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光绪年间的钱贵银贱与江南制造局铸钱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光绪-光绪年间的钱贵银贱与江南制造局铸钱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光绪年间的钱贵银贱与江南制造局铸钱
清光绪年间,钱贵银贱,银两、银元兑钱数继续减少,成为当时的主要货币问题之一。以上海为例,光绪三年十月初九日(1877年11月13日)鹰洋每元可易制钱1019文;而初六、初七日鹰洋一元的换钱数还不到千文。①光绪二十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钱价更为高涨。光绪二十一年,鹰洋一元的换钱数,“渐减至九百数十文,甚有减至八百数十文者。无论贫富,咸受亏耗,实为数十年来所仅见。”②用洋钱买物,如不到一元,须要找钱,至少要买到五六百文,卖者才肯找。民间以洋钱换钱,先要用大洋换小洋(银角),再用小洋换钱。“以大洋换小洋,已吃亏数文十余文不等,再以小洋换钱,则每小洋又吃亏一二文三四文上下。”③“一转手间,吃亏奚止一二十文。况市侩见钱缺乏,格外居奇,格外刻算,出入之弊尚不止于是耶!”④
钱贵的原因,一是由于铸钱减少。同治以后,因铜价上涨,铸制钱亏本,各钱局多不愿铸。光绪十二年,侍讲学士龙湛林奏请“规复制钱”,建议将制钱重量由原来的重1钱2分减为1钱。慈禧命军机大臣会同户部、工部堂官妥议具奏,醇亲王奕譞一并与议。他们讨论后提出以三年为期徐图规复的方案,经慈禧批准。但半年后又上奏说,“机器铸造工本过巨,京局开炉恐滋市井疑虑”。慈禧览奏大为震怒,下旨将户部堂官全都“交部严加议处”,还要求规复制钱“限于一年内一体办理就绪,毋再迟延干咎”。⑤最高统治者的主观意志改变不了各地对铸钱亏本的经济考虑,一年规复制钱只能是一句空话。光绪年间铸钱数量大减,钱价上涨成必然趋势。
钱贵的原因,二是由于私销严重。私销铜钱是历代封建王朝都存在的弊病,清朝也不例外。光绪年间铜价高涨,更促使私销行为的泛滥。私销制钱,或用来私铸小钱,或用来打造铜器。私销制钱有直接私销者和间接私销者。光绪八年有人指出:“贪夫玩法,习为故常,以铜六斤和入铅砂,铸私钱二十五千,利至厚也。钱肆主人则以千钱重六斤十两以上者,谓之铜坯,易私钱十四千,搀兑之数每百二三焉。又为铜器作坊拣选白铜、紫铜二色钱之极重者,每钱八百,偿以鹰饼一枚。”⑥这里所说的“贪夫”就是直接私销者,而某些钱店老板则是间接私销者。后者以每千枚重6斤10两以上的制钱提供给私铸者,换取私钱14千,在支付钱文时搭用百分之二三以获利。他们又拣选极重的白铜、紫铜制钱,卖给铜器作坊,每800钱可换取鹰洋一枚。光绪二十三年正月,两江总督刘坤一在禁私毁制钱札文中指出:“本部堂访闻近年来各处市面制钱匮乏,多由各铜铺以铜价昂贵,毁钱为器,较之购铜为器利几数倍。遂于夜间密室,任意私毁改造器具,售卖渔利。此种奸商藐法妄为,实堪痛恨。”⑦可见私销风气之盛。
除以上两个原因外,还有所谓第三个原因,即铜钱外流。但这究竟是不是原因,人们的看法并不一致。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有人着文认为,江浙之钱流往北省,日人从辽东运钱回国。“东省虽非富有之地,而民问日用之钱为数奚止亿万计,虽未必尽为日人所有,而日人所取者当亦不少。日人将中国之物无不运回东瀛……则辽东一省之钱流入日本可知矣。”又说:“日本虽产铜,而现亦不足于用,故从前所铸宽永钱流入中国后,即渐收回销毁为器,故现在宽永之钱中国绝不一见。可见日本缺铜已久,岂有视中国之钱而不运载回国者乎!现在缺钱之故虽不尽系乎此,未始不系乎此也。”⑧接着在十二月,御史王鹏运也在奏折中提出:“光绪十一二年间……即有倭人串同内地奸商,以银易钱,装运出口。以致各省钱价陡长,银价愈低,于时乃有鼓铸制钱之议……倭商购去中国制钱,将其中金银提出,已敷购钱资本……以净铜售诸中国,本一而息三倍之……此次倭索偿款多至二万三千余万,彼以一万万两购钱出口,可买尽中国制钱。”⑨反对者则辩驳说:“夫东洋固产铜之国,频年之运铜人中国者,舳舻几衔尾于途,泰西亦不乏精铜,何致私购中国之钱运之而往。况各国无有以铜钱贸易者,如日改铸器物,则钱中既有砂铅搀杂,熔之必斤两减缩,且质亦不甚精良。如日提出金银,则稍知化学源流者,胥谓必无此事。即各关司榷者,亦岂皆耳无闻而目无见,何致任若辈尽情捆载,漫无所知。为此说者,大抵即私毁私铸之奸民,欲掩盖己之罪名,故巧为说辨,以冀诿之于各国也。无稽谰语,贻笑方家,奈何大吏竟形诸奏牍之中,而文人亦深信不疑,采入着作耶?”⑩“大吏竟形诸奏牍之中”说的就是王鹏运。
为防止制钱外流,各地纷纷实行禁止出口的政策。但“所谓禁止出口者,不仅禁出外洋之口,本省之钱不准运至别省,本邑之钱不准运至他邑,以致不能流通”。这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因此署两江总督(光绪二十一年十月至二十二年十一月在任)张之洞特下谕弛禁,指出:“禁止出口者,惟禁止出江海之口,至近地不能不使之流通。江北之钱准运江南。江南之钱准运江北。”⑾禁钱出境政策的出笼,反映了各地制钱缺乏的严重程度,以及地方官面对钱荒而产生的惊慌失措的心态。
二
为了解决钱少和钱贵问题,当时从朝廷到地方都采取了一些增加铸钱和严禁私销的措施,上海也不例外。上海本来没有铸钱的资格,但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曾由江南制造局设厂铸钱。这一情况过去钱币学界似无人知晓,笔者是近来在查阅《申报》时发现的。《申报》有关江南制造局铸钱的记载有12条之多,有些记载彼此有不一致之处,遇到这种情况,笔者作了必要的选择,一般只取其一说。
光绪二十三年,为解决上海地区的钱贵银贱问题,苏松太道、江海关道兼办江南制造局刘康候向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江苏巡抚赵舒翘提出申请,拟在江南制造局内设炉鼓铸制钱60万千,得到批准。刘康侯即委江南制造局提调王世绶为正办,着手筹办铸钱厂,又以凌恢裕为副办,朱凤祥司总帐,谢月樵司收发,刘廷裕司收钱。铸钱厂设在江南局附近,盖厂房20余间。招雇熟悉铸钱工匠,有浙江、湖北及本地人共七帮,各有炉头经管,以专责成。铸钱厂筹办完成后,于二月初八日(3月10日)开炉,每日约可铸钱六七百千文。
为了保障铸钱秩序和质量,上海县高昌庙巡防局应制造局提调处和铸钱厂的要求,贴出了如下告示:“为示禁事,照得顷奉制造局提调处面谕,并准铸钱厂面致。谓厂中现铸新钱,每串足四斤六两,已奉道局宪赐示晓谕,通行在案。如有硗薄缺漏不敷斤两之钱,当饬提开,回炉另铸,并严禁工匠人等,不准私带出厂搀用。诚恐该工匠等希图取巧,视若具文,暗将必须回炉另铸之钱,私带出厂使用,既坏本厂钱法,又碍本厂声名。应即谕禁,并须严密查访,以凭惩办,等因。奉此,除饬亲兵捕保等明查暗访外,合亟出示谕禁。为此,示仰各铺户大小生意并诸色人等知悉,如遇铸钱工匠私带硗簿缺漏不敷斤两之新钱到市买物,切勿收用。一经查出,除将此项禁用之钱提出充公外,再行议罚。倘能扭送来局,禀候核办,并可给赏,以示饬惩而杜流弊。切切特示。”⑿三月十八日(4月19日)晨,江南制造局铸钱厂的厨工陈阿兴私取厂中所铸新钱1000文,准备出逃,被管厂护勇拘获,搜出原赃,解送高昌庙巡防局。经审讯后,念其无知初犯,从宽免予究惩,交保释放。
三月二十五日(4月26日),刘康侯发布告示,通知商贾及诸色人等,“嗣后如遇新出制钱,务各照常行用,不得借词折减,并准一体完粮纳税”。⒀新钱由南北市各钱庄缴银承领使用,核定洋银一元兑新钱930文,每银一两兑新钱1250文,由南市大丰钱庄总司出纳。⒁
江南制造局铸钱厂所铸新钱的质量,报上既说“其钱虽分两略轻,而字迹分明,轮幕周正”;⒂又说“所铸之钱,质甚轻薄,且多搀杂砂铅,不能一律匀净光洁”。⒃前一说当有溢美之处。钱虽轻薄,但“铸钱一千,所费尚不至(止)一千之数”。⒄铸钱成本高于钱价,使制钱的质量难以保证,铸钱之举难以长期坚持。
九月初一日(9月26日),刘康候突然病逝,新任江海关道蔡和甫决定于十月初一日暂行停炉鼓铸,正所谓人存政存,人亡政亡!但铸钱亏本,蔡和甫这一决定也不能说全无道理。
江南制造局铸钱的时间从光绪二十三年二月初八日(1897年3月10日)至同年九月二十九日(11月4日),如果每天开工的话,共计铸钱时间为240天。如果每天铸钱600千文,则共铸新钱1440万文。
到现在为止,还不能确定江南制造局铸造的是哪一种制钱,有待于钱币学家进行确认。此钱每千重4斤6两,即每枚重7分,不甚工整,钱背文字估计应是满文“宝苏”。不知在江南制造局的档案中有无相关的资料遗存,希望有朝一日能找到更完整的答案。
注释:
①《钱市窒碍》,见《申报》光绪丁丑(三年)十月十一日。
②《请畅行大小银圆议》,见《申报》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③《论制钱缺少当先鼓铸铜钱为急务》,见《申报》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初二日。
④⑧《论近日制钱缺乏之甚》,见《申报》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⑤⑨《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下册,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524、643—644页。
⑥《银钱市价升降不时论》,《申报》光绪八年十月初六日。
⑦《示禁毁钱》,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⑩《铸钱说》,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八日。
⑾《论制钱缺少当先鼓铸铜钱为急务》,见《申报》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初二日。
⑿《钱局纪闻》,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九日。
⒀《告示照登》,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⒁《青蚨云集》,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
⒂《新钱入市》,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日。
⒃《新钱入市》,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⒄《阅报纪新钱人市因书其后》,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转自《中国钱币》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