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论维新派“保救光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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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论维新派“保救光绪”的目的


从1898年戊戌政变后开始到1907年保皇会改名为国民宪政会为止,维新派以海外为主要基地,开展了长达8年之久的“保救光绪”(即通常所说的“保皇”)的政治活动。维新派为何要始终不渝地竭力保救一位已遭幽禁、形同傀儡的皇帝,这是研究和评价维新派整个保皇活动首先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对维新派保皇的目的历来流行这样两种看法:一是依据康有为答复陈少白关于两党联合之事时所说的一段话:“今上圣明,必有复辟之一日。余受恩深重,无论如何不能忘记,惟有鞠躬尽瘁,力谋起兵勤王,脱其禁锢瀛台之厄,其他非余所知,只知冬裘夏葛而已”(冯自由:《革命逸史》初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9页。),认为保皇是为了报恩;二是采用孙中山1903年在《敬告同乡书》中表达的观点:“革命、保皇二事决分两途,如黑白之不能混淆,如东西之不能易位。革命者志在扑满而兴汉,保皇者志在扶满而臣清,事理相反,背道而驰,互相冲突,互相水火”(《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32页。),认为保皇旨在维护清朝统治。按照这些看法,保皇活动就没有多少积极意义,甚至纯然反动。这是颇不公允的。无庸讳言,维新派主张报恩及护满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然而第一,对这些事实不能离开其他的事实孤立地加以看待;第二,若以此作为对保皇目的的集中概括,就完全不能对大批维新志士甘愿在保皇的旗号之下喋血勤王、慷慨就死,上百万海外侨胞齐心团聚在保皇会周围、捐助大量资财支持维新活动等事实,作出真正令人信服的解释。
要弄清维新派保皇的目的,仅看一时一事或只言片语显然难以得出正确结论,必须根据当时特定的政治斗争背景和维新派基本的政治言行来加以分析,才能揭示其保皇的实质性意图,并给予恰当的评价。在8年的时间里,由于政局的不断变化,维新派虽然保皇依旧,但其目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其目的的中心点却并非始终如一,而是凡经三变。

戊戌政变发生后的一年左右的时间里,维新派保皇的目的与戊戌时期变法与反变法的斗争联系得很紧密,就是要坚决反击慈禧后党集团的政变,通过使光绪复位而重建维新运动的业绩,继续推进中国自上而下的改革。
早在戊戌政变发生之前,“保救光绪”的活动实际上就已在一种秘密状态之中开始了。其序幕是由光绪先后交由杨锐和林旭带出的“密诏”拉开的。在前份“密诏”中,光绪第一次向维新派透露了慈禧“不愿将法尽变”,若“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而尽黜此辈昏庸之人,则朕之权力实有未足,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这样一种在最高统治集团内部两军对垒、斗争趋于白热化的严重情况,“不胜十分焦急翘盼之至”地要求他们“妥速筹商”一道既可全变旧法,而又不致有拂慈禧“圣意”的“良策”,“密缮封奏,由军机大臣代递。候朕熟思,再行办理”(赵炳麟:《光绪大事汇鉴》卷9。)。仅隔两天,光绪又发出第二道“密诏”,催促康有为速去上海“督办官报”。于是,这两道“密诏”便成了维新派“保救光绪”活动的动员令。据《康南海自编年谱》记载,当康有为等维新人士见到光绪的两道密诏时,大家“跪诵痛哭激昂,草密折谢恩并誓死救皇上”,并即刻“经画救上之策”;最后商定的办法是由谭嗣同连夜“入袁世凯所寓,说袁勤王,率死士数百扶上登午门而杀荣禄,除旧党”(《戊戌变法》第4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161页。)。另据梁启超《戊戌政变记》中的说法,谭嗣同夜访袁世凯时向袁所提出的并不完全是康有为所记载的勤王办法,而是要等到天津阅兵之时,方由袁氏伺机动手诛荣禄,以“保护圣主,复大权,消君侧,肃宫廷”(《戊戌政变记》卷5,第21页。)。确切的情形如何,尚待进一步考证。除说袁勤王之外,维新派还有其他一些“保救”的设想和活动。其总的目的,都是为了扫除旧党的障碍,以使变法不致中途夭折。但等不到维新派的策划取得任何成效,政变就迅即发生了。
政变后,维新派并不因为慈禧后党集团的残酷镇压就放弃“保救光绪”的活动,而是在海外更加切实地开展起来,这是前此“救上”活动的继续和扩展。这时,“保救光绪”的中心目的仍然直接是为了拯救变法事业。对这一点,梁启超于逃亡日本之初,在与日本外务大臣大隈重信的代表志贺重昂的笔谈中讲得很清楚:“然敝邦之能立与否,全系乎改革不改革;敝邦之能改革与否,又全系乎于皇上有权无权,……为今日之计,若使我皇上不能复权,则如今日西后与荣禄等守旧之政策,岂复能保此积弱之国于群雄环伺之秋哉,不及数年,必受分割矣。”(《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59、161、198~199、285页。)接着,梁启超又在日本《东邦协会报》上发表论戊戌政变的文章,再次明确指出:“但使皇上有复权之一日,按次第以变法,令行禁止,一二年间,一切积弊,可以尽去;一切美政,可以尽行。”(《戊戌变法》第2册,第606页。)这都是希望通过光绪复权,重现“百日维新”时以君权变法的局面。
欲恢复和完成变法大业,却必以“保救”一位并无实权、且遭幽禁的皇帝相号召,并将光绪的复权置于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地位,这固然与维新派领袖人物曾经深受光绪的知遇之恩有密切关系。诚如孙中山所言:“夫康梁,一以进士,一以举人,而蒙清帝载湉特达之知,非常之宠,千古君臣知遇之隆未有若此者也。百日维新,言听计从,事虽不成,而康梁从此大名已震动天下。此谁为之?孰令致之?非光绪之恩,曷克臻此!”(《敬告同乡书》,《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31页。)但是必须看到,光绪与维新派之间的根本关系并不是简单的赐恩与受恩的关系。维新派之所以拥戴和“保救”光绪,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光绪以实际行动表明了他是一位维新的皇帝。他既是维新派及维新运动的支持者和保护者,又更是“百日维新”期间变法的决策者;他之所以被守旧势力视为仇敌,最后被慈禧剥夺了一度给予的“事权”乃至形式上的“亲政”这种微弱的权力,也都是因为他以全部身心卷入了变法的潮流所致。同时,按照维新派“君权变法”的根本思想和基本模式,君权对于变法是如同布帛菽粟一样须臾也不可缺少的东西;要变法就要有君权,而要重新恢复变法,光绪的复位便是首要的前提。康有为从1888年上清帝第一书开始,就一直坚韧不拔地进行争取君权变法的努力,历时10年,由于种种条件和机遇,维新派终于有了一位在他们看来是“自己的皇帝”。他们当然无论如何也不甘心轻易就让其得而复失。因此,从实质上说,光绪并不是维新派个人的“圣主”,而是维新派事业的一面旗帜,“保救光绪”就是要保救维新事业。
表面上看,“保救光绪”的口号和通过光绪复权来重新变法的思路是将变法从属于君权,但事实刚好相反,处于主导地位的并不是君权而是变法,是维新派自己的切身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光绪只是维新派用来开展政治斗争的工具。从一开始,“保救光绪”的活动就是完全按照维新派的政治计划进行的。最明显的是,康有为奉为护身法宝的所谓“衣带诏”,与光绪发出的两道“密诏”相比,不仅文字上作了重大改动,而且在实质精神上也迥然不同。例如,光绪第一道“密诏”是写给杨锐和“林旭、刘光第、谭嗣同及诸同志”的,《康南海先生墨迹》中则改作“汝(按指康有为)可与林旭、谭嗣同、杨锐、刘光第及诸同志”;“密诏”中“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他”,被改为“今朕位且不保”;两道“密诏”中均无一字谈到“求救”之意,而“衣带诏”中则分别写人了“妥速密筹,设法相救”和“汝可迅速出外求救”(参见汤志钧:《戊戌变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18~419页。)的字样。改动后的光绪“密诏”,可以说基本上失去了其本来面目。光绪“密诏”本来的用意有两点:一是希望维新派赶快帮他找到一种与慈禧相妥协的变法之方;二是要求康有为迅速离开京都是非之地,以平息守旧派日益强烈的不满情绪并避免可能遭到的伤害。其实质是想通过暂时缓和变法的势头,避免与慈禧后党集团发生根本的决裂。但经过维新派的“加工”之后,光绪“密诏”却恰恰相反地变成了加强变法的压力、加速与慈禧后党集团决裂的武器。维新派在刻画他们所要保救的“圣主”光绪的形象时,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形。康有为向加拿大众华侨描绘的光绪是:“极明西法,极欲维新”;“时恭亲王以为祖宗之法不可变,皇上言曰:‘法以保疆土也,今祖宗疆土不能守,何有于法乎?’”(这段“言曰”与康有为1898年1月受总理衙门大臣召见,回答荣禄的诘问时所说的话,几乎一模一样(《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第4册,第140页。));“舍己救民”,对议院“乃躬欲开之,绝无权位之心,但以救民从众为念,此真尧、舜之王也”(《在鸟喴士晚士咑埠演说》(1899年4月20日),《康有为政论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03~405页。)。而梁启超则向日本人宣传说:“皇上于外国情形,极为了亮,于内邦积弊,疾首痛心,……即以数月以来之新政言之,……改革之迹,其于皇上心中之所欲行者,犹未及十之一也”;“皇上之意,欲设制度局于宫中,依贵邦明治初年之制,置议定参预等官,取各衙门办事之规则而更定之。因遣人游历贵国,考察法规。欲设地方自治之制,欲聘贵邦名士为宫中顾问官,……欲易服以一人心,欲迁都以脱垢腻,欲去朝觐跪拜之礼,欲行游幸各国之典。凡此诸端,皆欲行而未能行者,所能行者不过枝叶之事而已”(见《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63—164页。)。这些刻画不能说与光绪的本来面目毫无关系,但更多的还是借光绪之名来刻画维新派自己及其政治思想,所谓“皇上之意”,更明白无误地就是“维新派之意”(只要读一下康有为戊戌年的有关上奏即知)。与其说维新派极度美化了光绪的形象,不如说他们如实吐露了自己的变法心曲。维新派组织保皇会,也首先和主要是从维新派自身的政治利益出发的。在保皇会成立之前数日,梁启超曾在一封家信中谈到他和康有为为何要联络华侨组成团体的动机:“惟昨日忽接先生(按指康有为)一书,极言美洲各埠同乡人人忠愤,相待极厚,大有可为。而金山人极仰慕我,过于先生。……广东人在海外者五百余万人,人人皆有忠愤之心,视我等如神明,如父母,若能联络之,则虽一小国不是过(按似应作“不过是”)矣。今欲开一商会,凡入会者每人课二元,若入会者有半,则可得五百万元矣。以此办事,何事不成?今即以横滨一地论之,不过二千余人,而愿入会者足二千人,其余各埠亦若此耳。此事为中国存亡之一大关键,故吾不辞劳苦以办之。”(光绪二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与蕙仙书》,《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77~178页。)这里讲到了利用康梁的影响聚集政治力量和通过开会筹集款项之事,对于逃亡到海外,尚未建立任何社会基础的维新派来说,这都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保皇会成立之后,正是在这两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维新派之所以要以“保皇会”作为团体的名称,归根结底还是服从于变法的目的。

如果说,在保皇初期维新派所追求的政治目标还大致停留在“君权变法”的模式上,那么,随着慈禧后党集团“己亥建储”阴谋的出笼和义和团运动的渐至高潮,这一模式便开始被打破了。
正如保皇活动是维新运动的延伸一样,“己亥建储”是戊戌政变的继续。慈禧后党集团不满足于对维新派和帝党的镇压,他们还要消除仍然给维新派以变法的寄托和将来可能导致不测的“隐患”—即光绪皇位的依然存在。这种进一步的倒行逆施当然只能激发维新派更加强烈的反抗,建储“消息甫传,薄海内外保皇会众,先为力争,先后发电者四十六处,一地皆数万千人,多言若果废上,另立新主,必皆不认,且必合众讨贼”(《致濮兰德书》(1900年7~8月),《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424页。)。所谓“合众讨贼”,实际上就是武装勤王。政变发生以来,鉴于血的教训,勤王之念时时出没于维新派的心中。康有为当时写下了不少这样的诗句:“南宫惭奉诏,北阙人无军。抗议谁曾上,勤王竟不闻。吏无敬业卒,空讨武瞾文。痛哭秦廷去,谁为救圣君”;“誓觅荆卿入秦庭,亢图穷尽神光横,忽见朱虚扫诸吕,荡涤残婗洗漦婴”;“仗义清君侧,誓身雪国耻。……金轮成牝朝,谁为勤王起”(《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379、386、388、414、413、426页。),以抒发决心与慈禧后党集团武力对抗而又无处寻觅现实力量的悲愤胸臆。“己亥建储”事件的发生,无异于对维新派的“勤王”情结予以了一个更为强烈的刺激。虽然由于各种政治力量的制约,建储计划未能实施,光绪安然地被下谕“祝三十万寿”(见马洪林:《康有为大传》,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81页。),但建储投下的阴影又因为义和团运动的骤兴而变得更加浓厚。
义和团运动本身是一个反帝爱国运动,但当它兴起来之后,却被慈禧后党集团用来为他们煽动盲目排外情绪,以发泄对英日等国袒护维新派和光绪帝的愤恨,进一步巩固守旧黑暗局面的企图服务。其结果是义和团运动的迅猛发展使慈禧后党集团失去对它的控制,八国联军的入侵令清朝统治者进退两难,而东南地区督抚们与列强的“互保”行动也使得清廷的如意算盘更难实现。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中国北方特别是京津地区,出现了一种政局十分动荡而混乱的局面。这在维新派看来,自然是将怀抱已久的“勤王”之念付诸实施的绝好机会。康有为在1900年7月发出的《致各埠保皇会公函》中,十分乐观自信地分析道:“此次诸贼之结拳匪,此殆天亡之,以兴我新党者。何以言之?伪府诸贼盘踞北京,根深蒂固,拥兵甚众,天下无事,金瓯未缺,我一旦起而与之相抗,虽有名义之正,闻者风从,彼伪贼获罪于天,必不久全。然耗力竭智,亦需时日,乃足破之,今则天夺其魄,鬼焚其穴,结匪自踣,激外自杀。始以彼以逸待我之劳,彼以整待我之乱,即论兵法,已无可胜。外结万国之深仇,内生各督之抗拒,不成为政府,不足为朝廷。今幸外国之兵未能大集,苟延残喘,再延一月,西兵既至,亡可翘足以待耳。我新党乘斯时以起义军,远在南方,固成割据,而彼无如何,即进捣贼穴,亦以疲弊而难自救,故曰天与之会,不可失也。”(《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379、386、388、414、413、426页。)康有为称义和团为“拳匪”是完全错误的自不待言,他对由于义和团运动兴起而造成的清廷政治危机也估计过高,但他看到了慈禧后党集团统治在内外冲击之下所出现的空前混乱的局面,决意不失时机地大力开展勤王运动,毕竟表现了政治上的敏锐和勇敢。
据丁文江、赵丰田先生的研究:“这次的勤王运动是保皇会所从事的一件大事,……当时几乎是全体总动员,规模很大。那时候南海先生驻新加坡主持一切,先生(按指梁启超)在檀香山负责筹款,并计画联络各事。当时保皇会总局在澳门,有何穗田、王镜如、欧榘甲、韩文举等负责。日本方面有叶湘南、麦孟华、罗普、麦仲华、黄为之等负责。而在国内从事实际运动方面则有唐才常、狄葆贤主持于沪、汉,梁炳光、张学璟活动于两粤。此外徐勤奔走于南洋,梁启超运动于美洲”(《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59、161、198~199、285页。),可见这次勤王运动维新派花费了很大的力量。为了取得勤王运动的成功,维新派不得不克服历来对所谓“乱民”的偏见与恐惧,广泛联络会党作为起事的基本力量(尽管在这方面还做得很不够),并且与革命派在某种程度上进行合作。在政治思想上,维新派则朝激进的方向急剧发展。虽然他们仍以“保救光绪”相号召,但其政治目的却发生了显着的变化。最集中的表现就是他们大大突破了“君权变法”这一政治模式的束缚,决意推翻慈禧后党集团掌权的清朝政府,而建立一个完全由维新派主持的新政权。这种政治意图维新派在不少文献中都有明确的表露,在此不妨略录几种。其一,康有为的《致各埠保皇会公函》(1900年7月16日):“伪府既倒,新党已于上海设立国会,预开新政府,为南方立国基础,将来迎上南迁,先布告各国,保护西人洋行教堂等事,义军一赴,即与各国订约通商,复我维新之治。”(《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379、386、388、414、413、426页。)其二,康有为的《致濮兰德书》(1900年7~8月):“若仆新党立政,必能和亲各国,保护教人,而于贵国拯救之德,尤思所报。”(《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379、386、388、414、413、426页。)其三,梁启超的《致南海夫子大人书》(光绪二十六年三月十三日):“今日我辈举义,与秦、汉之交,元、明之季,诸豪杰全然不同。……故最要之着,莫如先开府,与外人交涉,示之以文明举动,使其表同情于我,而又必须示以文明之实事,使其信我实有统治国民之力量,……一,大军甫动,即须以西文公文布告各国,除声明举兵大义之外,有最要者数事:一、保护西人身命财产;二、若用兵之地,西人商务因我兵事而亏累者,我新政府必认数公道赔偿;三、北京政府旧借国债以海关作抵者,我新政府所管辖之地有税关者,即依其税关所抵之数照旧认还。以上三条,与外国交涉最紧要者。……新宪法虽与西人无涉,亦当布告,使人重我也。”(见《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16、217、220~221页。)撇开这些设想大都具有纸上谈兵的性质不论,维新派的计划实际上等于就是要推翻整个清朝政府,而光绪只是以皇帝的个人身份被保留下来;无论是南方立国也好,广东开府也好,或者是新党新政府制订和颁布各项内外政策,都是维新派在建立自己的政权和完全按照自己的政治意愿行事。尽管他们还是信誓旦旦地表示要“保救光绪”,让其“复权”,迎其“复辟”等等,究其实际,不过是把光绪作为一种政治的旗号而已。

勤王运动失败之后,至1907年初保皇宣告结束,维新派“保救光绪”的目的又一次发生了重要变化,即由决意推翻慈禧后党集团掌权的清朝政府,变为反对革命排满,主张实行立宪。导致这次变化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三点。一是自立军起义的失败,使维新派遭受很大的损失和打击,由于根本的阶级属性的制约,他们(除极少数人外)没有进一步前进而成为革命派,而是由激进退回到保守的立场;二是革命派势力的壮大和革命运动的迅速发展,对维新派造成了很大压力,为了保住原来所有但现在正逐渐失去的政治优势,维新派不得不展开与革命派的竞争;三是清廷先后举办“新政”和宣布“预备立宪”,在一定程度上起了缓和维新派与清廷对立情绪的作用,增加了维新派对清廷的幻想。这一时期维新派保皇目的的中心点是反对革命,突出地表现在两件事上。
第一件是康有为撰写并发表《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和《与同学诸于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于各省自立书》。这是维新派内部进行的思想斗争。康有为撰书的目的,是要纠正维新派中出现的革命思想倾向,防止维新阵营的分化。在1902年春夏间,“保皇会员中有很多人因痛恨清廷,‘还銮’北京后,仍然没有变法的诚意和决心,纷纷主张‘革命’、‘自立’”(《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59、161、198~199、285页。)。维新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梁启超此时竟是鼓吹最力的一位。他自谓当时是“日倡革命排满共和之论”(《清代学术概论》,《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四,第63页。),并认为大谈革命的在康有为门弟子中还有超过自己10倍者(光绪二十八年四月《与夫子大人书》,《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86页。)。这种情况生动地表明了维新派(虽然只是表现在部分人身上)与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相对立的程度。不过,梁启超等人的鼓吹革命多半还只是一种情绪的宣泄,他们与实际兴起的革命运动并未发生什么联系,也不意味着他们要重新发起一场已失败过一次的武装勤王运动,他们在革命与保皇之间有所摇摆,但还谈不到立场发生根本的转变。因此,经过康有为严加责备和婉言劝告,加上革命派和清政府两方面各种因素的影响,维新派的这些革命言论便逐渐减少并完全消失了。
第二件是维新派(或曰保皇立宪派)与革命派展开大论战。这是维新派直接与革命派进行的大规模的思想斗争,是长期以来改良与革命两大政见之间矛盾分歧的激化。维新派反对在中国进行暴力革命由来已久。早在戊戌政变前,维新派反对革命的主张就屡屡见之于各种文字。不过,由于在较长一段时期内革命派势力弱小,在实际上并不产生什么大的政治影响,所以维新派并未直接与革命派发生思想交锋。在勤王运动中,维新派在政治主张上还一度与革命派相当接近,双方有过短暂的互相协作。但是,随着民族危机的进一步深化和清廷变得越来越令人失望,反清革命运动便迅速发展起来,逐渐赶上和超过维新派的政治影响。这样,两大政治势力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各个方面的直接冲突。最初的冲突系由维新派在檀香山等地将华侨乃至兴中会的革命势力变成了保皇势力所引起,为此孙中山亲赴檀香山等四大岛“与保皇大战”(《复黄宗仰函》(1903年12月),《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29页。)。冲突的实质是双方都要争取海外华侨的财力支持。随后,以中国同盟会成立为嚆矢,双方集中在日本展开了全面的思想交战,以争夺舆论的阵地。两派冲突的结果,是彼此大大加深了原来就已存在的分歧和隔膜,并由政见上的对立走向情感上的敌视。
必须指出的是,维新派的反对革命与主张实行君主立宪是互为表里的关系,换言之,反对革命并不是要维护君主专制,而是要实行君主立宪。维新派对君主立宪的追求可以追溯到戊戌政变之前,但明确地将君主立宪作为现实的政治目标,则到了发动勤王运动之后。而与革命派的论战,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要对实现君主立宪的目标从理论与实际可能上进行一次论证。从这点上说,维新派对革命的辩驳,只是维护君主立宪政治主张的一种方式(当然是很不得体的一种方式)。因此,维新派这一时期保皇的目的就需要从既反对革命又主张君主立宪这样两个方面加以理解,而不能将反对革命简单地等同于拥清护满。

综观维新派的保皇目的,虽然每个时期的中心之点各不相同,但总的来看,是不无积极意义的。首先,它表现了维新派决不屈服于慈禧后党集团的残酷镇压,始终坚持政治改革,坚持爱国救亡的斗争精神。从戊戌政变开始到保皇活动结束,维新派所受到的来自清廷的政治迫害从未间断,在某些方面,清廷对保皇党人的打击甚至比对革命派更加严厉。但维新派并未因此而畏惧退缩消沉,而是始终站在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的对立面,没有从维新的立场后退一步。其次,它反映了维新派政治思想主张不断发展的趋势。如前所述,维新派保皇的目的经过了由重新恢复君权变法、决意推翻慈禧后党集团统治到反对革命排满、主张实行立宪的变化,这些变化当然不能一概都说成是进步,比如,他们在对革命的辩驳中就暴露出了许多严重的局限性和消极落后性。但从维新派自身政治思想的发展演变来看,总的趋势仍是进步性的,这就是维新派对君权的依附性逐渐减少,而政治权力意识和政治独立性不断得到加强。正是由于这种进步,维新(保皇)思潮就得以与随后而起的立宪思潮有机地交接,以新的姿态继续对中国的变革发生影响和作用。第三,单就维新派对革命派的论战而言,也并非只有谬误的一面。比如,维新派指出满族不是中华民族之外的异族,单靠暴力革命不能建立起真正的民主共和制,一统的皇权被打倒之后势必出现分裂割据的政治局面等,在理论上应该说都有其正确性,在后来的实践中也得到了证明,不宜一概加以抹杀。关键问题在于维新派虽然看到了革命派在理论上存在的某些弱点和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某些局限,却无力在革命派已经达到的认识基础上再前进一步,反而在政冶实践上大大落于革命派之后,这样,他们的议论就变成了一种消极的指责,只会引起人们的反感。第四,即使就“保救光绪”这一形式来看,也不是毫无意义的。戊戌政变后,光绪固然失去了任何政治权力,但这并不等于他也失去了任何政治价值。相反,在整个保皇运动期间,光绪仍然是各方政治势力注视的一个焦点。慈禧后党集团为了废除光绪的帝位而不惜使用了从捏造病情、公然建储直至盲目排外等种种利令智昏、铤而走险的恶劣手段,付出了使义和团群众遭到更多杀害、被迫签订屈辱的《辛丑条约》等惨重代价。英、日等列强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联合一致对废除光绪的计划进行阻遏。刘坤一等地方督抚对清廷的废立之举和宣战之诏也采取了不合作、不实行的强硬态度。至于保皇会所团聚的广大海外、华侨和上海等地的大批绅商,更是以“保救光绪”为己任。这当然不是因为光绪本人有什么实力,而是因为光绪帝位的存在,有着象征维新未泯,象征最高统治集团分裂,乃至象征慈禧后党集团不能为所欲为到底等多种意义,对此,各方都不能不作出反应,并进而为了各自的利益,在光绪帝位存与废的问题上开展种种形式的斗争。维新派的保皇活动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
维新派“保救光绪”的目的终究未能实现。无论他们是希望重现“百日维新”的变法盛况,还是力图夺取慈禧后党集团的政权,或者呼唤能够避免革命的君主立宪,结果都一一成为泡影。但这不是因为维新派在戊戌政变后走向了堕落和反动,而是当时中国不具备必要的历史条件使然,是维新派所固有的软弱性、妥协性以及空想性使然。
【资料来源:《暨南学报:哲社版》199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