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同治回民事变后黄河上游区域的人口与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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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同治回民事变后黄河上游区域的人口与社会经济*


同治回民事变后黄河上游区域的人口与社会经济*
黄正林
(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河南开封475001)
[关键词]近代;甘肃;宁夏;青海;人口;社会经济
[摘要]清朝同治时期陕甘两省爆发了回民事变,这次事变给黄河上游区域的经济与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不仅使整个甘、宁、青人口锐减,而且也造成了回族人口的锐减、分布格局的变化和居住环境的恶化。这次事变之后,黄河上游区域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工商业都遭到了巨大的破坏,使其长期处于萧条状态。通过本文我们看到同治回民事变对黄河上游区域社会经济破坏之严重,影响之深远,使我们认识到社会稳定和谐对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繁荣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中图分类号]K256,F1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8)10—0079—11
The Population and Social Economy of the Upper Reach of Yellow River
after the Hui People Incident in Tongzhi Reign
HUANG Zheng-lin
(Center for Yellow River Civiliz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Henan University, Kai f eng 475001, Henan , China)
Keywords:modern times; Gansu Ningxia Qinghai; population; social economy
Abstract:The Hui People Incident, which had a profound influence on the economy and society of the Upper Reach of Yellow River, broke out in Shaanxi and Gansu provinces during the Tongzhi reign of Qing dynasty. Not only had the population declined steadily in Gansu, Ningxia and Qinghai, but also the Hui population declined, the distribution changed and the living environment worsened. After the incident, both the rural agriculture economy and the industry and commerce were destroyed deadly,which made the Upper Reach of Yellow River depressed for a long time. From the extensive influence of the incident in this thesis, we know that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keep the social stability and harmony for the district and the national economy to develop and prosper.
本文所说的黄河上游区域主要是指清朝时期的甘肃,1929年甘肃分治后的甘肃、宁夏、青海三省。同治元年(1862年),当中国南方太平天国运动接近尾声的时候,在西北爆发了以回民为核心的反清事变,这次反清斗争的中心在陕西和甘肃(包括甘肃所属的宁夏府、西宁府)。关于这次反清斗争,由于受“革命范式”的影响,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这次回民事变研究的重点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事变本身的研究,如事变的原因、经过、性质、人物等①;一是对左宗棠镇压这次事变及在西北作为的研究②。但同治回民反清事变对黄河上游区域社会经济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却鲜有专门研究。本文不再描述回民反清的过程,只对回民事变后黄河上游区域人口、回民人口及居住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影响等几个主要问题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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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代黄河上游区域农村社会经济变迁研究”(批准号06BZS032)的阶段性成果。
①代表性的成果有:马长寿:《同治年间陕西回民事变的历史调查——兼论陕西回民运动的性质》,《西北大学学报》1957年第4期;吴廷桢、何玉畴:《论清代同治年间回民事变的性质》,《西北师院学报》1982年第2期;马汝珩:《试谈清咸丰年间回民反清运动与领袖人物评价问题》,《民族研究》1984年第1期;关连吉:《清代陕甘回民事变的“求抚”问题及领袖人物评价》,《社会科学》(甘肃)1984年第3期;霍维洮:《同治年间甘肃回民反清运动性质再认识》,《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4期;霍维洮:《清代西北回民反清斗争中的抚局》,《回民研究》1998年第1期;丁焕章:《中国西北回民事变斗争史》,中国科学文化出版社2003年版等。
②代表性的成果有:杨东梁:《试评左宗棠对陕甘回军的镇压》,《湖南师大学报》1982年第2期;王天奖:《也谈左宗棠对陕甘回军的镇压》,《湖南师大学报》1985年第6期;彭大成:《左宗棠开发西北的战略举措与深远影响》,《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1期;马啸:《左宗棠在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等。[NextPage]
一 黄河上游区域人口锐减
我们先来看这次回民事变前的甘肃人口情况。乾隆年间是甘肃人口的发展高峰,乾隆十四年(1749年)达到570.9万;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达到1153.7万;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达到1506.8万。此后,甘肃人口增长出现了低迷或停滞,直到同治元年(1862年)回民反清事变前夕甘肃的人口为1547.6万[1](p135、136、150)。曹树基的研究对此进行了修正,他“以嘉庆二十五年的数据为基础,根据2.5‰的速度回溯”,所得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人口为1591.8万(比清朝政府统计数字多了85.2万),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为1781.6万(比嘉庆二十五年的户部清册多了248.7万)。按照曹氏的修正,同治元年甘肃的人口达到1945.9万[2](p431~433)。本文涉及黄河上游区域的人口数字仍然以清中央政府的统计或地方志的记载为参考。
发生在同治年间的回民反清事变,一个最严重的后果就是甘肃人口锐减。同治年间西北的回民事变和东南地区的太平天国起义不同,它夹杂着十分复杂的民族矛盾,因此这场战争在某种程度上演变为回汉民族之间的大屠杀,即在同治期间黄河上游区域发生了许多回汉民之间报复性的屠城、屠堡、屠村事件。
平凉城位于甘肃东部,是着名市镇,有甘肃“旱码头”之称,也是回民集聚区。陕西回民事变后,在籍巡抚团练大臣张芾被杀,其孙子张某在平凉任职,趁机报复,“他借口御回,就调动左近团练。而团练惑于‘见回不留’之谚语,于是就大杀没罪的回回”[3],导致了回汉民族在乎凉的大规模冲突。回汉大规模的冲突发生后,平凉回民投靠了宁夏回民领袖马化龙。同治二年(1863年)八月,回民再次攻破平凉府城,“官员死节者百余,士民死者数十万”[4](卷47)。这次劫难后,“平凉数万户仅存百四十七户”[5](正编卷20),死者既有回民,也有汉民。
固原位于平凉至宁夏的交通要道上,是一个回汉杂居的地方,同治元年正月初一被屠城。事变发生在大年初一,回民将城内“汉人全行杀尽,尸皆以火烧化”[6](p374)。这次屠城,固原“城内官民男妇共死者二十余万人”[5](正编卷20)。
同治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晚,宁夏府城被屠[7](p112)。这次屠城,宁夏府城“汉民十余万被屠殆尽”[8](卷31)。在回民军被镇压后,宁夏地方乡绅调查在回民事变期间宁夏府“前后殉难官绅商民人等约有三十万之多”[5](正编卷23)。
这样的屠城事件在甘肃各地都有发生,特别是清军进入陕西后,迫使数万陕西回军及家属进入甘肃,加剧了甘肃的回汉民族冲突,许多府、州、县城被屠。同治二年八月,狄道城被回民攻破,“居民逃避不及,多被残杀”[7](p111),有资料表明,被屠居民达十余万之众[4](卷47)。陕西回民起事后,华亭当地回民“尚爱家乡,不甚残毒”,但“同治二年十一月……及陕回入境,无所顾惜,焚杀残于土回十倍。华亭从此丘墟”。同治七年(1868年)春夏期间,回民军“北来攻城四次,乡镇民屋焚杀殆尽,遗民数百悉逃莲花台”。[9](卷3)。同治二年十月,马化龙率回军攻打灵州城,“城回内应,城遂陷,屠戮二万余人”[8](卷31)。同年,巩昌府“城内回民二千余人,俱为汉民杀尽”[6](p366)。同治四年,肃州“士民遇害者万余”[5](正编卷21)。同治五年八月,回民军攻陷巩昌府城,“大肆焚杀,而陇西十余万生灵尽作釜中之鱼”[5](正编卷21)。同年,陕西回军与靖远回民里应外合,攻陷县城,“汉人死者男妇约十万”[5](正编卷21)。同治六年四月十二日合水县城被回军攻破,“人民杀毙饿死者十有六七,是年七月十二日城又陷,贼由东城壕人,人民逃尽,止余空城。八年七月知县廖绍铨到任,多方招集,城内只有二三十家”。[10](卷下)在回民事变中,一些乡村民众到县城避难,在城破后一同被屠杀,如在渭源,回民曾两次攻掠渭源,但都没有敢攻打县城,老百姓以为县城是安全所在,“可徙居之。城中骤增居民万千,市巷充阗”。同治三年二月,县城被破,“屠毒生灵以数万计,满城官员皆死之”[11](卷6)。同治七年,镇原“四乡堡寨攻陷无遗,而县城独全,盖四乡之人逃出虎口者,生后人城避难,其守城最得力,其历时亦最久,久则怠矣”。三月初九日,县城也被回民军攻陷,“全城糜烂,死者不知其数”[12](卷17),城内逃难人口大部被杀戮。
除府、州、县城外,凡被回民军攻陷的市镇、村堡,也无不遭到杀戮,同时一些地方汉民也进行报复性杀戮。皋兰县羊寨、贡马营、新营、甘草店等处为交通要道,被回民军控制后,“其间村堡自三年来,尽遭焚毁”,如同治四年九月,陕西回军马士彦攻陷“镇虏堡,杀千有余人,遂据堡为窟穴,四出劫掠”[13](卷17);次年四月,陕西回军攻陷皋兰县红水堡,“士民殉难者二千一百四十余人”[4](卷7)。在秦州(天水)“自杨家市至口河镇,破堡三十余所,人民死伤无数”[4](卷47)。在渭源“清同治初迭遭回变,搜括财物,惨杀人命,动辄数万,言之发指”[11](卷3)。这样的事例多不胜举。有的回民乘机对结有梁子的汉民村庄进行了报复性屠杀,如狄道洮河沿“有甘崔二姓,家口数百,好强武庄,当回出入要冲。每河州大东乡回行劫归,两家辄率佃丁邀截。回畏其强,不敢抗。至是乘陕西回乱,阑入陕境行劫,过洮河沿,二家复劫夺之。回遂约大东乡回数百来复仇。二家不能敌,遂攻破其庄,杀男女数百口”,此事发生在同治元年十月。次年汉民也对其进行了报复性杀戮,“六月甲午夜,狄道州民围放心,烧城内礼拜寺及回民屋宇五百余户,家小四千余口,焚杀尽净。于是各乡回众麇集城外,意图报复”[7](p108、111)。同治二年,“丹噶尔南川1营等处花寺回子,复勾结撒拉并米拉沟奸回各数千之众,烧杀洮较及汉民各村庄”[14](卷68,同治二年癸亥五月己巳)。同治三年(1864年)二月,古浪“大堡民团夜屠回且尽,于是,古浪、永昌、山丹、甘州继之”[4](卷42)。同年三月,“丙申朔,高台县马家庄回聚众烧汉民村庄……是时,抚彝厅黄家湾回起事,焚杀汉民”[7](121~122)。同治十年十月,回民军攻击高台黑泉堡,“堡内男妇死者三千一百余人”[15](卷5)。这种回民村庄与汉民村庄之间的杀戮或回民军对汉民村堡的洗劫在史志中屡见不鲜,造成整庄、整社、整堡的回汉民族人口死亡。
回民事变发生后,社会经济遭到了巨大破坏,原有的社会秩序、各种福利设施如义仓、常平仓等遭到了毁坏。如西宁府“自同治元年以后,兵燹屡起,城乡社仓,为贼焚掠,迄今盖无一存矣”[16](卷9)。凡回民军所到之处,府、县基层政权的官吏或逃跑、或被杀,行政系统完全瘫痪,甚至处于真空状态,如隆德县“城空无主者五年”[17](卷4)。社会经济的破坏以及社会秩序的混乱,政府和社会都失去了救助能力,使许多人口在饥饿、瘟疫、自然灾害中无法自救,导致大量人口死亡。甘肃向来是个贫瘠之区,地理环境恶劣,大多数地方农作物只能一年一收,农村人家没有隔年之粮,经济与社会保障十分脆弱。回民事变发生后,不仅回民攻城掠地,抢掠民食与财物,而且前来镇压回民军的清军及溃勇也参与了抢掠,与民争食,出现了“甘肃之民,初困与贼,继困于兵,居不能安,逃无可人”的局面[7](p32)。在固原、平凉等地镇压回民的清军“借口无饷,奸掠烧杀。而溃勇窜扰东路,自隆(德)静(宁)至省六七百里,居民日夕屋惊,仓皇奔徙,文报梗塞”[7](p27)。因此,凡是回民军或清军攻略之地,都发生了饥荒,如同治六年回民军攻略镇原后,“七年,岁大饥,人相食,斗麦价三十余串”[12](卷18)。同治三年六月,兰州变乱发生后,“粮价昂数倍,饥民至杀人而食。携持子女投黄河死者,不绝于路”[7](p28)。另一文献记载,兰州“粮价益贵,斗至三四十金无粜者,道瑾相望。饥民割死人肉食之,继乃杀人而食。携持男女赴河者,官至不能禁。城中生灵存者不能十一二”[7](p126)。
回民事变期间各地不同程度发生了瘟疫,造成人口大量死亡。根据袁林的不完全统计,1863年(同治二年)到1872年(同治十一年)十年甘肃18个州县发生了瘟疫[18](p1517~1518),每次瘟疫都伴随着大量人口死亡。如同治五年五月,永昌“疫大作,死者无算”[18](p1517);同治六年,合水“兵乱虏抢殆尽,人有相食者,加之瘟疫甚行,十死三四”[10](卷下);镇原“时疫大作,伤人甚重”[12](卷18);崇信“瘟疫流行,城乡传染殆遍,棺木俱穷,多以芦席卷埋”[19](卷4)。天水、泾州、秦安、通渭、甘谷、武山、临泽等地都有瘟疫发生和人口死亡。另外,战争期间发生的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本身也导致了大量的人口死亡,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总之,回民事变期间发生的冲突、战争、饥饿、瘟疫、自然灾害造成了甘肃人口的锐减,所谓“民不死于回,即死于勇,不死于回与勇,即死于瘟疫、饥饿、虎狼”[20](卷18)。据人口史专家的推算,甘肃人口“1862年到l874年每年平均减损九十万,期间同治九年(1870年)战争较烈,估计减二百万,其余各年均减八十一万”,到回民事变被镇压的次年即1874年甘肃人口为466.6万[21](p414),比事变前减少了1081万,即有69.9%的人口在这次战争中消耗①。各地出现人烟断绝的景象,如隆德“人民杀毙饿死十有八九,老弱逃尽,全县无二三十人家”[17]。宁夏因灌溉农业发达,人口稠密,自“道咸以降,迭遭兵燹,同治回变,十室九空”[8](卷9)。经过这次战争的消耗后,黄河上游区域人口直到1953年都没有恢复到1862年(同治元年)的水平,表1反映的是1861年到1953年甘肃(包括原属甘肃的青海和宁夏)的人口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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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关于同治回民事变甘肃(包括宁夏、西宁两府)丧失了多少人口,目前学术界说法不一,石志新的研究认为“锐减绝对数为1173.9万余,减少了77%”(石志新:《清末甘肃地区经济凋敝和人口锐减》,《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2期)。曹树基认为“人口损失1455.5万,损失比例为74.5%”(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5卷《清时期》,第635页)。本文采用的是赵文林、谢淑君的研究结果。

从表1来看,经过同治回民事变之后,直到民国建立的1912年经历了40余年,甘肃人口尚未突破500万,到新中国成立前夕才突破l 000万;1953年,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人口普查时,甘肃(包括宁夏、青海)的人口还未赶上同治元年的数量,足见这次事变对甘肃人口生产影响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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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料来源:甘肃省档案馆:《甘肃历史人口资料汇编》,第150、158页;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第414页;侯杨方:《中国人口史·1910~1953》第6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4~138页。[NextPage]
二 对黄河上游区域回族的影响
发生在同治年间西北回民事变,最终被左宗棠率领清军所镇压,而回民是这次事变的最大受害者,一是回民人口锐减,一是回民居住格局和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回族先祖定居到黄河上游区域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时期,当时一些来自大食的穆斯林商人定居在河西、河湟地区,唐末时期,回族的先祖已散布在黄河上游区域从事农业、商业活动,即“终唐之世,惟甘、凉、灵州有回族”[5](副编卷3)。十三世纪以降,迁移到黄河上游区域的回回人日益增多,各市镇都有回回人经商,有“元时回回遍天下,及是居甘肃者甚多”的说法[22](卷332,西域传)。明朝时期,黄河上游区域各地回族成为最主要的民族,甘肃的北部及庆阳、平凉等府都有回回人居住,也有“大批回回以归附土达的身份被安插在灵州、固原一带,这里后来发展成为回民聚集区”[23]9P130,形成了所谓“甘肃在明代,几乎为回民全部区域”[24]。清代前期回族人口和社会经济继续发展,聚居范围也在不断扩大。雍正时期,又修建了大通、白塔、永安三处城堡,先后从山西、陕西、甘肃、北京等地迁来大批回民实边,雍、乾时期西宁府回民达到了12万人口,西宁、民和、贵德、化隆、大通、门源等地许多川水地带已成为回族集聚的主要地区[25]。回族社会经济得到比较快的发展,回民商户、农户已遍及黄河上游区域各市镇和农村。如“西宁城内外皆辐辏,而城东为最。黑番强半食力为人役,回回皆拥资为商贾,以及马贩、屠宰之类”[26](卷1)。甘肃的河州、张家川I、龙山镇、平凉等市镇形成以回商为主体的皮毛集散市场[27]。乾隆时期,甘肃东部“宁夏至平凉千里,尽系回庄”(乾隆四十六年陕西巡抚毕沅奏稿语),白天水、秦安、通渭、渭源、临洮、临夏、西宁,以至甘肃西部的张掖、酒泉也都是回民聚居的地方[23](p22)。黄河上游区域回族村落分布更为密集,人口鼎盛,“盖自乾隆以来,重熙累洽,关陇腹地不睹兵革者近百年。回民以生以息,户口之蕃亦臻极盛”[7](p247),回民成为甘肃的主体民族,所谓甘肃“回民聚族而居,倍多于陕”[14](卷38)。乾隆宁夏知府张金城在其一则《告示》中说:“宁夏郡各属山村,多有回民杂处。”[28](p792)咸、同以前河西地区是甘肃回族的主要聚居区[24]。清末有人估计甘肃人口结构是“民三回七”[29](p215),即回民占到甘肃全部人口的70%,这里的“回民”还包括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少数民族如撒拉族、土族等。如果我们在此基础上将此比例下调20%,以1861年全省人口1547.6万的数量计算,现代民族学意义上的甘肃回民人口应在773.8万人左右。
回民人口的锐减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回汉互相杀戮或回族内部因教派之争,造成大量回民死亡。除了上文提到的屠杀事件外,又如同治三年,巩昌府“城内回民两千余人,俱为汉民(指地主团练,引者注)杀尽”[6](p366)。同时回民新老教的互相残杀也导致人口大量死亡,如同治二年三月,“西宁、大通新、老两教争杀。初九日,马桂源等因郡城东北关暨城内后街老教民众不从,诱至东关清真寺内,捆缚千人,杀于东郊外南沟壕”[16](卷6,纲领志)。此事《清实录》也有记载[14](卷68,同治二年癸亥五月己巳)。回汉民村庄之间的杀戮以及回民不同教派之间的杀戮都大量消耗了回民人口。
二是在战场上死亡。在清军镇压回民的过程中,成百上千乃至数万回民被杀戮,在《平回志》、《西征纪略》、《平定关陇纪略》及《左文襄公奏稿》等文献中多有记载,仅举数例说明之。同治三年四月辛卯,清军“于平凉近城米家沟,复追至太和沟、纸坊沟,共毙贼七八千,生擒百二三十人”;八月,清军“攻克张家川贼巢,毙贼万余”[7](p113、114);同治八年,左宗棠攻击回民集结在甘肃董志原的十八大营,回民军及家属死亡数万人。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追杀悍回实一万数千名……由白马铺越蔡店,追杀至庆阳府,沿途贼尸枕籍,人马之坠崖倒毙,粮尽饿死者不可数计’’[30](卷31,《追剿逆回荡平董志原贼巢果军叛勇戕害统将业经歼除大略情形折》同治八年三月初一日);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又进行追杀。两次大规模追杀,“杀毙、饿毙之贼及坠崖而死者,实不止二三万人”[30](卷31,《追剿逆回大胜荡平泾董志原庆各属一律肃清折》同治八年四月初一日)。同治九年,在平远县“自夏徂秋,攻土回堡寨殆尽。虽穷乡僻壤,如篦如剃,杀戮尤掺。土回之凋敝以此”[31](卷10)。同治十年,清军在宁夏王家疃“歼毙逆酋多名,悍贼八九千名”[30](卷38,《上谕》同治十年正月初二日)。清军不仅在战场上杀戮回民,对放下武器的回民士兵和回族平民也进行了残酷的屠杀。在宁夏金积堡回族首领马化龙乞降后,清军将领刘锦棠以在金积堡内搜获“洋枪洋炮千二百余杆”为口实,不仅杀了马化龙本人,其亲族、党友八十余人,部众一千八百余名“盖予骈诛,无一漏网”[30](卷38,《平毁金积各巢首要各逆伏诛宁灵肃清折》同治十年正月二十五日)。清军攻占肃州城后,回军首领马四“亲诣左宗棠大营,泥首乞命”。左宗棠要求马四“宜缴马械,造土客各回户口清册,听候审辨安插,并令各将悍目赴大营听谕。马四唯唯听命。于是陆续款营,呈缴枪炮刀矛二千有奇,战马大半饿死,或宰充食粮,仅缴七十余匹。于是点验各回,于附近废堡安置”。也就是说回民已经投降了。但夜晚有数十名回民从北门逃跑,于是清军“将各凶悍客回千五百七十三人悉数骈诛。城中土回,拨出老弱妇女九百余人,其壮丁五千四百余人,夜中诸军入城纵火,枪轰矛刺,剿除尽净,肃州遂平。其老幼男女递解兰州设局留养,俟择地安插”[7](p193),清军一次就屠杀放下武器的回民士兵和平民达七千人。这种屠城式的杀戮和在战争中的残杀,是回民人口减少的主要原因。
三是回民在饥饿、疾病中死亡。大多数回民事变后往往携家带口离开了原住地,除了在抢掠市镇、村庄获得补给外,几乎没有食物来源,因此饥饿与疾病使不少老弱病残的回民丧命。如同治八年(1869年),静宁、盐关营等地回民军96200余人投诚,“其中汉民胁从者三万一千五百余人”,剩余回民当有64700余人,但“回众因饥病死亡,尚存三万一千余”[7](p140),也就是说有33700余回民在饥饿和疾病中死亡。同治九年(1870年),在清军的包围下,回民受困于金积堡,“粮且尽,城中煮草藉、麦根、杂牛皮、死尸为食”[7](P36)。因此,饥饿、疾病是回族人口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总之,屠杀、战争、饥病导致了数百万回族人口死亡,这是很悲惨的,就连镇压回民的左宗棠也不无感慨地说,这是“回族千数百年未有之浩劫”[30](卷36,《收抚回民安插耕垦片》同治九年七月十八日)。一些回族聚居区没有回族居民了,如河西走廊本是回族最早定居的地区,许多绿洲上都有回族村堡,经过这次战争期间的杀戮和战后的强迫迁徙,“可说河西就没有一个回民”。[32](p78)。古浪县直到民国时期才有少量回民居住,“至于回族,同治以后概无土着,间有贸易往来,亦旋去。今则渐有寄居此间者,亦不过少数之户口而已”[33](卷5)。
究竟有多少回民在这次变乱中丧生?清代没有资料来说明这一问题,我们只有通过民国时期一些零星的资料来估算回民在事变中损失的数量。据民国时期一些资料记载,1934年青海有回民11.8万人,1938年12.1万人[34](p1);宁夏“回民散居各县,而以河东金(积)灵(武)两县为中心……总数在十五万以上”[35](p33)。又根据近人对甘肃伊斯兰教寺院及教徒的调查,信仰伊斯兰教人口在一万以上的县份包括皋兰1.6万人,康乐3.6万人,平凉2.7万人,固原5.1万人,隆德2.6万人,化平2.4万人,秦安近1万人,清水4.1万人,临夏9.9万人,宁定6.4万人,永靖2万人,和政3.7万人,海原3.9万人,包括其他县零星分布,共有57.4万人[36](p145~158)。从这几种资料来看,民国时期甘肃、宁夏、青海的回民总共仅有85万人左右。这时离同治回民事变结束已经有五六十年的时间,黄河上游区域的回民仅及同治事变前的九分之一。通过民国时期这一区域回族人口数量来看,我们认为清同治年间的事变,黄河上游区域至少有650~700万回族人口丧生。因此,同治事变后,在黄河上游区域回族由主体民族变为非主体民族。
黄河上游区域回族分布格局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左宗棠镇压了西北回民反清运动后,为了便于管理,强迫回民迁移是其“善后”的一个重要举措。左氏认为,回族“与汉民积仇既深,婚姻不同,气类各别,彼此相见辄起杀机,断难孚洽。又种族攸分,状貌亦异杂,一回民于稠众中,令土人遍识必能认别,百不一爽。回民中岂绝无稍知极思自拔来归者,然久处贼巢,既苦头目之侵凌迫胁,甫离巢穴,又畏汉民之报复寻仇,当生死莫卜之时,靡不依违其间,以求苟免,此解散之难也。陕回人数计之,从前无事时,散处各州县地方,丁口奚啻数十万,见计除西安城中土着两三万外,余则尽族西行,陕西别无花门遗种。即合金积、河(州)狄(道)、西宁、凉州等处见剩陕回计之丁口亦不过数万,其死于兵戈、疾疫、饥饿者十之九……既无归陕之望,就甘地安插,而甘民痛定思痛又不免他族逼处之虞,此安插之难也……因于经理屯垦之余,划出荒绝地亩稍成片段者,以处求抚之陕回”[30](卷36,《收抚回民安插耕垦片》同治九年七月十八日)。在对回民迁徙中,他认为安插回族居住地有三不宜,即“近城驿非所宜,近汉庄非所宜,并聚一处非所宜”[30](卷41,《收复河州安插回众办理善后事宜折》同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也就是说回民不能居住在都市附近,汉民村庄周围,也不能集中居住在一起。因此,左宗棠对安置回民地方有三个选择标准:“一要荒绝地亩,有水可资灌溉;二要自成一个片段,可使聚族而居,不和汉民相杂;三要是一片平原,没有多大的山河之险,距离大道不过远又不过近,可便管理。”[32](p78)根据三个标准,左宗棠选择了化平川、张家川等地作为安置回民之地。化平川“地在华亭县西北一百七十余里,东南距平凉百里,南连崆峒,西北均高阜严壑环峙。两水萦绕,一为化平川,一为圣女川,合流汇白面河入清水县界。川中横宽五六里,长三十余里,似亦前代安置降人之地”[30](卷38,《安插就抚回众请增设通判都司折》同治十年正月二十五日)。张家川地理环境与化平川有相似之处,位于甘肃秦安、华亭、清水、庄浪和陕西陇县的交界处,发源于卧龙山西南的北川河与发源于陇阳坡南麓的东川河在张家川镇汇合后形成一片平川。对安置回民地的选择,集中反映了左宗棠在处理西北回汉民族问题上的“回汉隔离”的思想。这种办法在处理民族关系上可收一时之效,但绝非长久之计。
左宗棠安置的回民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对反清运动中进入甘肃的陕西回民进行安置。“陕西回民在事变发生前,有七八十万。自事变发生,有的死于兵,有的死于疫,有的死于饥饿,剩下十分之一二。在这剩下的十分之一二中,只有二三万,还留居西安省城(即未参加反清运动者,引者注),其余五六万都流亡在甘肃的宁灵和河湟等地。”对于这部分陕西回民的安置情况是:“固原的陕回数千人,安顿在平凉的大岔沟一带;金积堡的陕回一万余人,安顿在平凉的化平川一带;河州的陕回一万余人,安顿在平凉、会宁、静宁和安定等处;西宁的陕回二万余人,安顿在平凉、秦安和清水(主要在张家川,引者注)等处。”[32](P77~78)一是对甘肃回民的安置,其主要政策是“强制回族分散,按照指定地点迁移,并且禁止他们靠近城市居住,也不得靠近汉族居住”[37](p38)。在这样的政策下,许多原来居住在富庶的宁夏平原和河西绿洲上的回民迁移到偏僻荒凉的山村,如平定宁夏金积堡后,“其贸易侨居之客民及被掳被胁之甘回三千余名,解赴平凉安插;金积堡老弱妇女一万二千余名口解赴固原州附城数十里地方,分拨荒地安插”[30](卷38,《平毁金积各巢首要各逆伏诛宁灵肃清折》同治十年正月二十五日)。 在河西走廊,左宗棠把在战乱后剩余无多的回族人口全部迁移到内地,“把肃州收复后的回民二千余人,全部先移到兰州,后来安顿在金县(今榆中县)。其时,甘州和凉州的回民早已死的死、逃的逃,如今再把肃州的回民赶走,可说河西就没有一个回民”。[32](p78)总之,咸、同之后,黄河上游区域回民聚居区的地理分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原来的广泛分布转变为四个大回族聚居区:一是宁夏地区,主要分布在“罗山的谢家段头和纳家闸、广武、石空、牛家营、韦州、红沟窑、田家沟等处,以及固原、茶盐一带”[38](p73)。二是河州地区。清代以来,西北各地回民事变失败后,大量的回民避难于河州,河州回族人口不断增加,使河州成为回民商务中心,即所谓“盖八方(坊)为回民商务聚集之地,富甲省垣,居民三万余人,全系回族”[5](副编,卷31)。三是青海河湟地区,西宁、大通、化隆、循化、民和、湟源、贵德等地是回民聚居地[34](p1)。四是张家川地区,同治回民反清斗争失败后,回民军的李得仓部3.1万余人、崔伟部9000余人、毕大才部3400余人被安置在张家川各地,以后又有河南等地部分回民陆续移民张家川,使张家川形成了回族聚居区[39]。晚清时期四大回民聚居区的形成,基本上奠定了现代黄河上游区域回民聚居区的分布格局。
在回汉民杂居的市镇上,回民的居住格局也发生了变化。由于清政府实行回汉民分离的政策,不允许回民在城内居住,于是回民就选择了在市镇边缘居住。这样,在同一座市镇,形成回民住城外,汉民住城内的分布格局。如在陇西县城回民住北关苏家堡子,“苏家堡子一名回回城,在北关东北隅,乃左宗棠西征时,为归附之教民苏某等指定之处所也”。[40](《游陇日记之一》,陇岷日记,陇西见闻片段,1938年4月25日)临潭“城关居民约三百户,城内偏于东南一隅,均汉民,以十字街为繁华中心。城外麇集于南关,均回民,原为商业中心……今行于其地,残壁颓垣,触目荒凉之态”[40](《游陇日记之二》,洮州日记,临潭城关,1938年5月12日)。临夏(原河州)“大致城内所居者为汉民,南关为回民……同治年问地方事变平定后,重筑城垣,清统治者为划定居住区,相沿至今”[40](《游陇日记之四》,河州日记,临夏之城关,1938年7月17日)。和政“城关居民共约八百户,回民不及十分之一,集中于关西一带,城内所居者皆汉民 ”[40](《游陇日记之四》,河州日记,和政县概况,1938年7月27日至28日)。由于受清朝传统的影响,民国时期迁徙到肃州的数十家回民,“均集在东关”[41](p192)。有一句民谣真切地反映了同治以后回民的居住格局,即“回回不是住关就是住山”[42](p114)。可见,回民事变被镇压后,回民居住的大格局和小环境都发生了变化,而且这种变化的影响是长远的。据1990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宁夏全区回族人口“居住在城镇的有172805人,占11.3%,居住在乡村的有1351643人,占88.7%。甘肃回族社区除少数分布于兰州、临夏等城镇外,大部分分布于乡村之中。青海回族社区除少数分布于西宁等城镇外,大部分分布于乡村之中”[43]。
通过左宗棠的安插,回民居住区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回民居住的河西走廊绿洲和宁夏平原不仅交通方便,而且农业灌溉系统发达,在西北是人居环境比较理想之地。而化平川、张家川不仅交通闭塞,而且自然环境恶劣,如化平川“土地荆蒿满地,根本不能种植。山里狼豹野猪蛇蝎很多,人命时有危险”[44](p454)。化平川水质不良,当地有一句流行语“吃了出山水,粗了脖子细了腿”,使迁移到这里的回民长期受甲病(即甲状腺病)的折磨,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有所改善[45]。其他一些安插回民地如金县(榆中)、固原、盐茶(海原)等地气候寒冷,降雨量稀少,水土流失严重,物产贫乏,使迁移来的回民生活处于极度艰难的状态,即使在今天也是西北最贫困的地区,被称之为苦甲天下。回族是一个善于经营商业的民族,被迁移到各地的回民受到了极为严格的控制,如化平厅《安插回民告示》中规定:不许和汉民在同一地方杂居;不得迁移,陕回不得回陕,甘回不得回原籍;不许回民随意远处行走,如有需要,要报请官府发给“路票”,并限期返回等等[45]。所有这些都限制了回族经济社会的发展,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同治期间对回民的屠杀和强制性迁移,“使西北回族穆斯林居住区更加缩小,也更加分散。而打击更大的是穆斯林的商业城镇被瓦解,经商的穆斯林被分散于各贫困山区,成为农民。比如处于丝绸之路上的商业城镇肃州、陇西等地,自唐代以来就有穆斯林在此经商,元明时期已形成较大规模的穆斯林商业城镇。但经过清代同治年间对穆斯林的屠杀、迁移,这里再也找不到穆斯林商人了。对穆斯林商业城镇的摧毁,导致了西北穆斯林长期以来囿于贫困的小农经济”[42](p108)。[NextPage]
三 对黄河上游区域经济的影响
过去对同治时期西北回民事变的研究,在“革命范式”或“阶级斗争范式”的引导下,研究者只注意到或只强调其反清的“革命性”一面,而对社会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注意不够。陕甘回民运动所引发的战争持续了12年之久,背井离乡的回民为了生存,不得不攻掠市镇、村庄,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在战乱中被消耗,给社会经济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加之黄河上游区域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生产方式落后,由于这些长时段因素的影响,社会经济重建与恢复的周期很长,一些地区“百年以内,难复元气”[17](卷4)。
耕地大面积荒芜,农业生产呈停滞状态,农村经济出现了大萧条。根据梁方仲的统计,咸丰元年(1851年)甘肃的耕地面积为2353.7万亩,光绪十三年(1887年)为1677.5万亩[46](p380),即在战争结束后14年,甘肃仍有近700万亩耕地荒芜。如果我们以乾隆时期人均耕地2.05亩计算[46](p398),战争中甘肃人口消耗了1081万,那么在战争结束时有2216万亩土地因无人耕种而荒芜。战争使黄河上游区域呈现出一片荒凉景象,所谓“同治初元,兵事纷纭,甘肃一带,半成焦士”[15](序一)。
位于董志原、泾河谷地的庆阳府、平凉府和泾州直隶州,清朝中期人口稠密,战前平凉府人口密度是黄河上游区域最高的,达230.03人,泾州直隶州为98.80人,庆阳府也达到了41.08人[46](p275),是甘肃东部主要农业经济区,而战后,这里一片破败景象。同治三年(1864年)张集馨“奉旨赴甘”,在从西安到平凉的路上所见“泾州至平凉百五十里,村镇皆瓦砾,田亩悉荆榛。城内尚有未烬之屋,为兵勇难民所占住,满街瓦砾,断井颓垣,不堪言状”[6](p486、353)。左宗棠在给清政府的奏折中反映了战后陇东的情况,“远近城邑寨堡惨遭杀掠,民靡孑遗,平(凉)庆(阳)泾(州)固(原)之间,千里荒芜,弥望白骨黄茅,炊烟断绝,被祸之惨,实为天下所无”,以至于回民和清军在这里都得不到粮饷,“师行所至,井邑俱荒,水涸草枯,贼因此而多所丧亡,官军亦因此而艰于追逐”[30](卷31,《追剿逆回大胜荡平董志原庆泾各属一律肃清折》同治八年四月初一日)。足见战争给陇东经济带来的破坏之严重,导致了陇东各地一片萧条景象。如董志原是黄土高原最大的残原之一,“水土肥美,是产粮之区;四达通衢,也是贸易之区……自经文襄公驱走了陕回的十八大营,蒿莱满目,鸡犬无声”[32](p80)。同治九年(1870年)二月,华亭新任知县“蒋顺达莅任,传谕招安,逃民始庆还生。斯时土住(着)归居城关者仅七十余人,总计是乱前后十年,城堡屡陷,田荒粮尽,四境人烟完全断绝,川原熟地变成茂林,男女老幼死亡数万,为流贼后罕有之浩劫”[9](卷8)。镇原“同治兵燹后,土着寥寥,田亩荒芜,募人耕种”[12](卷3)。崇信“同治兵燹后,土着凋零,客籍居十分之三,结草为屋,陶穴以居,朝来暮去,求一殷实人家而不可得”[19](卷4),这种情况在回民事变结束数十年都得不到复苏,“虽乱后休息时近四十年,然凋敝已甚,民业未获猝复,降及今,而政益窳,民益弊,因之饥馑,师旅、官吏、士民日交困于艰难险阻中”[19](序)。泾州“道光、咸丰间,户口虽非殷富而人民乐业,生齿繁育,在陇东颇称小康……同治初,关中花门倡乱,继以陇回肇衅,泾当孔道,戎马蹂躏,村社为墟,烟户半就逃亡”[47](户口第六)。隆德在变乱结束后“荒林满目,村村焦土,招集离散,十庄九空”[17](卷4)。这就是战争结束后的陇东农村面貌。
灌溉系统是宁夏平原农业的命脉所在,但“经过十年的变乱,破坏很多,特别因为双方都曾利用渠水灌决敌人”[33](p187),严重破坏了农业灌溉系统。同治八年(1869年)九月初四日半夜,回民军“于吴忠堡南决开秦渠,逼水东流,辰初,吴忠堡东南一带平陆成川”,清军也“乘势将水漫沟坝头决开”[30](卷33,《刘松山续获大胜折》同治八年十月十九日);清军在进攻灵州附近低洼回民堡寨时,也采取堵塞河渠“筑坝蓄水灌之”的战术打击回民军[30](卷33,《北路官军收复灵州攻克坚寨折》同治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同治九年四月,“北路金积回决秦渠,灌湘军。湘军筑长堤拒之。会风涛大作,冲啮堤岸,势汹涌。军士列桩护堤,昼夜囊土巡防,堵塞决坏。越三日,风水消息,贼不得逞。”后来,清军也“决渠,反灌回营,回亦修堤堵之”[7](p35、36)。就这样,秦渠的灌溉系统被破坏了,有的被堵塞,有的堤坝被决口,或使水渠两旁的农田大面积被淹没,或使渠尾无水灌溉。宁夏其它水利工程都遭到同样的厄运,如惠农渠“同治年间因地方变乱,居民流徙,渠工废弛,口亦沦没”[48](p53);汉渠“同治年间,地方不靖,渠务因之废弛”[48](p127)。宁夏平原干旱少雨,年降雨量仅为148.5毫米[49],无灌溉则无农业。水利设施的破坏,加之人口的减少,使宁夏平原失去了往日的繁富,史载“宁夏在同治兵燹以前,人烟辐辏,商旅往来,塞北江南,为甘肃第一繁盛也。自经兵劫,化为丘墟,周余黎民,靡有孑遗”[5](正编卷23),昔日富庶的宁夏平原,变成“往往数十里村落寥落,人烟绝无”的荒凉之地[8](卷9)。
河西走廊农村经济破坏严重。如前文所述,河西走廊的回民被杀戮殆尽,剩余的数量极小的回族人口被左宗棠迁移到榆中等地,大量汉民又在冲突中死亡。因此经过这次变乱后,“民人存者不过十之三四,地亩荒废,居其大半”[50](p257);“凉州、甘州和肃州三属人民死亡既多,川原之地耕种不过十之三四,旱地更没有人过问。玉门和安西一带,孑遗之民力能自耕的,不过十之一二。敦煌人民存者不过十之三四,地亩荒废大半”[32](p189)。左宗棠初到河西所见“沿途惟平番、古浪、武威、永昌近城一带秋稼可观,余均荒土……村堡颓废,杳无人迹”[51](卷13,《与崇峻峰方伯》),“甘、凉与肃,向称腴郡,乱后人少地荒,物产消耗,关外安、玉、敦尤甚焉”。[30](卷46,《腹陈海防塞防及关外剿抚粮运情形折》光绪元年三月初七日)可见只有离府、州、县城较近的耕地才有人耕种,远离市镇的农村土地基本上是荒芜的。河西以绿洲灌溉农业为主,水利设施也在战争中被破坏。“自坌口、武胜、镇羌,抵乌稍岭,南水流经河口人大河,岭北之水会雪山之水经镇番人大河,计程七八百里,两水分流,漫布田野”[51](卷13,《与崇峻峰方伯》)。镇番(今永登县)的灌溉系统也被破坏,左宗棠所见水没有流人河道与渠道而是“漫布田野”。从地方志的记载中也可得到印证:“同治间逆回惊陇,民苦杀掠,堵御为艰,河患因之益剧。”[52](卷4)由于水利设施在战争中不是被破坏就是失修,即使到了民国时期许多地方都不能恢复。如1925年一旅行者在武威“所过村堡往往仅有二三家者,荒凉可掬”;在永昌,“出永昌西门……二十里水磨关,居户数家,荒凉满目。自此傍右山麓行,社升土坡,荒碛弥望,数十里内,杳无人居,遍地惟黄草萋萋,相接于耳目”,该县水泉驿,回民事变前“堡内居民有三百余户,今仅四十余户耳”[53](p62、63)。此时离回民事变结束已有半个世纪之久,河西农村经济仍不能恢复。
黄河上游区域的陇右、陇南和西宁等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也遭到了巨大破坏。如靖远“同治之乱,人民避难,农业停顿,沿河渠坝,一任河水冲刷,乱后重事修筑,然水势已蔓延,不可复制。自是年复一年,上下游两岸剥蚀之地,殆过半数”[54](p152)。狄道(临洮)在回民事变结束数年后,城中依然是“瓦砾成堆,蒿与城齐,环城数十里无烟火”[5](正编卷22)。西宁府也是“千里萧条,中外道梗”,“郡无完土,遂使二百余年生齿之繁,如草木之零落”[15](卷9)。20世纪初一位俄国人到甘肃看到的仍然是贫困和饥饿,他们这样描述所见的一个村庄:“高家窝铺滩繁华的生活很久以前就开始沉寂了,东干人的事变(指回民事变——引者注)使务农的汉人破产,沉重地打击了这片山谷和平繁荣的经济生活,后来连续不断的干旱缺水又使幸免于难的居民完全丧失了元气”[55](p157)。可见,黄河上游区域农业和农村经济遭到破坏的情况在农业经济区无一地能够幸免,而且恢复的周期很长。
人口的锐减,农业的破坏,市镇遭到劫掠,使黄河上游区域的商业也出现了大萧条。关于近代甘宁青农村市场的状况笔者已有所论述[56]。经过这次回民事变的打击,一些市镇在战后数十年都不能恢复。如光绪时期人们描述合水市镇情况时说:“斗大山城,何堪屡破,计回匪之乱距今已近四十年矣,而市镇萧条,人烟稀少,旷土犹多,而招垦不易,元气之复,究何日哉?”[10](卷下)泾州位于陕甘交界处,本是“陇东一大都会”,经回民事变打击到光绪时期“乃市井萧条,富商大贾渺焉,无闻常年贸易者,仅寻常日用之需,无奇货,无殊品”[47](商务第十五)。镇原县城“自同治兵燹后,城内一片焦土,所有东西街商肆皆乱后复兴建筑,几经建筑,垂六十年,元气稍复”[12](卷3)。平凉是陇东地区的集散市场,既是这次事变的中心,也是遭到破坏最严重的府城之一,“商贾裹足,农村破产,商务遂一落千丈”[57](p31),直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仍然赶不上同治元年以前的水平。
河西走廊一些市镇遭到巨大破坏,商业萧条,至光绪晚期还不能复苏。肃州在回民事变前“城内街市宏敞,车马骈阗,胡贾华商凫集,麇至毂击肩摩,五音嘈杂,每登鼓楼四望,但见比屋鳞次,炊烟簇聚,货泉繁盛,人物殷富,边地一大都会也”[58](名胜,街市),因此,“市集商贾”被列为肃州“后八景”之一[58](名胜,后八景)。但同治回民事变后破坏很大,“昔日豪华之地竟成瓦砾之场”,战争结束后商业恢复缓慢,即所谓“大难之后,骤难复原”[58](名胜,街市)。临水战前“为过往商旅歇脚之处,客民千余家,贸贩亦盛”,战后“惟余一片焦土,今虽复业日众,而旷尚多,欲如曩时之盛,非数年休养不能”;嘉峪关战前“凡仕宦、商旅出口人关,必宿于此。铺户、栈房、茶寮、酒肆、旅店、牙行约千余户,军民数千家”,战后“庐舍零落,仅存十余椽。近来关门已启,客路畅通,西域行旅络绎不绝,列市陈货者仪渐来集,但未能如旧耳”;金塔战前“凡北草地大库仑以及包头、归化城等处远贩入内,必以此为住栈,故货殖充扰,生意畅旺,权子母操其赢者不下千余家”,战后“城虽幸保,而关厢荡为平地,惟存颓墙数堵而已。近来有兵戈已息,招聚者只有流民三四余家,以败堵寄寓,作小贸贩。元气大丧,一时难望兴复矣”。一些初级市场和战前相比更为冷清,如清水、下清河、红水坝、天仓、红沙滩、柴门、野麻湾、双井、盐池、河西坝、红崖、毛目等市镇在光绪时期仍十分萧条,有的“无街道与居民,交易铺户十余家”,有的“铺户十余家”,有的“旅店二三家,商人三四家”[58](名胜·街市)。
西宁地方的民族贸易市场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如丹噶尔是河湟谷地的商业重镇,在清朝“嘉庆、道光之际,以丹地商业特盛,青海、西藏番货云集,内地各省客商辐辏。每年进口货价至百二十万两之多,故当时奏请改主簿为同知,为理商也”。但“至咸丰、同治,久经戎马,番货委积,顾问无人,丹地商业之衰,未有甚于当时者也……每年进口之货,推其报数约四十余万,较之曩昔,仅三分之一耳”[59](卷5),即民国初年的贸易额只有嘉、道时期的33.3%。
有的市镇在战争中消失后再也没有恢复起来,特别是受回民事变打击比较严重的地区。如同治年间陕西回民军于同治二年底至三年初进入甘肃董志原建立了十八大营,到同治八年二月败退,期间长达5年多,其军队及家属共约20万之众[60](p344),主要依靠攻掠周围市镇、农村维持军队给养和家属生计,对市镇的破坏可以想见。乾隆时期庆阳府安化(庆阳)有村市11处,环县有村市16处,宁州(宁县)有村市15处,正宁有村市10处[61](卷5),而民国时期庆阳有市集7处,环县仅有4处,宁县9处,正宁5处[62](卷16)。即没有恢复的市集庆阳4处,环县11处,宁县6处,正宁5处。其他地方也有许多市集在回民事变后没有恢复,如河西平番的安远堡“破垣颓墙,触目皆是,盖自回事后久已不成市集矣”[53](p56)。漳县“东南旧有青瓦寺、滂沙镇等集,自清同治兵燹后皆废。又黄家河每月逢一、五日集,以废于兵燹之余”[63](卷2)。渭源县蒙八里“同治回乱后,市场变成丘墟”,民国时期“犹未恢复”[11](卷2)。如武阳分县原有集市9处,光绪时有6处(其中1处为光绪二十九年设),“旧有马莲滩、草滩河、青瓦寺、南寺川等集市,今皆废”[64](卷1)。总之,回民事变后,由于人口锐减,农业经济的破坏,使黄河上游区域商业贸易也受到了严重破坏,直到民国时期大多数地区仍处于萧条状态。[NextPage]
四 结束语
由于清政府狭隘的民族政策所引发的同治时期陕甘回民大事变,对近代黄河上游区域社会经济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造成了这一区域的人口锐减,社会长期处于动荡状态,农村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由于自然环境、气候、生态等因素的制约,在这样的大破坏后,黄河上游区域社会经济直到民国时期都不能恢复元气。而在这次事变中受害最深的是回族同胞,人口减少,居住环境和社会地位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把回民迁移到环境恶劣的山区,“影响了回族人口在社会组织、价值观念、人际交往以及精神生活等方面的进一步发展,这也是西北地区回族经济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65]。清军在镇压回民事变过程中不仅对回民实施了大屠杀,而且对回民进行侮辱,使回民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如各地回民反清事变发生后,西北地方一些文人故意把回民“回”加上“犬”字偏旁,写成“狗民”[66],旨在对回族同胞进行人格上的侮辱。固原城被清军占领后,“回民四散无遗,反籍者甚少。城内六坊街有回教礼拜寺一所,久为官兵驻扎地,因仇回心理未退,故常购猪肉挂在寺殿之柱上,藉以污之也”[3]。西宁回民事变被镇压后,清军将领刘锦棠将城内小北街回民全部迁出城外,而将回族的礼拜寺改为刘松山纪念祠[67]。清军将领的这种极端行为和狭隘大汉族主义思想导致了社会矛盾和民族关系的日益紧张,成为近代黄河上游区域陷入周期性社会动荡的主要成因之一。
通过本文我们看到同治回民事变期间黄河上游区域社会经济破坏之严重,影响之深远,使我们认识到社会稳定对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繁荣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黄河上游区域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集居的地区,各民族对这一区域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因此,国家在制定各项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政策时,一定要尊重各民族的传统、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各民族之间也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只有这样才能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才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才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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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8—02—10
作者黄正林,历史学博士,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