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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法国大革命与辛亥革命——纪念法国大革命200周年
也许由于好奇乃是人之天性,一般来说,异域与异质文化之间,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尽管彼此并不一定具有真切的理解。这种情况,在社会的巨大转型时期,表现得尤其明显。
在18世纪,与中国对于西方的淡漠态度正好相反,欧洲却通过耶稣会教士带回的一鳞半爪,对中国文化产生浓厚的兴趣。中国的瓷器、漆器、丝绸、刺绣、轿子、轿式马车,乃至折扇、绢扇和手绘墙纸,成为法国、德国宫廷和上层社会的时尚宠物,时人称之为“中国风格”和“中国趣味”。而更为重要的,则是一些决心冲破中世纪黑暗的思想先驱,力图从遥远的中国文化中寻求革新的灵感与激情。伏尔泰在《风俗论》中即曾指出:“欧洲的王室与商人,仅知在东方寻找财富,而哲学家则于此发现一个新的道德的与物质的世界。”作者主张,欧洲人对于中国“应该赞美、惭愧,尤其是应该模仿”。
这股“中国风”对于此后的法国大革命究竟具有何等影响?我们自然难以作过高的估价。但法国大革命,包括它的思想先驱伏尔泰诸大师,却对百余年后中国的辛亥革命产生过明显影响,本文就是试图从这个角度作初步探索。
一
18世纪的中国,从总体上来说,对于遥远的西方世界是相当冷漠的,而冷漠则产生于隔绝与无知。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尽管震动了整个欧洲,乃至影响于美洲、非洲,但却对其时的中国并无任何触动。
直至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惊醒了中国,人们开始瞩目外在世界,而首先是着力了解西方。但在最初一段时间,却并不注意法国,法国和发生在法国的大革命,在中国人的“世界”中还缺少应有的位置。
影响甚大的魏源《海国图志》,以大量篇幅介绍英国,民主则推重美国,并且视瑞士为“西土桃花园”,而法国却受到无端冷落。
如果说,魏源从未走出国门,对外在世界的了解难免缺失,那么,此后曾经漂洋过海亲履欧洲大陆的人们,心目中又给法国何等位置呢?回答的声调仍然是低沉的。曾经先后出使法国的郭嵩焘、曾纪泽、薛福成,连同曾任驻法参赞的黎庶昌,都仍然推崇“君民共主国政”的英国,或则把小国瑞士看作“无君臣上下之分”的理想国。尽管他们都肯定西方的议会政治,但却只称赞“英、德两国之制颇称尽善”,而指谪法国议会“叫嚣之气过重”。(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光绪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在这些人当中,到法国次数最多的当数以写“八述奇”知名的外交官张德彝,特别是他第四次赴法逗留近一年之久;但在他的有关记述中,也只介绍拿破仑、拿破仑第三、普法战争、巴黎公社,而对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却很吝啬笔墨。
可以说,有很长时间,中国人(包括先进分子)对法国大革命是很隔膜的,这种情况要到甲午中日战争以后才有所变化。
1898年,康有为为了推动维新变法,向光绪皇帝进呈《法兰西革命记》,比较详细地介绍了法国大革命的历史。但是,他主张以俄、日为榜样,却以法国为鉴戒,即以法国革命之酷烈来恫吓清廷,敦促皇帝尽快变法。
在康有为的笔下,法国大革命是一幅惨绝人寰的恐怖画卷。他为《法兰西革命记》写的序言如此描述:“臣读各国史,至法国革命之际,君民争祸之剧,未尝不掩卷而流涕也。流血遍国中,巴黎百日,而伏尸百二十九万,变革三次,君主再复,而绵祸八十年,十万之贵族,百万之富家,千万之中人,骨暴如莽,奔走流离,散逃异国,城市为墟,而变革频仍,迄无安息,漩入回渊,不知所极。至夫路易十六,君后同囚,并上断头之台,空洒国民之泪,凄恻千古,痛感全球。自是万国惊心,君民交战,革命之祸,遍及全欧,波及大地矣。……普大地杀戮变乱之惨,未有若近世革命之祸酷者矣,盖皆自法肇之也。”这就等于说法国大革命是世界各国革命灾难蔓延的罪魁祸首。
但是,康有为又不得不承认民权与革命是时代的发展趋势,因而人力也就难以阻遏。所以序言又说:“臣窃观近世万国行立宪之政,盖皆由法国革命而来,迹其乱祸,虽无道已甚,而时事所趋,民风所动,大波翻澜,回易大地,深可畏也。盖大地万千年之政变,未有宏巨若兹者。”
康有为认为,对于民权与革命的潮流,不宜简单粗暴地加以堵截,只能因势利导,最好是走英国君主立宪的渐进道路。序言说:“且夫寡不敌众,私不敌公,人理之公则也,安有以一人而能敌亿兆国民者哉!则莫若立行朝断,不待民之请求迫胁,而与民公之,如英之威廉第三后诸主然。明定宪法,君民各得其分,则路易十六必有泰山磐石之安,聃彭之寿,尧、舜之誉,生死哀荣,国家长久,天下后世,师之慕之。”康有为的文字和言论,诚然扭曲了法国大革命的形象,但却也或多或少透露了这次革命的积极意义。
在戊戌维新诸君子当中,对法国大革命评价最高而个人气质又最接近于法国革命志士的只有谭嗣同一人。他在《仁学》一书中慷慨陈词:“法人之改民主也,其言曰:‘誓杀尽天下君主,使流血满地球,以泄万民之恨。’……夫法人之学问,冠绝地球,故能唱民主之义,未为奇也。”(《仁学》卷下。)他给老师的一封信也断言:“今日中国能闹到新旧两党流血遍地,方有复兴之望。不然,则真亡种矣。”(《上欧阳瓣疆师书》三,《谭嗣同全集》,第303页。)及至戊戌变法失败,他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对劝其走避的友人说:“不有行者,谁图将来;不有死者,谁鼓士气?自古至今,地球万国,为民变法,必先流血。我国二百年来,未有为民变法流血者,流血请自谭嗣同始。”(《清国殉难六士传》,《知新报》第75册。)这种英雄气概,较之法国当年那些英勇就义的前辈,丝毫也不逊色。但谭嗣同认为中国人民的政治觉悟,还未达到大革命时期法国人民的水平,因此,“与中国最近而亟当效法者,莫如日本”。(《仁学》卷下。)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谭嗣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的主张与实践,毕竟未能超越那一代先进中国人的水平。
法国大革命之所以在一个世纪以上的时间里对中国影响甚微,主要是由于中国经济、文化的落后,人民尚不具备接受民主革命思想的心理态势。直到19世纪末年,作为维新变法的主要推动者,无非是一群刚刚从旧营垒中分化出来的半新半旧的知识分子。他们不愧是社会精英,但却缺乏足够的新兴社会中坚力量作为依托,因此他们便不敢直接效法法国大革命的榜样。
君主专制主义在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自然经济、宗法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宗法思想异常根深蒂固。与西欧国家不同,由父家长主义延伸形成的“定于一尊”与“大一统”思想,在中国长期被视为天经地义。与近邻日本也不尽相同,“至尊”与“至强”在中国是统一的,君权始终是稳定国家秩序的中心,是人们心目中不可侵犯的神圣。因此,否定与抗拒君权的造反(革命),历来便被看作是大逆不道,罪大恶极。早期的先进中国人,仍然未能完全摆脱这种传统思想的束缚,他们既要争取若干民主权利,又不敢从根本上触动至高无上的君权,因而便主张以英、日为榜样而以法国为鉴戒。变更这种相对稳定的心态,需要有更长的时间与更大的推动力量。
当然,不能把康有为等人对法国大革命的恐惧以至否定统统视为反动。因为,他们毕竟承认法国大革命是历史的必然,时代潮流的前驱;即令他们肆意渲染百年前法国的革命恐怖,其意图还是在于警醒国人并敦促朝廷变法图强,他们对于君主专制主义的批判,对于民权主义的宣传,尽管有一定的限度,但毕竟为20世纪初年民主革命思潮的勃兴开辟了道路,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也为法国大革命对辛亥革命的影响多少起了一些媒介作用。
二
从1900年到1901年,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出现于中国大地: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之役、《辛丑条约》的签订,……民族的生机可以说是不绝如缕。
中国是在空前的社会大动荡中迎接了两个世纪的交接,新旧两派的斗争日益激化并从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情况正如当时梁启超所说的那样:“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交点之一刹那顷,实中国两异性之大动力相搏相射,短兵紧接,而新陈嬗代之时也。”(梁启超:《本馆第一百册祝词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馆之经历》,《清议报》第100期。)
隐藏在上述一系列大事件后面的,是中国社会结构的悄悄的变化。民族资本主义在20世纪初年有了初步发展,新兴民族工商业者经过商会等社团逐渐组成为阶级,废止科举、大兴学堂、留学热潮,又造就了一代新型知识分子。正是这些新兴社会力量,如饥似渴地向国外汲取新知,以新的眼光审视上个世纪末的一系列事变,并且认真进行历史反思。义和团的笼统排外,特别是那些愚昧而又顽固的亲贵、大臣的反动守旧,固然给国家带来极大的祸殃。就连曾经使人耳目为之一新的戊戌变法,它的失败也使人们对于自上而下的改革不再寄予希望。随着清朝政府堕落成为“洋人的朝廷”,君主在人们的心目中日益失去尊严。章太炎居然敢于公开骂皇帝是不识五谷杂粮的“小丑”,而清廷竟为此向外国租界会审公堂控告一家民间报纸,这只能导致它的威信进一步低落。
于是,继续维持皇室地位的英、日君主立宪模式迅速失去吸引力,而美、法民主共和模式则日益增添光彩。
早在1901年,《国民报》即已公开宣传:“西谚有言:‘法兰西,革命之产地也。’今我中国二十倍于法,受祸之极亦数十倍于法。民权之运已渡太平洋而东,日本既稍受其福。我中国不愤不发,斯亦已耳;如睡斯觉,如梦新醒;于二十世纪而效法人十九世纪之所为。吾知风声所向,全球震惊,始而虎俄之专制为之倾覆,继而自由平等之实幸转移欧美。世界和平之极点将起点于东方,二十世纪之中国为民权之枢纽矣。”(《二十世纪之中国》,《国民报》第1期。)
此后,法国大革命在中国的影响日益增长,对这次革命的热诚仰慕者日益增多。进步报刊以大量篇幅宣传和讴歌法国大革命,中江兆民的《民约通义》、《开智录》及《译书汇编》上连载的《民约论》中译本、杨廷栋的《路索民约论》全译本广泛流传。仅以一些进步报刊作者的署名而言,如卢骚之徒、卢梭魂、亚卢(亚洲卢梭)、平等阁主人、竞平、人权、民友、志革、血儿之类,都表露出法国大革命的影响痕迹。时人有诗为证:“得听雄鸡三唱晓,我侬身在法兰西。”(金松岑的长诗,载于《江苏》杂志第5期。)可见当年爱国志士对民主革命发源地法国迷恋之深。
法国大革命对辛亥革命的影响,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思想方面。
发表在《国民报》1901年第2期上的《说国民》一文,认为在君主专制统治下只有奴隶而无国民,为了造就新式国民必须象农夫播种一样,以自由平等的学说启发人民的觉悟。文章说:“法兰西革命以前,其民之憔悴于虐政者,非犹我今日乎?其全国无一国民,非犹我今日乎?其所以有今日者,何也?盖以法国为国民之田,以十八世纪诸学士为国民之农夫,以自由平等之说为国民之种子。”作者列举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以至拉波波、罗伯斯比尔、丹东等人的名字,认为今日法国人民得以“食国民之果”,应该归功于他们的“着书立说,一倡百和”。作者主张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应该向美国独立战争的革命先驱学习,也把自己当作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弟子”,让“法国之种子”不仅“波及美洲”,而且波及于亚洲,波及于中国。
20世纪初年的中国,立志做法国“诸大哲”的弟子,努力播自由、平等之种子者大有人在。其中一人就是自称“革命军马前卒”的邹容,他于1903年写成流传很广的《革命军》一书,热情奔放地歌颂:法国大革命“为世界应乎天而顺乎人之革命,去腐败而存良善之革命,由野蛮而进文明之革命,除奴隶而为主人之革命。牺牲个人以利天下,牺牲贵族以利平民,使人人享其平等自由之幸福。”邹容以“卢梭诸大哲”的后继者自居,并且极端推重他们的学说:“为起死回生之灵药,返魄还魂之宝方,金丹换骨,刀圭奏效,法、美文明之胚胎,皆基于是。我祖国今日病矣,死矣,岂不欲食灵药投宝方而生乎?苟其欲之,则吾请执卢梭诸大哲之宝幡,以招展于我神州土。”《革命军》的第三章集中地宣传了天赋人权学说,指出:“人人当知平等自由之大义,有生之初,无人不自由,即无人不平等,初无所谓君也,所谓臣也。”而革命之目的就是:“杀尽专制我之君主,以复我天赋之人权,……游幸于平等自由城郭之中。”
与邹容齐名的陈天华。在《猛回头》中,也极为强调《民约论》的启蒙作用:“法国之人,……闻了卢梭这一篇言语,如梦初醒,遂与国王争了起来。……一连革了七、八次命,前后数十年,终把那害民的国王贵族,除得干干净净,建设共和政府。公举一人当大统领,七年一换。又把那立法的权柄归到众议院来了,议员从民间公举。从前种种虐民的弊政,一点没有;利民的善策,件件做到。这法兰西的人民,好不自由快乐吗。”在《狮子吼》中,也有类似的言词:“当初法国暴君专制、贵族弄权,那情形和我现在中国差不远。……(卢梭)做了这一本《民约论》,不及数十年,法国遂连革了几次命,终成了一个民主国,都是受这《民约论》的赐哩。”
长期接受西方教育的孙中山,最早接受民权思想并且最先提出建立民主共和的奋斗目标。他从理论到实践都效法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同盟会从成立之日起便高举“自由、平等、博爱”旗帜,其宣言声明:“我等今日与前代殊,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当与民变革,虽经纬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故前代为英雄革命,今日为国民革命。所谓国民革命者,一国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即皆负革命之责任,军政府特为之枢机耳。”
同盟会的机关刊物《民报》, 在第1号,采用卢梭画像作为封面内页插图,并且称之为“世界之第一民权主义大家”。同盟会的重要骨干宋教仁声称:“吾愿此身为卢梭、福禄特尔(伏尔泰)”(《宋教仁日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7页。),冯懋隆则在读《民约论》、《万法精理》等书之后改名自由,追随孙中山投身民主革命。这些情况都说明卢梭等启蒙思想家对中国这一代革命家影响之深。
辛亥革命准备时期,除各种进步报刊广泛宣传法国大革命及其思想先驱者外,还有许多译着书籍专门从事这方面的介绍与阐释。仅据张于英所编《辛亥革命书征》,即有《卢梭魂》(1905年)、《路索民约论》、《译文四种》(1903年,内有《法兰西人权宣言》)、《佛国革命战争史》(1903年)、《法兰西革命史》(1903年)、《法国第一次革命之风潮》(1903年)、《法兰西近世史》、《法国革命战争史》(1911年)等。此外,还有刘师培与林獬合着的《中国民约精义》(1904年),分上古、中古、近古3卷,从中国古籍中辑录“言民约者若干篇”,“证以卢税(即卢梭),考其得失”。这是沿用“西学中源”的手法,用中国古代思想家的某些相关言论来印证卢梭的学说,借以消除历时已久的“变夏从夷”的忧虑,加速引进法国民主革命思想的进程。
第二,纲领方面。
在辛亥革命准备时期,邹容在《革命军》中最先提出以“中华共和国”作为新中国的国名;其政治体制设计虽说大多参照美国,但实际上还是以法国为原型。
1906年,孙中山在《民报》创刊周年纪念会上演说,更明确指出:“法兰西民主政体已经成立,……中国革命之后,这种政体最为适宜。”同盟会的纲领包括“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建民国、平均地权”,所谓“四纲”之中显然是以“创建民国”即民权主义作为核心。该会发布的军政府宣言指出:“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这段文字虽只寥寥数语,但却言简意赅,把《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eignty)、人民公意(General Will)的理论表述得相当清晰。
辛亥革命爆发以后,孙中山取道欧洲回国。他在巴黎答《巴黎日报》记者问,曾认为中国面积太大,各省情况差异亦大,“于政治上万不宜于中央集权,倘用北美联邦制度最相宜”。(《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62页。)但回国以后,由于对国情有进一步了解,思想很快便发生变化。1911年12月30日,他为上海《民立报》题词,中文是“戮力同心”,英文是“‘Unit’is our watchword”。(《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81页。)即已强调统一之重要。及至1912年1月1日就任临时大总统,他所发表的宣言书尽管还有“今者各省联合,互谋自治,此后行政期于中央政府与各省之关系调剂得宜”等语,但侧重点在于极端强调民族、领土、军政、内治、财政五方面的统一。南京临时政府是参照法、美政治体制组成,而更接近于法国格局。南京临时政府所颁布的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并且具体规定了人民的自由、权利与义务。这些既体现了《民约论》人民主权、公意统治以及孟德斯鸠倡导的三权分立等原则,同时也借鉴了法、美政体实践的经验教训。
孙中山并未完全照搬法国大革命的经验,他力求结合中国国情将前人和外国的经验加以改造、融合与发展。同盟会纲领除将单一的民权主义发展成为三民(民族、民权、民生)主义以外,又将“三权分立”发展成为“五权分立”。民族主义的提出,主要是由于中国革命承担着争取民主与独立两种任务;民生主义的提出,则是由于企图预防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避免贫富差别的过分悬殊。提出“五权分立”并非随便标新立异,而是鉴于西方的议会政治与选举制度的弊端日益严重,所以在行政、立法、司法之外又分立考选、纠察两权,以求更为完善共和政体的相互制衡机制。孙中山说得很明白,考选、纠察两权乃是借鉴中国传统的科举与御史制度,企图抽取传统中的合理因素以弥补资产阶级民主政体之不足。
第三,策略方面。
在中国进行“与前代殊”的国民革命,因为是史无前例,所以只有向外国取经,而开头必然是向美国与法国学习斗争策略。
首先是放弃戊戌变法谋求自上而下改革的温和办法,坚定不移地走上暴力革命的道路。
邹容在《革命军》第6章,明确指出:“无论何时,政府所为,有干犯人民权利之事,人民即可革命,推倒旧日之政府,而求遂其安全康乐之心。”并且提出诛杀清朝皇帝,推倒北京野蛮政府等战斗任务。这里虽说是借鉴美国的《独立宣言》,但也显然效仿了法国大革命的榜样,因为美国独立战争根本没有杀死皇帝的必要。而《独立宣言》的指导思想也是来自《民约论》,因为正是卢梭首先指出,人们天赋的权利、自由的丧失,乃是由于被专制政府攘夺。如要恢复这些失去的权利、自由,就必须通过暴力直接从攘夺者手中夺回。
当然,孙中山从创建兴中会开始,就不断策动武装起义;但直至他流亡欧美,直接接触法国、美国革命的理论与实践以后,才更为完备地把民主革命的目标与武装斗争的手段紧密结合起来。
其次是一部分革命党人曾主张学习法国大革命,实行“中央革命”或“首都革命”。
早在1903年,张继在《祝北京大学堂学生》一文中,即已从起义地点的角度比较过“中央革命”与“地方革命”的难易利弊。他赞成“中央革命”,并且对于孙中山等人领导的华南边地起义方略有所批评。他说:“观诸实际,欧洲之革命,由地方而起者,惟英伦三岛而已,全大陆诸国,则革命之主动力莫不在京城。悲夫悲夫!奄奄待死之中国,数年以来,革命之声日盛一日,孙文之党,唐、林诸烈士,屡兴革命军于南方,前仆后起,流血淋漓,非不伟也,非不壮也,然吾颇疑其举近于地方革命。西人行之,尚有难色者,以程度低下之中国而遽为之,奚有不扦格也。吾望中央革命军之起,久矣。”(1903年6月6日《苏报》。)
以后,汪精卫到北京谋刺摄政主,出狱后又在天津成立同盟会京津保支部,而另一部分革命党人也在天津成立北方革命协会,或多或少也体现出“中央革命”策略的影响,至少是谋求在首都进行暗杀或起义以配合南方革命军的北伐。
当然,孙中山也并非完全没有考虑过“中央革命”的策略,但是由于北京完全被清朝政府控制,当地缺乏足够的新兴社会力量作为革命党活动的凭借,因此很难照搬法国的革命经验。中国革命党人把活动的重点与基地放在珠江流域与长江流域的中下游,主要是由于这些地区清朝统治力量相对薄弱,而资本主义、资产阶级以及新式知识分子群具有一定的实力。辛亥革命的爆发及其进展,说明这种近于“地方革命”的策略部署基本上是正确的,至少是有客观依据;而张继等人把“中央革命”视为不能更改的金科玉律,倒未免近于教条主义。
再次是接受法国大革命的经验,以学生作为革命的原动力。(辛亥革命时期,人们往往把法国1789、1830、1848年诸次革命混为一谈。)
张继在上述文章中又曾强调:“学生为革命之原动力,而京都之学生尤为中央革命之原动力,是世界所共认者也。巴黎之学生、维纳之学生、伯林之学生、圣彼得堡之学生,撞自由钟矣,杀皇帝矣,倒政府矣。世界革命之大风潮,该等学生之造出者也。十八、九两世纪之历史,该等学生之活剧台也。”尽管革命党人在“中央革命”还是“地方革命”方略问题上意见分歧,但以学生为革命原动力却很快成为多数人的共识。杨笃生在《新湖南》一书中所说的“下等社会之所托命而上等社会之替人”,“提挈下等社会以矫正上等社会”,“青年军演新舞台之霹雳手”云云,也主要是指具有新思想的学生。
孙中山的革命活动,早期侧重于联络旧式会党,而且不大注意宣传教育,所以旋起旋灭,影响甚微。1903年以后,他逐渐转向倚重学生,特别是接受新思想最快最多的留学生。设在东京的同盟会总部就是以留学生为主体建成的,随即又通过他们在国内外各地建立了分会。这些青年学生,不仅充满革命激情,而且兼具组织与宣传两方面的才能,使同盟会的群众基础与思想基础都得到迅速的发展。这正如孙中山以后所回忆的那样:“及乙巳(1905年)之秋,集合全国之英俊而成立革命同盟会于东京之日,吾始信革命大业可及身而成矣。于是乃敢定立中华民国之名称,而公布于党员,使之各回本省,鼓吹革命之义,而传布中华民国的思想焉。不期年而加盟者逾万人,支部亦先后成立于各省。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其进步之速,有出人意表者矣。”(《革命原起》,《孙中山选集》上卷,第176页。)
由此可见,法国大革命对辛亥革命的影响是何等显着,但这不等于说在20世纪初年的中国人们对于法国大革命都持赞成态度。
1905年夏天,正好是同盟会成立前后,康有为经由德国到法国游历,并于1907年出版《法兰西游记》、《法国大革命记》。他仍然肆意渲染法国大革命的酷烈恐怖,并且从根本上否定此次革命:“异党屠尽,则同党相屠;疏者屠尽,则亲者相屠。”“合数十百万革命者之流血,以成就罗伯卑尔(罗伯斯比尔)之专制民主;合数千万良人之流血,以复归于一拿破仑之专制民主。然则所以大流血残忍无道者,果何为哉?”
当时,梁启超未曾到过欧洲,更未曾亲履法国国土,只是在1903年在北美作过大半年考察,但他也在《新大陆游记》中尽量贬低法国大革命的意义。他以加拿大与中南美诸国相比较,认为加拿大虽为大不列颠帝国的附庸,但其国民所享受的自由、幸福,则远远多于那些中南美洲独立的民主共和国。由此他得出完全否定革命的结论:“彼法兰西以革命求自由者也,乃一变而为暴民专制,……彼南美诸国皆以革命求自由者也,而六、七十年来未尝有经四年无暴动者,始终为蛮酋专制政体,求为美国之自由者,更无望也。”以后,他所主持的《新民丛报》与同盟会的《民报》激烈论战,继续坚持中国只能实行君主立宪而非民主共和,卢梭的自由民权学说不适合中国民情,革命只能引起大乱并导致亡国。
但是,康、梁已经成为时代的落伍者,立宪派声嘶力竭的驳论,终于未能阻止法国大革命影响的继续扩大,未能阻止辛亥革命的爆发与清王朝的土崩瓦解。“伤离念远何时已,捧土区区塞逝川。”这就是梁启超们无可奈何的叹息。
三
现在距离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已经整整200年,距离辛亥革命也将近80年,人们已经有可能超越党派成见、感情色彩,更为冷静、客观地进行历史反思。
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促进了辛亥革命的爆发,但中华民国的建立并不意味着革命的完全胜利。“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孙中山直至弥留之际仍然为此抱终天之恨。
从20世纪初年开始,在半个世纪左右的岁月里,中国一次又一次进行着革命斗争,包括“二次革命”、讨袁战争(或称“三次革命”)、护法战争、第一、二、三次国内革命战争等等。这些当然都是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结果,但不能完全排除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影响;其中也包括遥远的法国大革命的某些潜在影响,尽管它并非唯一、更不是主要的外来影响。
为了反抗侵略者和本国反动统治者,特别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暴力革命在中国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建立过不可磨灭的功勋,起了应有的伟大历史作用。但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革命斗争,加上深入人心的充满激情的革命宣传,又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一种逐渐凝固的传统观念,即革命高于一切,革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唯一手段。以后,由于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片面理解,革命更成为涵盖一切的神圣,手段变成了目的,历史除了革命便别无其他内容。
革命因此成为社会行为的规范,价值评判的标准,不仅是政治评判而且还包括道德评判。也正因为如此,革命又成为某些政治家随心所欲的法宝,他们可以用革命的名义满足自己日益膨胀的权势欲望,或则是以反革命的罪名来处置那些可能威胁自己的对手,乃至任意处置那些主观认定为“罪大恶极”的无辜平民百姓。这样,革命便走向自己的反面。
当然,不应把这种极端扭曲的社会现象归咎于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它毕竟产生于中国的历史社会土壤。而且,还必须看到,由于落后的经济、文化条件的限制,法国大革命在辛亥前后对社会影响的广度和深度都是相当有限的。它的影响并未普及于一般群众,而主要局限于以新式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精英群。即令是社会精英群,认识层次也不尽相同,多数只限于情感激动层次,真正进入理性层次者为数并不甚多,而且理解也并非确切。这是由于中国的民族危机极端严重,瓜分亡国的威胁迫使广大群众不断奋起抗争,同时也使一代又一代社会精英在尚未作好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便被推上革命领导地位。他们率先为民族解放事业献身,并且期望有更多的追随者为民族解放事业献身;因此,他们在革命宣传中必然是民族(革命)利益高于一切,而个人利益(直至生命)必须服从民族(革命)利益。这种宣传,在过去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也是必要的;因为,如果没有民族的解放(或阶级的解放),也就没有个人的解放。但是,这样长期的反复的宣传,也容易走向片面与极端,以致使中国的民主思想启蒙受到很大局限。
因为,君主专制无非是一种政体,宗法结构和宗法思想才是它得以长期延续的基础。辛亥革命前后的民主主义宣传教育,最初曾在改造奴隶根性和争取人权自由方面下过功夫。但随着武装起义的频繁策动,革命党人一方面把批判的火力集中于清朝的皇帝与政府,一方面则极力宣传民族主义以求增强革命队伍的凝聚力与组织纪律。与此同时,革命党人也逐渐重复立宪派的论调,认为中国的国情与法国不同,人民早已享有很大的自由,因此更须加强的倒是道德与纪律。辛亥革命以后,就连长期接受西方教育并在国外活动的孙中山,也认为中国人自由散漫得如同“一盘散沙”,必须经过家族一宗族一国族的发展,才能团聚成为统一的强大的民族。而个性解放、人权自由,在孙中山晚年阐明三民主义的系列演讲中,并没有占据起码的位置。
在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中,以父家长主义为核心的宗法思想始终未能受到比较充分的清算。不管是在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还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社会主义革命阶段,革命推翻了旧的家长而同时也就拥立了新的家长;人民在这个新的“家庭”里依然处于从属与依附的地位。人民的福祉多少与社会的进步与否,更多地是取决于家长是否贤明及其采取何种政策,而人民的意愿与实际参与所起的作用是很有限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标榜马克思主义的某些“专政”论者,恰好是从法国大革命罗伯斯比尔那里寻根。与此相联系的是,共产党内的“路线斗争专家”则往往以雅各宾派自居,唯我独左,唯我独革,力求把异己分子赶尽杀绝。
法国大革命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伟大事件,或许可以说,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并非专属法国,而且也属于整个世界。法国大革命自然并非尽善尽美,它也有自己的不足乃至严重失误;但它毕竟是资产阶级革命的辉煌前驱,而其影响则遍及环球大地。中国曾经接受其积极影响,经过辛亥革命推翻了君主专制,又经过一系列革命斗争终于摆脱了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联合统治。但是,中国又曾走向一种极端,把革命从手段转换成为目的,把在一定历史时期必要的革命夸大成为永不停顿的、无间断的革命,终于造成史无前例的大灾难。这是极为沉痛的历史教训!
值此法国大革命200周年之际,谨草本文,以示纪念。
【资料来源:《历史研究》198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