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运动-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三)

土地改革运动-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三)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土地改革运动-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三)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三)


“落后分子”与翻身“误工”
在翻身大潮中,边区劳动英雄们的地位一度被翻身英雄撼动,而昔日的生产积极分子们在阶级斗争中也变成革命的“落后分子”、“疙瘩户”。冀东区党委在给遵化县委的一份指示中曾谈到“争取落后分子”的问题。这份指示把争取落后分子提到战略高度,指出“要用一切方法夺取地主最后一个群众,不给地主留一点空隙,使地主完全光杆独立”。①因此,必须对这些“落后的”、“有毛病的”中农(一定包括富裕中农)采取更积极的态度。指示中写道:“这些农民平常是刻苦勤劳节俭守份埋头生产的积极分子,他们讨厌封建地主的贪得无厌,也讨厌那些游闲分子和二流子们好吃懒作的无赖行为。贪得无厌的封建地主,和剥削阶级的游闲分子,为了贪图农民便宜,替自己的贪得无厌和盗窃行为作辩护,就编了很多不好听的名词,加在农民头上。这些名词都是地主阶级游闲分子的观点。必须在群众中予以揭露加以驳斥,要表扬农民刻苦勤劳埋头生产的美德。”②这份指示巧妙运用革命修辞,大概算得上翻身运动初期出现的反话语策略。陕北骥村的前女劳模巩兰则是“先进”变“落后”的典型例子。巩兰的“受苦”(指劳动)在庄里是出名的,干起活儿来不让男人。村人评价她说“站起是个男的,坐下是个女的(坐下生火了,站起担粪了)”。由于丈夫常年在外揽匠活,这个女人便独自操持家务、务业子女兼种家里的两块地。那时,妇女下地在骥村还很罕见,为此巩兰被选成妇女主任,还到米脂县开会、参观、吃白面蒸馍。她家显然属于勤劳致富的上升户,土改前还买了几垧地。然而,骥村土改时她可一点带头作用也没起,而算得上地道的“落后分子”。那时村里有人晚上跑到地主家里抢东西,巩兰一提起就很不屑:“这斗地主那阵,咱不跟那(地主们)要什么,咱自己下来挣下(钱)就对了。 (那些人)背人家(地主)的那,人家挣的嘛,咱把人家抢了去?!”③
————————
① 《河北土改》,47。
② 《河北土改》,45。
③ 1997年8月26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87~89。
不过,“落后”不仅仅是旧农民精英与生产积极分子们的专利,而且也是许多在翻身运动中成为乡村干部与积极分子的生活体会。土改中除了许多乡村干部与精英在翻身与整党运动中被清洗或因受到打击而“躺倒不干”以外,还有一类乡村新精英则是因为无法兼顾“革命工作”与家庭生产而被迫选择政治退出。①这些生产型新精英的政治退出可以视作翻身—生产之矛盾的一个注脚。
土改前,许多老区在政治上都是中农比较活跃,乃至呈现出张闻天所描述的“政权在中农手里”的局面。在其1942年的神府调查报告中,张闻天就村政权的情况记述道:“村长、村主任的工作,大家都怕当,都要推诿,因为村长、村主任的工作比较忙,常常‘误工’。现在当选为村长、村主任的多数为中农,或富裕中农。因为据老百姓的意见:‘他们家里过得好’,‘误得起工’,上面来的人,还可以应酬接待(请吃饭等)。在政治上只要‘还公平’,就可以够资格了。”②这种情况直到土改期间仍然存在。例如,白治民曾在土改总结报告中表达了对米脂干部状况的不满:理论上,“成分好的(即最贫苦的)一般的革命性也强”;然而,现实中的干部选择标准却变成“误得起工、管得起饭、能打会算、会抗上”。③在翻身与整党运动中,这样的标准下选出的干部自然就成了“党内不纯”的表现,并一度遭到清洗。在这个意义上,土改也是一次党政权力的乡村基础的大换血。
————————
① 土改中的干部问题以及整党与民主运动是关涉中国革命现代性的另一话语一历史矛盾的重要题域,需要另文专门探讨,故本文不拟在此展开深入讨论。
② 张闻天,1994[1942]:75。
③ 米脂县委:《白书记的传达报告》(47/12/5)。
然而,新培养起来的乡村精英与积极分子马上又面临同样的“误工”问题。土改时期,区以上的脱产干部还可以享受组织上配给的“斤四两小米”口粮,而乡、村级基层干部上面就“甚也不给”了。对此,曾在区上领导工会、土改时调回骥村担任乡农会主任的刘荣体会很深:“我区上呆过一阵,担指导员了。那公家给我,我的口食给了,二年发一套棉衣,一年发一套单衣,这是一个月给这块半钱。回来担农会主任那阵,又拨回来担农会主任那阵,那咱家里能受苦了呀就算,那就什么也不给。”①因此,骥村先后有几位在土改中出现的新精英后来出于经济考虑而最终设法从工作中脱身。例如,贫农何富曾在1947年“清算”斗争后一度被选举为乡农会负责人。为了农会的工作,他不得不耽误自己的田活:“家庭没办法,经常这个为土地,那个为土地,我一满闹的,地里也去不成了,国家呢不给你负责。再一个,我根本大字不识,没那个本事,有些事情咱就寻不了给人家个调剂法。”于是,这个大老粗干脆请假,跑到山西打工了。曾在清算斗争中领导过警干队的杨旺也有着相似的境遇与感受:“那阵那家里那又管不了,一天呀就顾工作。家里咱就黑地打洞,不能在家里。一伙来了,我们这种两把老麻子,地里出去呀,人又撵得寻来了,说赶紧叫(我)回来,有什么工作了。咱没种成,咱跑回来了。那阵就那么个。”“革命哎呀不是个容易事。不要说公家、国家了,就这乡村里也复杂了。这人家布置下的工作,你也都要办了,不办也不行。办这也是困难了,有些也是难办。”②土改以后,这位有点木匠手艺的警干队长再也没有从事村政工作。值得指出的是,遭到打击的老精英与被迫放弃的生产型新精英的(暂时或永久性的)政治退出的一个结构性后果,就是一些流氓型新精英在北方土改过程中一度得以攫取乡村权力,从而对乡村经济与道德秩序都造成巨大破坏,并最终大大损害了土改的社会正当性与基层党政权力的政治合法性。③流氓型精英通过贫农团的组织形式对乡村社会造成极大冲击与破坏,从而也推动了高层迅速调整土改的政策与策略。
————————
① 1998年5月26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77。
② 2000年1月13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95。
③ 1948年初,陕北骥村的“掏元宝”(即搞地主的底财)斗争中冒出来的民兵连长刘发就是此类人物的一个典型。这个地方“黑皮”(即流氓)在斗争当天用烧红的烙铁残酷拷打邻村一个地主,并成功迫使比他小近20岁的地主之女嫁给了他。刘的同龄人常友回忆:“那就是搞地主,打得那(地主)止不定(即受不住),怕不过,人家这女子说,‘不要叫打,不要打那老子的(即父亲)’。那些(即刘发)就要人家的那个女子呢。……那当个基干连连长,那是个头儿,那想整端(即收拾)谁就整端谁,那阵那还!这人家怕不过。人家那个女子去了”(1997年8月27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85)。骥村村民围绕此事的记忆成为村庄道德世界的一个阴影(详参(骥村人),68~70.85~86)。作家赵树理在其关于晋冀鲁豫边区土改的现实主义小说《邪不压正》中也曾塑造过一个类似人物——“积极分子”小旦(详参赵树理,1980,第1卷:241~82)。赵在1948年3月发表的一篇时论中也曾谈到发动贫雇过程中的流氓当权问题(赵树理,1980,第4卷:1379)。
“从土地斗争转入生产斗争”
不仅普通农民与乡村基层干部与积极分子遭遇革命与生产的两难困境,党内高层也日益高度关注翻身与生产的矛盾。1947年11月22日到次年3月21日,陕北中央及其直属机关在杨家沟落脚过冬,休整4个月。此时,正是《土地法大纲》精神向各级传达,并在解放区掀起新的翻身热潮的时期。然而,身处陕北的毛泽东、任弼时等党政首脑已经意识到贫雇话语推动下的翻身实践对老区党政权力基础造成的冲击与破坏,并开始关注农村阶级斗争中的“过火”问题。
11月29日,中央向各地分局印发1933年苏区查田运动中颁发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与《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个文件,以期各地参考文件提出分析阶级成分的明确意见。此刻从军务中暂时脱身的毛泽东在这项中央指示中加了一段意味深长的历史回顾:“那时,凡在土地斗争尚未深入的地方,发生右倾观点,不敢放手发动群众深入土地斗争;凡在土地斗争已经深入的地方,则发生‘左’倾观点,给许多中农甚至贫农胡乱带(戴)上地主、富农等项帽子,损害群众利益。以上两类错误均须纠正,而这两个文件主要是为纠正‘左’倾错误而发。”①这番话算得上这位曾与苏区查田运动有过莫大干戈的前苏维埃首脑的经验之谈。不过,毛的用意却在“温故知新”:“随着斗争之深入,‘左’倾现象势必发生。”在随后召开的中央十二月会议上,毛泽东从统一战线的角度提出要在土地问题上反“左”。②
————————
① 《毛文》第四卷,322。
② 《毛文》第四卷,330~31。十二月会议无疑是北方土改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政治事件。此时相继出台的重要土改文件包括毛泽东的政治报告《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7/12/25)以及任弼时的《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194s年1/12)与周恩来的《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1948/2/22)等。顺便提及一下,陕北中央提出反“左”当然激起政治波澜。前文曾提及《怎样划分阶级》下发后在贫雇代表大会上引发的思想混乱,而党内高层此时也很不平静。1948年1月14日,毛泽东电告中工委负责人刘少奇,不发刘起草的关于执行土地法大纲的指示草案。(《毛年谱》[下],267)1月22日,刘致电毛时提出:“土地会议后‘左‘的错误以晋绥较严重,其他地区还不严重。” (《刘年谱》[下],120)2月3日,刘再次致电毛:“现在发生严重‘左’倾错误地区,只晋绥、陕北较严重。”(同上,124~25)3月6日,毛在致刘电中措辞严厉地指出,各地所犯错误主要是“由于领导机关所规定的政策缺乏明确性”。他罗列了种种错误后说,“这类.左’倾错误犯得比较严重的似乎还不是晋绥而是华北、华东、华中各区”,并要求刘加以检讨。(《毛文》第五卷,75)3月19日,刘致电毛汇报中工委会议情况,并承认:“各地所发生‘左’的错误,正如来电所示,确是华北、华东较晋绥、陕北更为严重……这主要是在全国土地会议以前及回忆时所犯的。在土地会议后,则以晋绥错误似较严重(其详细情形我们还不知道),晋察冀次之。”((刘年谱)[下],141)至此,毛表示满意。两年后,毛在审改刘关于土地改革的报告时特意就北方土改加了一段重要的说明,其中强调指出土改中的“偏差”主要发生在(土地法大纲)颁布之前的华北、山东与东北许多地区(《毛文集》,64~65)。当然,毛加写那段话的总体用意是统一叙事口径(理顺从偏差错误到拨乱反正的叙事逻辑),掩饰革命政党在土改政策上的严重错误(强调当时紧张的政治形势与军事形势),以维护中央权威(避免触及《土地法大纲》的政策错误)。这已经超越了本文的探讨范围。
对本文分析特别重要的是,与反“左”相伴随,生产话语逐渐重获政治优势。例如,在1948年1月19日致毛的电报中,西北局书记习仲勋明确主张土改应与生产救灾结合起来。他指出:“不首先解决人民的生计,土改就无法进行。土改的一切工作都应该是对人民的生产有帮助。不然,群众连开会都不积极参加,叫‘穷开会’、‘开穷会’。这种批评是很对的。”习仲勋在电报中还上纲上线地大力为劳动英雄进行辩护:“边区的劳动英雄,还是好的多,真正勤苦劳动,热爱边区,因有余粮往往被当成斗争对象。这不只是目前问题,而是今后发展生产问题。这分明是对劳动致富方针有怀疑。如不从坚持贯彻正确政策中打破这一关,对党对人民都是莫大的损失。”针对贫雇路线导致农民不愿当中农的问题,他甚至大胆提出:“老区就要不怕中农当道,真正的、基本的好群众在中农阶层及一部分贫农中。”
显然,这位地方首脑对贫农的看法毫无浪漫色彩。在2月8日致毛的另一封电报中,习仲勋更加直接地质疑、抨击贫农团领导一切的方针:“老区贫农团,不能尽其领导一切的作用。因为贫农团本身很复杂。有的因为过去分的地坏、地远,或人口增加,经济不能发展;有的因为偶遭灾祸下降;有的是地、富还未转化;有的因为吃、喝、嫖、赌,不务正业而致贫者。后一种人,占贫农中四分之一,因而这种贫农团,在老区一组织起来,就是向中农身上打主意,‘左’的偏向,亦由此而来。”习具体描述了贫农团“向中农身上打主意”在边区乡村造成的严重经济后果:“发展下去,流行于农村的借贷、买卖、租佃、雇佣等关系,都停止了。土地再平分,农民都感到把农村圈死啦。真正劳动的贫雇农,也抱怨我们给他们造好多困难。贫农团除此作用外,就再少其他作用。”此外,他还不无讥讽地指出:“至于生产,在农村,那倒是中农领导贫农。”①
————————
① 以上见习仲勋,1995:43~47。
2月10日,陕甘宁边区的政府首脑林伯渠在谈及乡村工作时指出:“在农村中,由于工作没有做好,有些贫雇农不满意和说怪话(其中主要是不务正业的和因开会太多致影响生产的),中农生产情绪低落,对劳动致富发生怀疑,故如何发动全体农民积极生产,是一件很艰巨的和非常重要的工作。”①
与此同时,天各一方而远在东北合江省指导土改的张闻天与西北的这种声音遥相呼应。这位党内理论家此时也审时度势,明确主张“将斗争转入生产,在生产中发财致富”。1948年2月19、20日,他在合江省群众工作会议上做总结报告时这样讲道:“我们必须把生产运动的‘底’交给全体贫雇农和中农,直接同他们见面,向他们说明……共产党是主张勤劳致富而不主张靠斗争来吃饭的。……新富农,我们不反对。二流子要改造。越穷越光荣,‘永远斗争’、‘循环斗争’的思想是不对的,必须打消。”②
“立春不论地”。此时,谙熟乡村群众运动节奏的毛泽东脑筋也开始逐渐向生产转移。4月1日,毛在晋绥边区干部会议上的着名讲话中尖锐抨击土地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冠之以所谓“农业社会主义”的名头,并指出:“这种思想的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③他还呼吁,发展农业生产才是土改的直接目的。因此,土改的总路线被重新阐发为“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④
5月6日, 《新华日报》社论公开抨击乡村“贫农团”的所作所为,以求鼓动中农的
————————
① 见《土改史料》,466。
② 以上见张闻天,1985:380。
③ 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毛选》第四卷,1314。
④ 同上。毛在杨家沟十二月会议上提出的方针则为:“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和半封建的剥削制度。”见《毛选》第四卷,1250。
生产情绪。社论讲道:“尤其是很多农村合作社,资金为‘贫农团’所冻结,原来一些有经验有能力的合作干部,因被打击而躺倒不干,代之以无经验无能力的所谓贫雇代表、贫雇社长、贫雇会计,致使大多数合作社濒于垮台的绝境。农村副业普遍找不到出路,大大减弱了群众生产自救的条件。又加上对劳动英雄、互助组等过去生产运动的基础.在所谓‘地富路线’的借口下,遭到无情的打击,而使群众不敢勤劳致富,也不敢互助换工。”因此,社论明确提出解散自发组织的“贫农团”:“各地群众自发的组织起来的‘贫农团’经过说服解释后,应该一律加以解散,特殊情况者可合并在农会中,组成贫雇小组。因为这种组织形式在生产运动中有害无益的。原来的农会、村政府、武委会等一切村级组织,在生产运动中仍为合法的领导机构。”至此,贫农团这一昙花一现的组织形式便退出了乡村权力中心。与此同时,社论也提出:“各地劳动英雄,过去在生产运动中有功绩的,今后还必须鼓励他们积极领导生产,并培养更多的劳动英雄。”①
5月25日,毛泽东在以中央名义下达的工作指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必须注意季节”,并规定了从土改转入到生产的工作过程。②他还特别提出:“凡属封建制度已经根本消灭,贫雇农已经得到大体上平分数量的土地,它们与中农所有土地虽有差别(这种差别是许可的)但是相差不多者,即应认为土地问题已经解决,不要再提土地改革问题。在这类地区的中心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生产,完成整党建政工作及支援前线的工作。”③这个土改工作最高指示本身像土改过程一样问题重重,不过其结束土改的用意却非常清晰,并迅速在各解放区得到贯彻。④
北方“老区”、“半老区”的土改匆匆落幕。
————————
① 以上见《太行财经》,1339,1341。
② 土改的波折展示出政党权力实践的乡村韵律以及话语矛盾与斗争的季节性节奏。这进一步揭示出中国革命现代性实践中的现代党政权力曾经多么紧密地与农业生产套锁在一起。
③ 毛泽东:《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毛选》第四卷,1331。
④ 6月8日,华北局在执行指示的计划中写道:“自日本投降以来,华北大部农村中每年特别是秋冬都有激烈的群众运动,没有敌人的基本地区的农民土地要求,业已满足或基本上满足,农民对于过去的运动和斗争,业已发生厌倦,若干农民害怕再有那种运动(这与我们在过去的运动中犯有若干错误有密切联系),农民普遍地要求安定,建立稳定的秩序和制度,以便安心生产。”因此,华北局决定“宣布华北土改业已完成的大部地区结束土改,发给土地证,而以全力进入生产”(见《土改史料》,511,512)。6月22日,西北局也提出执行指示的初步意见:“经过半年(一月到六月)间的土改,证明陕甘宁边区土改问题已不是一个重要问题。特别是今春初期,左的错误虽然为时未及一月,但造成的损失与影响是很大的。……目前农民中,仍存有害怕秋后再来分地的顾虑。故全部老区,今后应不再进行土改,以安定人心,领导发展生产为中心任务”(同上,514)。而东北局则早在3月省书会议上已经做出“在基本区一律停止土改斗争,全面全力转入生产.建立农村稳定的秩序”的决定(同上,515)。另外,华东局在总结山东土改的基础上也于7月12日下达指示:“华东各地区暂不单独提出进行土改,而应无例外的提出以生产救灾或生产备荒为中心任务,以安定人心。”(同上,518)
“发展生产”与“继续革命”① 毛泽东在1947年的12月会议上将北方土改的方针概括为:“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和半封建的剥削制度。”次年4月,他在晋绥干部会议上提出的土改总路线中则给“消灭封建”加上“有步骤、有分别”的限定,并在阶级斗争路线后加上“发展农业生产”。前文已经指出,这体现出革命党政权力在翻身与生产的话语一历史关联驱动下的一个策略性修正,以图整合阶级斗争与生产发展。那么.在这个政治策略中,“新式富农”的话语位置如何部署?这个问题并非无足轻重。相反,正如本文所示,新富农问题可以说是北方土改中话语分歧与斗争的一个焦点所在。 在北方土改中,富农与地主一样属于斗争对象。然而,新富农是在革命党政权力扶助下生长起来的“革命的富农”,他们何去何从要有个说法。贫雇路线与“彻底平”的热潮曾让许多农民心怀“还发展不发展吴满有”的疑虑,也让许多基层干部进退两难。实际上,不仅普通农民与基层干部有此疑问,革命政党高层也不得不慎重面对这个焦点问题。 1947年11月12日,任弼时就新富农问题专门致信毛泽东。首先,他提出新富农的选举权问题:“在民主政权下,由贫雇中农上升为富农者,剥去其选举权似不妥,也不必要,如吴满有式的富农,剥去其选举权将产生不好影响。”其次,任还就新富农多余土地财产问题征询毛的意见:“下面由富农手里拿出多余财产等,多是采取逼、吊、打的办法;同时,新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都拿出来,在农民中会产生一种怕变富农的思想。这一问题究应如何处理为妥,还无成熟意见……”② 次年1月12日,任弼时在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上就土改问题的演讲中明确提出要区别新、旧式富农(虽然这一点是放在“对地主富农斗争的方法”中讲的)。任提出:“有些贫苦农民,在过去民主政权下劳动生产上升为新富农,在此平分土地时期,应照富裕中农待遇,其土地在平分时应取得本人同意,方能抽动其按照一般中农水平的多余部分,如果本人不同意,则不应抽动。因为这种新式富农是在民主政府的帮助下发展起来的,若现在又打击
————————
① “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是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的政治理念。本文借用了“继续革命”这一话语一历史范畴来描述从共产党夺取国家政权直到其放弃革命理念这一历史时段的中国社会与政治形态。当然,如果说毛晚年的这一革命理论系通过作为动词的“继续”来强调政治意志与行动,那么本文则通过作为形容词的“继续”来凸显中国共产革命现代性实践的“不断革命”特征。
② 任弼时,1987,411~12。
这些富农,就会引起中农动摇。这种富农的存在,对我们并无害处而且将来一个时期内还会发展的。过去我们鼓励这类富农,例如吴满有那样的人们,发展其生产,对于稳定中农,刺激中农的生产热情,起了很大作用。我们今后的政策,还是应当如此。”①这一提法也出现在毛泽东于1948年1月18日起草的中央一月决定中。毛也承认:“在减租减息时期提出鼓励新富农和富裕中农,对于稳定中农、发展解放区农业生产是收了成效的。”② 2月24日,他在致刘少奇电中要求把“老区新富农照富裕中农待遇”补入一月决定。③ 3月8日,毛在一封关于新式富农入党的电报稿上批示,“鼓励吴满有一类人之目的,在于这样能够稳定新旧中农,刺激其生产。”④由此可见,如果说在北方土改中革命政党对地主阶级(个别“开明士绅”除外)的态度发生战略性转变,那么对新式富农的态度则在翻身—生产之话语—历史矛盾的推动下最终维持了策略性一致。⑤ 革命政党取得全国性军事胜利并成功夺取政权后,甚至完全将半封建富农与资本主义新式富农这一权宜性政治区分弃置不用。⑥1950年5、6月间,中央召开土改工作会议,讨论土地法草案。据中南土改负责人杜润生回忆,毛曾形象地提出“富农放哨,中农睡觉”的说法来说明保存富农经济在策略上的必要性。⑦当年6月28日颁布了《土地改革法》,其中第六条明确了“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的政策。
————————
① 任弼时,1987,427~28。
② 《毛选》,第四卷,1270。
③ 《毛文》,第五卷,41。
④ 《毛文》,第五卷,77。
⑤ 需要注意的是,在分析上我们不能简单化地从“策略”退回到唯意志论的功利主义逻辑,因为“策略”本身就是话语—历史构成的并同时受到话语一历史矛盾的制约与激励。
⑥ 这一决定也与斯大林的影响有关。1950年2月17日,毛泽东、周恩来致刘少奇的一份电报中提到,斯大林以苏联的教训为例而建议中国土改不要分配富农土地。“它的中心思想是在打倒地主阶级时,中立富农并使生产不受影响。”(《重要文献》,126)
⑦ 杜润生,1998;770。当然,当时在动不动富农土地财产问题上存在分歧:华东局(饶漱石)、西北局、华北局拥护毛泽东,而中南局(邓子恢)、东北局则坚持旧式富农的出租土地要动(参《重要文献》,137~38,219;《邓子恢传》,405)。
此外,刘少奇在政协会议上所作土改报告中也更加明确地阐述了土改与生产的关系: “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不是单纯地为了救济穷苦农民,而是为了要使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之下获得解放,以便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只有农业生产能够大大发展……农民的穷困问题才能最后解决。仅仅实行土地改革,只能部分地解决农民的穷困问题,而不能解决农民的一切穷困问题。
土地改革的这一个基本理由与基本目的,是着眼于生产的。因此,土地改革的每一个步骤,必须切实照顾并密切结合于农村生产的发展。正由于这个基本理由和基本目的,所以中共中央提议在今后的土地改革中保存富农经济不受破坏。”① 直到此时,这个奉行革命理念的共产党政权对中国的人、地矛盾仍没有全面认识。②但是,随着“生产”,成为土改过程中的重要话语一历史因素,贫雇“翻身”的热潮已大大降温。③1950~1952年期间,在南方(包括中南、华南、西南等大区)及其他新区(如华东的苏南、西北的关中等)开展的土改较之早期北方土改温和得多。因此,这一时期在贯彻土改的过程中遭到批判的主要“错误”变成“南方特殊”、“在北方要强调斗争,在南方必须强调和平”的所谓“和平土改”的论调。④关于这一阶段土改的考察已非本文的研究任务。
————————
① 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50/6/14)(1981[下]:34)。
② 据杜润生回忆,毛泽东在1950年会见他们时曾就全国土地数量问题说,“全国怎么样,还弄不清楚,将来都会搞清楚的”(见杜润生,1998:783)。
③ 例如,负责甘肃土改的一位地方领导在回答“在没有地主的地方,不动富农的土地,贫雇农分不到土地怎么办”的问题时,直截了当地说,“不能为了满足贫雇农的要求,违反了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见张德生《关于土地改革中几个问题的意见》(1951/9/3),《土改史料》,763。
④ 杜润生:《中南全区去冬今春土地改革的经过与主要经验及今后计划》(1951年4月9日),《土改史料》,735。杜在中南区土改全面铺开之前的试点工作会议上分析“和平分田”的倾向时,就曾把“单纯的生产观点”列为其首要表现。他批评这种观点以为“分田为了生产,和平分田会利于生产”,而“不注意发动群众,没有敌情观念,不分析阶级情况”。另外,他还批评干部在“工作上讲步骤变成走过场”,“如演旧戏,大将出来喊一声:‘众将关随我走’,大家‘虚晃一枪而走’”,结果分田后群众的结论是“土改是半斤,不土改是八两”,云云。见杜润生:(当前土地改革指导中的几个问题)(1950年11月18日),《经济论文选》,221~212,214~215。
全国范围的土改运动至1952年底已大体结束,然而革命与生产的话语一历史矛盾仍将继续深刻影响中国革命的进程以及革命社会形态。在“继续革命”实践中,革命—生产这一中国革命现代性的“系统矛盾”——带着浓厚的乡土色彩——通过各种话语一历史“形式”而被“再生产”出来。例如,“勤劳致富”的话语实践与分散的小农经济相配合很快造成了政党国家在乡村社会(特别是农业生产领域)中的权力危机。乡村领导权的深刻危机,与其他因素——如乡村社会新的阶级分化、分散的小农经济与国家重工业投资的战略需求之间的内在矛盾以及特别是土改后乡村消费扩张而导致的城市商品粮危机等——一起,又提供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型的历史动力。事实上,“革命”与“生产”的矛盾与整合成为从合作化运动到文化大革命的“继续革命”进程中的一条话语一历史轴线。这为我们进一步探究中国革命现代性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附论:关于“话语—历史矛盾”的分析策略

本文试图在“中国革命现代性”题域下重新审视北方土改,并通过具体考察翻身与生产之矛盾的话语一历史生成来揭示北方土改的一个革命现代性后果。值得重申的是,虽然北方土改实践之具体话语一历史过程涉及“翻身”与“生产”的实践性话语与话语性实践的此消彼长,但本文叙事的宗旨在于把握土改实践中的“翻身”与“生产”的矛盾构型,而无意就二者的是非对错进行评判。换句话说,本文的着眼点既非“暴露”土改中诸如贫雇路线之类的“左”祸,也非构建诸如“翻身”的“偏差”(“阶级斗争扩大化”)最终被“生产”所“纠偏”之类的拨乱反正叙事,而是经验地展示在北方土改实践中“翻身”与“生产”如何形成话语一历史关联,而这一矛盾关联又如何影响了北方土改的话语一历史进程。本文初步提出并尝试运用了“话语—历史矛盾”的分析方法。这一思路不仅体现了超越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叙事的努力,而且有助于我们克服在考察北方土改时对“阶级”分析的依赖。①在扬弃阶级与阶级矛盾之时,话语—历史矛盾的分析策略仍沿循以“矛盾”为核心的关系式分析传统。②自马克思以来,矛盾分析逐渐成为社会理论与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传
————————
① 正如本文所示,“阶级”本身是北方土改实践中一个重要的话语一历史因素,而话语一历史矛盾分析则有助于我们把握“阶级”之复杂而变动不居的话语一历史实践的逻辑。
② 话语—历史矛盾一方面凸显各话语、历史要素之间的张力,另一方面也旨在刻画各要素、方面之间的联系。因此,与其把翻身与生产看成类似矛与盾的两个各别事物,不如把它们看成矛盾关系的一体之两面。
统。不过,作为分析范畴的矛盾与社会/阶级矛盾并非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而有更为复杂的涵义及远为广泛的运用。马克思本人关于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的论述与他对现代资本主义的“系统矛盾”——即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的深入分析相呼应。①洛克伍德(Lockwood,1976[1964])在与冲突论学派的论战过程中明确提出“社会整合/冲突”与“系统整合/矛盾”的理论区分,对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做出重要阐发。从系统功能论角度出发,洛氏把系统矛盾解释为系统整合层面的功能失调。②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则将“矛盾”引入话语分析,通过描述多重的话语矛盾来把握知识话语实践的不规则性(Foucault,1972:149~56)。以上例子都显示了矛盾分析传统中“矛盾”与“阶级”的可析离性。无论是“系统矛盾”还是“话语矛盾”都不指涉(阶级或者其他类型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更进一步说,“矛盾”分析的力量恰恰在于其超功利性与超意志性。在这一点上,本文的思路直接或间接地从这一分析传统中受到过启发。例如,笔者曾借用“系统矛盾”这一表述来体现本文力图在分析上摆脱功利论与唯意志论的努力。③当然,就本文的研究性质而言,“话语—历史矛盾”远比作为一般性社会分析范畴的“系统矛盾”在本文的运用更具实质意义。本文的分析试图把握北方土改实践(以及更为宽泛的中国革命现代性实践)的话语一历史二重性。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重要历史特征是其高度的反身性或者话语构成性。换句话说,现代革命话语(如“阶级斗争”)历史地构成了中国革命实践并深刻塑造了其历史形态。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革命既是历史过程也是话语过程,而关于中国革命现代性的考察也相应地是话语一历史的考察。具体到本文而言,话语一历史分析主要关注北方土改过程中围绕“翻身”、“生产”等实践性历史话语与话语性历史实践因素而形成的张力与“斗争”及其结构性后果。
————————
① 如参吉登斯(Giddens,1979:132~37)扼要的有关综述。
② 当然,这一界定的功能主义论调受到其他学者的批评(如参Giddens,1979:138~39)。不过,吉登斯在构建其结构化理论过程中过于急切地清算功能论,而未能平心静气地理解其师之概念区分的重要理论意义。
③ 这当然不是说“矛盾”与行动的功利动机以及利益驱动的行动毫无关联。相反,我们所关注的恰恰是二者在具体话语一历史实践过程中的关联。
“话语”在本文中只是一个出于实用考虑的权宜说法,用以克服我们所熟悉的“意识形态”概念的一些不足之处。①尽管“意识形态”与“话语”之间的学理联系非常紧密、复杂,我们仍然可以刻画二者在一般性运用上的一些重要区别:首先,“意识形态”的特征往往是其体系性、僵化性与封闭性,而“话语”则可以凸显局部性、灵活性与开放性。其次,“意识形态”概念已经打上太多的政治烙印,而“话语”则使得我们可以对称地处理革命文化诸关系中的不同因素、方面(如“翻身”、“生产”)。第三,更为重要的是,“意识形态”是消极的表述、反映(而且往往被视为是虚假的或扭曲的),而“话语”则是积极的实践、是嵌入历史的。话语(如阶级斗争)既不是历史终极动因,也不是历史的消极反映,而是活跃在历史过程(如土改运动)中的实践性因素。最后,与“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的常常是历史唯意志论,而“话语”则强调历史行动者的主观意志与其所处的话语一历史情境之间的互动。
————————
① “话语”(discourse)一词因福柯开创性的知识考古学研究而在人文与社会学科中广泛传播开来。福柯本人曾明确强调他的研究主题是“关于真伪对错的话语”,显然他使用“话语”意在颠覆“科学”的真理地位。与此不同,本文的用意则在克服“意识形态”的分析弊病。此外,本文还进一步提出“实践性历史话语”与“话语—历史矛盾”等概念以体现与福柯在其知识考古学这一“思想史”研究路径下提出的“话语实践”及“话语矛盾.概念的联系与区别。实际上,本文的话语—历史分析也许与《知识考古学》后福柯的研究路径更为接近一些。当然,福柯本人不但研究兴趣从来不是革命及革命现代性,而且在其关于西方现代性的探讨中还刻意地回避了法国大革命。
本文所谓“实践性话语”不同于社会学家舒尔曼提出的“实用性意识形态”概念(Schurmann,1971[1968])。舒氏关于“纯粹意识形态”与“实用性意识形态”的概念区分是就革命意识形态问题的比较成熟的理论讨论(1971:17—104)。通过实用性意识形态概念,舒氏试图把握革命政党的思维方式,即这一现代组织如何结合一般理论教条与诸核心理念(如“矛盾”)而形成具体的政策与策略。实用性意识形态概念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意识形态的僵化性、原则性,而突出了其可变性、实用性。但是,与此不同,实践性话语所关注的不是思想的实用工具理性维度,而是言说的历史实践构成维度。换句话说,它指涉的与其说是历史行动者(个体或组织)的意识本身,毋宁说是塑造或影响历史意识与行动的言说情境。此外,与实用性意识形态强调观念的体系化不同,实践性历史话语则凸显诸“局部”言说在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分歧、紧张乃至“斗争”。话语一历史矛盾就是我们把握这些分歧与“斗争”的分析工具。
话语—历史的矛盾分析关注的是诸实践性历史话语及其复杂关联。但是,中国革命现代性矛盾不仅仅是话语矛盾,而总是话语、制度、组织等多个层面、多种维度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交织。话语一历史的矛盾分析关注的是话语性历史实践,但历史实践总是话语性因素与现实性因素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与相互构成的复杂过程。最后,话语一历史矛盾分析不是建构一般社会理论的工具,而是一种力求对史料中话语一历史的细节保持经验敏感而又不深陷其中的历史考察方法。以上冒昧提出一些尚不成熟的想法,谨求就教于方家。                           2003年8~9月初稿                            2004年2~3月修订               4月26日定稿


原文出处:中国经济史论坛扫校
参考文献
薄一波(1996):《七十年奋斗与思考(上卷):战争岁月》,中共党史出版社。
《邓子恢传》编辑委员会编(1996):《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
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辽宁省档案馆等编(1987):《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一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董必武(1985):《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
董志凯(1987):《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
杜润生主编(1996):《中国的土地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
杜润生(1998):《杜润生文集》[下],山西人民出版社。
方慧容(2001):《“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载杨念群主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467~586。
郭于华、孙立平(2003):《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载《中国学术》第12期。
韩丁(1980):《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韩倞等译),北京出版社。
河北省档案馆(1990):《河北土地改革档案史料选编》,河北人民出版社。
《红色中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1931~34)。
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编辑组、山西省档案馆等编(1996):
《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胡乔木(1994):《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人民出版社。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山西省档案馆编,刘欣主编(1986):
《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农业编)》,山西人民出版社。
金一鸿(1951):《地租与地权》,香港自由出版社。
伊莎贝尔.柯鲁克、大卫·柯鲁克(1982):《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安强等译),北京出版社。
李昌远编着(2002):《彭真与土改》,人民出版社。
李放春(2000):《历史、命运与分化的心灵——陕北骥村土改的大众记忆》(硕士论文),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李康(1999):《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博士论文),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李锐(1998):《李锐论说文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李维汉(1986):《回忆与研究》,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
李雪峰(1998):《李雪峰回忆录(上):太行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
刘少奇(1981):《刘少奇选集》[上、下],人民出版社。
刘晓枫(1997):《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上海三联书店。
刘一皋(1995):《抗日战争与中国北方农村社会发展——战时华北抗日根据地社会变革及其影响》,载《中共党史研究》第4期。
卢辉临(2003):《革命前后中国乡村社会分化模式及其变迁:社区研究的发现》,载《中国乡村研究》第一辑,商务印书馆。
罗红光(2000):《不等价交换:围绕财富的劳动与消费》,浙江人民出版社。
马光华(1947):《米脂县杨家沟清算斗争的前后》[1947/7/25],米脂县档案馆藏。
毛泽东(1991):《毛泽东选集》第一、四卷,人民出版社。
——(1999[1993]):《毛泽东文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第四、五卷,人民出版社。
南开大学历史系编(1978):《五公人民的战斗历程》,中华书局。
彭真(1991):《彭真文选》,人民出版社。
齐武(1995):《晋冀鲁豫边区史》,当代中国出版社。
秦晖、苏文(1996):《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
任弼时(1987):《任弼时选集》,人民出版社。
陕北骥村口述史访谈资料(1997 2000)。
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等编(1989):《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西安三秦出版社。
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编,邓辰西主编(1987):《财政经济建设》[上、下],山西人民出版社。
天*[上旧下儿]彗(1984):《中国革命と基层干部:内战期の政治动态》,东京研文出版。
田中恭子(1996):《土地と权力:中国の农村革命》,束京名古屋大学出版会。
习仲勋(1995):《习仲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
张鸣(2003): 《华北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运作(1946—1949)》,载《二十一世纪》总第76期。
张佩国(2003):《山东“老区”土地改革与农民日常生活》,载《二十一世纪》总第76期。
张闻天(1985):《张闻天选集》,人民出版社。
——(1994):《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张闻天选集传记组等编),中共党史出版社。
赵树理(1980):《赵树理文集》第一、四卷,工人出版社。
周恩来(1980):《周恩来选集》[下],人民出版社。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资料室编:《康生言论选编》(一)(非正式出版物)。
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1998):《中共中央移驻西柏坡前后》,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1991):《河南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河南人民出版社。
中共米脂县委(1947):《白书记的传达报告》 (47/12/5),米脂县档案馆藏。
中共米脂县委(1947):《白书记在米脂土地会议上的总结报告》(47/12/22),米脂县档案馆藏。
中共山东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1986):《中共山东党史大事记》,山东人民出版社。
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编(1989):《晋绥革命根据地大事记》,山西人民出版社。
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1989):《太岳革命根据地大事记》,山西人民出版社。
中共中央书记处编(1980[1941]):《六大以来》 (上),中央档案馆重印。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199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1996):《刘少奇年谱》[下],中央文献出版社。
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编、逄先知主编(1993):《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中央文献出版社。
《中国的土地改革》编辑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现代经济史组编(1988):《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国防大学出版社。
中国经济论文选编辑委员会(1951):《一九五零年中国经济论文选》第二辑,三联书店。
中央档案馆编(1981):《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1945~1949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中央档案馆编(1989):《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九册(一九三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