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椒-严小青:冲突与调适——16~19世纪广州口岸的中外香料贸易

胡椒-严小青:冲突与调适——16~19世纪广州口岸的中外香料贸易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胡椒-严小青:冲突与调适——16~19世纪广州口岸的中外香料贸易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严小青:冲突与调适——16~19世纪广州口岸的中外香料贸易


摘要:唐宋以后中外海上贸易繁荣,香料贸易角色重要。16到19世纪期间,葡、荷、英、美等国先后尝试并努力在中国广州等地建立贸易基地和商馆。为了香料,他们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明争暗斗,在这场争斗中建立起了贸易规则,发展出了成熟的三角贩运贸易。洋人们在给自己带来财富的同时,也给中国带去了认识东西洋世界的时机。
关键词:香料/贸易/广州
标题注释:本文系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国古代域外香料作物本土化研究”(项目号11YJCZH207)、2014年理论粤军重点课题“广东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问题研究”(项目号WT1420)、2012年度江苏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郑和下西洋与明初海洋外交研究”(项目号12LSC013)的阶段性成果。
香料是中国古代对外经贸活动中的重要商品。广州口岸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在中外香料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6~19世纪期间,葡、荷、英人觊觎中国香料市场,彼此较量,遵守特定的贸易规则,建立多种对华香料贸易形式。研究这一时期广州口岸中外香料贸易的情况,对考察中外海上物产、经济、文化交流的历史将有所帮助。
一、贸易与需求:香料大量输入中国的历史契机
中国与产香的东南亚地区一直保持海上朝贡贸易和私商贸易往来。尽管明代以后,因倭寇侵袭等问题使海防形势比较严峻而有时实行海禁,但还是时有私船出海赴南洋谋生。
1、屡禁不止的私商贸易
16世纪初,华人在满刺加就很受重视和信任,由华人、苏腊巴亚人(泗水人,Surabaya)、爪哇人、孟加拉人担任“沙班达尔”(Shahbandar,类似于港长、港务官)的职务。1567年,明穆宗在群臣的吁请之下解除海禁,允许商船合法地赴南洋贸易。起初,每年只允许50艘船出洋贸易,但到1588年,到马尼拉的帆船就有16艘。1589年赴南洋船增至88艘,其中约一半中国商船领到船引,赴东洋(菲律宾和婆罗洲)贸易,另一半赴西洋的船主要目的地是8艘到西爪哇、8艘到交趾支那、7艘到南苏门答腊、4艘到暹罗、3艘到柬埔寨、3艘到占婆。当时有的船没有船引,仍然出洋贸易。1597年赴南洋船有117艘,1613年达到190艘,1616年前后已有数百艘。南洋的婆罗洲、爪哇、苏门答腊等地盛产肉豆蔻、丁香、胡椒,华人商船到这些地方后,必然采买这些香货带回中国。1567年中国海贸开禁,对东南亚繁荣至关重要。
清初沿袭明制,从顺治元年到康熙二十三年(1644-1684)的40年间,实行闭关“海禁”政策。在海禁形势下,中国与外夷的合法海上私商贸易往来几乎处于停顿状态。但和明代一样,最后又不得不开禁。除了私商贸易和后来西人在中国的贩运贸易,朝贡贸易是清早期将东南亚的香货传入中国的主要途径。
2、朝贡贸易
关于香料朝贡贸易,15世纪就有郑和从南洋一路采买香料直到非洲东海岸,更有因国库中香料太多而用香料给官员折算工资或赏赐。到清代,在一些东南亚地区国王或领主的眼里,中国依旧是大国,需要保持朝贡联系。这些来华外夷主要由朝贡官员、通事、商人与杂役组成,随之带来的货物是少量的贡品和准备在华交易的大量商品。由官员带着少量的贡品进京朝贡以示两国友好或臣服,如没什么特殊事情发生,朝廷一般会允许外夷商人在朝廷指定的范围之内把随朝贡队伍带来的货物与民间贸易。如,顺治十年(1653),暹罗、荷兰相继遣舶来广州请求贸易,清廷“仍明市舶馆地而纳之”;顺治十三年(1656),苏禄国王森利遣使三人至广州,请受藩封,清廷“然犹只准在馆地贸易,八年一次,且以荷、暹、苏等国为限”。①
香料在这些外夷的朝贡物品中显得格外突出。安南国每六年朝贡一次,其朝贡的香料基本包括:沉香960两,速香2368两,还曾经贡过降真香、白木香、中黑线香,不过后来都免贡了;暹罗国每三年朝贡一次,其朝贡香料基本包括:龙涎香1斤,胡椒300斤,螣黄300斤,豆蔻300斤,苏木3000斤,速香300斤,乌木300斤,大枫子300斤,金银香300斤,贡给皇后的龙涎香等物同,数目减半,旧贡有安息香紫梗香,后来都免贡;西洋博尔都噶尔国贡无定期,所贡香料有各品衣香;琉球国每年朝贡,所贡香料曾经有乌木、降香、速香、丁香、木香、檀香、黄熟香、红花、胡椒、苏木,后俱免贡;荷兰国五年朝贡一次,其贡香料包括丁香、檀香、冰片。②
因东南亚盛产香料,且中国贵族阶层此时确有此需求,因而对华朝贡品少不了香料。宫廷中娶亲嫁女、皇族成员的寿辰、各种祭祀都离不开香料。武英殿诸大臣曾为庆祝寿典而恭进“沉香油一盒”;西洋人进献“鼻烟二瓶,玫瑰酱一瓶,木瓜膏八碗,香饼一匣”等香货。③皇家太庙“太常寺”冬至日与夏至日祭祀要用掉几百斤名贵香料,包括:“圆沉速柱香77枝,沉香饼36枚,紫降香饼48枚,沉速香3634块”,该寺此前已在工部支取的香料包括“圆紫降柱香311枝,紫降香832块,粗紫降香235斤多,细紫降香14两,紫降香沉香速香共34斤,马牙香7斤7两,细攒香5斤6两,沉香丁12两,沉速香丁14两,紫降香丁19斤5两”。④
暹罗相比其他国家,在清代香料朝贡贸易中地位举足轻重,康熙四十七年(1708),恩准暹罗“如愿在广东地方贸易,照例免其收税”;雍正二年(1724),皇帝念其国王“输诚向化”,且“冒险远来”,准其应当征税的“压船随带货物,一概免征”,⑤实际上这些压船随带货物主要包括香料、象牙、珠宝等贵重物品;乾隆四十六年(1781),每三年一次的暹罗国王贡使到达广州,本年八月,暹罗国王派贡使到此,携来贡物有:“10000担红木,3000担胡椒,300担锡,100担象牙,3只大象,孔雀等”。⑥可见,广州是中外海上交流的必经之地。
二、冲突与合作:葡、荷、英在华香料贸易的较量
早期除了暹罗,朝鲜、琉球、安南、南掌(老挝)、越南等外夷对中国的贡品都有沉香、檀香、丁香、乳香、胡椒、桂皮、阿魏、蔷薇露等香料。但外夷来华朝贡除了表示臣服以外,还想到中国寻找财富。这吸引了商业嗅觉灵敏的葡萄牙、荷兰、英国等国来华。
1、较量前的蓄势:葡萄牙人的试探与荷英人的努力
1513年夏葡萄牙商人乔治·欧维士奉马六甲总督阿丰素·德·阿尔布克尔克(Afonso de Albuquerque)之命到广东珠江口屯门澳(Tumao)与当地居地贸易。因明王朝厉行海禁,欧维士未能登岸,但他仍以昂贵的价格将香料等货卖光。这些香料是葡萄牙人从东南亚贩运到中国的。
1515年,替葡萄牙人工作的意大利船员贝莱斯特莱罗从马六甲到屯门澳贸易并搜集情报,描述广州的香料贸易是:“船舶往广州附近载来香料,每年从苏门答腊运来的胡椒大约60000坎塔罗,从科钦和马利巴里,仅胡椒就运来15000坎塔罗至20000坎塔罗,每坎塔罗值15000达卡至20000达卡,用同样方式运来的还有生姜、肉豆蔻、乳香、芦荟等香料”。⑦他返回马六甲后,声称赚到了20倍的利润。⑧
此后,葡萄牙人在中国沿海亦商亦盗寻找机会。1553年,葡萄牙船长嗦萨来到广东,向副道使汪柏行贿。汪柏受贿后,没有上报朝廷,准许葡萄牙人前来贸易,他私自抽取20%的贸易税中饱私囊。此时葡萄牙人主要贸易地在珠江口东侧的浪白澳。不久,葡萄牙人在珠江口西侧发现了拥有内外两个港口并且适合帆船停泊的澳门,此地比浪白澳更适合贸易。葡萄牙人又向守澳官员王绰行贿,以晾晒货物为名,希望在澳门居停贸易。王绰向汪柏汇报葡人的意图,得到了预料中的准许。1557年,葡萄牙人被正式允许在澳门定居,“雄踞海畔若一国”,⑨但澳门的领土权、管辖权、司法权、财政权仍属中国。
葡萄牙人在中国的状况令荷兰、英国羡慕不已,也觊觎与中国贸易。葡人为了排斥别国来华贸易,并保持他们在澳门居住及贸易地位,大量向中国官员进贡、行贿银款。
早期荷兰人的作为主要是在各地建立办事处、商馆、堡垒。1596年,荷兰人把葡萄牙人从万丹赶走,在万丹建立总办事处防守巽他海峡,1611年办事处迁往雅加达,1619年荷兰人在雅加达设防,并改名巴达维亚。1598年,荷兰人派出8艘商船从事贸易,以后的几年中,又连续遣船贸易,并运回大量香料。1603年,公司派遣由14艘武装齐全的商船组成的船队,尽管这支船队在莫桑比克和果阿被葡萄牙击退,但却把葡萄牙人从盛产香料的蒂多雷岛(Tidore)和安汶岛(Ambon或Amboina)赶走,在生产肉豆蔻的班达岛(Banda)建立堡垒以防葡萄牙人反击。在卡利卡特、坎那努尔(Kananur)、万丹和安汶岛建立了常驻商馆。随后几年,荷兰人在南纬10度以北地区,从印度洋西北部的阿拉伯海至太平洋一带,建立了许多商业据点。
相比荷兰人的强硬,英国人略显逊色。为了上岸与中国贸易,英国商船做了多次贿赂等努力。1637年威得尔指挥英船“凯瑟琳号”到达广州附近,为了做即时买卖,贿赂官员10000八单位里亚尔,但如果在广州建立商馆,需要像葡萄牙人一样每年支付30000八单位里亚尔。当年12月“凯瑟琳号”载着在广州购买的包括100担生干姜、9600块苏木、800担青干姜、88箱丁香在内的货物返回英伦。⑩据随船的芒迪(Peter Mundy)的记录,这次的货物价值有60000八单位里亚尔。这次努力让英人尝到了甜头。
1699年11月,英国派卡奇普尔(Allen Catchpoole)管理公司在中国的事务,他特许“伊顿号”船停靠在马辰(Banjarmasin)购买胡椒,英公司在该处新成立一间对婆罗洲(Borneo)贸易的商馆。1703年英公司进入有计划地争取向中国贸易的时期,英公司在远东建立了两个对华贸易的商船站,以萌菇莲为向中国人供应胡椒的基地,昆仑岛是公司船的停泊所。
按常理货物运输的距离越远价格应该越贵,但当时从东南亚运到中国的香料价格比在欧洲还要贵。如,1783年大班按公开市场价格核算并签订的合约,每担胡椒在欧洲和中国的价格分别是10两银、12.5两银;木香分别是18两银、23两银。(11)
这导致了葡、荷、英洋人之间为了抢夺东南亚香料并进入中国贸易旷日持久的斗争。
2、葡、荷、英之间的斗争
最早到达东南亚并与中国贸易的葡萄牙人为了独霸海上商业甜头,不惜花费巨款贿赂中国官员暗中破坏英国人、荷兰人的来华贸易计划。当然,后来居上的荷兰人也不容许葡萄牙人或英国人成为贸易对手。
荷兰人凭其雄厚资金和敢用军事手段而强硬。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VOC)成立,资本650万荷兰盾。而成立于1600年的英国东印度公司资本只有荷兰公司的十分之一,成立于1616年的丹麦东印度公司资本只有荷兰公司的十四分之一。1605年,荷兰人与希杜的穆斯林联手将葡萄牙人赶出了安汶。1611年的荷英武装和平。葡、荷、英之间或明或暗的较量从东南亚一路发展到中国,荷英之间为了香料在海上较量时间最久。
1607年,英公司船长戴维·米德尔顿驾“同意”号到马六甲后,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宴请拉拢西班牙和葡萄牙人。他的手下“夜里与当地人私下交易,白天则跟西班牙人欢笑作乐。”他随后起航去蒂多雷买香料时,花3000英镑向路过的一艘中国平底帆船买了满满一船丁香后立即返回英格兰。“同意”号返回英格兰后,这批丁香在伦敦市场上卖了36000多英镑。(12)
1609年,米德尔顿第二次驾“远征”号到东方。此时,荷兰人在班达岛戒备森严,所有抵达班达岛的船都要停泊在荷兰城堡附近接受检查,没有荷兰人的许可证外国人不得在此定居。但班达土人时有反抗。米德尔顿抵达内拿岛后马上展示国旗和商船旗,鸣响“远征”号上所有枪炮以挑衅附近的荷兰人。他注重与土着商人拉关系,受到爪哇土人的欢迎,不久就跟一个来自阿里岛的肉豆蔻商人做了一笔交易,该商人同意把所有香料都卖给英国人。班达人因米德尔顿而鼓起勇气反抗荷兰人,杀光在拿骚要塞外抓到的荷兰人。因当时商人把所有的肉豆蔻都运到了附近的阿里岛,米德尔顿又设法在阿里岛立身。这是米德尔顿的又一次胜利,不仅购买了大量肉豆蔻,而且使荷兰人处于弱势。(13)
1619年7月,荷兰和英国两东印度公司签署了立即停止交战的协议。该文史称《防御条约》。该条约最重要的条款是:英国人应拥有香料群岛全部贸易的三分之一。作为回报,英国人同意采取积极行动,保卫该地区不受西班牙和葡萄牙人的侵袭。条约要求成立一支联防舰队,把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完全逐出东印度群岛,摧毁他们在马来半岛、中国和菲律宾的残余基地,英方提供三分之一的人员、钱款和船只,荷方提供其余部分。
荷兰总督库恩(Jan Pieterszoon Coen)得知条约后写信给老板说:“让英国人拥有三分之一的丁香、肉豆蔻和肉豆蔻干皮,完全不可理喻,因他们连马六甲、安博伊纳和班达的一粒沙都无权拥有。”1621年1月,库恩率12艘战船组成的舰队抵达内拿岛,在拿骚要塞的掩护下停泊并聚集兵力,使用贿赂、欺诈和野蛮等手段,控制了大班达岛。库恩把班达岛上大约15000名居民杀掉或运到巴达维亚当奴隶卖掉。库恩随后将荷兰种植园主及其奴隶重新移民到这里,荷兰垄断了班达的肉豆蔻。
库恩完成对班达岛的征服后,严厉打击反荷活动。1623年,荷兰人以谋反罪囚禁了在安汶商馆的所有英国人,并处决了其中21人,铲除了英国人的势力。此后,荷兰东印度公司破坏其他地区的丁香种植,有效垄断了安汶岛的丁香生产。安汶岛是驶往班达群岛船舶的主要港口,280多平方英里的土地上都种植了丁香,对荷兰人来说兼具战略和出产香料的重要性。
1641-1646年间,马鲁古反抗荷兰人的活动都集中在安汶北部名为希杜的穆斯林中心。很多反荷人士都逃到了望加锡。穆斯林商人将丁香运到望加锡出售,英国和丹麦东印度公司、葡萄牙人、科尔康达和亚齐的贸易代表都赴望加锡买丁香。荷兰人一直寻机征服强大的望加锡。
1654年发生了震惊亚欧的安汶岛大屠杀(Amboina Massacre),岛上近10万人被杀。这次屠杀摧毁了英国想在香料群岛收复失地的希望,也使英荷关系走向战争的边缘。(14)1656年荷兰东印度公司镇压了桦牟(Hoamoal)的特尔纳特移民区的武装反抗。桦牟的居民被迁走,所有的丁香树被毁掉。特尔纳特苏丹被迫与荷兰人签订协议与荷兰人合作,将安汶荷兰人控制以外所有的丁香树全部毁掉。至此,荷兰人成功垄断丁香生产和贸易。
在完全控制马鲁古丁香后,荷兰公司的下一个控制目标是胡椒。但该目标没能实现,中国人可以从巴达维亚的荷兰公司购买胡椒,也可以从马来半岛和婆罗洲的独立港口获取货源。
3、较量中的部分调适:三角贩运贸易的建立
贵金属、香料在早期东方海上贸易中是完美搭档。15世纪末,西方进口香料达到高潮。当时为了购买东方香料等奢侈品,欧洲支付了相当于10多吨白银的40万葡萄牙银币,贵金属外流数额巨大。1570年后,秘鲁和墨西哥银矿被大肆开采,西人和葡人用马尼拉大帆船把大量白银转运到亚洲。16世纪80年代葡人每年向果阿运送约30吨白银的100万葡萄牙银币。16世纪末,欧洲通过葡人和地中海东部的商道向东方输送了相当于72吨白银。(15)
16~17世纪,望加锡(16)商人不仅购买本地香料,还到帝汶和所罗门购买檀香木,赴马六甲采购胡椒,回到望加锡后把香料卖给驶往中国的葡萄牙商船。荷兰、英国和法国商人在印尼采购胡椒后经常被要求用雷亚尔付款。到17世纪上半叶,西班牙银圆成为东南亚最通行的国际流通货币。中世纪欧洲“道德家”经常因贵金属外流到东方而痛心疾首。
为了减少贵金属的使用,商人尽量采用物物交换的三角贸易形式。荷兰人循着葡人的踪迹来到东方,与中国进行三角贸易,这种贸易包括用东南亚的各种香料换取中国商人的茶叶。“1735年以后,每年荷兰人在广州销售胡椒约有50万荷磅,1740年以后在广州每年胡椒销售额达到150-200万荷磅,1750年后有些年份销售胡椒可达300万荷磅。300万荷磅胡椒约等于18万两白银,相当于荷兰人在广州购买茶叶的价值”。(17)荷兰人因成熟的三角贸易而省下了大量白银。
英国方面,羊毛织品是英格兰最重要的出口产品之一。从英伦开出每艘商船运载的只有1/10是“王国生长、生产或制造”的毛织品等货物。到1750年,从伦敦来的公司船只的货物(毛织品和铅)只占资金的一小部分,经常是2%,从未超过5%。(18)但羊毛织品在气候炎热的东南亚滞销,东南亚要的是在印度的棉布和印花布,当地船定期在古吉拉特(印度西南海岸的一个省)和班塔姆(Bantam,万丹)之间做生意。16~19世纪东南亚的贸易形式是:从印度进口棉布,从美洲和日本进口白银,从中国进口铜钱、丝绸、瓷器及其他制成品;输出品包括胡椒、香料、香木、树脂、虫胶、玳瑁、珍珠、鹿皮、蔗糖。但中国商人不愿购买英国的毛织品和铅,并经常拒绝印度产品。(19)
在这样的情况下,英商对贵金属的需求很多,从英伦运出的资金是贵金属。1698年11月,“舰队号”载资金37554磅白银从伦敦前往厦门,回程货物是300桶茶叶、20吨生丝、3000盎司麝香……(20)1736年贸易季,开往孟买的英船“里奇蒙号”,将黄金在安金戈售出,货物在孟买和苏拉特售出。该船购入并运往广州的货物是:在孟买购买的棉花、乳香、没药及木香;在代利杰里购买的胡椒、檀香木。1736年4月24日,孟买管理会命令将檀香木和胡椒装船。檀香木重量为200坎迪,胡椒是716坎迪,连同在孟买装船的货物,价值超过320000卢比。该船在代利杰里(Tellicherri)装运胡椒和檀香木的发票价值共69826卢比。主任大班命令船长高夫将五箱碑柱银元送上岸。该船此次贸易共售56384两,毛利47%,其货在广州售出:(21)
幸运的是,英国羊毛、铅、铁、锡在印度找到了市场。伦敦商人计划用他们的货换取印度的棉布,再用棉布换香料,从而建立三角贸易,减少从英国出口贵金属。(22)1610年4月,亨利·米德尔顿爵士指挥英舰队驶向班达群岛。他接到命令,要利用岛民反荷情绪,在合适的情况下,“向(班达岛)总督献礼,并弄到三百吨最完好无缺的肉豆蔻,不得掺以灰土和渣滓……外加二十吨肉豆蔻干皮,要颗粒最大最亮的那种,而不要暗红色的,那是雌树干皮,价值很小”。货物到手之后,公司又指示他在群岛留下一批代理商准备将来的工作。
为继续寻找英羊毛产品市场,亨利被要求在无数港口停留,“以便我们不用运钱,就可开展贸易”。(23)因此,后来从英伦出发的船在途中会到萌菇莲或马辰装载50-100吨胡椒到中国出售。1738年贸易季,“威尔斯王子号”比其他船从伦敦早出发三个月,以便在马辰装运胡椒,抵达广州时,它的资金包括胡椒3112担,铅50吨,白银16000元。每担胡椒出售10.5两。(24)英国在亚洲海域三角贩运贸易逐渐建立起来。三角贩运贸易减少了贵金属的使用,有效换售出英毛织品。
三角贩运贸易也使广州成为东南亚香料集散中心。如,1739年贸易季,英船“沃波尔号”在马辰载1943担胡椒运往广州,每担售银10两;“哈林顿号”从代利杰里购买416坎迪的胡椒,每坎迪600磅重,值35361卢比。总共购买胡椒重233870磅(1758担),每担售银10.1两,共计银17760两,毛利51%。(25)在这样的形势下,1757年英国人又在广州建立了商馆。
三、贩进与贩出:广州香料贸易的不断发展
16~19世纪初,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香料市场,东南亚大部分香料都销往了中国。(26)中国、欧洲和东南亚商人都忙于香料贸易。“明代泉州安平商人经常把从国外进口的胡椒、木香等运往南京、苏、杭、临清、川陕、江、广等处发卖”。(27)
“16世纪中国进口胡椒最多时每年5万袋,约2000吨,约占印尼胡椒总产量的5/6,从望加锡开往澳门的商船所载商品主要是胡椒、丁香、檀香木、豆蔻等香料”。(28)17世纪20年代以后,葡人从帝汶低价收购檀香木后贩运到中国,“每年从帝汶输入澳门的檀香有500-2000巴哈尔。从1637-1644年,保守估计每年约800-1200吨的胡椒运往中国;每年约240-300吨(3000-4000担)苏木运往中国”。(29)
“1646年,一位荷兰人记载每年运入澳门的檀香木为1000巴哈尔(或5000担)”。(30)1738年,英船“威尔斯王子号”在加里曼丹岛的望加锡南装载了3112担胡椒,“沃尔波号”装载了1943担胡椒至广州,1750年,荷兰向广州进口24696担胡椒”。(31)“1770年3艘英东印度公司船载着980吨胡椒从萌菇莲前往广州,1771年,英公司船输入广州的胡椒有8244担,英散商船有248担;荷兰船有8009担;法国船有2092担”。(32)1775年,广州市场上约2584担胡椒来自萌菇莲。“1800年英东印度公司从安汶运来了价值达2.5万两的香料。1801年一艘载重100吨的船满载香料从安汶来到广州,1801年在广州交易的安汶丁香有1000多万磅。1807年,运到广州的萌菇莲胡椒价值9.28万两白银。1810年,亚齐的胡椒产量达到400万磅,其中大部分运到了中国”。(33)
荷兰、英国、美国还从广州运载中国香料回国。1685年,英公司“中国商人号”第一大班格勒曼(Gladman)担任“伦敦号”和“武斯特号”的第一大班,用公司账号购买商品回英伦投资,其中包括:“樟脑300桶;生姜3000磅。”(34)1704年“肯特号”从广州黄埔返回伦敦,货物有:价值2000两的500担青干姜;价值3600两在巴达维亚装载的525担胡椒;价值460两的15担大黄。不知不觉中,广州成了名副其实的早期东南亚香料的集散中心。
1764年广州流通的香料货物每担中国樟脑30两(银)、丁香70两、没药4两、马拉巴尔胡椒12两、藤黄30-32两、帝汶檀香木12两,麝香每斤22两,还有各等级樟脑冰片、乳香、生姜、木香、干姜、阿魏等香料。(36)相比1764年,1774年广州市场的没药、檀香、麝香、丁香、冰片等部分香料价格有所上涨,等级分明,但胡椒价格变化不大,干姜价格稍有下跌。(37)到1792年,广州进出口香料价格只有小幅上涨。(38)
到19世纪,美国也参与广州口岸贩运贸易。1804-1828年美国船输入广州的货物连檀香木在内共有6种,输出广州的货物连肉桂在内共有7种。1804年美国输入檀香木900担,到1829年达到18206担;1804年输出肉桂4143担,但随后每年输出数量差距很大,最少的1813-1815年只有539担,最多的1825年达到10116担(39)。
四、税收与规则:广东“十三行”香料贸易管理及其衰落
广州是通往东南亚、南亚、西亚、非洲、欧洲海上丝绸之路必经之处。地理和历史因素决定了粤海关的重要地位。秦汉时期岭南已同印度地区贸易。德国东方学者夏德(F.Hirth)在《大秦国全录》中说:“中国与罗马等国贸易,自公元三世纪以前,即以广州及其附近为终止点”。
但早期清政府外贸体制不成熟,无力接待并管理外来商船。1686年,粤海关官府招募了十三家较有实力的商行,与洋船上的外商做生意并代海关征缴关税,代理海外贸易业务,俗称“十三行”(the Thirteen Companies)。乾隆二十二年(1757)撤消了浙海、闽海、江海口岸,实行粤海关一口通商,该制度持续到1840年鸦片战争前。粤海关代替了存在了一千多年的市舶司管理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的职能。
十三行享有垄断海上对外贸易的特权,洋人在华所有进出口贸易事无巨细都要经过行商之手。十三行本身的制度与对外商的规定即是中国的海上贸易规则。外商货船到广州后,停泊在黄埔,先由粤海关人员上船丈量船货确定交税数额,在该船交税后再雇请通事和引水,最后进入十三行商馆区。此馆区是清朝政府特许开设的特区,允许外国商船在此停泊、外商在此暂时居住并与中国商人进行贸易,是17至19世纪中叶清政府对外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窗口。
中国和东南亚在贸易中学会了遵守贸易规则。15世纪,爪哇人主宰了西起马六甲,东至马鲁古群岛的印尼海域的贸易,以马六甲为基地的船队经常穿梭于南洋和中国之间的海域。马六甲地区一批爪哇籍船主(占多数)共同起草了《马六甲海商法》。16世纪初,以马六甲为基地的一些着名船主在马六甲王国的最后10年中集体编纂了《马来海商法》,商法规定,将货舱分成众多舱位,“胡坤客位”(hukum kiwi),商法还列举了委托贸易形式。到18世纪海上贸易商还在遵守这些《海商法》。1713年,荷兰官员盘查一艘中国帆船时,发现随行16位商人总共装载了220吨胡椒,其中8位商人平均各占3吨,另外8位商人平均各占24吨,最大的商人竟约占整个货物的三分之一,达66吨。(40)贸易规则的执行使中外香料贸易井然有序。
十三行的贸易关系遍布当时的亚、欧、美洲地区,大量茶叶、丝绸、药材等从广州销往世界各地,香药材、染料、毛织品、白银等物品也从此关口输入中国。十三行主要承办之输出品有:“明矾、布帛、绸缎、肉桂、樟脑、棱契根、吧嘛油(damar)、生姜、雄黄、真珠贝、生丝、大黄、茴香实、砂糖、茶、白铜”;行商承办的输入品主要有:“琥珀、阿魏、樟脑、冰片、丁香、黑檀、人参、豆蔻花、没药、肉豆蔻、乳香、真珠贝、胡椒、青木香、白檀、苏方、鱼翅、皮、金属类、毛织物”。(41)可见香料在当时还算是主要的贸易品。
广州素称“金山珠海,天子南库”。有词描述:“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东西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42)到广州的洋船数量影响粤海关的税收。从乾隆、嘉庆、咸丰几朝粤海关监督奏报有关解交的清单中可知广州贸易税收数额巨大。乾隆初年,十三行对外贸易的税收除了支付每年的军饷、衙役差饷之外,还有50多万两的盈余上交朝廷。
从1749年到1838年进入广州港的外国商船有5390艘,其中英国商船数量最多,美国商船次之。经广州港合法出海贸易到南洋的船只每年大约有30多艘。香料盈利尤多,交税也相应较多。如,1777年贸易季,英公司发现单是胡椒贸易所得的利润,已超过公司全部贸易输入的总利润,羽纱盈利3937两,铅盈利8650两,棉花盈利1619两,胡椒盈利25199两,总盈利39405两;但是有几件商品共亏损16141两,其中宽幅绒亏损6465两,长厄尔绒亏损3496两,已损坏的毛皮亏损6180两,因此纯利润是23264两,达不到胡椒一项的利润。(43)史载,乾隆五十六年(1791)贸易税收约113万两银,嘉庆十年(1805)约164万两银,道光十七年(1837)约124万两银,十三行向清朝政府提供了40%的关税收入。(44)下表所列是粤海关香料贸易的税收情况:(45)
十三行属于“帝室财政”,除了贸易之外,粤海关与十三行还承担着皇宫采办的任务,随时置办皇室所需的域外洋货。洋行每年为宫廷输送洋货,时称“采办宫物”,其中多为紫檀木、香料、象牙、珐琅、鼻烟、钟表、玻璃器、金银器、毛织品及宠物等等。(46)雍正七年(1729),十三行奉命觅购内廷配药所需的40斤稀有伽楠香,承办者无不战战兢兢,一个月后终于买足。(47)乾隆三十年,军机大臣传来谕旨,十三行要为宫廷内务府采办进口紫檀木7万斤。(48)为皇帝大婚筹办皇后妆奁也是十三行的任务。因皇后娘家不可能承受如此宏大规模的妆奁,妆奁不由其娘家备办,而是由朝廷调动举国力量共同筹办,甚至去国外采办,第一部分所提到的皇后妆奁中的紫檀器物都是由十三行在海外采办。
1842年,在鸦片战争中战败的清政府被迫同英国签订《南京条约》,行商们被清政府指令偿还300万两银元的外债。同时,随着沿海五口通商的实施,广东又丧失了对外贸易独领风骚的优势,十三行170多年的特权也随之消失,行商们纷纷破产,十三行开始走向没落,而曾经盛况空前的中外朝贡贸易也随之结束。但商业香料贸易并没有就此结束,19世纪下半时至20世纪初,随着科技和交通的发展,中外香料贸易的范围、数量和种类以有了新变化。
尽管16~19世纪广州口岸的香料贸易量远远比不上丝绸、茶叶,但从中亦可观察当时中国与东南亚的关系,香料作物在东南亚传播的部分动因,中外香料朝贡贸易与商业贸易现象、香料贸易对东南经济文化和地区人口迁移的影响。
①(41)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67、145~146页。
②《皇朝文献通考》卷38。
③《万寿盛典初集》卷56。
④《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152。
⑤(清)梁廷楠:《粤海关志》卷21,广州史志丛书。
⑥(11)(18)(31)(38)(43)[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二卷,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393~395、413、328、332、518~522、350页。
⑦张天泽:《中葡早期通商史》,姚楠译,香港:中华书局香港分局,1988年。
⑧北京大陆桥文化传媒:《香料之路》,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8年,第186页。
⑨《明史》卷325。
⑩(19)(20)(21)(24)(25)(34)《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一卷,第27、294、260、236~237、260、265、62页。
(12)(13)(14)(22)(23)[英]吉尔斯·密尔顿:《香料角逐》,北京:百花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115、116、151~152、245、94、156页。
(15)(40)[澳]安东尼·瑞德:《贸易时代:1400-1650》第二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38、76页。
(16)望加锡,在苏拉威西岛西南部。
(17)庄国土:《16-18世纪白银注入中国数量估算》,北京:《中国钱币》,1995年第3期。
(26)[德]安德烈·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刘北成译,北京:中英编译出版社,2000年。
(27)汤开建、彭蕙:《爪哇与中国明朝贸易关系考述》,北京:《东南亚纵横》,2003第6期。
(28)刘军:《明清时期中国海上贸易的商品(1368-1840)》,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63页。
(29)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163页。
(30)苏扎:《1511-1751年澳门的葡萄牙社会与葡越关系》,暨南大学1997年博士论文。
(32)(39)《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四卷,第388、403~404页。
(33)石坚平:《东南亚在早期中英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昆明:《东南亚》,2001年第1期。
(35)(36)(37)《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五卷,第533~540、533~540、623~625页。
(42)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5,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
(44)(46)严小青:《中国古代植物香料生产、利用与贸易研究》,南京农业大学2008年博士论文。
(45)(清)梁廷楠:《粤海关志》卷9,第172页。
(4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折财经类307卷18号,广东海关监督祖秉圭奏折。
(4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298卷26号,两广总督李侍尧等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