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的对韩工作

抗日战争-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的对韩工作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抗日战争-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的对韩工作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的对韩工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韩国临时政府与国民政府一起展转迁移到四川重庆。韩国临时政府人士认为,中国抗战为韩国反日复国运动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此前,该临时政府主要靠海外韩侨的捐助。抗战以后,尤其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海外接济基本断绝,临时政府主要靠国民政府的资助。当时的国民党及其最高统治集团蒋介石等人,一则考虑到韩国临时政府的主导者韩国独立党与中国国民党有深远的历史关系。加之,韩国人民反日复国斗争有利于中国的抗战。因而一直关注援助韩国临时政府,希望他们开展有效的斗争,以便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取得民族独立,并奠立巩固的中韩关系。1943年11月,在反法西斯战争关键时期,中、美、英三国政府首脑在开罗聚会,由于中国方面的努力,《开罗宣言》郑重宣布:战胜日本后,“于适当时期,使朝鲜自由独立”。
韩国临时政府最初产生时,虽然有一定的代表性。但随着形势发展,参加反日运动的韩国志士渐多,而各自出身背景、教育背景、人际关系、党派关系不同,因而党派纷争逐渐凸显出来。临时政府一直是以金九为首的韩国独立党为主导,其他党派如势力不亚于独立党的朝鲜民族革命党及力量较小的朝鲜民族革命者统一同盟、无政府主义者联盟、解放联盟等等,皆对独立党独揽大权及其所主导的韩国临时政府有所不满。但尽管如此,临时政府有二十余年历史,且是韩国惟一较具权威性的政府实体,国民政府不能不首先以它为援助对象。
从抗战起,特别是太平洋战争后,国民政府的对韩工作一直主要面对三个问题:一,如何促进韩国各团体的统一,从而增强临时政府的代表性、权威性和活动能力。二,如何支持韩国志士组织实际的抗日斗争。三,如何使韩国临时政府的合法地位得到国际承认,以利战后的中韩关系和远东和平。这是三个互相紧密关联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而这三个问题直到抗日战争胜利,都没有解决好。1945年9月25日,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召集的各部门联系会议上,吴铁城、陈立夫等人检讨对韩工作时,陈氏认为,没有使韩国各党派团结统一,是失败;没有使韩国临时政府得到承认,也是失败。吴铁城作为抗战后期对韩工作的主要协调人,他自己也认为“过去我们什么事体都做得不够,帮助他们经费也不多,花了钱不讨好。”[1]下面我们就讨论一下,这一局面是怎样造成的。

第一个问题,韩国各党派何以始终不能团结合作?
由于历史的原因,以金九、朴纯、赵琬九、赵素昂等为核心的韩国独立党(其成立可追溯到1919年)一直是韩国临时政府和临时议政院的主导力量。国民党及国民政府当局认为,独立党中若干元老与国民党渊源甚深,且其主要领导人金九在韩人中享有一定的声望。故以金九为主席的韩国临时政府应视为韩国反日独立运动的代表机构,应作为主要援助对象。这是国民党最初受命主管对韩工作的,当时担任中央组织部长的朱家骅所极力坚持的主张。但成立较晚(1935年)的朝鲜民族革命党也有一定力量和影响力。且与国民政府军政部人士颇有关系。因此对国民党及国民政府当局的对韩工作能够产生影响。1942年10月9日,蒋介石曾有指示函(给秘书长吴铁城)称:“朝鲜内部党争无须过分重视”,“不必固执一党然后援助”。又称:“对韩国革命团体之借款,不限于韩国临时政府,而以具有革命力量与对我抗战有关之团体为对象。”[2]蒋的这一指示成为国民党及军政当局内一部分人不愿只援助临时政府及独立党,而希望给民革党以适当援助的一个根据。但实际上,将援助分开交给不同的党派(因独立党主导临时政府,所以中韩双方人士时常即将临时政府与独立党视同一事),这本身又不利于韩国各党派的团结统一。这一点,朱家骅、吴铁城、何应钦都是明白的。所以,1944年3月10日,吴、朱、何三氏给蒋介石的呈文便说,分别援助可能易滋误会,反不利团结。似仍将援款交给临时政府统一支配为好。待今后民革党于复国运动确有成绩时,再酌予补助。[3]然而,军政部门对民革党一直给予支持。他们比较相信民革党领袖金若山及一部分韩国青年志士的看法,认为临时政府主席金九及独立党中赵琬九、朴纯等年老、固执、没有开展局面的实际能力而又作风霸道,所以对民革党予以同情。而朱家骅则认为,恰是由于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及国际问题研究所暗中资助民革党,所以该党才能够与金九领导的独立党和临时政府有所争竞。[4]朱家骅极愤叹由于对韩工作事权不一,互有歧见,以致反为韩方党派所利用,故难以达成促其团结统一的目的。他在给蒋介石的呈文中说:“我方有关机关见解未尽一致,运用指导复间有出于情感,未尽衡诸国策者,无形中不免助长其纠纷,妨碍其工作。”[5]在给宋子文的信中他也说:“韩国事件,委座四年前命弟主办,而政治部(指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引者)数同志仍问其事,致事权不一,助长韩人内争。”[6]
既然国民党与国民政府的对韩工作没有统一指导思想,又无明确确定的主管机关,以致思想分歧,看法、做法各异,遂难以促成韩国各党派的统一。
从我们所看到的材料,韩国各党派――其实主要是独立党和民革党――的争执主要是两点,一是临时政府的权力分配问题,二是中国当局援款的分配问题。
按临时政府的成员在抗战前至抗战初期,一直是韩国独立党一党政府,太平洋战争后,民革党始加入,但独立党一直占绝对优势。如1942年10月成立的第十六届临时政府,其国务委员11人中,独立党占9人,民革党仅2人。后几经调整,至1944年4月,国务委员增至15人,独立党占8人,民革党5人,其他小党2人。主席则长期由独立党人士担任。还有临时议政院,规定议员名额60人,至1942年实有50人,其中独立党27人,民革党12人。[7]这种情况显然与双方实际力量及其在韩侨中的影响远不相称。为此,民革党一再要求改变现状,并从修改《临时约宪》入手,使所有反日爱国志士的代表人物均有参与临时政府和临时议政院的机会。但金九领导的独立党或予以拒绝,或予以拖延。在1943年,金九曾一度辞职相要挟,又指使独立党议员以退会的方式,使修宪无法进行。根据吴铁城的部下温叔萱与金若山面谈纪要所反映,金若山颇有忍让求团结的意愿,但金九一派因掌握临时政府实权和议政院的多数,又控制中国当局的援款,所以有恃无恐,独断专行,对民革党的要求往往不予理睬。民革党联络其他小党,曾有召集海外各地韩侨代表会议的建议。但此项建议在当时环境下,实难以实现。因此,临时政府的权力分配问题,实际也是临时政府的权力基础的普遍性的问题始终未能很好解决。由此,两党合作也就始终未能造就良好的政治基础。
再看中国援款的分配问题。
前面说过,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韩侨的接济中断,韩国临时政府几乎全靠中国政府的援助。初,每月6万元,皆交临时政府主席金九支配。1942年10月,蒋介石批准给予韩国革命一百万元的借款,但中方对于此款的分配意见不一,而韩国各党派之间也为此争论不休,因而直到1944年1月才正式拨付。期间,因经费困难,韩国临时政府曾数次向朱家骅要求解决经费问题,1943年5月24日,蒋介石批准,自1943年6月起,每月增拨至20万元。按临时政府当初申请此项补助费时,曾开列至独立党和民革党各1.5万元的党务活动经费。此款大约到7月中旬始正式拨发,但民革党早有风闻,故一再询问金九等,要求将民革党之经费如数拨付,但金九等一直否认有此款,甚至声称增发经费为韩奸所造之谣言。后民革党从吴铁城处得到确实消息,确有此款,于是民革乃攻击金九等“横领私饱”中国援款。为反击民革党的攻击,独立党乃利用此前临时政府警卫队手枪失盗事件,称此为民革党策划的暗杀金九等人的政治阴谋。一时间,风潮骤起。陷入被动的金九一派,乃于8月30日策动独立党的七名国务委员非法辞职,使政府瘫痪。后经中方的一再劝说与韩国中间党派的调停,金九等才于9月21日复职。随后在10月份召开的临时议政院第三十五次会议上,为了压制民革党,金九一派一面利用自己在议政院的多数,指使独立党议员拒绝出席会议,一面不顾中方的一再劝解,拒绝补发民革的党务经费等事件,致使矛盾激化,原定三个星期的会议,竟然持续了将近办年。
国民党政府给予韩国临时政府的援助款递年增加。1944年8月,蒋介石又批准每月援助100万元,同时一次性拨预备费500万。是年11月,又拨房租金400万。到1945年4月,每月增加至300万,6月又一次性拨给特别工作费300万。8月,鉴于物价腾涨,先后两次拨款5000万,共一亿元,另拨美金20万。以上援款数额总计起来不能说很大,但中国当时处于艰难抗战中,也算是尽力而为了。而韩国独立党因据有这些援款的支配权,所以能够始终掌握临时政府,压制民革党。民革党心有不服,每起争执,而又无力奈何独立党。在援款分配问题上,国民党政府有关部门之间亦各持一说。如对于1942年10月批准的一次性援款100万的分配方法,吴铁城拟以70万交给临时政府,以30万交给民革党。他的理由是,从前每月6万元援款时,给民革党1.5万元,是3与1之比。此次,100万元,按7与3之比,大致相差不多。[8]何应钦称此办法“至为公允”。[9]而朱家骅坚决主张,此款全交给临时政府,中国方面不预为分配。[10]而军委办公厅的侯成又拟出一案,主张以百分之五十交临时政府,另百万之五十作为党务费和韩侨生活费平均分配给两党。[11]国民党政府内部的不一致,在这个问题上也明显地表现出来。这当然无助于促成韩国两党团结。
照某些韩国志士的客观批评,韩国各党派――当然主要是独立党和民革党――不能团结,原因在于两党均无大的计划,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千方百计去发展对敌斗争上去。因此“工作不能有进展,政党势必出于无原则之党争,大部精力消耗于党争之中”。他们认为,“解决之道在于不理党派,不理党争………集中各地人才,确立运动计划,展开实际工作”,将一般韩人之注意力与希望转移到这一方面,“使一般韩人均有工作可做,党争可以自解”。[12]这确是很有见地。处在大后方的重庆,心思不用在计划、部署和指导实际工作,于是临时政府、临时议政院的席位问题,中国援款的分配和使用问题,自然就成了他们惟一关心的问题了。对此,中国当局主管对韩工作的实际工作人员的观察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在一篇题为《关于扶植朝鲜光复运动之检讨意见》的文件中即有这样一段话:“平心而论,韩国临时政府执政诸公虽德高望重,但不无保持地位,排斥异己之私见。革命虽有决心,而方法与行动则缺乏组织与勇气。斤斤于政府之承认,而忘却实际工作之推动;角逐于政权之掌握而漠视革命势力之培养;拘泥于身份之矜持,而忽略同情与友谊之争取。此实无可讳言者也。”[13]
就这样,由于韩国临时政府两个主要党派的领导人,不曾把主要精力用于推展实际抗日斗争,遂陷入无法止息的党争之中。加之,中国当局对韩工作各部门间意见纷歧,无法统一行动,更无法促成韩人之间的团结。因此,韩国爱国运动的统一问题,直到抗战胜利,始终没有解决。

第二个问题,如何支持韩国临时政府开展实际的对日斗争。
按理,这本应是对韩工作的中心问题。中韩两国人民当时的最高利益就是打败日寇,取得彻底的民族解放。韩国临时政府只有在抗日斗争中取得成绩,才能提高自己的威信,取得同胞的支持,争取国际的承认。而且只有把抗日斗争放在第一位,才能消除党争,团结一致。但可惜,中国当局和韩国临时政府领袖诸公,都没有真正认清这一点,没有摆正抗日斗争的地位。
中国抗战开始后,以金若山为首的朝鲜民族革命党组有朝鲜义勇队。从1938年10月成立到1941年,三年之中,义勇队所开展的工作主要是政治宣传,对敌破坏等活动。由于人数有限(初成立时187人,后来并无很大的发展),活动经费亦有限(中国当局月拨一万二千余元),故成绩不算很大。独立党金九等人认为,义勇队还不是军队,而是政治宣传团体,且受中国当局所指定之“朝鲜义勇队指导委员会”之指挥,不能算是韩国自己的军队。1940年2月,金九致函朱家骅称,独立党在华北做策动敌军中韩籍士兵反正,颇有进展,拟组织光复军。朱据此呈报蒋介石,提出成立光复军的建议,蒋介石原则同意。至是年9月,金九等在重庆建立韩国光复军总司令部,以独立党的李青天为总司令。但这时还只有空架子,并未真正编制成军。
中国当局的决策者们一开始并未及时认清支持编练光复军,从而促使韩国临时政府把主要人力、财力用于实际抗日斗争的重要意义。按理,既然金九等人主动提出编练韩国光复军的问题,即应予以高度重视,仔细研究,认真规划,积极援助,借此机会把韩国临时政府的工作转移到以领导实际抗日斗争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这既有利于解决韩国党争问题,也有利于提高韩国临时政府在国内外的威信,也有利于中国的抗日战争。然而事不出此,而是犹豫、迁延,处置多有不当。
一年多以后,1941年7月3日,朱家骅呈文给蒋介石称:韩国光复军案,去年3月已奉委座批准,今年5月准商震函,该均已奉准正式成立。“此事辗转洽商,迄有年余,尚未见诸实行,彼国人士不无焦灼。”[14]7月18日,蒋介石正式批复,光复军可以成立,令军政部草拟相关办法。至11月,军政部拟出《光复军行动准绳九条》,呈蒋介石核准。这个文件极力强调韩国光复军完全由中国军事当局,具体说就是由军委会之参谋总长统辖指挥,对其活动做出许多具体严格的限制。其第二条可能是最令韩国方面不满的。其条文曰:“韩国光复军归本会统辖指挥后,在我国继续抗战期间,及该国独立党临时政府未推进韩境以前,仅接受我国最高统帅部唯一之军令,不得接受任何其他军令,或受其他政治牵制,其与韩国独立党临时政府之关系,在受我国军令期间,仍准保留固有之名义关系。”[15]这里除了强调“仅接受我国最高统帅部唯一之军令,不得接受任何其他军令”之外,还强调不得“受其他政治牵制”,与韩国临时政府只“保留固有之名义关系”。这与金九等初倡议光复军,以之为韩国临时政府领导之国军的初衷相距甚远,可以想像,韩方人士对此会有如何感想。
本来,韩国志士既在中国境内从事武装抗日活动,自应接受中国军事最高当局的节制。但能否有效地指挥这支武装力量,切实发挥其配合中国抗战的作用,主要靠中国方面的组织力和政治影响力。而不是靠一纸文书做出种种规定。事实上,《行动准绳》一开始便遭到韩方的不满和抵制,后来又被迫取消,使中国当局很被动。
距蒋介石明确批复成立光复军(1941年7月)之后,又将近7个月,中国当局于光复军组织工作,中国方面应派遣任命之参谋、政工人员均未落实,经费亦无着落。1942年2月8日,光复总司令李青天与支队领导人员李范奭致函朱家骅称,“自奉令受军事委员会统辖指挥,已逾数月,所有由会派遣之参谋、政工人员迄未到达,因之未能编组完成,经费亦尚未能核定,更属困难万分”。[16]颇有焦灼不满之意。次日,金九致函朱家骅亦说道:光复奉准成立后,“至今数月,尚未蒙实施编制司令部及编练士兵……曷胜焦灼……请…迅予编练,并颁发武装(已受训练者),编入抗战队伍,以便开始活动,并恳并按月接济光复军现有人员之给养,以免冻馁。”[17]为此事,他要求晋见蒋介石,希望最高当局督促进行。又过了5个月后,朱家骅函复李青天,告称光复军参谋长及政训处长方已发表(参谋长任命的命令是1942年3月,大概公开发表的时间要晚些)。从蒋介石原则同意成立光复军(1940年3月)到此时已是两年又四个月,从正式批复成立光复军并下令军政部拟具办法,到此也将近一年了。在抗战中,处理与抗日战争相关之军事问题,迁延如此之久,亦可见国民党当局工作作风之差。
同样令人遗憾的是,光复自成立伊始,就一直存在党派斗争。前面提到,光复军成立前,原有金若山领导之朝鲜义勇队,但国民党当局对金若山领导的朝鲜民族革命党一直不信任,最主要的理由是该党及其领导的义勇队与中共有联系。按当时国共合作,联合抗日,只要抗日,就应当予以承认,并与之合作。乃金九等取排斥态度,必欲另行成立光复军。此意恰与国民党当局对朝鲜义勇队持猜忌态度相符合。光复成立后,对义勇队施加许多压力后,始将其合并入光复军。可以想像,在一直存在激烈党争的情形下,义勇队之被迫并入光复军,原非情愿。此后,又发生抵牾与摩擦自在情理之中。在前述金九1942年2月9日给朱家骅的信中曾提到:“朝鲜义勇队自一、二、三各区队队员全部自动渡河北上后,所余少数干部十数人,本应归属于韩国光复军混合组织,以期武装统一。而顷因主管军事当局拟另编组朝鲜义勇军,与韩国光复军分途并行。事果属实,则不但有碍统一,恐有摩擦之忧虑。”[18]这里不但透露出光复军与原朝鲜义勇队之矛盾,而且也透露出,国民党主管此事的军事当局内部亦有分歧。1942年9月12日,朱家骅在给蒋介石的报告中提到,光复军“正副统率人员代表两种不能相容之思想,致集中意志统一军令,均感困难。”而“我方有关机关见解未尽一致,运用指导复间有出于情感,未尽衡诸国策者,无形中不免助长其纠纷,妨碍其工作。”[19]刚刚就任光复军总司令部政训处长不久即辞职的军委政治部干部王平一给朱家骅的信中进一步揭示这种情况。他在信中说:“光复军目前困难之症结在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军事处主持其事之侯成同志,成见太深,故意培养两个系统。”[20]所谓“培养两个系统”,联系金九前函指称“主管军事当局拟另新编组朝鲜义勇军,与韩国光复军分途并行”云云,便可互相证实:金九、王平一所说均非虚构。我们从《尹呈辅先生访问纪录》中光复军干部李范奭关于侯成不尊重韩国人士的一段谈话,[21]更可见出国民党军政干部的素质欠缺,不能胜任其所负责任。
由于《光复军行动准绳九条》一直未得到韩方认同,在实际工作中又存在着类似侯成那种不尊重韩方人士的情况,再加上请领经费、装备常有不顺利的情形,在韩国人士方面渐有积怨。他们首先提出废除光复军行动准绳的问题。韩国临时政府议政院第34次会议(1942年10-11月)曾要求新一届国务委员会三个月内必须交涉取消“行动准绳”,否则应引咎辞职并将直接声明该准绳作废。同时,甚至拟将临时政府迁至美国,足见积怨之深。1943年2月,韩国临时政府外务部长赵素昂正式与中国当局交涉取消“准绳”,并提出另立“中韩互助军事协定”。起初,军政部门拒而不纳。至1944年,国民党当局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呈报蒋介石,蒋遂批示取消该“准绳”,明确光复该隶韩国临时政府,撤出光复军中之中国人员。到1945年,中方拟定“援助光复军办法”,其中有“中国军事当局派联络参谋若干人联络并协助光复军工作”一条[22]。韩方仍极反对,最后亦不得不取消。后来,美国人介入中国战区,韩国光复军竟完全背着中方与美国军方订立合作训练的办法。
韩国光复军的问题自然不能完全归咎于中国当局处置不当。光复成立三年多,一无成绩,“形同虚设”[23]。盖光复成立之时,即未按战斗部队来对待,而以培养军事干部为主。其初编入光复军人员100余人,其一般队员,皆按少尉军官待遇。当时队员多系曾受正规军事训练之军事干部,这一做法尚无问题。后来,由敌军反正过来,或被俘后稍加教育编入光复军者也一例对待,就非常不妥。按光复军每月经费二万元,虽不算很多,但在中国艰难抗战情形下,亦不算太少。共产党所领导的抗日游击队,根本没有什么固定经费支持,他们靠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得到人民群众的援助,艰苦奋斗,不怕困难,以缴获敌人的武装装备自己,这些是光复军完全做不到的。光复军司令部设在重庆,其主要人员都在大后方,并参与韩国各派党争,他们在抗日实际斗争上做不出成绩是势所必然的。

第三个问题,如何帮助韩国临时政府争得国际承认。
韩国临时政府早在1919年即在中国成立。1921年10月,该临时政府总理兼外务部长申圭植曾到广州拜访护法政府并受到孙中山的接见。孙中山当时即表示“承认韩国临时政府一节,原则上毫无问题。”[24]只是当时护法政府自身亦尚未取得国际承认,故一切须待北伐胜利后再说。后来的国民党政府高层人士皆知道这一历史渊源。故国民党当局原则上一直认为承认韩国临时政府“原则上没有问题”,只是需要选择适当的时机。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渐形成以美国为首的反法西斯联盟,中美关系亦渐趋密切。韩国临时政府方面加紧活动,屡屡催促中国当局予以正式承认。还在1940年5月,韩国临时政府主席金九即通过中统的渠道提出承认临时政府的要求。7月7日,金九又在《大公报》发表谈话,公开提出承认临时政府的问题。1942年1月30日,金九又向中国当局提出《关于承认韩国临时政府之节略》,“节略”对于中国政府对韩国临时政府之承认“迄今未见诸事实”,颇露不满之意。文中说:“值兹国际局势,为反侵略阵线日益进展之时,乃千载难逢之机会。………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四强之一,为世所公认,倘以领导东方各民族革命者之资格,重践前言(指孙中山之谈话――引者),率先承认韩国临时政府,并提请同盟各国一致承认,提高其国际地位,俾达成光复旧疆之目的,则不仅全韩民众欢欣鼓舞,即世界友邦亦必更为赞佩。”[25]“节略”中还强调,承认韩国临时政府有利于韩国各党派力量的统一,还可牵制或避免将来苏联支持成立另一个韩国政府。同年8月26日,临时政府国务委员、独立党的重要领导成员朴纯致函国民政府立法院长孙科,要求“中国当局诸公,首先于敝亡国纪念日(8月29日)承认敝临时政府,为各盟国倡。”[26]1944年,韩国临时政府更为迫切地频频催促中国当局率先承认韩国临时政府。6月29日,临时政府向国民党五届十二中全会递交“备忘录”,要求全会作出承认临时政府的决议,并列出九条理由说明中国应首先承认韩国临时政府。概括起来说是四个方面:(1)韩国临时政府是唯一的与日寇对抗的韩国政权机关,且已得各党派的一致拥护。(2)承认之后必更激励三千万韩胞之反日决心与斗争力量,对同盟国贡献更大。(3)打破和防止日寇扶植傀儡政权的阴谋。(4)加深中韩友谊,提高中国在亚洲被压迫民族问题上的发言权。[27]7月3日,临时政府主席金九致函蒋介石,要求国民政府“慨予首先承认,敝国临时政府。”[28]9月5日,金九又再以“备忘录”的形式,向蒋介石要求承认,称:“值此千载难过(逢)之好机(会),如蒙贵国政府予以合法的承认,俾得参列于国际队伍,则前途光明应无限量。”[29]但“承认”的问题直至1945年8月,日本战败,仍未解决。8月24日,金九还再次向蒋介石提交“备忘录”,“敬恳贵政府体察两党近三十年悠久历史关系,除两党永久互派代表联络外,请向同盟各国再予提议,承认敝临时政府,于最短时间内俾见实现。”[30]
韩国临时政府在不断催促中国政府率先予以承认的同时,也曾屡次直接向美国政府提出承认的要求。但美方反应一直很冷淡。早在1941年2月,美国特使居里访问重庆期间,韩国临时政府即将金九致罗斯福总统要求承认的信函递交居里。但美方对此信未予答复。同年7月14日,临时政府驻美代表李承晚向美国国务院递交金九致罗斯福,赵素昂致赫尔国务卿要求承认的信及李承晚受任驻美代表的证书,竟被美方退回。1942年3月24日,李承晚再度致函赫尔,要求承认韩国临时政府,仍未引起美方重视。[31]1944年3月,临时政府极力争取派代表赴美活动,因美方不予签证而未果。5月,临时政府外务部长赵素昂会见美国驻华大使,当面陈述要求承认的理由。同年6月,临时政府在重庆分别向美、苏、英等30多个国家的驻华使节递交要求承认的“备忘录”,美方仍未作出积极反应。1945年6月,美国国务院远东司代理司长以代理国务卿的名义致函李承晚,第一次正式地表达美方意见称:“韩国临时政府从未在朝鲜任何地区行使过行政权力,而且在今天也不能被认为是朝鲜人民的代表。甚至在流亡海外的朝鲜人中,它的追随者也是有限的。……由于这些及其他一些原因,国务院未承认韩国临时政府。”[32]
显然,韩国临时政府争取获得美国的承认是完全失败的。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检视一下,原本原则上赞成承认韩国临时政府的中国国民党政府当局,是如何应对韩方的请求,以及为什么最终也没有承认韩国临时政府。
原来,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国民党政府中负责对韩工作的官员即开始拟议准备承认韩国临时政府。1941年11月1日,时任中统局副局长的徐恩曾写信给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兼中统局长的朱家骅,陈说金九“要求承认临时政府”之事,并提出他本人的意见,认为此事,“在目前世界局势下,似可酌予照办”。[33]11月22日,朱家骅复信中说:“承认问题,迭与郭外长(郭泰祺――引者)商谈,并得各方赞同,不久当可实现矣。”[34]但朱家骅未免过于乐观。他作为党务官僚,于国民党同韩国独立党的历史渊源考虑过重,而于其他方面考量不足。事情迁延经年,未有结果。1942年8月下旬,由国民党军委会人员拟稿《对国在华革命力量扶助运用指导方案》,其中第三点提到“于适当时期先他国而承认韩国临时政府”。朱家骅于9月12日向蒋介石报告对韩工作,谈到处理政治问题时说:“查承认韩国临时政府问题,经本年6月18日详陈在案。此事就促成韩国内部团结而论亦至为必要。”[35]9月25日,朱氏在致宋子文的信中却又说道:“原定双十节(指1941年双十节)承认临时政府,已奉允可,以韩共派策动政治部同志反对,故委座又主慎重。自兄春夏来电后,意又颇动,迭交军委会高级幕僚会议研究,均主早日承认。惟敬之对弱小民族素无兴趣,跌持异议。继交中常会研究,亦均主承认,哲生、季陶、铁城等尤坚持,因敬之力争,………俟日俄开战后再承认,现正呈核。”[36]10月9日,蒋介石批复吴铁城关于前述军委会所拟《对韩国在华革命力量扶助运用指导方案要点》,指示“确定先他国而承认韩国临时政府之原则可照办。”[37]综合朱家骅的信件,军委会拟稿及蒋介石批复,可以推断,国民党内对韩工作有关官员多数倾向早日承认的方案。但由于军政部门以何应钦为主要代表的一部分人“迭持异议”,蒋介石转取慎重态度,只确定于适当时期“先他国而承认”的原则。而事实是中国“先他国而承认”的原则也始终未得实现。直到1943年11月开罗会议,中、美、英三国首脑联合声明,确认战胜日本后,适当时期使韩国实现自由独立。随后到1944年,承认韩国临时政府的问题又屡次提上日程。这年6月,韩国临时政府向中国国民党五届十二中全会递交备忘录,要求中国率先承认临时政府,并推动他国予以承认。同时,该临时政府又分别向三十多个国家发出要求承认的备忘录。国民党中央秘书长吴铁城于8月初向蒋介石呈报,由各有关部门会商“处理韩国问题之原则”上呈文中,讲到承认问题时说:“外交部意见,以为应与美、英两国采取一致行动”。因为美、英政府有“目前韩国临时政府不能代表朝鲜内部人民意思及恐易启苏联误会之两点顾虑”,所以承认问题“仍以稍待为妥”。吴氏自称“对此均表同意”。[38]很明显,开罗会议后,中国当局在考虑承认韩国临时政府问题时,很大程度上受到美、英两国,尤其是美国的牵制。所以,尽管当年9月,具有战时准民意机构性质的国民参政会通过了从速承认韩国临时政府的议案,国民党当局直到抗战胜利亦仍无所作为。以至后来韩国临时政府人员返回朝鲜时,只能以个人身份返回,在华活动27年的韩国临时政府竟无形消灭。
综观有关承认韩国临时政府问题的各方面,其最终结果既令韩方志士大失所望,亦全出中方人士意料之外。究其原因,笔者以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
首先从韩国临时政府方面来看,它要赢得别人的承认,就必须证明自己是受到拥护,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权。但实际上它没有具备这种条件。临时政府长期由金九为首的韩国独立党一手控制。太平洋战争后,经中国当局多方努力推动,到1942年才促使独立党接纳朝鲜民族革命党加入临时政府,而此后其内部斗争仍然不断发生,有时竟愈演愈烈。同时,该临时政府与国内民众联系甚少,所以它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就不能不受到怀疑。中国当局亦曾批评“现临时政府于国际以及其国内号召力甚微,而内部纠纷迭起,对在华韩侨亦无法统一领导,组织涣散,直不及一同乡会”。[39]其次,韩国临时政府要赢得承认,还应该在对日斗争中有明显的实绩可述。然而在这方面,他们的表现同样令人失望。主持对韩工作的中国官员认为“韩国(临时)政府寄居中国十有余年,徒有名称,未能开展实际工作”。[40]1944年,中国当局为推动韩国临时政府积极开展其国内反日活动,曾一次整借五百万原,“原期能于国内工作有所发展,不意荏苒经年,一无表现。”[41]
既然韩国临时政府自己不能团结统一,对于朝鲜人民及各党派力量缺乏代表性和权威性,又没有相当的工作实绩。则中国当局在承认问题上便不可能无所犹疑。
尤不应忘记,在承认韩国临时政府问题上,中国当局受到美国方面越来越大的影响。前面提到,1942年国民党政府对承认问题一度趋向积极,他们把“准备承认”的决定通告美国方面。5月1日,美国国务卿致电驻华大使高斯说明美国的立场,信中说,美国方面鉴于“第一,现有争取朝鲜独立的各韩人组织之间的不团结;第二,在朝鲜境外的各个组织可能同朝鲜国内的民众缺乏联系。”因而,美国不准备承认所谓临时政府。信中还强调,中国政府给予的“即使是临时性的承认,也可能会使朝鲜人民认为,他们在独立后选择自己政府的权利,已被盟国某成员的行为所限制了。”[42]如果说此时美国还是比较委婉地表示不希望中国当局承认韩国临时政府的立场,那么到了开罗会议后,到了1944年,它的态度就变得更为明确而强硬了。1944年,国民党政府人士曾再度积极推动承认韩国临时政府,其中国民党宣传部长梁寒操主张承认临时政府在《大公报》上发表,尤为引人注意。6月12日,美国国务卿致电驻华大使高斯说,美国政府不会“对中国政府事先未与我们充分磋商就承认一个韩人政府毫不介意”,并进一步指出:“在开罗宣言的框架下,中国政府似乎不太可能在未与缔约各方事先磋商的情况下,在韩国承认问题上独行其事。”[43]很明显,在美国人看来,中国在涉及韩国的重大问题上,已没有单独行动的自由。所以从前所定“先他国而承认”的原则已无从落实了。
国民党政府在承认韩国临时政府问题上,犹疑而无定见,使自己失信于韩方,受制于美方,陷入很尴尬的境地。其实,国民党政府有两次机会可以资助做出决定,承认韩国临时政府,造成既成事实,为战后解决韩国问题预留于己有利的地步。一次是太平洋战争前,反法西斯联盟尚未形成,中国在处理自己周边问题有较多的自主空间。美、英两国对承认韩国临时政府虽有所保留,但亦未必公开与中国政府作对。第二次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其初期,美、英尚无暇更多考虑远东各小国的问题。正如美国国务卿赫尔所说:“鉴于中国的地理位置和与其邻国历史上的联系,美国政府是否应对中国政府决定采取的任何举动表示强烈反对,须慎重考虑。”[44]意即如果中国政府断然宣布承认韩国临时政府,美国在当时也只好面对既成事实。但如果采取了率先承认的行动,中国当局就必须下决心,用大力量解决韩国各党派的团结统一和支持他们在对日斗争中做出显着实绩,否则,承认便可能使自己背上更大的包袱。
但是国民党政府自身的权威性就有其脆弱的一面,内部又每多分歧,所以也就抓不住机会,下不了决心,采取承认韩国临时政府的步骤。从很多文献上看出,到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在韩国问题上,又多了一层顾虑,即担心苏联的反应。
一个自身权威性有限,内部不统一,工作缺乏效率的政府,又面对美、英、苏大国的多方牵制(英国在亚洲有许多殖民地,故对韩国独立相关的问题均取消极态度),再加上像蒋介石等一般国民党的政治家,亦如近代中国的大多数政治家一样,往往长于内斗,而拙于外交。因此,在韩国临时政府的问题上,陷入进退失据的窘境,也就不奇怪了。



[1] 见《韩国越南泰国问题座谈会纪录》,台湾党史会藏《中韩关系专档·日本投降后韩国问题卷》。
[2] 见杨昭全等编《关内地区朝鲜人民反日独立运动资料汇编》,上册,第692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 吴铁城、何应钦、朱家骅:《呈报研商扶助韩国革命借款之意见》,《中韩关系专档·临时政府借款卷》。
[4] 朱家骅致吴铁城函(1944年4月19日),见《中韩关系专档·有关韩国问题卷》。
[5] 《朱家骅呈蒋总裁为处理韩国问题以光复军为最主要问题签呈》(1942年9月12日),《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407页,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之七,1988年出版。
[6] 《朱家骅复宋子文电述办理韩国事件经过函》(1942年9月25日),《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571页,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之七,1988年出版。
[7] 见杨昭全等编《关内地区朝鲜人民反日独立运动资料汇编》,上册,第597-599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8] 吴铁城致朱家骅、何应钦函(1943年1月18日),《中韩关系专档·韩国临时政府借款卷》。
[9] 何应钦致吴铁城函(1943年1月30日),《中韩关系专档·韩国临时政府借款卷》。
[10] 朱家骅致吴铁城函(1943年1月20日),《中韩关系专档·韩国临时政府借款卷》。
[11] 《对于韩国革命借款一百万元分配意见》,《中韩关系专档·韩国临时政府借款卷》。
[12] 孙斗焕:《泛论韩国问题》,《中韩关系专档·有关韩国问题卷》。
[13] 《中韩关系专档·扶助韩国光复运动卷》。
[14] 《朱家骅呈蒋介总裁为光复军已奉准成立恳令主管机构从速照办并请召见金九等四人签呈》,第314页,《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之七,1988年出版。
[15]《光复军行动准绳九条》,引自杨昭全等编《关内地区朝鲜人民反日独立运动资料汇编》,下册,第1054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16] 《李青天、李范奭致朱家骅为光复军请派人员迄未到达经费亦未核准请予格外关拂俾早日组织完成函》,《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362-363页,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之七,1988年出版。
[17] 《金九致朱家骅为附奉节略请签呈蒋委座并转赐觐见之机会函》,《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379页。
[18] 《金九致朱家骅为附奉节略请签呈蒋委座并转赐觐见之机会函》,《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378页。
[19] 《朱家骅呈蒋总裁为处理韩国问题以光复军为最主要问题签呈》),《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407页。
[20] 《王平一致朱家骅为已辞光复军政训处长职并希望中央党部另成立专管机关函》(1942年7月28日),《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402-403页。
[21] 见徐有威:《尹呈辅先生访问纪录:韩国光复军研究中一份值得注意的史料》,载复旦大学韩国研究中心编《韩国研究论丛》第5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22] 《韩国光复军中韩两方面商定办法草案》;《关于韩国光复军各项亟待洽商之问题》,均见《中韩关系专档·韩国光复军卷》。
[23] 《黄绍美(就光复军问题)向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之报告》,见《关内地区朝鲜人民反日独立运动资料汇编》,下册,第1050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4] 孙中山:《接见韩国专使申圭植的谈话》,《孙中山集外集》第25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5] 见石源华编着《韩国独立运动与中国》,第350-35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6] 《濮纯(即朴纯)致孙科函》,《关内地区朝鲜人民反日独立运动资料汇编》,上册,第677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7] 详参石源华编着《韩国独立运动与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8-490页。
[28] 见《关内地区朝鲜人民反日独立运动资料汇编》,第682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9] 《关内地区朝鲜人民反日独立运动资料汇编》,第684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0] 《关内地区朝鲜人民反日独立运动资料汇编》,第687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1] 见吴景平:《评美国政府对承认韩国临时政府所持的态度》,载《韩国独立运动血史新论》第28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32] 《代理国务卿致驻美韩国委员会主席李承晚》,《美国外交文件中有关韩国临时政府史料选编(续)》,载复旦大学韩国研究中心编《韩国言论论丛》第五辑,第238-23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33]《徐恩曾致朱家骅为派汪荣生与金九等接洽并以独立党最有希望函》,《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第557-558页。
[34] 《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第559页。
[35] 《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第409页。
[36] 《朱家骅复宋子文电述办理韩国事件经过函》(1942年9月25日),《国民政府与韩国独立运动史料》,第571页
[37] 《关内地区朝鲜人民反日独立运动资料汇编》,第693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8] 《关内地区朝鲜人民反日独立运动资料汇编》,第698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9] 《会商韩国问题报告》(1944年3月),《中韩关系专档·有关韩国问题卷》。
[40] 同上。
[41] 《关于扶助朝鲜光复运动之检讨意见》,《关内地区朝鲜人民反日独立运动资料汇编》,第704-705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42] 《国务卿致驻华大使高斯》(1942年5月1日),《美国外交文件中有关韩国临时政府史料选编(续)》,载复旦大学韩国研究中心编《韩国言论论丛》第五辑,第21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43] 同上,第230-231页。
[44] 同上,第2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