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崇禧-白崇禧与二二八事件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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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白崇禧与二二八事件善后


二二八事件是横亘在台湾官与民、本省人与外省人之间的一道心结。六十年来,由于复杂的因素,二二八事件的研究摆脱不了现实政治的影响。论及南京国民政府对二二八事件的处理,大量的学术着作及文章往往只强调军事镇压的一面,而政治安抚的一面却视而不见。事实上,白崇禧为妥善处理二二八事件,化解省籍冲突,做出了重要努力,台湾有学者曾专文探讨,惜未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1]迄今,国民党政权处置二二八事件的档案已基本公开。由此,笔者根据大量档案资料,探讨白崇禧处理二二八事件的经过,对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治解决做一述评。
一、受命赴台宣慰
陈仪主持台湾调查委员会,拟定接管计划,培训人才。限于客观环境和主观力量,国民政府对台湾接收十分仓促,陈仪勉为其难,力图使被战争破坏了的台湾起死回生。他建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推行统制经济,维持台湾金融自成系统,其种种举措与台籍精英发生矛盾,引起国民党内一些派系的不满。在直选县市长、发展经济等一系列问题上,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与台籍精英冲突迭起。各种社会矛盾未能调解,反而扩大,台湾社会危机四伏,一触即发,加上军警力量薄弱,通货膨胀,人民燥动不安。1947年2月27日,因专卖局警员在台北市取缔小贩,引发冲突。次日,民众请愿示威,发展成大规模的官民冲突。
二二七缉私血案不过是偶发的官民冲突事件,引爆了台湾战后接收与重建的种种矛盾。台籍精英成立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提出处理大纲三十二条,要求改革省政,立即直选县市长,废除专卖局、贸易局,发展自由资本主义。二二八事件的中心是台北市,波及全台各县市,民众广泛参与。领导阶层是各地的士绅。在台北市,斗争以官民协商谈判为主。台中、嘉义等市的民众,为声援台北民众的抗争,攻打军政机关。青年学生、闲散人员参加了这些战斗,其中混杂了一些台籍日军退伍兵。陈仪认为,二二八事件不是省政改革,完全是一场有组织的暴动,意在推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
悉二二八事件,蒋介石知事态严重。虽不清楚事件原委,蒋介石凭经验,即判定其为暴乱,要推翻南京国民政府在台湾的统治。台湾局势突然失控,陈仪把责任推给台籍士绅和奸党煽动。中统局、军统局、国民党台湾省党部的看法较为客观,向蒋介石痛陈二二八事件爆发的深层原因,请求南京国民政府采取善后办法,派大员赴台,宣布德意,化解民怨。
3月6日,台湾省参议会议长黄朝琴密电蒋介石,指出“台北民众暴动,实缘省署施政有失,民心积怨所致”,恳求“速决治台方针,简派大员来台处理,以免事件扩大,贻笑外人。”[2]7日,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主委李翼中飞赴南京。晚6时,蒋介石在官邸召见李翼中。李翼中详析二二八事件原委,直陈长官公署体制的病症及大陆公务员低劣的政治,引起台胞痛恨。8日12时,李翼中见蒋介石,交上草拟报告,留用中餐,询问台事。9日,蒋介石接见国防部长白崇禧,派他赴台湾宣慰,令其依照昨日国务会议议决“对台湾事件之处理原则”,研拟具体办法呈核。[3]白崇禧随即于官邸接见李翼中,询问台情。
李翼中留在南京,草拟办法,白崇禧、陈立夫核议并补充,拟定《处理台湾事件办法》,基本原则是:各级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及临时类似之组织,应即自行宣告结束;地方政治常态应立即恢复,其参与此项事件有关之人员,除共党煽动暴动者外,概不追究。办法要点是:1、改台湾省长官公署制度为省政府制度,其组织与各省同,但得依实际需要,增设厅处或局。2、台湾警备总司令以不由省政府主席兼任为原则。3、省政府委员及各厅处局长尽量任用本省人士。4、民生工业之公营范围,应尽量缩小。[4]
白崇禧、陈立夫、李翼中反对武力镇压,应由中央大员宣慰。处理办法的内容与台胞省政改革的主旨相近,完全可以满足台籍精英的基本要求。“台湾省主席人选,请主席先行决定”的建议,暗示蒋介石先撤换陈仪。如果照此办理,二二八事件完全可以和平收场,皆大欢喜。蒋介石批示:“交行政院,照此原则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可也并报告国防会议。”[5]
蒋介石对这种和平宽大的处置方式不置可否,关键在于先派兵镇压还是先派大员宣慰。台籍精英请求直选县市长,告诫蒋介石不可对台用兵,以免引起国际干涉。美国驻华大使旁敲侧击。关于台湾地位,美英等国坚持要等到对日和会的总解决。蒋介石以其几十年的军政生涯,坚信只有先弥平台变,稳固南京国民政府在台湾的政权,然后答应台籍士绅改革省政的要求,方是上策。如果现在立即撤换陈仪,蒋介石觉得不妥。
10日,蒋介石在中枢纪念周宣布处置方针。蒋介石明知台胞的省政改革诉求,却据陈仪密函,称台籍日本兵中有共产党。派兵镇压二二八事件,并非因台籍精英的撤销警总等要求,但是,台籍精英的这些要求,增强了蒋介石派兵的念头,并以此为口实。台籍退伍兵等攻打军政机关,动摇了南京国民政府在台湾的统治。这才是蒋介石调兵镇压的根本原因。同时,他准备派大员宣慰,采取宽大方针,使台籍士绅对中央抱有期待。蒋介石对二二八事件采取了先军事镇压、后政治安抚的两手策略。派兵赴台是“维持当地治安”,要求“不得采取报复行动”,但既然决定以武力来平息事态,是用军事解决,而非政治解决、司法解决,流血不可避免。作为南京国民政府的最高决策者,蒋介石对二二八事件的处理负有决策错误的责任。
陈仪的缓兵之计争取了充足的时间,控制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稳住台北、高雄,形成南北夹击之势。9日,国军21师陆续在基隆登陆,立即大开杀戒,将各地处委会的一些领导人物秘密处死,使得民众群龙无首。参加抗争的台籍日军退伍兵无明确政治目标,不过是发泄私愤,面对大兵压境,一哄而散。台湾无战略纵深,退往山地的民军很决便被各个击破。
二、允诺改革省政
光复一年半来,岛内外台胞多次呼吁改革台湾省政,蒋介石未予认真考虑,倚重陈仪治台。直到二二八事件突然爆发,广大台胞自发起来,要求省政改革,长官公署统治几乎不保,蒋介石才高度重视。这是中央集权政府对下层民意的惯常反应方式。
3月11日,国民政府宣布派国防部长白崇禧赴台宣慰。陈仪悉此事,不赞同白崇禧立即赴台,当夜致函白崇禧:“关于改组省政府及民选县市长等问题,原宣布须请示中央核定,一俟廿一师全师到达,秩序大致恢复,随即电请大驾莅临,宣达德意。”[6]12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参谋长柯远芬致函白崇禧,分析事件原因:“(一)奸党阴谋策动。(二)日地下人员之从中动员。(三)日人时代御用绅士乘机争权夺利。(四)流氓浪人乘火打劫。(五)由内地遣回之浪人及士兵寻仇报复。”[7]陈仪、柯远芬强调奸党、民意代表、社会闲散人员等在二二八事件中的作用,反对白崇禧立即赴台宣慰。如果白崇禧于3月11日赴台,一大批台籍精英本可以获救。
国军迅速控制台湾全境,蒋介石才让白崇禧动身。17日,他向台胞广播,宣示处理台变方针:“为免事态扩大,致为野心者所乘,兹特派国防部白部长崇禧代表来台,妥善处理,期于确保国家立场,及采纳台胞真正民意原则下,谋合理之解决,爰将中央处理台省事件之方案,向我全台胞揭橥数端。”[8]
随后,国防部发布文告,照录了蒋介石的处理原则,要点是:改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制度为台湾省政府制度,其组织与各省同,并得依实际需要,增设厅处或局等机构;台省各县市长提前民选;台湾警备司令以不由省主席兼任为原则;省政府委员及各厅、处、局长,以尽先选用本省人士为原则;民营工业之公营范围,应尽量缩小;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现行之经济制度及一般政策,其与国民政府颁行之法令相抵触者,应予分别修正或废止;台省各级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及临时类似之不合法组织,应立即自行宣告结束;参与此次事变或与此次事变有关之人员,除煽惑暴动之共产党外,一律从宽免究。[9]表示“上面这些原则,是经过中央慎重研究决定的”。该处理原则取材于李翼中等人草拟的《处理台湾事件办法》,尽量满足台籍精英提出的省政改革要求,争取他们的内向。此时,许多处委会的领导人已被杀,何来“一律从宽免究”?该文告没有表明要撤换陈仪。
蒋介石派国防部长而非内政部长或其他部会的首长任大员,赴台宣慰,着眼于台湾为交战区域,白崇禧以其国防部长身份,可以指挥驻台三军。白崇禧宣慰首求安定,次谋善后。17日,白崇禧一行飞抵台北。
为了让台胞尽快了解中央政府处置二二八事件的基本方针,17日晚6时30分,白崇禧向台胞广播,“在政治制度上,决将现在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各县市长可以定期民选,各级政府人员以先选用台省贤能为原则。在人事上不分畛域,一律平等待遇。在经济上极力奖励民营企业,发展国民经济,至于此次与事变有关之人民,除共党分子煽惑暴动,图谋不轨者,决予惩办外,其余一律从宽免究。”[10]夜,白崇禧电告蒋介石:“职筱午抵台北,已与陈长官公侠先生晤谈,藉悉全台秩序大致恢复,尚有少数奸党与武装暴徒合流,刻正追剿。”[11]
训导赴台部队乃白崇禧的权责。18日10时30分,白崇禧赴台湾警备总部,对该部暨驻台陆海空军官兵训话,表示“此次台湾发生不幸事变,赖陈长官迅速处置,在台陆、海、空军以少数兵力,对机场勤务、要塞、仓库之守护、治安之维持,确已尽忠职。待增调国军抵台,始于短期内,将变乱大致平定。”他“对此次事变伤亡官兵及深明大义、富于国家、民族观念之台胞”,予以赞赏,勉励他们“应发扬民族精神,为台胞前导,使实现国父民族主义”,“四万万五千万中华民族团结一致。”要求“官兵应严守纪律”,不得滋事扰民。[12]白崇禧肯定了陈仪等人守台保台的作用,嘉慰驻台官兵。鉴于台湾局势趋稳,白崇禧致电蒋介石,“台湾暴徒及少数奸匪,现约二千人左右,散往各处,刘师及宪兵并要塞守兵已足用,二零五师可免调,以便应付他方缓急。”[13]
19日中午,白崇禧的随员马崇六、何孝元、安舜等7人,乘国防部专机飞抵台北,带有国防部宣字第一号布告10万份,用飞机散发全岛,使台胞了解南京国民政府处理二二八事件的基本原则。
二二八事件不是台胞要自外于祖国,不是要反对南京国民政府,而是要实现省政改革,是反对陈仪在台湾的劣政。中央政府对妥善处理二二八事件负有责任。台籍精英期待中央大员到来,为他们伸张正义,答应他们的要求。蒋介石在派兵镇压的同时,对广大台胞采取了分化瓦解的策略,注重安抚。对白崇禧宣慰,民意代表多表感谢。20日,台湾省参议员黄朝琴、殷占魁、李崇礼、黄纯青、李友三、刘阔才、林为恭,国民参政员林献堂、罗万伡、林忠、吴鸿森,国大代表黄国书、连震东、李万居、纪秋水、洪火炼、吴国信等人致电蒋介石:“此次台北缉私事件原可早日解决,讵料少数奸党乘机煽惑,致暴徒越轨范围扩大,全省善良同胞莫不引为遗憾。同人等身为人民代表,领导无方,抱愧尤深,幸蒙钧座垂念台湾初复,民心未定,简派白部长莅台宣慰,并昭示处理此次事件之基本原则,仰见德威昭着,全省台胞同深感激,除已将详情面呈白部长外,特代表六百五十万台胞谨电致谢。”[14]
三、视察全岛治安
自二二八事件爆发以来,海内外舆论密集报道。上海、南京等地的传媒纷纷谴责陈仪,国民党一些高层官员主张要对陈仪绳之以法,甚至有人建议枪毙陈仪,以谢天下。要正确处理二二八事件,必须了解实际情况,而不能轻信报刊舆论、一面之词。白崇禧第一次踏上宝岛,当务之急是体察下情。
3月19日9时半,白崇禧由柯远芬及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陪同,赴基隆视察,10时抵基隆要塞司令部。白崇禧听取史宏熹、石延汉市长的报告,视察要塞及基隆市政府,接见基隆市参议会议长黄树水、参议员叶松涛及国大代表纪秋水。黄树水表示:“此次不幸事件发生,多谢蒋主席之关切及白部长之辛劳来台宣叱,基隆方面,以史司令、石市长之处置得法,幸无大乱,公务人员亦未有致死者。”
下午2时,白崇禧向基隆要塞司令部全体官兵训话,对全体士兵临危不惧,“尽忠职守,深以为慰。”他勉励官兵严守纪律,彻底与民合作,努力充实自身的学术及修养,使民间了解军队为人民的武力、国家的威权,认识中国军人的人格。他最后以岳飞的“饿掳冻,死不折”赠官兵,叮咛切不可以怨报怨,否则怨怨相报,将终无宁日。[15]
返回台北,20日下午3时,白崇禧对台北市各机关人员训话,指出“‘二二八’事件,系受共党及少数本省暴徒乘国军他调煽动暴发,幸经陈长官敏捷及镇静处理,社会秩序即告恢复。关于此次事件主动之共党及暴徒决从严惩办。”强调“台湾为我国国防重镇,中国不能分离台湾,台湾更不能离开中国。”[16]
21日,白崇禧一行30余人乘国防部专机飞屏东。自高雄到台中,沿途经过台南、嘉义等县市,接见各地方机关首长、民意代表、各界人士,听取报告,并代表蒋介石面达宣慰。白崇禧对郑成功的史迹极感兴趣,在台北博物馆参观了很久,到台南谒郑成功祠,撰联留赠:“孤臣秉孤忠,浩气磅礴留万古;正人扶正义,莫教成败论英雄。”[17]表达了对郑成功的敬仰之情。
几日行程,白崇禧有了切身感受。关于台湾善后的具体举措,白崇禧电告蒋介石,认为“此次台变内容并不单纯,共党暴徒操纵煽动,蔓延既广,被害复大。目下对被劫之多数械弹,与共党凶犯之窜匿,正待加紧追缴,清剿一切,善后尚须审慎处理。”建议“对台事决定最好待职宣慰工作整个完成,报请钧裁较为适当。”“近阅报载国内台籍各团体、人民代表,仅凭风说,提出种种要求,尚恳钧座勿轻许诺,以免增加善后困难。”[18]蒋介石批示:“复准待宣慰工作完成,报告到后,再定办法。现并未有任何之许诺,陈长官查办案亦已打消,勿念。”[19]
24日,白崇禧由台电公司协理柳德玉陪同,游览日月潭。白崇禧关心原住民的生活,要求台电为该地装置电灯,嘱台中县政府尽力改善山地教育与卫生设备。中午,他在涵碧楼接见台中县新高区信义乡长柯桂枝,及高山同胞代表全万盛等50余人,表示“此次台湾事件,高山同胞深明大义,大部份均未参加,台东高山同胞且能协助政府维持治安,至表欣慰。中央对高山同胞极为重视,此后,盼加紧学习国文,广求知识,共同努力建设新台湾。”白崇禧以他们远道前来,发台币5万元作为餐车费。[20]日月潭的“大观”和“钜工”两发电所,乃台湾工业动力的中心。台籍员工在事件期间,深明大义,保护发电工程设备,照常发电,全省电灯未停。白崇禧至“大观”发电所巡视,与员工合影,题赠“认识宇宙,主宰宇宙,研究自然,利用自然”,以志纪念。[21]
25日上午,白崇禧一行离开日月潭,车抵水里坑,台中县参议员蔡铁农率民众、学生到站欢送。下午2时,抵新竹市宣慰,白崇禧听取陈贞彬市长的报告,与各团体、民意代表谈话,勉励他们协助军队绥靖地方,恢复社会安宁。4时,至桃园,视察新竹县城。5时继续北行,6时返抵台北。
白崇禧视察基隆、高雄、屏东、台南、台中、彰化、新竹各县市,前后5天,与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交换意见,获取对二二八事件的感性认识,研拟善后具体方针。白崇禧致电蒋介石,详陈事件原委:“密查此次台湾事变之远因,乃由台胞青年过去受日本五十余年狭隘偏激教育影响,致国家观念民族意识薄弱。其近因即抗战胜利后,中共假言论自由之名,恣意诋毁本党及政府军队,台省一般不正确之报章舆论,亦同出一辙,酝酿既久,台人有政治野心者乘机操纵,伺机爆发,故最近以台专卖局缉私事件,藉题发挥,因少数共党份子及日军投降后,自海南岛遣回之台籍退伍军人与地方莠民勾结,煽惑叛乱,台省青年学生妄动盲从。……台湾事变系野心者有计划的暴动,希图夺取政权,非少数奸党所能全面鼓惑,不过利用台人排外心理,推波助澜而已。今后治台方针与职在京所拟者确有修改之必要,请俟视察完毕,与陈长官详商再提具体方案,以供采纳。”[22]
白崇禧强调二二八事件的责任在日本的反动教育、中共的宣传、台省的舆论、民意代表的介入,显然受到陈仪等人的影响。但他不认为共产党发挥了主要作用,对自己在南京拟定的处理方针,深感有修改的必要。
26日上午,白崇禧在台北宾馆接见省参议会黄朝琴等5人,听取意见,接见国大代表郑品聪、南志信及台东高山胞总头目马智礼。下午2时,召集冷欣、吴石、马崇六、何孝元、赵援等随员开会;4时,与陈仪举行会议,公署秘书长葛敬恩及各处长参加。[23]
四、晓谕台胞善后措施
通过实地调查探访,白崇禧对二二八事件有了初步认识,对个别台胞盲目排外的行为不能认可。27日上午10时,白崇禧由教育处长范寿康、台大校长陆志鸿陪同,前往台大法商学院广场,对台北各校教职员、学生约6000人训话,对事件中附从的青年学生不予追究,指责“殴打公教人员及眷属,种种残忍行为,惨不忍闻,此实有过于满清义和团盲目打外国人不智行为。”为陈仪的人事政策辩解,因日据50年,“致光复后不能马上全都交给本省同胞自己治理,但亦未似日人时代连一小学校长都是日本人,各军政要职中本省人并不在少数。”他认为,“即如‘二二八’处委会中均系无政治眼光无智无能力的一群,其中实无一人可以办领导政治工作的,即中央要派来台之公务人员全部离开,以短期间之处委会一切表现及行为,实不能成功。”对于参加事件的青年学生,白崇禧保证政府不究既往,“惟各家长今后应严加管束,各青年学生希望迅速复课读书,各宪兵当不再逮捕学生。”[24]
台大学生叶嘉猷及台北女子师范学生郭月蟾等,向白崇禧致答辞,“希望政府设法打破这些隔阂,尽速实现政治改革方案,并请政府保送大批学生前往内地读书,俾使文化及感情迅速沟通。”“中央之宽大政策,极为感激!只须不予追究,现尚逃匿山野之青年学生,即可迅速返校。”[25]
中午,白崇禧与闽台监察使杨亮功及监察委员何汉文共进午餐,交换意见。双方对二二八事件的观察及善后意见颇近。[26]
下午3时,白崇禧、冷欣、吴石等,由民政处长周一鹗陪同,往圆山祭忠烈祠。赴台湾大学附属医院、省立医院、铁路医院及陆军医院慰问受伤的官兵、公教人员及台北市民。白崇禧发给官兵犒赏费,官台币1万元、兵5000元,赠送罐头给公教人员及市民。他嘱周一鹗,尽快拨款救济罹难的公教人员及市民。[27]
经过一番南北视察及宣慰,白崇禧成竹在胸。晚8时,白崇禧在台湾广播电台,向全国同胞及海外侨胞报告事件真相,“此乃由于台胞受了日本五十一年的统治,日人施行偏狭的恶性教育,歪曲宣传中国政府、人民及军队的不良,使台胞轻视祖国和祖国的人民及军队,发生深刻恶感。”“台湾少数共产党及野心家,亦同时在台造谣惑众,利用缉私案件,掀起二二八事变的暴动大风潮。”“其企图,直欲推翻政府,夺取政权;而其行动,亦极偏狭残忍,内地来台帮助台湾建设,及教育台湾子弟的公教人员及其眷属,被暴徒击毙、击伤者,在千人以上。”“至于,中央政府今后治台方针,正在拟定合于台湾民众的要求的妥善方案。大致在政治方面,拟将行政长官公署制度改为省政府制度,惟为配合实际需要起见,将增设若干厅、处,省政府各厅、处人员,并将尽先选用当地合格优秀之人士;在经济方面,拟积极整顿公营事业,扶助民营事业;在教育方面,当加强国语、国文,积极传播祖国传统的道德和文化,一面更彻底铲除日本教育之余毒,务使台湾与祖国密切连结,增进台胞与全国同胞的情感。”[28]
28日上午10时,白崇禧在中山堂召集省参议员、台北市、县参议员、市政府职员等地方干部1000余人训话,阐述二二八事件善后的具体办法,“对于一般被胁迫盲从的青年学生,希望从速觉悟,回校上课,由家长保证悔过自新,当不究既往。”“按照军法,对此暴动内乱分子,本当处以极刑,但中央为宽大处理,即予严正审讯,除首要主犯以惩办,以振纲纪外,其情节较轻者,即准具保开释。”他认为,“如二二八事变处理委员会所提三十二条,要军队、要塞缴械,更要接收政府机关”,“充分表现幼稚、无常识、不度德、不量力。”他相信,台湾大多数父老同胞都是深明大义的,“这种罪恶,绝不能加在整个六百多万台胞身上。”他判定,“此次事变,就是少数共党野心家,妄想夺取政权,绝不是单纯的不满现状而采取暴动。”
今后治理台湾的措施,兹再说明几点:
一、尽量培植、登用台省人才。台湾在过去日本统治五十多年中,台胞青年受高等教育的,只占十分之一,并只准学习农科、医科,不准学政治,更不准养成高级统治人才。大家知道,台湾以往在日本高压下,无论大、中、小学校长都由日人充任,凡是有一个‘长’字的单位首长,绝无台湾人充任的。光复后,中央和台湾行政当局,无不选贤任能,尽量扶植台湾人才,进一步希望由台湾人,自己来治理台湾的事。
二、经济政策。自日本投降后,中央接收日本在台湾一切重工业,规定应归国营,其他轻工业当尽量由台胞接办,但应顾及多数台胞利益,不许少数资本家所操纵为原则。
三、贸易局、专卖局存废问题。台省行政经费预算总数为四十亿,专卖及贸易局收入约占二分之一,如废除此项制度后,势必另须增税,当广泛征集台胞意见,顾及台胞利益及事实原则下,审慎决定办法。
四、台湾土地问题,亦为经济上之一重要问题。台省公有土地约占百分之七十,公有土地可耕种者占三分之一,按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公有土地放租办法,尽量分配有耕种能力者耕种,以救济失业台胞而增加自耕农利益,减轻地主剥削。
五、教育问题。台胞过去受日本五十多年狭隘、偏激教育,积重难改。现在要改变为祖国的教育,必须积极推行国民教育,发展中等与高等教育,至少必须五年始可得到转变。当向中央建议,多选派内地师资来台担任教育,同时,选送台胞学生赴国内求学,促进文化交流。不过,此次事变中,内地来台教职员有受暴徒横加侮辱,饱受威胁,因此,多不能安心,希望台省父老应予以安慰及保障。
白崇禧劝告台籍精英,“应有远大的眼光有胸襟。尤其要认识,一个少数民族和少数领土,在现在的世界是不易独立生存的。此次世界大战中,欧洲十几个小国家,在极短时期中便遭覆亡,可为鉴戒。我国有四万万五千万众多人口、一千一百余万平方公里广大土地、五千年悠久的文化,实具有立国的优越条件,希望大家协力同心,来共同建设新台湾、建设新中国。”[29]
白崇禧代表南京国民政府,向台籍精英宣示改革台湾省政的具体政策,对被捕人犯采取宽大方针,把极少数主事者与六百多万台胞分开来。他改变了过去的一些看法,认为二二八事件是反政府活动,一些民意代表头脑发热。改革省政,他显得较为务实,特别是专卖局、贸易局的处置,不再强调废除,而是集思广议,找出稳妥之策。台籍青年的教育问题,他特别强调,以增强他们对内地的了解。
台湾的防务仍显空虚。白崇禧电告蒋介石,“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缉、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马公要塞司令史文桂等,镇压最为得力。”他强调,“惟要塞编制一再缩小,难达任务。经职视察,认为必须将要塞编制调整,充实兵力,应以维持基隆、高雄官兵各六千人,马公三千八百人为标准,其中须有守备一总队(步兵三大队),工兵一营(马公可仅设一连),侦测一队(雷达为主)。如是加强国防实力,以应不时之急。”蒋介石批示,“似可照准”。[30]
白崇禧宣慰期间,仍有一些台胞被杀。叶秀峰密报蒋介石:“自白部长莅台宣慰,并揭示处理事变四原则后,台民极为感戴。惟陈长官善后处置仍采高压政策,几稍涉事变嫌疑者每加毒杀,被害者已有四五十人,对青年学生妄杀尤多,致使人心惶惑,社会益形不安。因之奸党暴徒裹胁青年学生逃避山间蕃地,聚集武器粮食,伺机蠢动,隐忧堪虞。”[31]
传闻台胞被杀数以万计,为制止滥杀无辜,28日下午3时,白崇禧召集柯远芬、张慕陶等开会,指示:“(一)现所拘捕关于‘二二八’事件之人犯,从速依法审判;(二)今后拘捕人犯,必须公开依照规定手续为之;(三)除台省警备总部以外,其他机关一律不得发令逮捕人犯;(四)凡曾参加暴动之青年学生,准予复学,并准免缴特别保证书及照片,只须由其家长保证悔过自新,即予免究。”[32]
31日,何孝元、彭孟缉、林秀栾、张慕陶等研拟实施白崇禧指示的具体办法,决议在押人犯依四种情形处理:(一)暴动首要分子从严处置,附和者斟酌从宽处理;(二)共产分子愿自新者可施予感化教育;(三)流氓如未参加暴动,可施予感化教育;(四)学生予以减刑,盲从附和者一律予以保释。警总通令各部队机关,非有其命令不得逮捕人犯;有须紧急逮捕者,应随时呈报。[33]经白崇禧的阻拦,台湾的暗杀之风渐渐止住,人犯依司法审讯,一大批民众得以保全生命。
经白崇禧的宣慰,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对参加二二八事件的青年学生一律免于追究,对在押的约4000名参与暴动人员全部释放,对在押或遭通缉的领导人物免于刑事处罚或减刑,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总计在二二八事件中,台胞死伤约2400人,大陆军公教人员死伤约1400人。
4月2日,白崇禧飞返南京,7日在中枢纪念周报告二二八事件经过及善后措施。
五、提出治标治本之策
二二八事件不同于对异族的反抗,不是阶级革命,是对现实的不满和失望的一种宣泄。不满和失望的累积,就是怨尤,怨尤到了一定程度,就象水库的储水过量时,必须泄洪,镇压等于临时筑堤,虽可治标于一时,却非治本之道。如果以此治水,必将穷于应付,有违祖先“堵不如疏”的遗训。二二八属爆发性、冲动性的社会事件,与内地的大小民变相互激荡,构成对南京国民政府的巨大压力。一道海峡,将台湾与内地的战乱隔开。对于广大台胞的怒吼,南京国民政府不得不反躬自省,从死难者的血迹里,寻找疗伤止痛的良方。
白崇禧回南京后,整理各方意见,4月14日,送蒋介石台政改进意见。行政方面,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可即改组为省政府,并增加省委名额(拟增为十五人),并酌增必要厅处;二、各厅处可增设副主官,选用台省人士,培养其行政能力,各县市亦可同样办理;各县市长民选于暴徒尚未肃清、地方秩序未完全恢复前,可暂缓议。
经济方面,于三年内在经济上中央似应扶助台湾,而不取给台湾,方可收揽人心;从速将台省公有土地放租,又不必保留之飞机场二十五处,亦可同时放租;专卖制度过去经理欠善,可改为烟酒公卖局;贸易局拟即撤消,改为类似物资供应局机构,仅统一管理省营工业成品外销或机器原料之采购;调整台币与法币之比率;极力减少公营企业之范围(省营公司共有二十二所),轻工业尽量开放,奖励民营,规定台人有优先承购或承租权,以裕民生。
教育方面,积极推进“台胞祖国化”之教育;应请由教育部拟定培养台湾师资之计划,奖励内地师资赴台任教;大量选派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国立各专科及大学,以吸收祖国文化;普及国语运动。
军宪警方面,从速确定台湾军民分治,驻台国军经常以一个整编师为宜;台湾省可成立保安团一至二团,各县市则按需要分别成立保安警察队;驻台宪兵须经常保持一至两个团,并充实其武器。
还有,台湾党团组织训练应力谋加强;台湾之铁路(糖厂、矿厂之铁道线除外)、港湾(高雄、基隆等处通国际航线之港湾)及通信等应即一律改由国营;台省敌糖十五万吨,似可将未售出之半数,约值国币壹千亿元拨给台糖公司,俾能安定台省金融;奖励台民与其他各省人民通婚,以融合民族之大一统,并随时组织参观团,互相观摩,以消释一切隔阂。[34]蒋介石批示“所拟皆可。”[35]
白崇禧等人坚决主张撤废长官公署,建立与内地各省相似的省政府,吸纳台籍精英,扩大执政基础,并提出具体操作方案。主张撤除专卖局、贸易局,发展民营经济,给台籍资本家以出路。土地问题关系到能否稳固南京国民政府在台湾的统治。白崇禧等人建议从速将台省公有土地放租,获取广大农民支持。台湾既然回到祖国,台胞是中国人,就应该会说国语,会写汉字,接受中华的传统文化。白崇禧等人在加速台湾中国化问题上意见是一致的。为了让台胞了解祖国,他们主张应加强台湾与内地的联系。为了确保南京国民政府在台湾的统治,白崇禧等人敦促蒋介石,改善台湾防卫,驻扎重兵,加强训练。县市长直选一项,白崇禧等人则认为,应予缓行,待台湾安定,条件成熟后,方可实行。这与先前的宣示不同。
白崇禧的治标治本之策在一定程度上容纳了台湾人民的要求,认为长官公署制度和统制经济有改变必要,可见国民党高层已认识到二二八事件的起因与其对台政策失当相关,必须加以调整改进。总之,要想挽回人心,必须在政治上依靠广大台胞,在经济上尊重台胞的利益,文化教育上加强双方的沟通,在军事上巩固台湾的国防力量。
对于二二八事件处理过程中,部分国军士兵滥杀无辜的行为,白崇禧向蒋介石建议:“查现任台湾警备总部参谋长柯远份处事操切,滥用职权,对此次事变举措尤多失当,且赋性刚愎,不知悛改,拟请予以撤职处分,以示惩戒,而平民忿。”蒋介石批示:“应先调回候审”。[36]柯远芬被押解回南京,承担镇压台胞的责任。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人民在光复初期追求省政改革的运动,受到全国高涨的民主运动影响,主要诉求是早日落实台湾地方自治,直选县市长,改长官公署为省政府,废除专卖局、贸易局,分享政治权力、经济利益,建设自己的家乡。斗争方式主要是协商谈判,要求当局接受,宪警民共同维持地方治安,在中南部一些地区出现武装抗争。从全国范围看,它是战后全国民主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从台湾独特的发展历史看,它是日据时期台籍精英要求地方自治的沿续。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人民自发的爱土爱乡运动,是官民冲突、阶级对立,而非省籍冲突、族群对立。陈仪夸大二二八事件中武装抗争的一面,将其定性为“背叛国家”的暴乱事件。陈仪、柯远芬等人不经司法程序,滥捕滥杀,虽可立即平息事态,却给台湾人民心灵造成巨大的伤害。
南京国民政府被迫反思其治台政策,答应广大台胞的部分诉求,迫使陈仪引咎辞职,查办镇压台胞的柯远芬,改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为省政府,军政分治,吸纳台籍精英,撤除专卖局、贸易局,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公有土地放租。通过军事上的镇压和政治上的安抚,南京国民政府初步稳住了台湾的局势。但是,国民党政权并没有彻查二二八事件真相,没有给死难者家属一个明确的交待,其缓和民怨的举措十分有限。在高压政治下,广大台胞归于沉默。因台湾再次与大陆疏离,白崇禧等人草拟的许多善后具体措施无法落实,因二二八事件造成的创伤非但未能抚平,反而进一步扩大,创伤至巨。
白崇禧属桂系人物,与政学系并无大的矛盾冲突。二二八事件发生后,白崇禧参与拟定善后方略。他临危受命,代表中央政府,处理二二八事件。宣慰的任务包括宣示南京国民政府德意、嘉勉大陆军公教人员、安抚广大台胞、查明事件真相、做出权宜处理、提出治台措施。半个月的行程中,白崇禧走遍全台,广泛接触社会各界人士,宣示宽大为怀的方针,稳定人心,在中央政府与台籍士绅间,加以沟通,对于化解误会、淡化省籍隔阂,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经他的“严禁报复”、“依法审判”、“没有警总命令,不得任意逮捕人犯”,约束军警宪的滥捕滥杀,对人犯的处置由交战区域的任意枪杀改为和平时期的司法解决,许多台胞获救。白崇禧不断提出改革省政意见,关于军事、政治、经济、教育等有独到的见解。虽奉蒋介石之命,可以“全权处理”,白崇禧仍然小心谨慎,如履薄冰,不敢擅越职守,多作主张。对陈仪,白崇禧表面尊重,维持行事上的和谐。经白崇禧的宣慰,台胞的损失得以减少。二二八事件不致继续扩大,与白崇禧的努力不可分开。
台籍精英所期盼的中央大员是来查办陈仪,满足他们省政改革的诉求。白崇禧未查办陈仪,对二二八事件的责任,他反而转向接近陈仪的看法。在蒋介石对二二八事件做出基本判断后,作为统治阶级的高层官员,白崇禧不可能站在广大台胞的立场看待二二八事件。他贬低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及台籍精英的所作所为,也就可以理解了。



[1]参见陈三井撰《白崇禧与二二八事件》,中华民国史专题第一届讨论会秘书处编辑《中华民国史专题论文集:第一届讨论会》,台北,“国史馆”1992年。
[2]《黄朝琴呈蒋主席三月鱼电(大溪档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台北,1992年,第89页。
[3]秦孝仪编:《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六(下),1978年10月,第400页。
[4]《处理台湾事件办法(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30—132页。
[5]《白崇禧呈蒋主席三月十日(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29页。
[6]《陈仪致白崇禧函(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54—155页。
[7]《柯远芬致白崇禧函(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51页。
[8]《蒋主席对台湾民众广播词(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81页。
[9]《国防部布告(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85—188页。
[10]《白崇禧对台湾全省广播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下册),北京,档案出版社1991年,第676页。
[11]《白崇禧呈蒋主席三月筱电(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92页。
[12]《和平日报》1947年3月20日,林德龙编《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台北,自立晚报社文化出版部1991年,第164—165页。
[13]《白崇禧呈蒋主席三月筱电(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194页。
[14]《台湾省参议会代电》,侯坤宏主编《“国史馆”藏二二八档案史料》(上册),台北,“国史馆”1997年,第58页。
[15]《和平日报》1947年3月20日,《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第163—164页。
[16]《白崇禧对台北市各机关人员训词》,《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下册),第677—678页。
[17]白克撰:《随白部长宣慰》,王晓波编《二二八事件——台湾人的噩梦》,约1987年,第65页。
[18]《白崇禧呈蒋主席三月二十三日电(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219页。
[19]《蒋介石批示(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219页。
[20]《中央社日月潭二十四日电》,《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第175页。
[21]《中央社三月二十六日讯》,《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第183页。
[22]《白崇禧呈蒋主席三月养电(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214—218页。
[23]《中央社台北三月二十六日电》,《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第185页。
[24]《白崇禧对台北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训词》,《台湾“二·二八”事件档案史料》(下册),第682页。
[25]《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电》,《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第185—186页。
[26]《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电》,《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第190页。
[27]《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电》,《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第190—191页。
[28]《白崇禧对全国同胞广播词》,《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第191—192页。
[29]《白崇禧对台湾省参议员等训词》,《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第195—199页。
[30]《白崇禧呈蒋主席三月有电(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220页。
[31]《叶秀峰呈蒋主席三月二十七日情报(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230页。
[32]《中央社台北三月二十八日电》,《二二八官方机密史料》,第200页。
[33]《处理二二八事件拘捕人犯小组会讨论记录》,《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一)》,第395—397页。
[34]《白崇禧呈蒋主席四月十四日签呈(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238—244页。
[35]《蒋介石批示(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244页。
[36]《白崇禧呈蒋主席四月十七日签呈(大溪档案)》,《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二)》,第2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