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康有为“戊戌密谋”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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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康有为“戊戌密谋”补正


戊戌政变前夜,康有为为了挽回局势,曾与谭嗣同、梁启超密谋,利用袁世凯,包围颐和园,乘机派毕永年捕杀西太后。有关事实,我已专文作过阐述(《光明日报》,1985年9月4日,《史学》。)。近读梁启超致康有为密札一通,发现它不仅为戊戌密谋提供了新的有力证据,而且说明了梁启超力主掩盖事实真相的情况和政治目的,因据之以作补证。
密札首尾均佚,中云:
(上脱)唐已撤回矣。顷得诸要人为我斡旋,各事可称顺手。惟张、鹿两军机仍不慊于吾党,监国之待彼革,处处还其体面,故尚不无小小阻力。弟子已有书与张,通殷勤,释前嫌,若吾师别致一函更妙(函寄此间可也)。
师所上监国书奉到时。袁贼已败,故措词不能不稍变易,已僭改若干,誊写递去矣。戊戌密谋,鄙意谓必当隐讳,盖投鼠忌器,今两宫皆殂,前事非复嗣统者所忍言。非伤德宗,伤孝钦,为监国计,实无从理此曲直也。故弟子写信入都,皆力辩戊戌绝无阴谋,一切悉由贼虚构,专归罪于彼一人,则可以开脱孝钦,而事易办,师谓何如?望此后发论,跟此一线,以免异同,为叩。党禁之开必非远,然忌我者众,贼虽败而死灰尚未尽,今后所以处之者,益当慎重,若此次再出坌,则中国真沉九渊矣,师谓何如?(蒋贵麟:《万木草堂遗稿外编》(下),台北版。第860—861页。)函中所言唐,指唐绍仪。张、鹿两军机,指张之洞与鹿传霖。监国,指摄政王载沣。袁贼,指袁世凯。德宗,指光绪。孝钦,指西太后。函中提到“袁贼已败”,故知此函作于一九○九年一月二日,清政府罢斥袁世凯之后。函中所言“彼革”,亦指袁世凯。“处处还其体面”,指载沣以袁世凯患有“足疾”,“开缺回籍养疴”为名革除了他的职务。所谓“戊戌密谋”,即指包围颐和园,软禁以至捕杀西太后的计划,因为“诛荣禄”等一类打算,早已由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等处公布,不必再“隐讳”了。
戊戌政变后,康、梁流亡海外,对袁世凯出面告密,以致“六君子”被杀、光绪被囚的行为一直怀恨在心,多次策划倒袁。一九○八年十一月,光绪和西太后相继死去,由光绪的亲弟弟载沣摄政。这使康、梁大为兴奋,视为“讨贼复仇”的绝好机会。他们多方活动,联络满汉贵族、大臣,企图使清政府惩办袁世凯,其中重要的方式就是给载沣上书。
在《上摄政王书》中,康有为力辩“谋围颐和园”,说这是袁世凯捏造的“无根浮言”,“至狠极毒”,恶贯满盈,要求载沣像康熙诛鳌拜,嘉庆诛和□,西太后杀肃顺一样处置袁世凯,“为先帝复大仇,为国民除大嚢”。(《戊戌变法》(二),第521页。)从梁札可以看出,《上摄政王书》是经由梁启超之手转递给载沣的,其间经过梁启超的“僭改”,而其“僭改”的最重要之处则是周到地掩盖“戊戌密谋”。
还在一九○○年,康有为在给英国人濮兰德的书信中就曾说:“盖自前年八月,庆、荣、刚诸逆贼欲弑皇上,而假托于仆,诬以进毒丸,欲杀弟而即弑皇上,一起两得,既而足下见救,弟不可杀,则改诬以围颐和园。”(《康有为政论集》(上),第424页。)当时,光绪是西太后的阶下囚,承认“围园”密谋必然会危及自己。现在囚人者与被囚者都已经死去,康有为觉得时势不同了,可以在《上摄政王书》中作了某种透露,而这遭到了梁启超的强烈反对,声言“戊戌密谋,鄙意谓必当隐讳”,要求老师和他统一口径:“以后发论,跟此一线,以免异同。”
确实,梁启超比他的老师精细。载沣虽然是光绪的亲弟弟,但他的地位是西太后给予的。把“围园”这样的密谋提到载沣面前,就会使他处于十分为难的地位:“非伤德宗,伤孝钦,为监国计,实无从理此曲直”。肯定密谋是正义之举吧?这就要证明西太后不义;而且,光绪与密谋的关系也无法交代。如果光绪知情,这就有悖于“孝道”;如果不知情,又难免失察之过,和改良派力图塑造的光绪形象大相径庭。这一时期,梁启超还有一封给肃亲王善耆的书札,中云:“德宗皇帝之仁孝与英明,皆天下所共闻也。以仁孝之德宗岂其对于太皇太后而有此悖逆之举?若谓全由康有为主谋,德宗不预知,试思德宗岂昏庸之主,由疏逖小臣之康有为得任意播弄者耶?”又云:“使德宗而与闻康之谋,德宗不得为仁孝也;使德宗而为康所卖,是德宗不得为英明也。二者必居其一于是,而德宗岂其然哉!”(《梁任公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版,第478页。)康有为的《上摄政王书》中也有类似的一段话,当即梁启超的“僭改”之一。这段话很好地说明了梁启超的内心矛盾。他权衡再三,只有“力辩戊戌绝无阴谋”,一切均由袁世凯“虚构”,“专归罪于彼一人”,这样,就可以撇开西太后的关系,“而事易办”,载沣下决心惩办袁世凯就容易多了。
梁启超力主掩盖事实真相的另一考虑是“开放党禁”。载沣摄政后,康有为、梁启超除活动倒袁、惩袁外,同时还企图为戊戌一案平反,其内容包括:抚恤“六君子”,起用因参与变法而被罢斥的维新党人,允许康、梁等合法地从事政治活动等。如果包围颐和园一类密谋泄露,必将增强反对力量,惹起许多麻烦,不如矢口否认来得干净。所以,梁启超又告诫康有为,不能再“出岔”了:“党禁之开必非远,然忌我者众,贼虽败而死灰尚未尽,今后所以处之者,益当慎重。”
对梁启超的考虑,康有为深以为然。所以他不仅同意梁启超的“僭改”,而且终其身一直守口如瓶。一九二六年,当袁世凯的《戊戌日记》在《申报》上发表时,曾经有人认为“个中人物,只有南海”,希望他出面“证明是非”,但是,康有为却保持沉默,“始终未有只字相答”(张一□《致蔡元培书》、《中国现代史丛刊》(二),台北版,第1—2页。)。康有为的疏忽之处在于,他没有想到毕永年留下了一份日记,也没有将梁启超的密札销毁,使得我们在“确证”之后,还可以“补证”。
(资料来源:《文汇报》198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