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历史-黄鸣鹤:不彻底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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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鸣鹤:不彻底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第10项指出:“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1945年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裕仁广播《停战诏书》,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包括同意接受战后的军事审判。
受害国各派出一法官和检察官
1945年12月,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会议中决定: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部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实施《波茨坦公告》中关于日本投降的条件,其中包括惩办日本战犯,此决定征得了中国的同意。
1946年1月,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将军经盟国授权颁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宪章》共分5章17条,内容与《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大致相同,决定在日本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首要战犯。东京大审判就此拉开序幕。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曾经与日本处于战争状态的9个国家各派一名法官参加组成合议庭,后来独立的印度和菲律宾也于1946年派法官参加审判。检察长由盟军最高统帅指派,各国可各派一名陪席检察官协助检察长工作。
1946年1月28日,由美中英苏法等11国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中国政府推荐梅汝璈为中国法官,向哲浚为中国检察官。由于日本人在战争结束时有计划地销毁证据,再加上被告人的百般狡辩,土肥原、板垣等“二战”元凶可能因证据不足被法庭无罪开释。于是,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深谙英美法律的倪征燠临危受命,加入检察官队伍,为正义和死难的同胞,在法庭上控诉。
与纽伦堡审判一样,“即使是魔鬼,在其被送到地狱之前也有权在法庭上获得充分的辩护”,站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被告席上的被告人,虽然罪恶昭彰,仍获得委托辩护和自行辩护的权利。侵华日军悍将、“九·一八”事变的主谋板垣征四郎,辩护律师和辩方证人竟达15人之多。
东京审判中微妙的政治因素
与纽伦堡审判相比,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明显地存在对“二战”军国主义思想反省与清算不足的问题。日本虽然宣布无条件投降,但心中始终有不服之气,认为所谓审判,无非是“战胜者将战败者一种拉上舞台羞辱的表演闹剧”。也正是这种缺陷,使得东京审判并没有如纽伦堡审判让德国人口服心服,将纳粹分子曾经灌输给国民的神话与谎言同时扫入历史的垃圾堆。相反,日本人将甲级战犯的灵位供奉进了靖国神社,当成国家英雄祭拜,这也是极右翼势力在日本猖獗的社会心理基础。
影响审判的原因之一是证据。纳粹德国战败时,苏联红军和美英军队在德国境内快速推进,德军来不及销毁的文件及档案资料,成为战后指控法西斯战争机器和罪犯的铁证。在犹太集中营,盟军发现了焚尸炉中尚未被处理完毕的遗骸,解救了一批生死存乎一线的幸存者。这些都成为纽伦堡审判的物证和人证。罪恶在法庭上被指控,被证实,被判决,被惩罚。纽伦堡审判的整个过程,通过记者报道、广播,法庭上的一切,德国人听得明白真切,从法西斯谎言中噩梦惊醒,自己动手清算纳粹。直至今日,公开使用、佩带纳粹标识和宣扬纳粹思想,被德国法律界定为非法。
日本从投降到盟军正式接管,日本的军事机器有计划地销毁了相关的文件。据目击者和亲历者作证,各地日军司令部和参谋部都是火光冲天,军官们忙碌地销毁各种文件,以免落到盟军手中,许多真相因此湮灭。
另一个影响审判的因素是政治天平的摇摆。首先,以美英法为代表的西方人长期有着欧洲中心意识。即使中国在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后即开始了反法西斯侵略的斗争,即使在1939年德国入侵波兰前中日全面战争已进入第三个年头,即使八年抗战中国军民付出巨大的伤亡代价,但在苏美英等盟国看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战场在欧洲,主要对手是德、意法西斯,日本只是德意在远东的小伙伴而已。
这种欧洲中心的战略观,在二战期间直接表现就是战争资源的分配顺序和战场的先后。远东审判、欧洲中心观如幽灵时现。
纽伦堡审判,是由一群法律专业人士提议并主持进行的,法庭的组成是根据苏美英法四国平等的原则,法官与检察官经选举与表决产生。而东京审判不仅在军事法庭的名义下进行,甚至连法官和检察官都由盟国推荐,并由占领机构“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任命。虽然在答记者问时,驻日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将军表示,军方从未干预过也不打算干预审判,但审判的过程中,这位当时日本“太上天皇”的意志,在法庭内外,若隐若现,特别是在应否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罪行这种重大问题的决定上。
种种资料表明,在军人内阁掌权、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偷袭珍珠港的决策中,日本天皇都起着决定性作用,许多皇室成员也疯狂加入战争中,成为战争的重要推手和暴行的命令下达者。麦克阿瑟将军向杜鲁门总统建议不起诉天皇,功利性考虑是天皇在日本民众中的威望,惩罚天皇可能造成占领区秩序动荡;二是作为亚洲冷战的桥头堡,日本是在与苏联的铁幕对抗中的一张好牌。总统接受建议并向美国政府派遣的首席检察官发出了指令信函。
因此,东京审判决定不起诉天皇和日本皇室成员,无关正义,只关乎美国的国际战略格局利益。与纽伦堡审判不同的是,此时东西方间冷战的帷幕已然落下,远东的战略地图上,双方摩擦不断。
在意识形态的对抗中,对于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共产主义革命的危险比军国主义的复活更可怕和更难以容忍。因此,扶持具有反共传统的日本,符合美国战略利益的政治考量。在集团利益面前,所谓追究战争责任的审判也就显得并不那么重要了。
不彻底的东京大审判
由于起诉权掌握在美国人手中,许多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恶的战争屠夫并未受到起诉:如昭和天皇的叔父,南京大屠杀主要元凶,陆军大将朝香宫,曾颁布了“杀掉全部俘获人员”的命令,却因系日本皇族而被豁免起诉;再如在细菌战实验中双手沾满中国人鲜血的 “731部队”司令官石井四郎等,战后他用731部队在中国进行研究获得的细菌资料私下同美国进行交易,条件是免于起诉。
东京审判的法庭设在原陆军省的会议厅。有趣的是,庭长的办公室正好是东条英机的办公室。在法官正式签发逮捕令之前,他就决定采用手枪射击心脏的方式终结生命。
在等待美国宪兵上门执行逮捕令的日子里,东条英机会请医生在心脏位置用红笔画了一个圈,谁知那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不知是忙中出错还是天生的心术不正,竟然连零距离射击都打不中,只好在治疗康复后出庭受审,两年多后的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被绞死。
东京大审判共开庭818次,举行内部会议131次。共有419位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控辩双方交叉询问,771位证人提出供述书和宣誓口供。法庭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审判历时2年半,耗资750万美元。
许多被告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仍然拒绝认罪,一些普通民众中也弥漫着不服输的情绪,认为日本是被美国逼走上战争的道路,如果美国人继续将石油和钢材卖给他们好制成炸弹扔在中国的土地上,他们也犯不上去偷袭珍珠港了。
还有些日本人甚至认为自己才是战争的受害人,因为战争使日本人丧失了所有的海外殖民地并成为任人宰割的战败国,人类历史上的第一颗原子弹就砸在日本人的头上。
东京大审判的不彻底性,不仅不利于日本民族在战败后自我反省,也给日后国际关系处理蒙上了许多阴影。几名甲级战犯被处决之后,其灵位竟然被供奉在靖国神社中,如同民族英雄般接受祭祀和朝拜,在每年的节庆中,靖国神社前一些日本老兵还会大摇大摆地穿上当年驰骋太平洋肆虐各国时所穿的军服,扛着军旗游行。对中国人而言,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位于天安门广场边上的国家博物馆中,东京审判中梅汝璈法官草拟的判决书手稿和穿过的法袍静静地躺在展示柜中,诉说着一段历史。