同。
坐镇北平公使馆的中山详一,早在1932年9 月就向内田外相分析:若关东军主张“满洲国”的国土包含热河,则将无可避免地与当时主政华北的张学良发生冲突因此他主张用武力或是谋略打倒张学良,并把与“满洲国”接邻的河北省设定为“满洲国”与中国之间的缓冲地带,用得到日方承认的人物来加以领导。(32) 这位对华积极的青壮派外交官,因为与北平公使馆陆军武官辅佐官永津佐比重等在华日军立场几乎一致,因此在1933年5月, 让有意与在华日军商议停战线等问题却困扰于永津强硬立场的国民政府,陷入了交涉无门的困境。(33)
至于担任上海公使馆情报部长的须磨弥吉郎,则是个有着长期驻华经验的中国通。他曾在热河作战的前夕,连发数封意见书给外务省,建议热河问题不需要急着解决,认为就算热河作战达成其目的,其影响也可能会造成平津地方的动乱。在国际联盟审议“九·一八”问题进入最后阶段的时候发动进攻,只能是正中中国的下怀。(34)
乍看之下,须磨的态度似乎是反对关东军的所作所为,但事实并非如此。须磨之所以持有上述态度,主因还是在于国际联盟正在审议“九·一八”的问题,如果关东军于此时进攻热河,只会让日本的外交处境更为不利。但是他的建议并未产生效果,而事态的发展也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日本在3月27日宣布退出国际联盟, 平津方面果然也在特务机关的策动下出现骚乱。
4月28日至5月21日,能力甚佳的须磨因华北局势动荡多变,被派往平津调查情势。他的北上对国民政府而言是有利的消息,因为诚如前述,永津武官与中山书记官由于在停战线等问题上确立共同立场且毫不让步,从而让中国方面陷入困境。若同样情况持续下去,恐会拖延黄郛的北上,导致停战无法实现。(35) 因此,须磨的北上使中国方面如“大旱逢雨”,对须磨展开了密集的接触。(36) 中国方面并希望有吉公使能够北上。(37)
不过,须磨不但未能满足中国方面的期待,反而打算利用平津方面的不安情势,借机谋求日本的利益。须磨的态度甚为强硬,在5月5日面见立场与罗文干接近的外交部次长刘崇杰时,语带威吓地声称中国方面如妨害满洲的建设,则日本方面必会尽力排除。他与刘崇杰进行了半个小时的激辩。(38) 另外更值得注意的是,须磨还曾经向军方提议“对排日巨头数人实行‘恐怖行动’”(39),可见其对华谋略的积极心态。
在结束华北之行之后,须磨在5月22日写了一份报告书。 在这份篇幅甚长的报告书中,须磨详细地分析了华北局势,确认“在某种意义上,反蒋政权的树立应看作军部全体的意向”,但直接树立独立政权,将使中国方面走上抗日或引起难以预料的结果,因此主张让黄郛、何应钦结合华北地方实力人物成立政权并实现停战,这是对华北局面最适当的处理办法。至于这个政权的性质:“名义上姑且不论,但实质上不受来自南京政权的任何支持”,实行取缔排日的政策,并与日本进行商业交易,其“结局是确立实质上独立于南京的政权”。(40) 简单地说,须磨企图在不让中日关系彻底破裂的情况下,在华北成立一个以黄郛为中心的亲日独立政权。
须磨的这份报告除了透露出他对华北问题的构想之外,亦暗示了黄郛北上所带来的情势变化。虽然黄郛北上之时,停战线的设定问题仍未解决,但日本陆军参谋本部在黄郛到达北平之后的5月18日决定了《北支那方面停战指导要领》(41), 关东军也在3日后的21日决定了停战方针(42),正式确认了尽速与中方缔结停战协定的政策。关东军并决定中止天津特务机关的谋略,以免拖延停战协定的签订。
五、围绕着黄郛的路线分歧
受永津武官委托的公使馆海军武官辅佐官藤原喜代间于5月22 日深夜邀请黄郛到海军武官宿舍,接连与中山书记官、永津武官等人展开了彻夜会谈,终于在23日清晨4时半商议出停战方案。
中山在23日立即将与黄郛谈判的过程,以及双方商定的停战方案电示内田外相及有吉等人。(43) 接到中山电文的有吉,立刻在当天结合自己对19日内田否认军部树立政权意图的电文的响应,以长文向内田外相建议务必抑制特务机关的活动并支持黄郛的停战行动。
有吉根据须磨北上时与在华日军接触的报告书内容,明白地指出特务机关的运动是“基于否认国民党的方针,为了诱导独立政权的树立而在进行”,但“即便是一时成功,为了给予保护以及政策指导,不但需要常驻相当的兵力,而且为了让该政权与支那本部绝缘,对帝国而言将增加财政上的绝大负担亦是当然”,并且此一情况还将造成日本外交处境更为艰难,日中关系的调整也将变得绝望。接着,有吉再次主张“应给予黄郛充分发挥手腕的余地,观其结果来渐次诱致日支关系的改善”。对于进行中的停战交涉,从确保“满洲国”国境的目的出发,“用不至于苛酷的条件谋求妥协,对于事态的收拾亦应尽可能地显示好意,以此助长我方所同样持续酝酿的支那方面对日态度转换的气氛,并渐次努力诱导使国民政府采用让黄郛在北方改善国民党乃至禁止排日等政策,万一在黄郛努力之后,依然存在党部的横暴以及排日运动的情况,再做别的打算亦不算迟”。最后,有吉透露了在适当的时机北上的愿望,并期待内田能让在华日军完全接受自己的想法。(44) 不过,有吉在发出这封电文的同时,并不知道关东军已经决定停止天津特务机关活动的方针。由此一端,亦可查知当时外务系统与军部之间实有疏隔。
不难看出,有吉的这份电文有着导正内田外相放任特务机关活动的态度,以及设法劝告内田外相转向支持黄郛的意图。当天,第六师团已在蓟运河线进出,第八师团也在23日傍晚突破了中国军队在怀柔的防线,离平津已经不远。担任指挥华北作战的何应钦,则观察到中国军队战意低落,判断已难再支持。(45) 可以说情势的发展对日本极为有利。
就在有吉发电给内田外相的前后,中山也向内田报告了与黄郛等人彻夜会谈的过程以及讨论的内容。中山说他在会谈中曾向黄郛指出,华北目前的状况是因为国民党与中央军无法获得日本政府与关东军的信任所致,并强调军部一直都很重视中国方面的排日思想,所以若想获得日本方面的信任,中国应实现“排日团队、党部的解散,排日教科书的废止”等项,还说等外务省正式发布命令之后,将再与黄郛讨论此点。对于黄郛指出为了整理地方军,中央军多少有驻留的必要一事,中山则示以将现存军队加以改编即可之意。(46)
中山的这些应对都是出于他个人的意思,必须特别注意的是,其“排日团队、党部的解散,排日教科书的废止”等项要求,以及期望让中央军完全退出华北的想法,与两年后在华日军进行华北分离运动之时的要求几无二致。(47) 简单地说,中山是想利用停战谈判的机会,迫使国民政府势力退出华北,让黄郛的政整会发展成须磨所计划的实质亲日独立政权。
中山与须磨的企图,事实上正是当时关东军转换策略后的看法。就在24日,黄郛的密使殷同到达长春,与关东军高层会面。(48) 殷声称政整会并非以国民党为基础,而是打算网罗各派成立不敌视日军的华北政权,并且也已得到蒋、汪等人的谅解。对此,关东军方面则回答“希望在华北树立与国民党无关的亲日、亲满政权”。这表明东京政府与“满洲国”政府将支持以黄郛为中心树立的政权,并期待黄郛的新政权能将关东军自“九·一八”事变以来所培植的李守信等反国民党势力纳入其中。(49) 至此,过去关东军欲在华北树立独立政权的计划,开始转换成树立以黄郛为中心的华北政权的方针。(50)
六、内田外相政治协定构想的出现与有吉路线的挫败
另一方面,接到中山关于与黄郛商谈停战方案的报告后,内田外相立即于24日告知中山,不要错过达成停战协定的机会,应“开始与黄郛方面进行恢复华北地方平静的一般性商讨”,同黄郛商订一个“应与停战协定并行”的政治协定。内田并说外务省正在与军部联络研究,所以要求中山也与武官方面联络讨论。至于政治协定的内容,内田提示了4条:在政整会管辖区域内弹压一切排日运动; 在政整会管辖区域内弹压对反满义勇军活动的一切支持援助;除去政整会管辖区域与“满洲国”领域之间交通的一切障碍;商订停战区域的治安维持方法。(51) 很明显地,其中第3项存在着让中方默认“满洲国”的地位为合法的问题。另外在当天,内田外相也批准了有吉的北上请求。(52)
然而,内田外相所提示的政治协定方案内容,虽然远较中山的要求和缓,但同样欠缺像有吉那样的对于中国方面感情上的顾虑。这种加诸种种要求于败者的胜者高压姿态,引起了有吉的反弹。
有吉在25日拍发的长电中指出,虽然“以国民党政策的缓和乃至排日的弹压来改善河北的日支关系,并进而策划全面性地重建两国关系,主要是黄郛自己的设想,并在某种程度上也得到蒋、汪等人的谅解”,但这种“谅解”绝不代表黄郛可以缔结包含承认“满洲国”意味的条款的协定,一旦强迫签订此种协定,则将让国民政府与黄郛陷入极为困难的境地,反而有可能导致华北的事态无法收拾。这也会造成如下的国际性非难的出现:对外宣称目的是为了确保“满洲国”国境的日军军事行动,其实是要迫使中国弹压排日与承认“满洲国”。这还会招致国民政府内部反对对日政策转换者势力的强化,带来逆转两国关系改善势头的危险。因此,最要紧的是尽快缔结停战协定,支持黄郛巩固政整会,诱导黄郛自发性地实行弹压排日、缓和国民党政策乃至确保与“满洲国”的交通等项措施,藉此让华北的气氛得到好转,之后再谋求缔结此种协定,并逐渐与南京方面折冲来全面改善两国关系。(53)有吉的这份电文,很具体地表明了他想藉由支持黄郛来缓和华北的气氛,进而在设法让中方签署含有默认“满洲国”合法地位意味协定的同时,全面改善两国关系的渐进式计划。
事实上,此时的黄郛确实陷入了困境。他在17日到达天津车站时,即经历了一次未遂暗杀。但真正的问题是,由于黄郛在与日方商议前未告知国民政府并征得其许可,以至于未能顺利获得国民政府的谅解。(54) 蒋中正因为不信任日本,不但不停地强调不可签订成文协定,甚至还主张先和日本在北平作一决战,下令加强北平各处要口防务,派兵进驻故宫准备作核心抵抗。(55) 至于始终支持黄郛的汪兆铭,虽然表明要共负其责,继续进行停战交涉(56),但对于签署成文协定也有意见,希望加以避免。(57) 此外,对于停战协定的性质,国民政府自始至终都坚持可签订军事协定但不可签订政治协定的立场。(58) 最后因何应钦力陈防卫不会成功、日本可能树立傀儡政权、时局会益显艰难并主张进行停战交涉(59),加上黄郛诉诸于激动的感情,对蒋中正表明“弟如要兄依旧留平协赞时局者,希望今后彼此真实的遵守‘共尝艰苦’的旧约,勿专为表面激励之词,使后世之单阅电文者,疑爱国者为弟,误国者为兄也”这般激动词语后(60),才终于获得了蒋中正等人对签订成文军事协定的谅解。
相当明显地,在签订成文军事协定都颇为不易的情况下,要让黄郛签订政治协定当极为困难。有吉关于签订政治协定的分析,可说是相当准确。但是就在有吉的电文送达外务省的25日前后,内田外相对23日有吉关于支持黄郛与抑制特务机关的电文做出了回应。内田外相以不甚委婉的说法暗示:若正面强调有吉支持黄郛的种种想法,将会刺激日本国内舆论的反对声浪,造成与预期相反的结果。另外,关于特务机关的行动,军部中央因鉴于此时为停战时机而又对其再下指示,故绝不致延误大局。(61)
审度当时日方内部的情势,内田的说法并非全无道理,但是问题在于透过有吉等驻华外交官的情报收集,内田当对国民政府的处境有所了解,但是他在军部已有签订协定打算的情况下,竟又企图让国民政府另签一个政治协定,这让内田的说法最终流于辩解,并不能遮盖他企图利用时势得利于中国的想法。
关于天津特务机关的活动,虽然它在25日以后仍有扰乱华北治安的失败策动(62),但由于关东军已转换基本方针,所以内田的回复并无问题。但有吉企图透过支持黄郭来渐进地与国民政府全面和解的构想,很明显地被内田根本否决。换句话说,内田此时已经决心不顾中国方面的情感,要与黄郭方面进行胜利者式的政治协定磋商,在某一角度来说,这个决定让日方失去了一个可能与国民政府真正和解的机会。
七、内田外相政治协定构想的确立与意外的结束
企图利用时局的内田外相,在29日以“此刻若进行细目上的要求,将会有陷入纠纷之虞”为由,否绝了中山24日提出的关于排日团队、党部的解散,排日教科书的废止等等的要求。(63) 但这只是因为内田外相以成功缔结协定为优先,并不是否定中山的想法。在此份电文的别电中,内田外相向中山提示了与陆海军协商过的政治协定的正式要纲。
要纲共有四项:“一、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应弹压其管辖区域内之党部活动及其他一切排日运动;二、该委员会应弹压其管辖区域内之用义勇军及其他方法搅乱关外治安的一切策动;三、该委员会应除去对关内与关外之间合法和平交通的一切障碍;四、(或许会包含于停战协定内亦未可知)该委员会为了停战区域内的治安维持而成立日本方面同意的设施。”(64)
就其内容而论,前三项与24日向中山提示的条项几无二致。不同的地方仅在于将“满洲国”一词改为关外,算是接纳了有吉的说法。至于新加入的第四项,内田外相则指示中山在谈判时要多少具体决定一些细目。至于缔结的时间,内田设定了两种选项:或在停战协定交涉之际,或在停战协定缔结稍后。对于前者,内田外相指出会有中国方面的停战交涉委员是否得到黄郛赋予缔结此种政治协定权限的问题,因此提示中山若采用此一选项,则必须就此点加以准备。对于后者,内田外相表示“多少会有失去时机而不能充分利用我军威力之憾”,其企图利用军方威力的态度十分清楚,这与有吉的态度恰恰相反。关于此项政治协定的缔结形式,由于顾虑到对协定具备审查权力的枢密院当时正与外务省交恶,内田因此要中山避免用条约或协定的形式,而以签署“了解事项”的方法来加以规避。不过,“对于支那的效力应和两者同等”。至于给予中国方面的顾虑,仅只在使用“了解事项”此一形式,“该形式在支那方面的面子上也适当,其书面附以极密亦无妨”,如此而已。(65)
于是,就在有吉渐进式全面和解路线未被接受的情况下,外务省以预备和黄郛缔结“了解事项”形式之政治协定的期待,迎向31日塘沽停战协定的缔结。在陆军方面亦发出邀请的情况下,中山受命前往塘沽列席正式的停战会议。(66) 在与公使馆武官洽商后,中山决定和公使馆武官一道,于30日在塘沽和双方委员碰面。 (67)30日当天,黄郛虽然派人到北平公使馆说明他的对日方针并请求协助(68),但是在内田外相心意已决的情况下,向外务系统求援已然起不了多少作用。
不过,出乎内田外相意外的是,关东军此时已经确立“以绝对不容许第三者的容喙、军自身为绝对战胜者的地位,一气呵成缔结纯军事的协定为方针”(69),因此到达塘沽现场的中山,在了解了关东军的方针之后,乃于31日第三次会见之前,方才向关东军参谋副长冈村宁次提示了外务省的提案。此时,停战协定的文本已经在日方不容许中方更改一字的情况下通过。不过,冈村等人对外务省的提案欣然应允利用停战协定中“自主地概约撤退至长城线”一款,以外交与军事的协调合作来帮助将来的交涉。(70) 然而在第三次会谈当中,外务省大部分的提案事实上包含在关东军提出的希望条项之中,仅只关内外交通一项未有触及,而此一条项则成为后来中日双方交涉的重大议题。(71)
八、结论
综观塘沽停战协定缔结前日本外务省对于黄郛北上的应对,可以发现外务省内部的意见极其分歧,在中国现场的外交官们与在东京中央的内田康哉外相有着不同的看法和对策。
就直接涉入黄郛北上问题的上海、北平两公使馆,以及天津总领事馆来说,驻在上海的有吉明公使自始至终都支持黄郛北上。他对于黄郛的出马有着高度的期待,企图透过对黄郛的停战活动和未来施政给予支持的方式,渐进式地由华北到全国,逐步改善日本与国民政府间的紧张关系。他认为国民政府是中国的安定力量,其存续安定和日本的利益有直接的连带关系,因此主张日本应该与国民政府相互提携,在一定程度上协助国民政府势力的北上,以支持黄郛来结束“九·一八”事件以来日本与国民政府间的冲突,并使之成为中日修好的第一步,藉此让国民政府最终承认傀儡政权“满洲国”的地位。
然而和有吉理念接近的天津总领事桑岛主计,则对黄郛的北上抱持着悲观的看法。他认为在在华日军积极扶植华北傀儡政权的情况下,黄郛的北上难收到任何成效。不过,桑岛主计还是延续了他自“九·一八”事变以来监视在华日军动态的精神,实时向外务省报告了在华日军的活动情况,并曾设法抑制其采取激烈的行动。
至于坐镇北平公使馆的中山详一,以及曾经北上华北调查的上海公使馆情报部长须磨弥吉郎这两位一等书记官,则可说是当时日本外交官中对华积极派的代表。中山详一自始至终都与在华日军站在同一阵线,他甚至在与黄郛会谈时,提出“排日团队、党部的解散,排日教科书的废止”等尚待内田外相裁决的要求,不赞同黄郛在华北留下中央军的提议。他这种意图驱逐国民政府势力于华北之外的主张,事实上正和两年后在华日军发支华北分离工作时所提的要求根本一致。
另一位书记官须磨弥吉郎则是有意在华北混乱的局势中,用谋略来求取日本的利益。他主张应根据黄郛北上后的华北情势,修正军方以往树立傀儡政权的路线,以建立一个实质上脱离国民政府控制的黄郛华北政权。事实上,在塘沽停战协定缔结前夕,在华日军确实已将路线修正为须磨所主张的方向。相较于对国民政府内部情势及中国舆论深有了解的有吉公使而言,这两位理念主张甚为接近的书记官,很明显地欠缺对中国方面种种内情与国族感情等因素的考虑。
面对驻华外交官中的两条路线,在东京本省的内田外相起的态度是模糊的。他赞同有吉公使让黄郛顺利北上的请求,但也指出黄郛并非其唯一支持的对象。然而自就职以来即一直追随军部脚步的内田,在此时一面观望情势,一面期待军方的行动。因此,他无视桑岛在现场的观察,持续对军部的行动多所维护。他的态度在5月中旬黄郛北上之后逐渐浮现。严格来说,虽然他的态度倾向于中山与须磨两位书记官的路线,并且在5月下旬否决有吉公使的对华和解构想, 但是比较起中山等人的激进,内田相对而言稍为沉稳一些。
事实上,有吉的对华和解构想,虽然在5月下旬被内田外相否决, 但是他在之后仍未放弃希望。在塘沽停战协定缔结之后,他依然积极地向外务省中央游说实行他的主张。(72) 同样地, 中山书记官也继续向外务省力陈与军部合作“支援”黄脬以成立华北实独立政权的必要性。(73) 两条路线在赞同与支持黄郛主持华北这一点上的交集,使外务省至迟在同年9月广田弘毅接任外相后, 采纳“支援”郛为外务省的正式方针。(74) 然其给予黄郛“支援”的内涵,仍明显的是偏向于中山、须磨等人的路线。
至于桑岛总领事,则自同年8月起担任外务省亚细亚局长, 对广田外交时期的日本对华政策,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作用。须磨书记官则在1934年2 月转任驻京总领事,成为外务省与国民政府连络与交涉的重要角色,其对华的积极谋略,在此后数年的中日关系中也起了相当重的作用。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应对黄郛北上的过程中,外务省不分东京中央或相关驻华外交官,整体上都有着与军方信息交换不畅的情况。而此一情况,则让内上相企图利用缔结停战协定的契机与黄郛订立政治协定的计划, 在最后一刻流产。(75)不过,关东军还是很东意地接受了中山书记官的建议,准备在接下来与中方的商谈中,运用军事与外交相互协调的方式,来协助外务省未来的种种谈判。
总之,外务省内部在黄郛北上问题上的意见分歧,显示了在“九·一八”事变的冲击之下,外务省在对华关系上,明显地浮现了截然不同的路线。对中国究竟是应该予求亦或是共存共荣,日本的外交官们各有选择,但这样的分歧,遂造成了在塘沽停战协定缔结之后,日本与国民政府间的外交关系出现了多元的样貌,对于停战之后的华北政局中日关系,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注释:
① 关于塘沽停战协定的缔结问题,学界的研究成果相当丰硕,中文方面,较早的代表性论着可参看梁敬錞《日本侵略华北史述》,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谢国兴《黄郛与华北危局》,台北,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专刊1984年版;刘维开《国难期间应变图存问题之研究》,台北,“国史馆”1995年版。至于较新的讨论,则可以参看许育铭《汪兆铭与国民政府》,台北,“国史馆”1999年版;周美华《中国抗日政策的形成》,台北,“国史馆”2000年版;臧运祜《七七事变前的日本对华政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王克文《汪精卫·国民党·南京政权》,台北,“国史馆”2001年版。另外还有李君山的未刊博士论文《全面抗战前的中日关系》(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2002年);陈鹏仁《论塘沽停战协定》,台北《近代中国》第160期,2005年3月。中文的讨论基本上都将国民政府方面,或者是中日双方的互动关系作了极细致的考察。梁敬錞详述了中日接触、谈判的过程;刘维开、周美华、李君山则以整体的角度分析了国民政府内部的政策形成过程;谢国兴以黄郛,许育铭与王克文则以汪兆铭为中心来切入问题;陈鹏仁则要约地论述了塘沽协定缔结缘由与经过。至于对日方的探讨,则以颇受日本学界注目的臧运祜为代表。臧运祜的着作重视了外务省在塘沽停战协定缔结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然因其着作设定的切入角度着重整体而不在个别机关,因此未就外务省内部的动向作出更多的探讨。至于日文方面,早期的代表性讨论有岛田俊彦《华北工作と国交?{整》,日本国际政治学会太平洋战争原因研究部编:《太平洋战争への道3:日中战争上》,东京,朝日新闻社1962年版。近期则有安井三吉《柳条湖事件かろ卢沟桥事变へ》,东京,研文出版2003年版;内田尚孝《塘沽停战协定の摸索と停战の主要?因》,东京《中国研究月报》第577号,1996年3月。岛田俊彦一文,基本上已将日方整体的动态作出清晰的交代。安井三吉的着作再次细密地论证了当时军部与外务系统的动态。内田尚孝则从外交、政治、军事层面相当深入地论述了停战的原因。至于英文方面,较新的有P. M. Coble, Facing Japan: Chinese Politics and Japanese Imperialism, 1931—1937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1991)。Coble更为全面地从不同层面探讨了当时中国内部的情况,对于国民政府种种对日举措的形成与反响,有着相当细腻的分析。
② 事实上,日方内部的动向极其复杂,并且存在着相当的矛盾。外务省虽然看似没有最终的决定力量,但其影响力却不能视而不见。军部虽然成为日本侵华的主要推进者,但其政策的推行,其实是与外务省有着彼此牵制或合作的关系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探讨日本的对华政策,必须对外务省的动向有所掌握,方能深入地对历史真相进行理解。严格来说,外务、陆军甚至海军系统,当时都有着各自的对华主张,而彼此的交互影响、内部路线的竞争,加上其他因素,遂形成最后外界所见的形象。若要探究日本对华政策的形成过程,则很有必要独立看待日方各种势力,如此方能了解其彼此交互为用,或者是牵制破坏的复杂变化。
③ 因篇幅限制,本文仅专注于外务省部分的探讨。须说明的是,由于目前已公开的档案之中,似乎并不存在外务省内部的会议记录,因此本文对于外务省内部的探讨,主要是以外务省中央与驻华官员间的主张异同与彼此影响作为对象。由于驻华公使与总领事们皆有直接拍发电文给外务大臣之权,而理论上外务大臣的发电亦代表着外务省本省的主要意见,因此彼此意见上的交流,事实上即意味着外务省内部的政策讨论,并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外务省的政策形成过程。
④ 谢国兴:《黄郛与华北危局》,第195—198页。
⑤ 谢国兴:《黄郛与华北危局》,第198—199页。
⑥ 关于此时黄郛与汪兆铭关系的讨论,可参看许育铭《汪兆铭与国民政府》,第211—213页;王克文《汪精卫·国民党·南京政权》,第197—199页;李君山《全面抗战前的中日关系》,第120—121页。
⑦ 周美华:《中国抗日政策的形成》,第115页。
⑧ 岛田俊彦:《华北工作と国交?{整》,《太平洋战争への道3:日中战争上》,第33—34页。
⑨ 有吉明,生于1876年,东京高等商业学校专攻部毕业。曾在1909—1919年间担任上海总领事,对清末民初的中国观察甚深。之后曾担任驻瑞士公使、国际联盟日本代表、驻巴西大使等职。1932年7月以大使衔转任驻中国公使, 期间因为中日使馆升格又出任首任驻中国大使。至1936年1月奉令返日为止, 他曾不断就当时日本的对华外交上书外务大臣,被视为日本对华稳健派的代表。返国后的有吉于同年3月辞去职务,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前夕的1937年6月25日逝世。关于有吉明的更详细经历,可见外务省外交史料馆日本外交史辞典编纂委员会《新版日本外交史辞典》,东京,山川出版社1992年版,第27页。
⑩ 《在中国有吉公使致内田外务大臣暗第234号电》(1933年5月3日),外务省编纂:《日本外交文书:满州事变》第3卷,东京,外务省1981年版,第837—838页。
(11) 《内田外务大臣致在中国有吉公使暗第68号电》(1933年5月4日),《日本外交文书:满州事变》第3卷,第841页。
(12) 许育铭:《汪兆铭与国民政府》,第209页。另外,当外交部系统知道黄郛与日方商议停战一事时,已距离双方签订停战协定不过数日,情势早已不易转变。
(13) 《关作命第503号》(1933年5月3日),《关东军参谋部第二课机密作战日誌拔粹》,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东京,みすず书房1964年版,第541页。
(14) 李君山:《全面抗战前的中日关系》,第120—121页。
(15) 由于当时日方认定华北境内的排日活动是由国民党的党部主导的,因此黄郛所谓的改善国民党部,即是指设法缓和国民党部内的反日气氛与作为。
(16) 《在中国有吉公使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40号电》(1933年5月4日),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21—27(下引“外务省记録”不再注明藏所)。
(17) 《在中国有吉公使致内田外务大臣电第252号电》(1933年5月11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21—27。
(18) 《在中国有吉公使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57号电》(1933年5月13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21—27。
(19) 桑岛主计,1884年生,早稻田大学毕业。曾在中国、美国及意大利的使领馆任职,期间亦曾担任外务省欧美局第三课长。1930年12月起担任驻天津总领事,经历了“九·一八”事变,1933年8月起则担任外务省亚细亚局长, 负责包含对华事务在内的亚洲事务。次年因为外务省建制更动,亚细亚局调整并更名为东亚局,而直接出任东亚局长。1937年1月后历任驻荷兰公使和驻巴西大使,于1958年9月24日去世。关于桑岛主计较详细的经历,可见《新版日本外交史辞典》,第260页。
(20) 例如关东军为了带溥仪等人离开天津,而于1931年11月发动天津事件期间,桑岛即曾根据搜集的情报,判断该事件是在华日军的谋略,并且与打倒张学良的计划密切相关,让军部中央与犬养毅首相等人迅速认识此点(安井三吉:《柳条湖事件かろ卢沟桥事变へ》,第56—58页)。 
(21) 《在天津桑岛总领事致内田外务大臣第168号电》(1933年3月17日),外务省记録:《支那地方政况关系杂纂:北支政况》第5卷,A.6.1.3.1—3。
(22) 《在天津桑岛总领事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70号电》(1933年5月16日),外务省记录:《支那地方政况关系杂纂:北支政况》第5卷,A.6.1.3.1—3。
(23) 《在天津桑岛总领事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72号电》(1933年5月16日), 外务省记录:《支那地方政况关系杂纂:北支政况》第5卷,A.6.1.3.1—3。
(24) 《内田外务大臣致在天津桑岛总领事电第88号电》(1933年5月17日),外务省记录:《满州事变:华北问题》“松本记录”第1卷,A.1.1.0.21—27。
(25) 《在中国有吉公使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67号电》(1933年5月17日),外务省记录:《支那地方政况关系杂纂:北支政部况》第5卷,A.6.1.3.1—3。
(26) 《内田外务大臣致在中国有吉公使第83号电》〔1933年5月19日(推定)〕,外务省编纂:《日本外交文书:满州事变》第3卷,第857页。
(27) 《在天津桑岛总领事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79号电》(1933年5月19日),外务省记録:《支那地方政况关系杂纂:北支政况》第5卷,A.6.1.3.1—3。
(28) 《在天津桑岛总领事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84号电》(1933年5月20日),外务省记录:《支那地方政况关系杂纂:北支政况》第5卷,A.6.1.3.1—3。
(29) 《在天津桑岛总领事致内田外务大臣机密第284号电》(1933年5月25 日),外务省记录:《支那地方政况关系杂纂:北支政况》第5卷,A.6.1.3.1—3。
(30) 中山详一,1889年生,京都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毕业,在大学院学习国际公法。历任外务省亚细亚局第二课长、负责中国事务的第一课长,处理1927至1929年的中国事务。后来接连出任驻英国和驻中国一等书记官,于“九·一八”事变期间及其后与华北当地的日军颇有合作。1934年12月之后历任驻意大利参事官、驻伊朗大使等职,于1945年3月20日去世。其详细经历可见《新版日本外交史辞典》,第665页。
(31) 须磨弥吉郎,1892年生,日本中央大学毕业。曾在英国、德国、 中国等地的日本使领馆任职,1932年7月起担任驻中国一等书记官,1934年2月起转任驻南京总领事。擅于收集情报的须磨,曾多次试图在中国进行种种策动,因此颇受国民政府的厌恶。1937年1月后历任驻美国大使馆参事官、外务省情报部长、 驻西班牙公使等要职。战后曾被指名为A级战犯(未起诉),但在1951年解除, 之后两度当选众议员,于1970年4月去世。其较详细的经历可见《新版日本外交史辞典》,第448页;波多野澄雄《情报外交:须磨弥吉郎》,东京《外交つ[,才]一ぅム》创刊号, 1988年10月,第55—60页。
(32) 安井三吉:《柳条湖事件から卢沟桥事变へ》,第78—79页。
(33) 岛田俊彦:《华北工作と国交?{整》,《太平洋战争への道3:日中战争上》,第35—36页。
(34) 波多野澄雄:《情报外交:须磨弥吉郎》,东京《外交ヮ[,ォ]ラム》创刊号,1988年10月,第58页。另外,虽然须磨的这几封电文似乎因为是私人文书的关系而未公开,但在他所写的未定稿文件中仍可以清楚看到他的主张。见须磨弥吉郎《热河问题对策要项(未定稿)》(1933年2月26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第491—493页。
(35) 岛田俊彦:《华北工作と国交?{整》,《太平洋战争への道3:日中战争上》。第35—36页。
(36) 《永津北平公使馆武官辅佐官致小矶关东军参谋长北京525号电》(1933年5月10日),《关东军参谋部第二课机密作战日记拔粹》,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第546页。
(37) 须磨弥吉郎:《北支见闻録》(1933年5月21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第574、576页。
(38) 《刘崇杰外交部次长致罗文干外交部长第38号电》(1933年5月5日), 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37—38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1984年版,总第8844页;须磨弥吉郎:《北支见闻録》(1933年5月21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第571—572页。
(39) 《永津北平公使馆武官辅佐官致小矶关东军参谋长北京553 号电》(1933年5月14日),《关东军参谋部第二课机密作战日记拔粹》,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第548页。
(40) 须磨弥吉郎:《北支见闻録》(1933年5月21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第566—570页。
(41) 关东军司令部:《北支に于ける停战交涉经过概要》(1933年6月),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第515页。
(42) 关东军司令部:《北支に于ける停战交涉经过概要》(1933年6月),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第517—518页。
(43) 《在中国中山公使馆一等书记官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22号电》(1933年5月23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21—27。 双方所讨论的停战案见《在中国中山公使馆一等书记官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23号电》(1933年5月23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21—27。
(44) 《在中国有吉公使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85号电》(1933年5月23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21—27。
(45) 《何应钦代理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委员长等致军事委员会漾辰电》(1933年5月23日),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1,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644—645页。
(46) 《在中国中山公使馆一等书记官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27号电》(1933年5月24日到),外务省编纂:《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Ⅱ》第1部第2卷,东京,外务省1998年版,第315—316页。
(47) 梁敬錞虽未能辨别此一要求出于外务系统的中山所代表的特殊意义,但其所言该要求“可看出日人分离华北之居心,系以驱逐国民党与中央军为主眼,1935年何梅协定,秦土协定的祸根,已在此中完全表现”的评论,则对中山的此一要求本身,做出了恰当的脚注。见梁敬錞《日本侵略华北史述》,第22页。
(48) 《关东军参谋部第二课机密作战日记拔粹》,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第558页。
(49) 《小矶关东军参谋长致真崎参谋次长等关电第688号电》(1933年5月25日),《关东军参谋部第二课机密作战日记拔粹》,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第558页。
(50) 安井三吉:《柳条湖事件から卢沟桥事变へ》,第110页。
(51) 《内田外务大臣致在中国中山公使馆一等书记官第78号电》(1933年5月24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21—27。事实上,当时的关东军也有在军事协定缔结后,再次缔结政治协定的想法。其所设定的要求,与内田外相所提之政治协定要求颇有相似之处。本文因将讨论集中于外务省的动向上,故不触及此点。关于此点的讨论,可参看臧运祜《七七事变前的日本对华政策》,第74—75页。
(52) 《在中国有吉公使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94号电》(1933年5月25日), 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21—27。
(53) 《在中国有吉公使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94号电》(1933年5月25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21—27。
(54) 刘维开:《国难期间应变图存问题之研究》,第135—136页。
(55) 刘维开:《国难期间应变图存问题之研究》,第142—143页。
(56) 《汪兆铭行政院院长致何应钦军政部长等漾未电》(1933年5月23日)、《汪兆铭行政院院长致何应钦军政部长等艳辰电》(1933年5月29日)、《汪兆铭行政院院长致何应钦军政部长等艳午电》(1933年5月29日),沈亦云:《亦云回忆》下册,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68年版,第483、492页。
(57) 《汪兆铭行政院院长致何应钦军政部长等感午电》(1933年5月27日),沈云龙编着:《黄膺白先生年谱长编》下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版,第565页。
(58) 国民政府对于协定性质的一贯坚持,可见于以下诸电:《汪兆铭行政院院长致何应钦军政部长等敬午电》(1933年5月24日)、《汪兆铭行政院院长何应钦军政部长等有电》(1933年5月25日)、《汪兆铭行政院院长致何应钦军政部长等俭亥电》(1933年5月28日),沈亦云:《亦云回忆》下册,第483、484、492页。
(59) 《何应钦代理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委员长电》(1933年5月),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1,第648—649页。 虽然此电的日期不详,但从其中提及黄郛与中山等人的商谈来看,无疑发于5月23 日之后。
(60) 《黄郛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致蒋中正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感卯电》(1933年5月27日),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1,第492页。
(61) 《内田外务大臣致在中国有吉公使第88号电》〔1933年5月25日(推定)〕,《日本外交文书:满州事变》第3卷,第873—874页。
(62) 《在天津桑岛总领事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96号电》(1933年5月29日), 外务省记録:《支那地方政况关系杂纂:北支政况》第5卷,A.6.1.3.1—3。
(63) 《内田外务大臣致在中国中山公使馆一等书记官第81号电》(1933年5月29日),《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Ⅱ》第1部第2卷,第319页。
(64) 《内田外务致在中国中山公使一等书记官第82号电》(1933年5月29日),《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Ⅱ》第1部第2卷,第320页。
(65) 《内田外务大臣致在中国中山公使馆一等书记官第81号电》(1933年5月29日),《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Ⅱ》第1部第2卷,页319。
(66) 《内田外务大臣致在中国中山公使馆一等书记官第80号电》(1933年5月29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 21—27。
(67) 《在中国中山公使馆一等书记官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32号电》(1933年5月29 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21—27。
(68) 《在中国中山公使馆一等书记官致内田外务大臣暗第234号电》(1933年5月30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1卷,A.1.1.0.21—27。
(69) 关东军司令部:《北支に于ける停战交涉经过概要》(1933年6月),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7:满州事变》,第511—512页。
(70) 《在中国中山公使馆一等书记官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43号电》(1933年6月4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2卷,A.1.1.0.21—27。
(71) 岛田俊彦:《华北工作と国交?{整》,《太平洋战争への道3:日中战争上》,第52页。
(72) 《在中国有吉公使致广田外务大臣第569号》(1933年9月28日), 《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Ⅱ》第1部第2卷,第60—64页。
(73) 《在中国中山公使馆一等书记官致内田外务大臣第279号电》(1933年6月28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2卷,A.1.1.0.21—27。
(74) 《广田外务大臣致在中国矢野公使馆参事官第146号电》(1933年9月15日),外务省记録:《满州事变:华北问题》“鬆本记録”第3卷,A.1.1.0.21 —27。《在天津栗原总领事致广田外务大臣第561号电》(1933年12月14日),《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Ⅱ》第1部第2卷,第77页。
(75) 事实上,据岛田俊彦的研究,在塘沽停战协定缔结之前,外务系统似乎不知道军部的方针是衹打算与中国方面缔结军事条项的协定。如此重大的事项外务系统竟浑然不知,可见当时双方疏隔之严重。见岛田俊彦《华北工作と国交?{整》,《太平洋战争への道3:日中战争上》,第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